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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生管理难点解析(4篇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28 14:27:07

基层计生管理难点解析 报告1

根据区人口计生委的安排,我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对照平谷区“两个转变”评估考核方案,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计生率虽然年年都能达标(20__年出生117人,计外4人,计生率96.6,20__年出生78人,计外3人,计生率96.15;20__年出生126人,计外4人,计生率96.8),但存在的隐患很大,低生育水平很不稳定。截止到8月底,全镇新出生人口92人,其中计划内90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97.82。目前还有1人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今年预计出生125人,要保证计生率达到96.5,违法生育不能超过4例,形势不容乐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一方面为计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计生工作走上依法行政之路。同时,行政手段弱化后,也给稳定生育政策和计生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此外,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重男轻女等旧的生育观念在部分人头脑中仍然存在;人户分离人员,离婚再婚人员和未婚人员的管理工作仍有死角,与委托管理单位联系得不够,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2、部分村干部对“两个转变”缺乏深刻的理解,个别村领导对计划生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前,部分村干部和计生专干对“两个转变”认识不到位,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要求、考核方法缺乏认识,思想仍停留在以行政制约为主的阶段,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需进一步创新。突出表现就是“事前忽视,事后重视”。平时对计生工作关心的不多,在宣传、培训、孕检等方面舍不得投入,直到出现问题才亲自出面,不惜出人、出钱、出车,工作存在滞后性,稍有松懈就会造成违法生育。此外,个别村受经济条件制约,财力有限,影响了对计划生育的投入。

3、部分村领导及育龄群众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镇、村组织了多次对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但仍有部分村干部对计划生育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对“三为主”、“三结合”、计生法律法规等基本常识掌握得不牢固。

各村严格按规定(每年四次)组织育龄群众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计生主题文体活动,但每次活动总有少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知晓率。

4、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员管理有一定难度。目前我镇共有流动人口110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0人,主要分布在镇、村企业。目前流动人口建卡率达到了100,持证率虽然达到了95,但未婚女青年的持证率较低(只有90)。此外,流动人口的流动性较大,有的在本镇工作几个月就走了,很难准确掌握情况,验证工作难度较大。流出人员情况难掌握,宣传服务难到位。尤其是开出租车的育龄群众,夫妻双方在外租房住,长期不回家,为他们做孕检、搞宣传非常不容易。他们的收入相对较高,违法生育隐患较大。

5、陈欠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今年甘营村违法生育的李树、李影华夫妇还没有交社会抚养费,目前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月违法生育的峨嵋山村刘宝山、黄海英的调查笔录已经整理齐全,预计本月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陈欠社会抚养费20__年以来应征收有285604元,目前已经征收173010万元,征缴率67。陈欠社会抚养费的已经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陈欠户大多数收入不高,生活困难,即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多少钱物可执行。

6、利益导向机制还有待完善。目前镇政府已经制定了利益导向的文件,对独生子女家长入养老保险每年给予50—80元的补贴,只此一项镇政府每年支出约11万元(全镇独生子女家长2431人,按70入保险、平均补贴65元计算,2431×70×65=11万元)。但由于保险收益不明显等原因,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只有98个独生子女家长入养老保险)。各村受财力所限,很难再抽出资金对独生子女户进行照顾。目前只有新农村、新立村制定了独生子女家长养老金补贴制度(男60岁、女大55岁后,每人每年15元),独生子女家庭的优越性体现得不充分。

7、群众与优质服务之间存在隔膜,缺乏“磁力”效应。群众与优质服务之间没有形成相互吸引的磁力场。如免费为育龄妇女体检工作,政府出钱、出力、出人为群众“三查一治”,群众的认识虽然逐年有所提高,但总体来说,还是有些被动,今年在各村普遍发礼品的情况下,体检率才达到87,只超出任务指标2个百分点。人口知识培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每次讲人口课,村里都要发一些小礼品,但群众在家看电视也不愿去听人口课。如何使政府与群众的服务观念相融合,同频共振,是急急待解决的问题。

8、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有待加强,计生协会的知晓率有待提高。7月24日,各村利用村民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每个家庭签订了村民自治协议书。但村民总认为与自己的关系不大,尤其是多孩的家庭,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关注程度不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此,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矛盾越尖锐,越能够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果得到有效解决,对推动全镇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

进一步提高镇、村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强化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认真研究新情况,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凡计生率不达标的村在“五好支部”和各类先进的评选中不予入选。

加强对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准确把握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方法,全面了解和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使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按目前情况分析,人户分离人员、离婚再婚人员的违法生育隐患较大,非婚生育问题也不能忽视。因此,对这些重点人群、重点户,进行重点宣传、重点服务、重点管理,提前做好工作,预防违法生育的发生,确保完成计生率指标任务。

坚持以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追踪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人户分离人员的计生管理。设立专人定期与流入地的计生部门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准确掌握信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与相关企业保持密切联系,经常进入企业对流动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和服务,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确保流动人口无违法生育。

3、大力推进优质服务,通过服务加强管理

强化优质服务决不是意味着要淡化管理。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共同提高的关系。管理是服务的保证,服务有助于管理的深化。把二者相互融合,相互包容,变强硬管理为温馨管理,通过依法行政改进管理,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来满足广大群众的新要求,使管理在看似淡化中更加强化,在服务中实现更高层次的管理。

以入户宣传为最佳切入点,多到育龄群众的家里去,与育龄群众拉家常,谈知心话,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取得人们的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继续做好“五送五服务”工作,加大随访服务力度,坚持做到“八到人”即:青春期保健知识培训到人、新婚祝福贺喜到人、孕产保健服务到人、哺乳期避孕方法传授到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落实到人、避孕药具发放到人、术前术后患病治疗随访到人、更年期保健知识宣讲到人。

4、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亲和力和吸引力

一是培训突出针对性,提高知晓率。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实施“菜单”式培训,按照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类别列出培训内容,制作相应的宣传材料,由计生专干入户培训并发放有关材料,群众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继续开展“亲朋课堂”,即在新生儿“满月”时,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入户贺喜,照“全家福”,同时为亲朋好友讲“人口课”。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时,按照“投其所好”的原则,采取群众易接受的方式,确定不同的内容来组织活动,使计生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为群众所接受,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二是宣传教育突出趣味性,提高群众参与率。以文体活动为载体,面向家庭、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抓住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日,进行宣传教育,打造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加快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充分体现独生子女家庭优越性

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申报、审核程序,保证使符合政策的奖励扶助对象一户不漏、一个不错。让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广大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大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把奖励扶助宣传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渠道让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从奖励、扶持、优惠、减免、救助、保障六个方面着手,制定切实可行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整合社会资源,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通过政策推动、引导群众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6、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各项奖励,使法律法规中的利民条款落实到位。

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提高社会抚养费征缴率。加大工作力度,多入户做工作,加强与法院的联系,确保社会抚养费征缴率达标,使违法的公民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7、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近期,镇计生协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我们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组织网络,完善组织机构。选拔任用好协会会长、协会理事,做好协会会员、志愿者的发展工作。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协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特有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结合计划生育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幸福工程”、妇女发展项目、关爱女孩、“三结合”贴息贷款等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帮困扶贫、关爱女孩等宣传服务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扩大参与活动和宣传教育面,力求在参与活动和服务方式上,都有新的突破。

今年是我区的“两个转变”的考核评估年。我镇的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两个转变”考核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阶段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决心以评估验收为契机,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扎扎实实进行查漏补缺,做到有错立即改正,不足及时弥补,差什么补什么,差多少补多少,使全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两个转变”的评估验收。

基层计生管理难点解析 报告2

近年来,x县在人口计生工作上,由于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在全省考核评比中始终徘徊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后进位置,影响了全县综合工作水平的提升,也阻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过去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时更新思路,加大财政投入,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苦干实干硬干,以一年一个台阶的良好发展态势向前推进。据资料分析,20xx-20xx年,我县的计划生育率在逐年稳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回落趋势;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得到巩固。但是,由于存在地域面积广,人口基数大,人口流动性强,历史包袱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有较大差距等原因,在一定时期之内,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为此,笔者结合亲身在乡镇工作的经历,浅析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点个人意见,为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抛砖引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生育观念陈旧,保障机制不健全。

时至今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人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农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据了解,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主要原因一是想减轻将来养老给子女带来的负担;二是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由于害怕老无所养,老无所侍,加上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逃避计划生育而“辗转四方”的“超生游击队”比比皆是。

(二)部门综合治理不够,基层网络发挥不好。

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合作,联防联治,才能取得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往往不到位,大部分是计生部门在唱独脚戏,乡镇在跑龙腿,乡镇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计生工作上,可结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部门互动。如公安部门对暂住人口的清查没有查验流动人口证,发现孕产妇也不通知计生部门,基层派出所在给婴儿办理户口时把关不严;卫生部门对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不到位,对非法取环、人流、b超性别鉴定打击力度不够。医疗保健机构在对孕产妇进行检查时,并不查验对象的生育证,对无证生育的也不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特别是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如某村的一位计生对象超生3胎,竟然全部是在同一个民营医疗机构出生;还有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年审,规划建设部门发放建房执照、出售商品房,民政部门在办理优待证、发放救济款,银行在办理贷款,学校在招生,企业在招工等,对计划生育证明的查验,都不是法定的必备程序。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开展。

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基层网络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存在着“急在县里、热在乡里、冷在村里”现象,还没有真正把源头管理做好。作为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第一线的村级组织,是最能准确了解情况,也最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但是人口底数不清,出生漏报严重,计划外出生居高不下等问题,说明了对村级组织的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缺乏明确的目标责任。盲目分配给村一级的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死指标,致使村级本末倒置,不从如何控制群众计划外生育着手,而是把计划外生育后如何隐瞒实情,报假数据作为应付工作的手段。二是奖惩不到位,对于人口计生工作较好的村,没有建立应有的激励机制,对于出现问题的村,没有落实好责任追究。三是没有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村级由于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的第一线,面临的风险大、任务重,而相应的保障机制又跟不上。四是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干部,没有及时调整充实。五是村级计生协会作用不明显。由于群众计划生育自主意识淡薄,协会工作总体上处于一种有组织、无活动的状态。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农村,计生协会基本上是“墙上协会”“纸上协会”,甚至纯粹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而拼凑而成,在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方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考核机制不灵,信息数据不真。

人口计生考核模式陈旧,考核机制不完善,没有真正起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扭曲了考核的根本目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在指标设置上重视管理结果,忽视管理过程;重视控制数量,轻视提高素质;重视管理手段,忽视服务手段。二是指标脱离实际,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和工作基础差的地方一个样,经济水平高的地方和经济水平低的地方一个样,忽视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多种因素,实际上是不承认客观存在的差别,指标设计的高低也缺乏科学论证,基本是估计、臆断的行政行为,说控制到多少就要控制到多少,脱离基层实际情况。三是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如出生率与计划生育符合率相抵触,出生率规定某地在一年间计划内婴儿出生必须达到多少,达不到被扣分或被定为指标未达标,在现实生活中势必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对已生育一胎女孩符合政策可再生一胎但不愿再生的夫妇,工作人员总是千方百计动员他们再生一胎,哪怕他们真的不想再生;对那些已经生出来的计划外对象而是隐瞒不报,造成了计划外对象满地都是。四是考核方与被考核方相脱离。

(四)干部作风不实,责任追究不力。

部分干部还没有把计生工作真正拿在手上,工作责任落实不够,目标不具体,措施不得力。突出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不是从强基固本出发,而是急功近利,只从眼前或个人利益考虑,抱着任期内不出问题、不出麻烦的侥幸心理,认为计划生育工作能够考核过关就行了,没有把工作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做过细的群众工作。二是作风不实,平时不认真研究本乡镇、本单位计生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把主要精力用在应付考核、蒙混过关上,工作被动应付,缺乏连续性和经常性;压力不大就不干,压力大了就搞假,任务来了紧一阵子,任务完成后就放任自流,仍然沿袭“突击加补救”的工作方式。三是责任不清,缺乏工作的压力感。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没有很好地落实,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工作压力不大。出现计生工作被动落后等问题后,责任追究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一票否决”。

(五)职责划分不科学,行政执法难落实。

上级把大部分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责任落到乡镇,而没有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放手让乡镇去干。在这种没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和有力的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可想而知乡镇工作人员承受的压力有多大,受到群众的冤枉有多深,实际效果又有多少。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任凭乡镇干部鞋磨破,嘴说干也难撼“征收难”困境。在处理时,一些计生对象闭门不见,不理不睬,干部对他们讲理讲法不管用,以蛮制蛮又违反计划生育中的“五严禁”、“七不准”,因而在征收时时常常束手无策。一些对象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因而生是要生的,钱是没有的,赖着超生,有些人甚至违法生育的上一个孩子处理还未兑现,又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还比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难题,仅靠乡镇干部这点力量是孤掌难鸣的,是难以解决的。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跳出就计生抓计生的思维模式,扩大视野,统筹规划,全局运作。

(一)加强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是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把继续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单位”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生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活动与评选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村庄、星级文明户相结合。

(二)突出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奖励政策和保障体系。

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机制,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是少生奖励。在严格执行多生惩罚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少生奖励的政策,适当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二是政策优惠。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就学、审批建房、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优惠,对农村贫困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实行资金、项目、培训、技术“四优先”。三是慈善救助。提高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重点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困家庭的困难。四是免费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的技术服务。五是养老扶助。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等政策。

(三)狠抓责任落实,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县级领导包乡镇工作责任制。县级领导要对所包乡镇的计生工作负督查指导责任,与乡镇捆在一起,一并处罚,绝不例外。二是强化乡镇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凡年度考核位于全县后3名的乡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分管领导加大处罚力度,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选先,甚至予以降职,调离岗位。三是强化部门综合治理责任制。哪个部门没切实履行职责的就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决不手软。如医疗保健机构出现不履行综治职责的情况,除了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根据情况予以高额经济处罚。要使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无证孕产妇服务中获得的每一分收益,就要付出十倍的罚款,这样,医院没有了经济利益的驱动,自然不至于再铤而走险,从而可以使大量的计划生育怀孕情况得及时处理,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的上升势头。四是强化乡镇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要把村级计生责任目标分包到每一位驻村干部身上,今后凡是在省、市、县考核中,出现出生漏报、节育措施虚假等重大问题,导致本乡镇排序位于全县倒数第一的村,对乡镇包村驻村干部就地免职。五是强化一般干部包对象责任制,加强入户访视和跟踪调查,真正把所包对象的真实情况核清摸准,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六是强化计生部门业务指导责任,推行班子成员包片、业务干部包乡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奖罚办法的各项规定。七是强化村级干部计生责任制。凡村干部计生工作不得力的,该调整的就要调整,该免职的就要免职。只有各级干部群众严格履行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奖罚有力的工作机制,才能推动全县计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明确导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改革以往的考核模式,完善目标考核评估办法。一是明确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促进下级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通过检查,一方面要发现问题,更要突出以解决问题,通过考核对问题产生、存在的原因进行调研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对基层作出指导,作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另一方面要把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推介过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而决不能只是为了考核来抓考核。二是调整考核的时间。改变一年两次事先知道具体考核时间的方式,改考核时间为不固定性、随机性,既有例行督查也有随机抽查,县可以根据报表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减少乡镇作弊的几率。三是改变考核的方式。对乡镇计生工作要进行全面考核,将平时调研与年终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工作过程上,如每个季度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违法生育和处理力度、日常工作情况。不因一两次检查而“一棍子打死”。三是调整考核的内容。加大统计准确率的考核权量,突出考核违法生育的立案率和申请执行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考核内容,加大知情选择的考核力度,取消一些只看文件就能得分的内容。四是适当降低指标考核标准。要想放下数字包袱,就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计生率指标,而不是一个跳起来都摸不到的东西。建议根据近几年来补报的情况和抽查情况,确定一个跳起来都摸得到的指标,既符合实际又有压力。过高的考核指标,滋生了计生造假,滋生了考核中的腐败。五是考核结果的及时“兑现”。现在的“一票否决”说实话是不痛不痒的“花拳绣腿”,或部分流于形式,或责任划分不清,对乡镇工作人员处罚偏重,对其他考核对象难以进行兑现,而且,很多的责任人员或在不闻不问中,或在捞足后卷铺盖走人。因此,考核后一定要及时兑现,决不“只说不做”。同时,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必须全面推行责任延伸追究制,对在二到三年内反映问题的责任人,同样要进行相应的处分。

(四)加强部门配合与沟通,依法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

做好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原本就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同想同管同做的“大合唱”,让人口计生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从唱“独角戏”里面解放出来,才能彻底改变目前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不尽如人意的状况,才能使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发挥好“主管、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并使人口计生工作的种种压力变成大家的共同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责任考评办法,推动部门履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职责。二是督促各部门制定有利于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在人口(婚姻)信息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文体部门排练计生内容的戏剧、小品、舞蹈,创作诗歌、散文、小说等作品,举办书法、绘画、摄影等文艺展览,大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制作宣传片,播放公益广告;县委宣传部门大力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宣传报导计生工作动态;公安部门要严格把好婴儿上户口和育龄妇女迁入这道关口,在办案或清理暂住人口时发现怀孕或哺乳妇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并对不及时通报的予以责任追究;医院保健机构要严格把好孕妇检查和婴儿出生这道关口,必须凭生育证接生和做孕妇及胎儿健康检查,发现有计划外怀孕孕妇必须立即向政府或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对违规接生人员必须给予坚决打击,取消资格,重罚;法院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选准突破口,选好典型户,及时实施强制执行的措施,扩大司法强制力的震慑作用;工厂企业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没有切实履行职责的,予以重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

(五)强化执法力度,严格处理到位。

对违反规定的超生户、逃避户等要坚决依照中央、省、市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理,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群众有“空子”可钻。不妨通过建立超生对象户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共享信息网络,对逃避计生处罚者实行终生追究。(可以参照汽车违章处罚)因银行开户需要身份证,故从技术上理论分析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可建一个共享信息网络。通过该共享信息资源,计生部门就知道超生对象户长住地址和经济状况。在目前,要加大对超生对象户的处罚力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所有的超生户,要建立健全处罚和缴款档案。对凡是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实行滞纳金和本金的终身追究制;对违法超生而又举家外出恶意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要利用全国人口与计生互联网(即上面提到的共享信息网络)的有效作用,把这些非法超生对象户的超生情况和处罚(包括滞纳金)情况进行全国性联网,实行异地征收。为违法生育人员提供躲避场所或者为其逃避检查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的,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推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实行群防群治,使违法者无处可逃。

(六)提高待遇,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积极性。

计划生育是国策,大量的工作要靠基层计生干部来完成。但目前我县基层计生队伍人员积极性相对不高、工作效率不明显,根子就在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动不动就一票否决),待遇又低。要真正提高我县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落实、逐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待遇,进一步调动乡镇村居两级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在加强基层计生队伍管理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对基层计生队伍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对乡镇干部可实行这样的激励措施,凡连续3年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绩突出的干部一律优先提拔重用。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因为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是乡镇政权在农村贯彻落实政策的“左膀右臂”。离开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鱼离开了水。

所以要尽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的待遇。一是推行村(居)干部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制,其中村(居)干部正职基础工资500元、副职基础工资400元,其它工作人员基础工资350元;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定。二是村(居)专(兼)职计生主任的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村(居)委正职主任报酬待遇的80%执行。兼职计生干部的报酬待遇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予以落实。三是建立起村(居)干部的社会保障机制,在岗的一律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四是实行绩效考核、绩酬挂钩。对严格遵守规定、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坚决按规定处罚,做到奖惩兑现,赏罚分明。村(居)干部吃上了“皇粮”,待遇有了可靠的保障,就会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经费由县财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款按比例,统筹解决。

基层计生管理难点解析 报告3

内 容 提 要

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如何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多少年来奔赴在最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使得我们的工作更亲情化,更有章可循了。但新形势下又存在着部分育龄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偏低与以人为本管理方式之间的矛盾、农村流出人口增多与各地协作管理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这些势必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提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带来新的难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树立政府的绝对权威,才能确保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强化利益导向,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加大处理力度,增加违法生育人员的生育成本,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对诚信计生的考核,使人口出生统计更接近实际。

一、问题的提出

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的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国已开展了近半个世纪,所取得的成效显著。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如何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多少年来奔赴在最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使得我们的工作更亲情化,更有章可循了。但新形势下又存在着部分育龄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偏低与以人为本管理方式之间的矛盾、农村流出人口增多与各地协作管理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这些势必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提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带来新的难题。

作为广东省的新塘村,它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状如何,有那些成功的经验,为此,笔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社会调查。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从而进一步在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更好的在农村开展工作。

二、调查内容、对象、时间和方法

(一)调查内容

新塘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

(二)调查对象

新塘村村民委员会干部8人,村民代表30人。

(三)调查时间

3月下旬。

(四)调查方法

访谈法、文献资料法。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新塘村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

新塘村是本镇最贫苦地区,但村民委员会相应国家政策,加大力度的的实施计划生育措施。具体做法是: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宣传教育融入生殖健康系列服务之中,通过在全村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咨询、节育技术服务、妇女病普查普治、孕期保健等系列服务,使广大群众既掌握了相关知识,又享受到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把宣传教育融入生产队精神文明建设之中,通过开展建设小康生产队、合格生产队、文明生产队、星级文明户、幸福文明家庭等活动,引导群众逐步建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宣传教育融入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之中,通过开展“三结合”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的落实之中,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并依托多种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2.强化领导 落实责任

该乡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速迅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并将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分解到户、落实到人。

3.人员专职 干部专用

一是调整充实了各生产队计生干部,并由原兼职调整为现在专职;二是提高了村计划生育干部报酬,由原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每月120元;三是提高了村计生干部政治待遇,村计生工作考核名列全乡前茅,个人被评为优秀村专干,待村换届时作为提拔使用对象;四是乡计生干部由原联村调整为现在不联村、不包组,全部精力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4、制度斗硬 奖惩分明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该村设立了计划生育工作举报制度,凡举报计外怀孕1人,奖举报对象人民币100元,凡举报违法生育1人,奖举报对象人民币300元。

(二)创建的主要成效

自全村通过上述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该村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展新的变化。

1. 村计划生育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2.计生统计瞒、漏报现象基本杜绝

3.违法生育人数明显下降。

4.全乡计生几项指标,符合生育率达95%以上,环情、孕情监测率达85%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迈进,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总体上保持了较快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乡结合更为密切。在这种新形势下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现状来看,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工作难度偏大。计生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的计划生育观念越来越淡薄,计生对象对现行法律、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只讲权利不尽义务,绝大多数计生对象不愿主动接受孕检、上环、结扎、引流产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甚至有的计生对象公然暴力对抗计生执法,陷于了“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艰难局面。

二、农村群众自我生殖保健意识亟待薄弱.农村人口整体素质偏低,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不能准确选择适应自身特点的避孕药具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同时不少育龄群众未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作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而认为是国家控制人口的手段,于是在国家推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时候,认为知情选择就是随心所欲,因此贪一时便利,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人越来越多,造成引流产居高不下。当年采用长效节育措施的仅3118例,只占当年应落实避孕措施的38.4%,而引流产却高达2842例。

三、奖励扶助政策偏低。扶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但是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其他项目相比,计生扶助标准仍然偏低,如年满60周岁的农村两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奖励只有720元,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只有960元,独生子女死亡扶助只有1200元,这些优惠政策对计生对象没有很强的吸引力。一些农村符合政策生育户有的已经成为新的弱势群体,他们对今后的生活前景并不乐观,“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没有根本改变。

四、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较弱。一是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我市村级计生管理员基本上由村妇女主任兼任,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内涵的丰富发展,对村级计生管理(服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宣传国家的政策,还要懂法、懂生殖保健知识、懂咨询随访、懂子女教育等等,现有水平远远跟不上群众的需求。二是对计生管理服务职业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不再局限于农耕,而是进入各行各业,同样我市村级计生管理(服务)员绝大多数在私企上班,她们只能利用休息时间来为群众服务,如果仍然按照计划经济时代的标准去要求她们放弃自己的工作来从事计生工作显然是不合情理,而维持现有模式又满足不了群众的需要,因此对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职业化的要求。

五、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现象依然严重。 近两年,我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长足的`进步,征收到位率大幅度提高,但与法规条例规定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氛围未形成,穷的征不着、富的征不足现象依然存在。

四、关系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回顾近年来的创建实践,深深体会到创建工作上级重视是根本,群众支持是基础,经济实力是关键。在推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新塘村也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要树立政府权威。计划生育工作从一定程度讲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政府和计生对象既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也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计生对象不能自觉遵守政府制定的计生政策,而政府在做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必须体现政府的执行力,树立政府的绝对权威,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

2、要强化利益导向。从人对社会公共资源占有的角度讲,符合政策生育户为社会和政府是做出过贡献的,全社会理应要对他们予以回报,这种回报要通过政府对符合政策生育户的关心和扶助得以体现。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奖扶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行生活水平同步,通过政府的奖励扶助让已经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既感到光荣又得到实惠: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要严格依法行政。对计生工作人员要强化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查处计生案件中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以思想工作为主,以优质服务为主。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加大处理力度,增加违法生育人员的生育成本,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

4、要完善考评机制。目前的计生工作考核方案软件设分过多,没有突出人口出生这个核心指标,调查的随意性、机遇性也大,这样很难反映出一个地方计生工作的真实水平,也影响考评结果的公正。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对诚信计生的考核,使人口出生统计更接近实际。同时适当减少调查次数,省、市、县调查尽量同步,让基层用更多的时间来做基础工作,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在执行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公正透明,让每一个计划生育家庭都能够享受到他们应享受的扶助与奖励。从而以点带面,为广大育龄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引导他们转变生育观念,倡导新型生育文化,从而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谐发展的步伐,从而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基层计生管理难点解析 报告4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如渭源县是国扶贫困县,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仅100xxxx万元,主要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虽然县上努力筹措资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但由于全县二女户积累比较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几年来,县上多方筹措资金为450xxxx户二女结扎户落实了每户60xxxx的养老储蓄金,但要达到每户100xxxx的"标准,还缺资金18xxxx万元。从20xx年度开始,二女结扎户每户要落实300xxxx的奖励补偿资金,虽然省上能够补贴一半,但另一半要由县乡筹措,按1xxxx人结扎100例二女户的比例计算,全县每年至少结扎二女户35xxxx以上,每年县乡两级要筹措奖励补偿资金在5xxxx元左右,资金筹措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渭源县每年流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在300xxxx以上,虽然县上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采取了追踪管理、发函协查、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追踪管理费用高、距离长,发函协查回复率低、质量差等因素,对流出重点对象一直缺乏有效正常的管理,全县每年40xxxx个计划外出生人口中约有9xxxx以上都是流出人口超生的,造成工作中的摸底难、访视难、环检难、征费难,成为制约全县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三是私早婚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私早婚比例逐年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大,导致性别比失调。20xx年抽样调查表明,全县25—49周岁男性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5.43‰,而女性未婚人口比例只有2.14‰,相差23.29‰,约760xxxx人,由于进入婚期的男性人口数远远大于女性人口数,为了达到自然平衡,只有女性人口降低婚龄,才能自然地弥补数量上的不足,这个过程虽然受到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最终结果是导致女性人口的成婚年龄越来越小,私早婚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经济水平普遍比较低,加之自然条件严酷,男青年找对象比较困难,贫困山区尤为严重,一旦有合适的对象,不管年龄是否合法,即举行婚礼。

四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无形中取消了户藉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加上农村婚姻登记点设置较少,有的地方几个乡镇只设一个登记点,在交通上给农民领取结婚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使先结婚后登记的现象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五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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