适用场景:重点项目排查整改、工程建设监管检查
报告要点:项目审批流程审查、招标投标行为规范、工程资金使用审计
行文逻辑:明确工作目标→确定检查范围→梳理问题清单→组织检查实施→提出整改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涉及交通、水利、国土、国投、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查找和解决项目决策审批和监管、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深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应着重查找并纠正:一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二是决策不科学、审批不合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行为不规范,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以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施工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严重超预算,不严格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五是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标准验收等问题。具体把握好以下环节和内容:
(一)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情况;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
3、问题的整改情况(含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房管、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重点工程办公室等部门对项目的决策审批和监管情况。
(三)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情况检查。
1、项目的基本情况(附表)
2、项目前期申报审批情况
(1)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3)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国有土地使用证、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8)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9)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意见。
3、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信息公告和投标企业资质及报名情况;
(2)项目进场交易情况;
(3)邀请招标或未招标审批文件;
(4)资格预审情况;
(5)评标及中标情况;
(6)中标后签订合同及施工合同情况;
(7)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及备案情况;
(8)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及公告情况;
(9)重大设备物资采购情况。
4、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有关部门开工令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设计变更通知书、经济洽商签证;
(4)工程施工季度计划;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到岗及其履职情况;
(6)工程施工日志。
5、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发展改革委或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文件;
(2)财政部门下达建设资金预算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和材料;
(3)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账目和自查情况资料;
(4)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5)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
(6)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凭证、开户银行对账单;
(7)竣工结算报告及其有关部门审核报告;
(8)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
6、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规划;
(2)项目工期管理情况;
(3)项目单位内部管理文件;
(4)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其他专项审查意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1)竣工图;
(2)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验收记录;
(3)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证书、环保部门验收证书;
(4)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实验检验报告。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检查组的组成。由县专治办组织两个检查组对我市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国投、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检查。两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上述县执法纠风室主任、县第五纪工委书记带队,每个组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招标办各派1名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可视情况增调上述五个主管部门人员参加检查。
(二)检查项目的选择。本次检查应重点选择排查中发现问题未进行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群众反映较多、新开工和新立项的工程项目。五个主管部门应提供重点项目清单,各检查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选定不少于5个重点项目实施检查。上述重点项目清单和所选检查项目应及时报县专项治理办备案
(三)检查的基本程序
1、听取县直部门全面情况汇报和被检项目业主单位的项目情况汇报;
2、检查和审阅被检查项目从审批环节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全程档案资料;
3、工程现场检查;
4、询问谈话;
5、检查组视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和所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6月15-16日。
(二)6月20日前,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以电子和书面报县专项治理办,县专项治理办将适时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检查所需的各方面情况资料完整齐全。县专治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
(二)客观公正。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都应科学严谨地对待检查工作,要准确恰当地肯定工作成效,严肃认真地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地汇报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符合实际
适用场景:扶贫项目管理优化、工程建设监管检查
报告要点:项目前期调研分析、工程实施程序违规、监督管理机制缺失
行文逻辑:开展调研→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强化监督
根据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文件要求,本人围绕如何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这一主题,10月中旬利用一周时间,深入xx镇xx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国列省扶的重点贫困县,国家和省、州为了脱贫攻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加大了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那么,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如何抓住机遇,利用好资金,落实好项目是对我们项目管理单位和每一个项目管理者的重大考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规范资金运行、规范监督机制,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开展了调研活动。我在单位分管、等四个乡镇的移民工作,目前,xx镇xx村巷道硬化工程正在施工,借此机会,对该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通过对单一工程的调研深入查找和分析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具体如下:
二、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主要表现在项目建设单位把前期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如何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本上,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的了解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重视不够,设计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法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较大,投资概算不实,个别项目没有组织专家评审,也没有实地核实项目建设条件等相关内容,就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等。比如:xx村巷道硬化工程由于资金限制,除2条主巷道外,其余支巷道未列入计划,百姓反映强烈,无奈之下又将剩余巷道纳入二期计划,重新申报建设;另外部分原路面拆除和路肩墙未列入预算,工程造价偏低,不得不追加资金。
2、未按程序进行项目建设。一些项目未批先建,或将已建设完成的工程列入项目建设内容,存在无设计和无资质设计问题,造成了建设失误和资金损失;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回避公开招标和合同制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工程质量欠佳;还有一些项目完工后未按程序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和验收,账务无法清算。
3、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在项目审批、实施阶段,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缺乏有效监管;二是在项目实施阶段,个别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深入,流于形式,对项目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指导和督促不到位,导致没有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部门管理项目的人员中有一部分人没有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的,还有一部分人不懂项目程序,不知道如何去监管项目,把控项目质量。
三、对策建议
一个工程项目如何才能做到保证质量、安全、进度并使其成本最优化,靠的就是管理:
(一)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支撑。管项目、做项目的人必须要懂项目,熟悉项目报批和实施程序,在熟悉图纸、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的基础上,了解国家强制性条文、施工验收规范、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合项目股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按计划的开展集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强化理论支撑。
(二)明确责任,抓好每个环节。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每个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的,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做不好就影响后续的每个工作,比如:设计与现场不符,施工时难度就加大了,有时还要进行设计变更,不仅费时费力,还影响工期;若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就无法保证,这时我们再怎么监管,工程质量也提高不了。所以要明确责任,抓好项目每个环节。
(三)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实行主体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即“四制”,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禁止转包和分包;重大项目联合监管,从立项、审批到资金拨付,需要行业部门、发改、财政部门共同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派专人进行全程蹲点监督,严格把关工程进场材料和每道工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充分利用社会和舆论力量,强化监督。推行项目信息公开、透明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各类项目申报通知、审批结果和管理要求,及时公布各类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等情况,不断扩展项目公开的范围和环节。
适用场景:政府项目审批流程审查、工程建设监管检查
报告要点:未取得用地手续开工、勘察设计资质不合规、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行文逻辑: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近年来,我县在中央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有许多建设项目开工、在建或竣工,有的项目已投入使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有力地拉动了户县经济增长,特别是不少较大的民生项目既为群众带来了诸多实惠,也为创建文明、和谐户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我们在检查中,也发现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土地使用、勘察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及基建财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用地手续就开工建设。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交通、城建部门道路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就施工;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新建项目在原有土地上建设,目前没有任何土地手续;还有一些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把建设用地从农户手中取得后随即开工建设。
(二)勘察设计违纪违规乱象多。
检查发现有的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方案未经上级专业机构审查认证就施工;有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聘请的设计单位无资质,致使勘察设计定点出现了不到位的问题,不但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延误了工期;有的投资五六百万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竟然与个人签订设计合同;有的单位为了争取建设项目获得上级部门批准,先自行找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而一旦项目获得正式批复,就难免为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因设计不周出现变更多、现场签证多的隐患。由此出现工程中标价与实际造价相去甚远的情况。
(三)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只是仅施工项进行了招标,而对已达到招标条件的设计、监理项目未进行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招标,将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漏报项目减少投资规模,致使结算价比中标价高出许多;有的建设单位以抢进度、降低工程成本为由,把应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自己内部研究选定施工单位;个别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未招标。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代理机构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而发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未按规定的招标时间进行;有的代理机构因利益关系甚至成了招标人的代言人;有的专家评委八面玲珑,与代理机构关系密切,也看招标人眼色行事,不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
有的施工企业招投标时采取低价投标的策略,而一旦中标,就在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材料价格上做文章,利用气候、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赔;部分施工企业之间相互出借资质证书和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挂靠有资质企业投标、转包、分包。
(四)质量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漏洞。
1、未办理规划许可就开工建设。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2、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
这种情况发生在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上。有的项目甚至竣工了建设单位也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
3、监理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有的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监理人员无监理资格证书就上岗;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两人组成;有的监理人员还是一马双挂印,兼了两个甚至三个工地的监理。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的总监几乎未到过施工现场,监理资料上的总监签名还是监理人员代签的;有的监理日志不全,有的甚至无会议记录。
4、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项目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建设服务,但是检查中发现,不少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都是临时从机关或者下属单位抽调的,由于筹建处人员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所限,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未按设计方案要求施工,随意增加变更也未发现。此外,有的项目中标人、承建人不一致,甚至还有违规转包、分包的现象。
(五)安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临时架设的电线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设及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资料;有的建设项目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六)财务收支不规范,资金违规使用现象多。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擅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现场直接收取投标保证金(大额现金);有的建设单位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了施工方漏缴税款;有的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还迟迟未作财务决算;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预付款直接付给施工方的项目部;有的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单据下未附三方签字的工程量清单。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
一些项目施工方已进场很久,但因建设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赔偿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有的项目甚至因拆迁户百般阻拦,建设单位不得不做出大的变更。
(八)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
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存在着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其中省市个别项目存在着应配套资金到位迟的现象。地方财政不少应配套的项目资金不是不予配套、即使配套了,也是拨付时间一再拖延。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应配套的`资金也未拨付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九)超概算投资较为普遍。
有的项目因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
二、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建设单位法制观念淡薄。
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对政策法规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部分建设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扰乱了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在熟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心存侥幸,刻意隐瞒,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频频发生。
(二)项目工期时间要求紧。
有些工程项目是省市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民生工程项目,县上已公之于众,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不得讲任何条件,限期完成任务。这样以来,如果按正常渠道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那么在期限内就根本无法完成。为此,建设单位不得不删繁就简,匆忙上马,违规施工。
(三)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拨付资金与实际需要资金存在差距。
检查发现不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款不能按合同支付、工期拖延甚或工程质量差。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仅限于工程主体的完成,前期配套资金要求地方财政提供。而前期配套资金相对较大,实际上地方财政运行困难,很难保证项目配套资金。因此,项目建设前期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所需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很难筹措到位,致使建设单位宁可接受罚款,也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还存在着机制、体制不完善的问题。
如不少单位特别是卫生、教育部门的基层单位,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目前所在地原来没有任何土地手续。再如有的项目尽管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但由于追究机制不完善,加之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在作怪,因此也就不了了之。
(五)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隐蔽性高而现有监察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形市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其往往是在有形市场外一对一地进行,很难被抓住把柄,就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些异常行为,也可以凭目前法律法规的漏洞轻易搪塞过去。相比之下,目前的建筑体量越来越多,建筑层越来越高,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机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机关的执法力量不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薄弱,许多环节管理不严,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上专业水平不高,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纠正,往往出现即使明知违法也没法查出的现象。
(六)管理力度弱化,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力不强。
由于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主体是政府部门,建设事项又属于政府事项,政府自己管自己,造成内部控制制约力度大大减弱,尤其是在客观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在某些方面的积极协调下,管理部门开绿灯,没有了制约监管项目运作单位就名正言顺“省略”、“后置”建设程序。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
一些项目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不能按期动工;还有部分项目受用地影响进展缓慢,不能按建设工期顺利完工。征地拆迁难度大不仅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还影响了地方的对外形象,
三、意见和建议
通过仅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项目建设中的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和纠正。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了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减少和彻底纠正,使“阳光工程”充满阳光、“民心工程"体现民意、“实事工程”体现实效、“放心工程”让人放心,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
要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会议、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能力。
(二)加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力度。
县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审批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审批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现基本建设程序无缝隙管理体系,杜绝因管理断点而形成漏洞。 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从而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创新方式、完善举措,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要采取过硬措施,真正解决征地折迁难题。灵活运用各种手段,除现金补偿和搬迁安置等方式外,还可以实行“土地换保障”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及养老的后顾之忧,缓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冲突。要严格 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条例规定,及早做好规划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让受影响的项目早日建设完工;对肆意阻扰征地拆迁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证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
(四)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和季度投资计划,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重大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针对建设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殊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督查落实制度,既要加大检查力度,还要加强沟通协作,经常性地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可行性措施,使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协查督办制度。要以县专治办为协查督办中心,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为协查督办点,将存在问题按行业主管范围划分、分解,充分发挥专治办的协调作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通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三是在完善机制、体制上下功夫。上述相关部门要在坚持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完善业务规范、监督关口前移上出新招,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一批覆盖全局、配套完备、规范性强、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从根源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此外,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惠农利民项目,有关审批或监督部门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与承担项目建设的单位及时沟通、联系,主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以求取得项目建设既合法合规,又进展顺利如期完成的双赢局面。
(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
凡政府投资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而且还要对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竣工决算等进行全程监督。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跟踪审计。
(七)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针对建设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再搞下不为例,要分清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出现的问题,是主观因素造成的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区别对待。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