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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风险排查(2篇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16:34:11

工地安全风险排查 报告1

根据地建建〔xx〕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治县建设局从1月30日—2月1日历时三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xxxx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

(三)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三)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五)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七)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八)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工地安全风险排查 报告2

一、随机抽查项目

大境门南区改造项目(B)14#、15#高层商住楼、18#、19#、21#高层住宅楼30#商业楼、幼儿园;大境门南区改造项目(B地块)22#、23#高层商住楼;水韵华庭一期;上北小区一期;盛奥利嘉项目3#4#楼;张家口市金鼎国贸中心改造工程;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4-7#、9#,配套服务用房1#、2#、6#、7#、13#,换热站14#、15#;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2#、3#,配套服务用房3#、4#、5#;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10#-15#;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1#、8#;等10个项目进行抽查(市场主体名录见附表),抽查比例100%

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执法成员:王贵文、郭斌。

三、随机抽查区域及时间

1、抽查区域:桥东区、桥西区

2、抽查时间:20xx年4月15日—5月31日

四、随机抽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1、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张家口市金鼎国贸中心改造工程)项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个别设备未接保护零,个别设备未设开关箱。线缆地爬线较多,应及时调整;2.悬挑脚手架底层未挂设大眼平网。首层未挂设平网随层网。剪刀撑搭设不规范。小横杆拉结不规范。架体完成作业搭设后未提供验收;3.临边洞口防护不规范,施工层防护网缺失;4.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缺失未提供消防组织机构、人员体系、器材台账清单;5.塔吊未提供顶升附着安装作业专项方案,未提供相关交底与验收;6.临时用电未提供设计计算及平面作业图、线路分布图;

2、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境门南区改造项目(B)14#、15#高层商住楼、18#、19#、21#高层住宅楼30#商业楼、幼儿园)项目:1.施工层阳台防护缺失,洞口防护不到位。2.卸料平台锚固端松动。3.项目经理、安全员应认真落实责任,全面辨识现场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

3、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境门南区改造项目(B地块)22#、23#高层商住楼)项目:1.楼内临边缺失即时恢复。2.增加施工现场消防器材。3.即时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

4、张家口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上北小区一期)项目: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按规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档案;2.脚手架与主体拉结杆件设置不足,设置不规范;3.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5、张北县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水韵华庭一期)项目;1.临时用电较乱,开关箱内一闸多控。保护零线未接入,箱体无线路图等标识;2.二级箱重复接地采用螺纹钢;3.脚手架小横杆连墙体缺失;4.楼内作业层防护缺失,脚手架外坠落半径内交叉作业。电梯井兜网建筑垃圾较多;5.卸料平台4道钢丝绳有3道松动,无安全标识,停止使用;6.支撑系统自由端超高,缺水平杆、剪刀撑;7.电焊工无专业防护面罩;8.现场资料缺失较多,无法反应施工现场实际状况。

6、张家口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盛奥利嘉项目3#4#楼)项目:1.电梯井内无设安全平网;2.塔吊外电源线无设保护。外架体内物料未清理;3.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少;4.楼外四周无搭设安全防护架网;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类别少;6.加强施工内部外供电局高压变压器、高压开关安全防护和挂设安全警示牌;7.电焊工无办理动火证;8.施工现场未在“危大”“双控”位置上挂设等级牌和各类安全规程;9.悬挑架未设剪刀撑。剪刀撑和预埋件位置设置不合理;10.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11.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7、张家口全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10#-15#)项目:1.施工现场15#楼安装自升式爬架未提供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提供资质证书及作业人员证件;未提供作业技术交底。项目管理人员未到现场监督;项目负责人未到作业现场;2.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个别设备未设,从二级箱处接照明线;3.落地脚手架一步架未封闭,未搭设安全通道。小横杆拉接不规范;4.动火未履行审批手续。木材堆放区未设置灭火器材;5.施工现场未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施工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8、张家口全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4-7#、9#,配套服务用房1#、2#、6#、7#、13#,换热站14#、15#;)项目:1.临时用电钢筋弯曲机开关箱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参数超出规范要求。开关箱未设置重复接地,部分开关箱损坏,箱门、箱体未连接软铜线,未见电工巡检记录;2.“双控”机制未按规定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及“一个台账,三个清单”;3.重点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9、张家口全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2#、3#,配套服务用房3#、4#、5#)项目:1.施工现场部分建筑垃圾未即时清理,裸露土未及时覆盖。2.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部分设备未配开关箱,重复接地缺失。3.楼内预留洞口个别防护缺失。4.电梯西侧防护不到位,电梯井出口安全通道防护不合格长度不足,电梯内未挂设限重标牌,操作规程。5.消防器材配备不足。6.资料缺失抹灰工安全技术交底。7.施工现场危险源管控不及时,未进行分级管控。8.施工现场警示标示标语牌缺少。

10、张家口全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1#、8#)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随机抽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处理情况

1、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张家口市金鼎国贸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境门南区改造项目(B)14#、15#高层商住楼、18#、19#、21#高层住宅楼30#商业楼、幼儿园)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3、张家口市京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境门南区改造项目(B地块)22#、23#高层商住楼)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施工安全监督记录。

4、张家口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上北小区一期)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5、张北县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水韵华庭一期)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

6、张家口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盛奥利嘉项目3#4#楼)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7、张家口全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10#-15#)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

8、张家口全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4-7#、9#,配套服务用房1#、2#、6#、7#、13#,换热站14#、15#;)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9、张家口全明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岸云锦项目一期住宅地块高层住宅楼2#、3#,配套服务用房3#、4#、5#)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对于上述9个施工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扬尘防治问题,我站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后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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