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政府信息公开备案、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报告要点:建立信息公开职责体系、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操作规程
行文逻辑:加强组织领导→编制指南目录→完善工作制度→主动公开信息→存在问题整改
8月我院被市政府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医院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王军为组长的医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希若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有关科室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编制《指南》《目录》。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医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并按照指南和目录,对医院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类。本院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8类。
(三)完善工作制度。为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院制定了各项相关工作制度,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制定了医院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保密审查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规定了审核公开程序。二是统一公开时限。在操作规程中,对信息公开的时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动态类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文件等常规类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三是规范公开格式。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发布各类信息,确保公开信息格式的统一规范。四是细化工作职责。制定了责任追究、社会评议、考核方案,把职责细化到岗到人,建立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科室具体承办,逐级审核把关,纪检监察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医院信息公开职责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院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为主,医院网络、院报及其他媒体为辅,累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机构设置等概况信息3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2条,法规文件、建议提案类91条,人事变更、规划计划、工作统计等其他信息4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院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医院信息的申请。
四、医院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医院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院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主要是内部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科室审核报送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工作动态等医院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情况,今后,我们依托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扩大医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深度和广度,探索完善医院信息公开规范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审核不放松,信息发布不断档。
适用场景:政府信息公开备案、政务公开工作自查
报告要点:完善公开形式、实施以公开为原则、组织乡镇民政政务公开
行文逻辑:概述工作情况→完善公开形式→实施公开原则→组织乡镇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都江堰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民政局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xxxx年1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xxxx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按照市xx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以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整体安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中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
1、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门户网站,今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民政信息简报58期,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6条,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7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2、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成都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现由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经费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费用的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八、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其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