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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报告(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6-09-28 11:41:41

住房调查报告 篇1

五年规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实现“”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中国住房消费发展报告(1998—)》、《中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调查报告》24日在南开大学发布。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报告基于对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全面系统的入户调查数据研究而成,样本覆盖全国32个城市,共收集20xx个家庭户样本、5201个家庭成员样本,并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

对于取消限购,“55.08%的城市居民认为其购房行为不会受到影响”“54.14%的城市居民认为限贷政策不会影响其购房行为”。报告认为,“在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对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弹性影响有限,但会对居民住房行为结构产生影响。”报告显示,在城镇居民最希望房贷松绑类型分析中,“降低贷款利率是城镇居民最希望松绑的类型,有39.17%的城镇居民认为利率偏高,希望能够降低贷款率;22.32%的城镇居民希望能够下调二套首付比例。”报告反馈也与今年我国出台相应房地产政策及央行屡次降息相呼应。

报告同时发布的“住房价格风险指数”对全国70个城市近五年的`住房价格风险进行了评估,根据指数显示:XX年,住房价格风险排名前10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北京、上海、牡丹江、广州、南宁、昆明、襄阳、锦州、合肥。

在未来家庭住房消费选择中,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还是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在对于当前住房市场的评价中,“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京奎教授为该项研究主要牵头人,其博士生、硕士生为核心成员;同时,项目邀请包括南开大学数量经济研究所、天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师加入。

周京奎表示,希望该项研究在政府制定住房发展政策,企业制定发展规划,解决住房民生问题方面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咨询。同时,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的发展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中国住房问题研究由市场层面转向消费层面的条件下,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填补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领域的空白。

住房调查报告 篇2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xx月份,市人大环资工委对我市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情况开展了相应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此作为提升全市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列为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市住建部门不折不扣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保障房建设工作决心大、建设标准高、覆盖范围广、保障水平高、推进速度快,工作成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我市成立了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石市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国土、民政、人社、公安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部门之间加强协作,统筹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遇到的各项问题,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近年来,市政府支持市住建部门根据中央、省、盐城市文件,结合xx实际,组织编制《xx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先后出台了《xx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xx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xx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措施得力。市住建局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电视、报纸、专栏橱窗等途径,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告知工作。市民政、人社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认真把关,为扩大保障覆盖面提供了有力支撑。市财政部门支持住建部门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公积金增值收益、日常租金、经适房购房款、本级财政预算拨款以及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保证了建设资金需求。市国土部门配合住建部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土地供应计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在土地供应中予以提前单列,明确用地规模和供地时序,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效果明显。近三年来,我市共建成保障性住房1472套,总面积14.1万平方米,为1347户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另有374户次享受到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今年当年新完成新东苑二期12幢保障性住房共5.55万平方米,年底前将交付使用。拆迁安置房建设方面,已完成主城区拆迁安置房5万平方米,德惠花园、润富花园、同福花园等小区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按序时推进,另外还在港区、开发区筹集了3648套(间)公共租赁住房。我市在20xx年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中名列第一,20xx年被省住建厅表彰为盐城市唯一一家棚户区改造先进集体,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列全省第九名。

(四)反响积极。与大部分地区将保障性住房规划在城市周边不同,我市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将保障性住房全部规划在市区,保证了入住居民的交通、入学、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我市还在盐城各县市中率先出台了《xx市市区20xx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认定条件和标准》,继去年将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由848元调整为993元后,再次将标准放宽到xx24元,并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住房保障制度和保障标准在盐城各县市中处于领先水平。这一系列惠民措施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欢迎,为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祥和、建设幸福xx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二、存在不足

(一)资金保障后力不足。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基础,我市在不断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保障房建设资金也面临巨大压力,资金结构的不合理也可能会形成一定的风险隐患。今年保障房建设预计所需资金1.34亿元,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补贴资金,预计全年可争取5000万元,加上市本级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房租收入、经适房购房款等解决部分资金,还有超过6000万元的资金缺口由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债券解决。随着城投公司去年发行10亿元债券、今年又申请了15亿元债券,偿债压力将逐年加大,后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将会越来越多。

(二)管理制度尚未完备。让最需要的困难群众优先得到住房安置,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而把好准入资格认定关和退出管理关,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市现行的申请对象资格认定办法还是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居委会证明、张榜公示等较为传统的套路,一方面占用了大量的工作量,难以保证全面、准确地获取申请对象家庭收入的准确信息;另一方面对困难家庭的资格认定也有所局限,难以对整个家庭的住房、车辆、有价证券等总资产进行全面认定。在后续动态管理方面,我市住建部门正在进行探索,对入住后条件改善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如何采取分级调高租金等办法强化管理,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十分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

(三)公众认知仍有偏差。尽管市委、市政府不断降低保障门槛,住建部门高标准保障水平也得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但在调查中我们还是发现,有些群众对住房保障政策不够了解,存在认识偏差,有极少数甚至存在主观恶意。比如一些经适房住户把自己出钱购买经适房当作一种普通的市场买卖行为,甚至当成投资手段。极少数群众认为自己买经适房也花了钱,住公租房也是国家的政策,与地方政府无关;有的认为保障房申请时间长、房子面积小,是地方政府故意把申请者推向商品房市场,进而对政府所面临的困难不了解,对职能部门为此所做的努力不体谅。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还有一些群众容易道听途说、胡乱猜测,对政府惠民措施的落实和政府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修编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市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已于20xx年制定了《江苏省xx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但随着xx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上级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住房保障的形式可能将逐步由实物配租向货币化方向转变,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中央、省相关政策的调整,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及早做好规划调整完善的准备。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体系。要建立起科学、有效、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稳定资金保障方式。近年来,政府的融资平台逐渐增多,债务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债务总量的把控就尤为重要。长久来看,用举债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并不是可持续的。但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民生幸福,事关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停滞不前。对于未来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要提前做好谋划,要通过融资平台、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租金收入、土地出让净收益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资金供给的稳定、可持续和住房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当务之急是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我市现行的认定方式明显滞后于实际需要,在盐城各个县、市、区中,目前仅剩xx还未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市领导小组要协调民政、住建、公安、人社、金融等各部门,通力合作、认真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充分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科学制定出符合xx实际的认定办法。要将家庭住房、车辆、有价证券等所有资产纳入认定范围,严厉查处为申请保障性住房而转移资产的投机行为,让投机取巧者无空可钻,维护政策的公正性、严肃性。超出保障条件人员如何退出是保障房工作的一大难题,各地较多采取的是提高租金标准等软性措施,但政府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仍然被占用。建议市政府及住建部门研究完善相应的退出机制,加强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引导,探索通过非诉行政执行等多种方法,加大有效约束力度。

(四)确立协调发展格局。要像建商品房一样来建保障房,继续强化保障房工程的建筑品质,做到“廉租廉价不廉质”。对保障房集中的小区,在保证容积率、绿化率以及卫生保洁、停车位配套等方面品质的同时,要与城市整体规划相衔接,在建筑色彩、建筑造型设计等方面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在严格执行中央、省、盐城市政策的同时,考虑xx的地区特点,合理设定保障房的建筑面积、户型等标准。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关系,合理确定保障房与商品房建设比例,在保障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的同时,也要确保不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冲击,促进城市整体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建品质的逐步提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中央、省政策的调整,住房保障方式的调整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大趋势,市住建部门要敢于尝试、勇于探索,充分领会中央鼓励改革创新的精神实质,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借鉴“三房并轨”、“共有产权”等创新做法,确定合理的保障房类型比例,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住房调查报告 篇3

4月13日,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上海居民住房及物业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显示,上海常住居民家庭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

上海人的居住和购房情况如何?4月13日,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发布了上海居民住房及物业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上海近一半居民在中-外环间购房,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

中外环间居住较集中

课题组依据最新获得的民生民意年度调查数据,深入分析了上海市居民(18-65岁本市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居民和在沪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居民)的居住及物业现状。

调查显示,上海居民居住于内环内、内-中环间、中-外环间、外-郊环间、郊环外的比例分别为20.3%、19.3%、37.1%、6.5%、16.9%。调查还显示,上海居民在内环内、内-中环间、中-外环间、外-郊环间、郊环外购买商品房比例分别为17.4%、18%、46.4%、5.3%、12.9%,近一半居民在中-外环间购房。

另外,居民租住单位宿舍、租住商品房、与亲友同住、已购商品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的比例分别4.8%、16.2%、5.4%、58.5%、13.1%、1.9%。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近六成上海常住居民通过购买商品房实现了“居有其屋”愿望,一成居民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问题。这表明,经过近xxxx年的城市建设,上海百姓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户均面积71.04平方米

调查显示,上海常住居民家庭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上海常住居民家庭共住人口平均为3.09人/户。

课题组负责人指出,这表明家庭小型化为上海市主流居住模式。调查同时显示,上海居民建筑面积内部差异仍较大,最高人均建筑面积(129平方米)是最低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51.6倍。

低学历“挤出效益”明显

调查显示,教育程度与上海常住居民的居住地理分布,呈现出明显的“w”趋势。换言之,教育程度越低的常住居民群体居住于郊环外比例越高,达到了40%,是其他群体之两倍。

调查同时显示,个人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3-5万元的上海常住居民居住在郊环外比例分别是33.6%和19.2%,几乎是个人年收入在7-10万、10万元以上居民的2-5倍。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上海郊环外居住环境虽说不错,但通勤、就学、就医设施相对市中心区仍有较大差距。这提示我们,为广大低收入群体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居住房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艰巨任务。

30岁以下购房压力最大

调查统计发现,上海市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30-39岁、40-49岁、50-59岁四个年龄段的居民,拥有商品房的比例(不包括购买保障性住房)分别为37.2%、57.9%、62.3%、68.2%。可以看出,随着年龄增大,购房比例也随之提高。对照发现,30岁以下年轻群体拥有商品房比例远低于其他年龄群体,他们当中有近四成(38.5%)人租住在单位宿舍或商品房。

课题组负责人称,上海30岁以下年轻人的购房压力最大,政府应该在公积金贷款、提供过渡性保障房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以改善这一群体的住房条件。

收入对购房面积影响小

调查显示,个人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3-5万、5-7万、7-10万、1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常住居民,其人均购房建筑面积分别27.51平方米、25.62平方米、23.87平方米、25.93平方米、28.15平方米,趋势上显示出“v”形,但绝对值相差不大,最大面积值与最小面积值差距在5平方米以内,且最高收入群体(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与最低收入(年收入在3万以下)群体的`人均购房面积差在1平方米以内。

课题组进一步交互分析表明,收入对居民购房率的影响更大,高收入群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购房率比其他群体高出10%~20%。这一结果表明,收入对居民购房率的影响显著,而对购房面积的影响并不明显。

有商品房自我认同增加

调查显示,租住单位宿舍、租住商品房的居民,自我认同“中产阶层”比例分别为19.6%和12.6%,而已购商品房居民,自我认同“中产阶层”比例一下子提高到了35.2%。

课题组负责人指出,在上海这样高房价的大城市,拥有商品房与没有拥有商品房,会导致居民对社会地位自我认知的明显差异。

另外,上海本地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比例,显著高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对照发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居民的购房率分别为70.3%和16.4%,前者是后者的4.29倍。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这一方面反映,总体上本地户籍居民居住条件明显好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出,外地来沪居民若想在“北上广”大城市生活、工作,必须要具备各种竞争拼搏的条件与准备。

住房调查报告 篇4

报告名称: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市场调查报告

调查方法:入户访问

调查地点:全国

调查时间:x年

被访者:城镇居民

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

报告来源:x

报告内容: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家庭装修已成新产业,三成多的家庭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12.9%家庭今年打算购房。以上数据表明购房已成家庭最大消费。

55.7%家庭已经购房,户均2.6万元

随着国家房改力度加大,我国城镇居民已形成掏钱买房住的观念,超过半数居民已购买了住房。

在购房家庭中,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1.5倍。其中购房改房的家庭占86.9%,户均购房金额1.9万元;购商品房的家庭占9.7%,户均购房金额7.9万元;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占3.3%,户均购房金额3.4万元。户均购房金额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购房家庭总数的31.1%,户均购房金额1至3万元的家庭占46.5%。

购买住房的家庭中,1990年以前购房的家庭只占4.2%,1991-1994年购房的家庭占19.0%,1995-1996年购房的家庭占32.5%,1997-1999年购房的家庭占44.3%。可见随着房改力度的增加,居民购房呈上升趋势。

65.8%家庭住房产权归己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已初步构建起了住房新体制基本框架。它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住房产权形式,形成了以居民自主产权为主、多个产权形式并存的格局。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房改力度,公有住房比例下降,私有住房比例上升,其中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的为12.0%;拥有房改私房的为48.4%;拥有商品房的为5.4%。近1/3的居民家庭实现了拥有一套产权归自己的住房梦想。传统租赁公房的家庭由1993年的76.8%急剧下降到目前的28.6%。

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从实际使用面积来看,户均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占总调查户的7.8%;户均20-40平方米的家庭占32.7%;户均40-60平方米的"家庭占35.5%;户均60-80平方米的家庭占14.1%;户均80-100平方米的家庭占5.4%;户均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4.5%。

从不同的行政区域看,使用面积最大的为海南和福建省,户均为76和74平方米,使用面积最小的为上海、北京和天津,户均分别为30、38、38平方米,高、低相差一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均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中,仍然存在着15.2%的三人以上家庭的安居问题。其中,大多是离退休、下岗待业及家庭负担重、就业人口少的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成员因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差、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住房成套率达到72.7%

我国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类型分为7种,58.7%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结构为二居室或三居室,其中二居室达到39.0%;三居室达到19.7%;一居室和四居室比例较低,分别为9.6%和2.6%;普通楼房和平房居住率达10.1%和17.2%。

绝大部分家庭居住条件较好,拥有比较齐备的生活设施。其中拥有暖气设备的家庭占31.5%;拥有厕所浴室的家庭占40.2%;拥有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30.3%。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设备不配套,8 .1%的家庭没有单独属于自家的卫生间;38.8%的家庭无暖气设备;17.7%的家庭使用煤炭燃料。

32.3%的家庭户均装修1.4万元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对居室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近1/3的家庭进行了住房装修。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其中房改房户均装修支出1.3万元,商品房户均装修支出2.4万元。装修家庭中,户均装修支出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58.3%,装修支出1-3万元的家庭占33.7%,3万元以上的家庭占8%。

12.9%的家庭打算购房

有12.9%的家庭打算在20xx年购房,其中6.8%的家庭打算购买现住房,3.2%的家庭打算购买商品房。

不同收入家庭购房意向差异较大。在20xx年打算买房的家庭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为7.1%;年收入在3-5万元的家庭为18.4%;年收入在7-10万元的家庭为22.7%。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受收入的限制难以立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可以看出准备买房的大多数属于中、高收入家庭,他们有较强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愿望及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比较优惠的鼓励购房的政策,这部分人将成为今后实现住房消费的主体。

住房调查报告 篇5

内容提要: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家装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家装业务税款的几点缺陷,并经过对家装市场税收收入进行分析预测,提出了必须规范税收征管的三点建议:

(一)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税款;

(二)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三)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没有经过装修的毛坯房,买房后进行装修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由于购房者的经济条件不同,家庭住房装修的档次、标准存在很大的区别,社会上各种装修队伍参差不齐,有正规的大型、中型装饰装璜公司,有小型的装修部,还有“三无(无证无照无资质)的马路游击队”即零散的个人组织在一起的装修人员。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家庭住房装修取得的收入应按建筑业计征营业税及其他税费,但是,由于其具有流动性大、范围广的行业特点,目前,对从事家庭住房装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很难到位,税款流失比较严重。

一、目前家装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1、证照、资质证书等手续齐全且在税务机关已登记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这些企业大都按票面收入计算缴纳税款,由于其为个人提供家装服务时,索要合法票据的业主很少,加上双方又是现金交易,即使帐面收入明显记载不全,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有多少收入未入帐,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根据调查,我区现有注册从事装饰装璜业务的企业共189家,从业人员20000余人,其中80%的企业帐面收入明显偏低,与经营支出不成配比,形成亏损,但仍能继续经营,说明其确实存在故意少记收入形成亏损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问题。20xx年只有92家企业缴纳了营业税,帐面营业收入1.3亿元,共纳营业税400万元。

2、“三无”施工的个人,从事家装业务不履行纳税义务。

目前家装市场的混乱局面的形成,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有些购房者为减少经济支出,找“三无”施工队进行装修造成的。据调查,本地人员及外地来京人员个人组建从事家装业务的小施工队,在**区屡禁不止,承揽了95%以上的私人家装业务,这些业务均未签合同而只是草签协议,有的"甚至不签协议只凭口头商定,完工后按定好的价款直接支付施工费用,不提供任何合法票据,有关应税收入均未履行纳税义务。由于“三无”施工队的流动性强、施工范围广,税务机关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其涉及的家装收入一年不低于1亿元,造成了每年流失税款300余万元的征管漏洞。

3、企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小规模装修业务存在抵帐或易货交易现象,导致税款流失。

二、税务机关对家装业务直接征收税款存在的缺陷

1、个人从事家装业务的季节性和流动性强,税务机关管理力量相对不足,无法做到对辖区内所有家装施工队进行有效监管,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税款,无法保证税款的应收尽收。

2、家装标准档次不同,开据合法发票的少,给应税收入的确定带来了困难。豪华装修与简单装修比较,费用相差很多,无法统一实施定额征收税款,逐一核算费时费力,且税务人员不能准确认定装修档次的高低,管理起来有困难。

3、税务机关无权限制家装行业从业资格,无力掌握小型“三无”家装队的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税收征收管理存在困难。

三、对家装市场税收收入预测

近年来,**区经济飞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随着**新城、汽车城、国展中心和奥运场馆的兴建及配套设施的投产,带动了周边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刺激了居民的购房消费和装修投入。根据**区规划局提供的数字估计,20xx年以后,**区每年新建商品房将在1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绝大部分能够及时售出,且入住时均需要进行必要装修。通过对居住面积在60—140平方米之间的大量装修户进行调查发现,每户装修费用在2—3万元的居多,达到6—7万元的占10%。根据这些数据测算,平均每平方米家装费用均在200元以上,每年**区居民共支付装修费用约在3亿元左右,将形成税源1000万元左右。可见,对家装市场实施有效税务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是推动依法治税、实现应收尽收、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必要手段,也是推动**区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

四、规范家装市场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建议委托有关部门、单位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从调查结果看,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居委会都具备委托代征税款的条件和可能性。

1、行业管理部门。据调查,我区建委下设的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属于职能部门,担负着整顿家装市场、规范家装行业的职责,可直接对装修企业和个人进行管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家庭装修企业实行入区准入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业主和装修单位进行处罚,委托其代征税款能够从源泉上进行控制,可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2、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房环节按照税务机关的有关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建筑面积为依据按定额标准代扣代缴税款。

3、小区居委会。由于目前装修公司或施工队进入住宅小区进行装修时,必须取得小区出入许可证,所以可委托小区居委会在日常家装管理中,配合税务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二)建议家装业务税款征收采取定额征收方法。

按档次不同由税务机关按建筑面积核定营业额。如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少于2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征收各项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200元少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征收各项税费;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征收各项税费。

(三)建议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税务机关规范家装市场所实施的税收政策和采取的征管措施等进行宣传,增强居民装修找正规装修公司的认识,提高业主家装结算时索要合法发票的意识。可以考虑把餐饮、服务业实施有奖发票的做法引入建筑业—家装领域。

(四)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与工商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在居委会、物业管理的协助下对家装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与建委沟通,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督促、引导小型、个人家装施工队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

住房调查报告 篇6

咸阳市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栋栋“民生楼”拔地而起。在分配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多措并举让困难群众有所居,确保保障性住房合理分配。

一是扩大受益范围。20xx年,咸阳市就适当放宽市区廉租放保障对象议定标准,保障范围扩大为:低保户或人均月收入345元(含345元以下)、无房或人均住房1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经适房保障对象为:夫妻双方具有市区城镇户口、年收入3万元以下、无房或人均住房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是坚持严格审批。廉租房申请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即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初审公示、区民政局、区房改办复审、随后报市住建局审核并公示。经适房申请坚持“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即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共同初审并公示(非但未从业人员由街道办和纪检部门初核),随后报市住建局通过住房信息库查询审查并公示。

三是两种途径保障,及时配租配售。对符合廉租房保障政策规定的登记家庭,首先选择给予实物配租,在暂无房源的情况下及时给予住房租赁,直至得到实物配租或“家庭脱困”(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超过住房对象认定标准)。市区标准补贴为每平方米4元,无房户按每人每月14平方米计发,住房困难家庭按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计发。同时,廉租房原则上根据申请时间及保障号顺序及时给予实物配粗,老、弱、病、残者家庭优先分配底层楼房。经适房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配售住房,并接受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现场监督。

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对享受廉租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实行年度复核和动态管理制度。经年度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立即停止保障,仍符合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口、住居发生变化的,相应调整补贴金额;认定为蓄意套取廉租房保障的,坚决取消保障资格并严肃处理。廉租房实物配租周期三年,期满后必须重新申请、审查。各县市区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措施、审查办法和动态监管措施,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截止到今年7月底,全市实物配租2244户,其余发放租赁补贴。16680户廉租房保障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间,累计建设经适房11292万平方米,解决城市1.49万户底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住房调查报告 篇7

调查地点:澧县闸口乡

调查时间:XX年10月14日

调查对象:当地居民与工作人员

调查步骤:

1、实地观察

2、采访

3、对比总结。

具体内容:

过去的状况:

妈妈说:“以前的闸口,非常贫穷。那时候,只有泥泞不堪的小路,路边疯长的野草,还有一堆臭气熏天的垃圾。“

爸爸说:”那时候的房子,全是用泥做的,人们从田里用犁将土平好,再用方块将泥填成一块块长方形,然后晾干,再一锹一镐的把它平整好,最后再将它们拼积成一个简陋的房子。“

现在的情况:”随着祖国科技的飞速猛进,现在的`闸口乡,都建起了一座座三四层楼的房子,地面是用混凝土做成的,房顶也用砖瓦盖成,下雨天再也不用怕水冲散房子了!“

刘叔叔说。”而且啊,一个房子里好几个房间呢,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睡了!“

邻居说。我的建议:跟以前比起来,住房问题确实好了许多,人们都盖起了一幢幢高楼大厦。但是,唯i想提出以下几点住房问题:

1、不滥盖房子,有多的房子可以租用给别人。

2、房子前、后有多的空余地,可以种一些绿色植物,可以美化空气。

我的想法:现在的科技可真发达啊!而且也解决许多问题,看着祖国的日益强大,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将祖国发展的繁荣富强。

住房调查报告 篇8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并且此《通知》已于20xx年8月1日执行。在此,笔者对于此《通知》的实行,进行了一番社会调查,以了解部分市民对此新法律条文的看法与意见。以下是调查结果的基本情况:

调查范围:__省__县国家税务局家属住宅小区

调查时间:20xx年8月7日---8月20日

(一)立法目的:

很多被调查者认为,对个人转让住房(俗称“二手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仅是这次《通知》中有所规定。实际上,根据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等大宗财产。因此,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从1994年起就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些非凡情况规定了优惠政策,但对个人转让住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政策始终未变。所以,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并不是出台新的法规,只是对原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关于国家出台《通知》的目的,97的被调查者都认为是为了限制当今中国社会上出现的“炒房热”现象。即打击许多投机倒把的商人通过倒卖二手房而抬高房价,以获得暴利。这一目的可认为是《通知》实施的最主要的目的。

(二)《通知》施行的优点

房屋是人类生存立命之所,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大事。如今,中国社会存在的一个普遍的关于房屋的问题就是主要在大城市里存在严重的炒房现象,这导致房价的大幅度上涨,致使很多人丧失了基本的生活条件——住。房价的上涨不仅会使一般人的生活负担加重,还会拉大贫富差距。因为,炒房的人把握了绝大部分的房屋,借多次转卖而获取暴利,也就是说,大量因房价抬高而赢得的利润是转入少数的炒房人手里,那么,需要以房屋作为安身之所的普通工薪阶级的人就得随着房价的肆意增长而花更多的钱,这明显增重了个人负担,而且使那些把握房价的“有钱人”更加有钱,而那些要为购买房子付出很大代价的“没钱人”更加没钱。《通知》的实行,是政府为了打击这种不正常的炒房现象而出台的,它根据各个城市的经济状态以及房价的不同征收不同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比如北京的二手房转让就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那些原来一直靠炒房而获得暴利的`暴发户们的收入便大大减少,那么自然,炒房的热潮会渐渐减退,房价也会有所下降,这对那些需要购房以用为生活用房的老百姓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除以上观点外,还有以下几点调查时所提到的《通知》施行的优点:

1.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对二手房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依法征税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地方二手房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够理想,其中规定不够具体、征管程序不够严密是一个原因。因此,明确了有关规定,就会使规范治理,并且易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个人转让房屋所得计税时答应扣除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但规定不够具体。《通知》区分不同类别房屋分别规定其原值,如商品房就是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为准;而自建住房是以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为准。并且答应合理扣除按揭购房贷款利息和装修费用等,使得其可行性加强,同时也减轻了纳税人税负。

3.便于征纳双方操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对纳税人申报收入不实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对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有关涉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3比例内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加大了税收执法力度。同时,要求税务机关在严格执行现行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为纳税人完税提供便利,做好纳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通知》施行的弊端

调查显示,许多人在支持《通知》实行的同时,还指出其有很多弊端,以下列出较为典型的几点:

1.《通知》的施行着实可以抑制炒房现象,但是也会给很多人带来不便,甚至有时候,会使很多真正需要住房的人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保障。比如,对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很明显会使二手房交易减少,那么对一些刚工作或者收入不高但急需要买房的人来说,他们的利益就要受损。同时,二手房交易量减少,一时间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量却不会有太多下降,非凡是中国人口呈上升趋势,对房屋的需求只会有增无减。无论如何,一手房以及租赁房屋的交易一定会有所上升,那么,这种形势下,难免会有部分人利用人们对房屋的需求抬高一手房价格以及租赁房的租金。那么,限制“二手房炒房热”的实质目的——为了限制房价,减少国民对住房的购买负担,就会因为一手房房价的上涨以及租赁房租金的提高变得毫无效益。

2.《通知》中虽然对房屋的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有关合理费用做了较为具体的分类以及说明,使税务部门对二手房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在实际中,它还是存在许多实施方面的问题。比如,二手房市场的买卖双方可能会首先经过协商,把需要上报并且登记的卖房价弄得低于实际的交付款额,而这一现象在笔者对__省__县房产局工作人员进行访问时得知确实存在。那么,这就说明《通知》这项法律条文还存在不足之处,轻易让有些钻法律空子的人得逞。同时,面对一些非凡情况,例如当人情与法有摩擦时,法律条文中不可能应有尽有的列举出来,那么,该如何更为妥善的处理,就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四)对立法部门完善《通知》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些被调查者认为,国家不能用统一的政策对待这一问题,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文化等方面各不相同,有的经济较为落后的地方由于其经济条件限制根本在近期内不会存在什么炒房现象,那假如同样要征收二手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就很可能会使其地区的房产业受阻,那么,对这些地方而言,虽然《通知》的施行可以预防炒房现象的产生,但是,就其现在本身状况,这是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没有什么益处,甚至还可能会部分阻碍其发展的。因此,应该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应由各地方政府制定一些相关政策一起实行。

还有一些人指出,国家可以把房屋关系如同对烟草的控制进行治理,那么,就能最有效益的降低“炒房热”。当然,笔者认为这并不妥当,因为政府的介入,可能会导致房产经济效益大跌,而且操作困难。

第三个建议是,可以考虑以个人户口为准,限制每个人在同一地区的房子拥有量,最好是在同一地区个人房屋拥有量不超过2所。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方式是治标不治本,因为炒房者可以把属于自己的二手房的以他人的名义办理房产证,而且这种方式也会对许多真正需要房屋的人造成极大不便。

以上,是本人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其中反映了__省__县国家税务局家属区内部分居民对此法律条文实施的一些看法。

住房调查报告 篇9

前言: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东西能否被社会所用,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这也是为我在两年后踏入社会做准备。

但是,近几年来,住房问题不单单是每个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头疼的问题,更是每位老百姓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制度经历了从以福利分房制度为主发展到以住房市场化制度为主的过程,建立了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代住房体制。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目前在一定范围存在着部分百姓住房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使住房市场化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此,近半月的时间对我区城镇居民住房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首先,我进入了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进行了实习,在此期间,我以咨询、查阅资料的方式,了解到了我镇的大致的住房情况;然后,我又询问了有关领导,从他们那了解到我镇的一些住房问题,及解决措施和方法;最后我又利用晨练时间,对城区里的部分居名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以及和他们交谈,从他们了解到社会底层的一些想法。希望我的报告能作为一个桥梁,有利于百姓解决住房的一些问题。

调查时间:20xx.8.1-20x.8.14

调查地点: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居名住宅御景花园

调查方法:实习,咨询,调查问卷

调查对象: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和人民公园晨练居民,

及大中镇阜北村村民

正文:

我家坐落在苏北一个发展县级市的农村中,那里虽为沿海城市,可并不很发达,但是近几年来,走在马路上,会看到到处都在建设高楼大厦。我家也面临着拆迁问题,但是,拆了之后有住哪呢,农民公寓还是自己再造一处房子,这是很多农村人想的问题,而且,城里许多人也有各种各样的住房烦恼,究竟我国当今社会的是否满足居名住房要求呢?所以,我利用此次暑假对居名住房情况现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下面就是我对我镇居民住房情况坐的一些解释和总结。

一、目前住房问题的基本情况:

(1)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

房价上涨成为全国各个城市的共同现象,房价过高,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支付能力,或者说是占民众消费支出的比重过高,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以我市为例,从1998年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到20xx年期间,我市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总体上是平稳上升的,以市中心区为例,据统计,1998年以前的几年间,市中心区商品住房约为1000元左右,到20xx年上升到2100元左右。而自20xx年起我市商品住宅价格上升加快,尤其以20xx-20xx年商品住宅价格上升较快。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出的数据可以看出从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其中,中心区:20xx年的住房均价为4500,20xx年一季度的住宅均价为3650,该区域的价格本季涨幅较大。此后,20xx年二季度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与一季度相比增加14.41%,上半年商品房住宅销售比20xx年同期增加78.13%,住宅销售量同比环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幅。20xx上半年徐州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37元,虽然人均收入增长了,但购房的压力还是非常大的`。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收入购买一套普通住宅为例,比如目前100平方需要30多万,三口之家年均收入为12837元(20xx年徐州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37元)乘以3等于38511元,所以不吃不喝还要近xxxx年时间。在每个家庭里目前居住投入是逐年增长的,如我市20xx年12月每个家庭居住投入占66.5%,所以住房是每个家庭经济压力的主要来源。

(二)房屋拆迁纠纷多发

从拆迁科周科长口中得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加快,拆迁成为每个城市中最常见的现象,而拆迁纠纷也是每一次拆迁过程中的必发现象,更有严重的发展到暴力冲突。据信访部门介绍,目前城市拆迁问题已成为群众信访反映的焦点之一。国家信访局接待的群众集体上访中,反映企业劳保、城市拆迁、征地三类问题的批次和人次占到60%以上。主要原因:

(1)货币补偿的金额赶不上快速增长的房价,拆迁安置价一般要比商品房市场价少一半左右,所以拿到货币还建的价钱往往买不到一套商品房。

(2)房屋产权调换不能安排合适的房源,这也是被拆迁人不愿意拆迁的原因,被拆迁人一般不愿意去地段偏僻,交通不便的地方,既不利于上班,也不利于上学。

(三)老小区住房设施老化严重

现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居住条件提高的需要越来越大,几十年前所建的住宅区特别多,这类房屋随着时代的演变,新房已变成旧房,一方面旧城区房屋混杂,不仅有大量住宅,而且还有相当多的商业用房、仓库用房、工业厂房、办公业务用房等;另一方面旧城区人口数量多、人口密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仅新旧房屋交错,而且居住和经营交织。再一方面旧城区房屋陈旧,配套设施及环境质量存在先天不足。就旧城区物业本身而言,全部是旧房,使用时间至少是年限不等,有的时间甚至还要久远,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很好的规划,大多房型老化,式样陈旧,房屋质量、设备、各种质量指标远远不到规范设计要求,老化程度较严重。特别是在老城市中,房屋陈旧的状况尤为明显,而且乱搭乱建的现象特别突出,严重破环了住宅区环境和公共设施。

二、住房难存在的问题原因

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原因:

城市人口及外来人口的增加,增加了对住宅的有效需求。

从建设局有关领导那了解到,从需求来看,人均GDP在不断提高,适龄房地产消费人口数量也在增加,消费者的质量和数量都在不断提高,需求趋势增加;20xx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352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约为26.11平方米。他给我的资料显示,根据中国统计网数据,1999~20xx年xxxx年间我国办理的婚姻登记超过1亿对,这都直接导致房地产的需求不断增加,行业发展不断扩张,使得房地产行业发展经历了初创阶段后,在20xx~20xx年间快速进入一次加速阶段;进入20xx年短期整合调整后,1962~1982年出生的人年龄在26~44岁之间,处于购置新房和改善性换房两种需求都很高的阶段,这种双重作用下,将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使得在20xx~20xx年间进入第二个加速阶段。以我市人口为例,20xx年我县级市总人口80万人,人口逐年递增,对住房的需求也是不断增加。

(三)老小区旧房改造难度大

老小区的房屋福利性成份比较重。由于住房制度改革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才比较深入地开展的,实行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私有化的时间不长。在这之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低工资、低房租的福利制度,住房由国家或单位统一修建,统一调配,统一养护,福利性住房是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社会显著特征。尽管旧区不少房屋目前已按优惠价出售给了职工,但公房出售本身就带有福利性色彩。同时,即使没有出售的房屋,虽然经历了多次房租的调整提高,但各大城市的房租仍旧未能达到成本租金的标准,所以仍可以说具有福利性。旧城区的房屋产权性质多样化。旧区的房屋有的已按公房出售的形式变成了私有房产,有的是断续租住房管部门的公房,缴纳房租,使用权在住房,但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有的是住单位自管的房屋,但所有权在企业。在旧城区,这种产权、使用权分离的情况还比较普遍。而新建小区,住房商品化程度较高,私有化程度较重。

三、解决住房难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解决住房难问题关键要在土地制度、房屋建设开发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等方面做根本性突破,才能实现居者有其房的愿望。

(一)完善拆迁补偿制度,保障被拆迁人居住条件

拆迁属国家征收行为,建议由政府来主导完成。20xx年10月1日,物权法开始实施。作为物权法的配套法规,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城市拆迁条例》。所以我们首先要在理念上转变,要以政府为拆迁主体来进行制度设计。以往,政府决定开发后往往交由开发商实施具体拆迁行为,并由其与被拆迁人协商补偿标准,政府作为仲裁者。但部分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往往会做出一些不恰当的行为,甚至是野蛮拆迁,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拆迁的补偿标准是老百姓的关注重点。目前发生的大量拆迁纠纷,仔细研究后会发现,多数的老百姓并不反对拆迁,主要还是补偿不到位。拆迁属于国家征收范畴,应该给予一定补偿,这也就是说,若是货币拆迁,应该确保被拆迁人能够买得起房子,若是就地安置,应保障居民的居住条件,至少不能比现有条件差。此外,若有条件同时提供货币拆迁和实物拆迁,应允许被拆迁人自由选择。

(二)发展保障性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保障的实质,就是要由政府承担住房市场价格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差额,提高部分低收入、无收入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但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到国家和地方财力的限制,可用于社会保障特别是住房保障的资金必然是一个有限量。这样,可保障的人口数量就受到限制,保障的人越多,保障的力度就越小。因此,在住房保障制度的重新设计中,应使保障水平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性。目前保障房的比例还非常低,所以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所占的比例。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住房制度管理

加强住房制度管理,应当强化工作协调,统一协调规划、建设、土地、房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关系,统一规划、建设和开发城市住房,统一开展对纳入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家庭的资格认定、补贴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等工作,确保住房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并顺利实施。

总之,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建立理性的良好的住房体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完善城市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市场要承担起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更要求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理清住房难问题的实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住房调查报告 篇10

在人口集中、居住拥挤的旧城改造中,北京市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就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等多种途径,让被拆迁居民看到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希望。一些地区在恢复老北京胡同风貌的同时,尽量保持当地居民结构和生活相对稳定,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最近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地区的居民在拆迁问题上却顾虑重重,意见不少。

不敢轻易言搬,难在哪里

前面地区一直是北京建筑文化、市井文化、民间文化最为发达的历史特色街区,被崇文区列为风貌保护区,经过几年东园搬迁,现在留住居民还有三千多户。为恢复前门地区的古朴风貌,同时适度降低当地的人口密度,去年崇文区出台了多种疏散安置方案,除在弘善家园定向安置外,居民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自行选择满意的房源;如果现有住房符合风貌保护工程整体规划,也可选择在原地生活。

相比过去货币补偿的单一模式,可供居民选择的余地更大了,但实施过程中却出现很多新的矛盾。据记者了解,人们反映最多的是这样几个问题;

经济适用房解决安置淡一些居民认为没安居。弘善家园是紧邻东二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作为崇文区风貌保护定向安置用房,该项目中有5000多套住房将用于前门拆迁居民“上楼”所用,3年后入住。安政策规定,凡选择弘善家园的居民,新房面积的计算被分为两部分:一是原住房面积乘上一个补贴系数后所得到的对界面接是免费的。二是余下面积由住户购买,买平方米为4900。一些低保、残疾家庭在无力缴纳房屋差价前,还可以与区房管所共有产权。

一般来说,余下面几约占新房总建筑面积的一般左右,购买需要10多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在记者随意走访的20多户中,以退休、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居多,总体收入水平较低,不少家庭觉得难以承受。有一堆退休老夫妻,女儿患严重精神病,十六七岁的外孙因父母去世也同他们一起生活。老人告诉记者,拆迁部门多次动员他选择“弘善”,可以置换一套三居室,但要交纳19万元,“我们全家一个月收入才3000块钱,哪来这么多钱?”他说近二年老伴和闺女住院看病不能报销的费用已经上万元了,拿19万买房?想都不敢想。 即使筹得起买房钱,人们也有很多顾虑,比如3年周转期间租房的费用、入住新房后的物业费、采暖费,以及毛坯房简单装修和添置必备家居用品等等。异地安置可以大大改善住房条件,但经济上包括各种日常费用带来的压力和担忧使一些人望而却步,甚至成为不愿搬迁的理由之一。友人这样算账:“你照顾了我,我花了十多万,租3年房子又是几万,将来住进新房还得几万,这不是低收入家庭能承受的。如果人上楼生活水准下降了,能算安居么?”

周转期间租房费用给部分家庭增加了额外负担。人们不愿意地安置还有一个顾虑,即新房入住前,要在外租房周转3年,这也是一笔不晓得开支。留家兄弟都需要租房。哥哥一家3口足了一居室,每月租金1600元,已经超过全家月收入的一般。而3年的租金一共57600元,他说把拆迁奖励的搬家费贴补进去,自己还要掏45000多元,其弟家是低保户,夫妻两都中毒残疾,女儿读初中,经济条件更差,能租什么样的房让他们头疼。还有一户前门地区较早拆迁的居民,当时补偿了17万多元,目前租房已经两年,最近刚刚开始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示。他们举得即使以后房子盖好了也得排队摇号,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再租xxxx年房都不定打得住。

加着接触到的居民,无论拆迁还是没财前的几乎都提到了房租问题,一些租房户挺无奈。以为选择“弘善“并刚签了协议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一家5口足了一套两居室,3年就是72000元。她说:“不搬,面积太小;搬吧,花钱太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地安置符合意愿但这样“安置”让居民担心“留不住”。目前,前门地区草厂三条至草厂十条一些住户迁出或部分迁出的院落正在紧张施工,既有独门独院,也有几乎医院,有些院儿户户厨厕齐备。据一些居民讲,不愿离开前门地区的住户以后都会同意“平移”安置到这里,置换后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增加不扩大,不确定朝向。

很多人希望就地安置,但安置中的一些做法让他们担心留不下来。有户人家最初不想离开前门地区,拆迁人员领他们看了一出新翻建的房子,面积比他家目前住的房子多0、7平方米,总共20、7平方米,其中包括4平米的厨房厕所,实际居住面积反而比原住房傻了4平方米。该户想把20平方米的老房子交给房地产经营管理中信修缮后再迁回来,但同样存在厨房厕所必须进屋的问题。这样的“平移”让很多人不理解,认为如果都这么安置,非但改善不了居住条件,反而给留住居民设置了障碍。

记者发现,就地安置作为一项政策已经明确,但究竟通过什么方式,如何具体实施,很多人不清楚更无从知晓。由于安置方案不确定,政策缺乏透明度,人们一律很多,甚至怀疑就地安置是“忽悠老百姓”,是想把当地更多的居民“挤”走,拿性爱的房子,四合院卖钱,部分居民因此产生了比较强烈的抵触情绪。

安置也要安居,居民想什么?

旧城改造与拆迁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既有历史因素的就给,也有显示矛盾的"冲突。风貌保护,兼顾居民结构及生活的相对稳定和被拆迁人的承受能力;改善居住条件,也不能一味依赖,把所有困难都推给政府。如何处理二者关系,减少改造拆迁过程中的阻力值得研究。采访时,不少居民对拆迁安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 提供现房房源,避免搬迁周转带来更多的经济负担。

居住在前门地区的多是中低收入家庭。从居民自身讲,他们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但更希望政府能够提供现房。人们认为,既然外迁是主要的安置途径,就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显示处境,首现建设安排好安置用房。有现成的房源,不仅能降低因周转租房增加的生活成本,减少负担,也有助于消除人们对期房质量的怀疑,让群众真正能够安安心心地搬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旧城改造的顺利推进。居民反映,现在房子没盖好不具备搬迁的条件,可是为了东园拆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居民也被搞得人心惶惶,难道风貌改造紧迫到比老百姓安居还重要?一些居民还建议家的大房源中廉租房的比重,通过适度补贴,少量租金,让一部分经济困难有愿意尽快改善的家庭能够搬得起,迁得走。

二、 就地安置立足实地实情优先考虑改善居民住房。

对于愿意留住当地的居民,考虑上学、上班、就医等显示因素更多一些,觉着能“凑合着住”,生活成本也低。这幅分人以中老年居多,而且有这种想法的家庭为数不少。他们认为,随着以后子女通过申请经适房等途径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后,住房条件会逐渐改善,走不如留。但有些实际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1、 自建房。前门地区多为公房或单位房,户均面积20平方米,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又没机会福利分房,自建房现象相当普遍。居民认为自建房虽然不美观但百姓生活确实需要,能否纳入统一修缮的范畴?影响胡同界面风貌和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自建房应当拆除,住户也可以动员迁出。但普通院楼的改造应该更多的考虑居民的时机居住需求,对居民的自建房经过同意规划建设后尽量保留,这在其他区已有先例,比如西城、宣武、东城等区在对一些互通的改造中,不仅整修院落翻建住房,还改建各家的自建房,虽然改建要收取一定费用,但群众能够接受。这种做饭值得借鉴,也是可行的。

2、 就地安置。居民们说,过去总是拆迁,把房子拆了,居民只能伴奏,无论是胡同还是胡同里的居民谁都留不住。现在是走是留尊重群众的医院,这才是以人为本。但是就地安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怎么才能更合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怎么处理好与风貌保护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他们建议,那些既有迁出也有留住的居民院落,能否制定一些办法,将改建后的空房首先用于改善院内其他留住居民的住房条件。户厕如愿应依据住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有的院子空地面积足够,或可腾出一间房子可以改造成户厕,没有必要户户带厕,平房院落不像楼房,更不是供外人参观的,不如节省面积环节群众生活继续问题;如果必须配套,包括厨房在内也不能挤占住房面积。厨厕面积可以通过与自建房面积部分置换、部分有偿提供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三、货币补偿便于自选合适房源关键是公开透明合情合理。

有些居民更倾向于通过货币补偿自选合适的房源,但对目前补偿标准“太低”不能接受。他们认为前门地区也算“皇城脚下”,应有合理的补偿标准,现在很多家庭住房面积只有20平方米左右,按一平方米2万元不长也不过是五十万元,让人盗哪去买房?想前门地区这样的地段,货币补偿究竟应该多少?评估的合理不合理?同城区其他地方哪些可比哪些不可比?应该让老百姓心里清楚。居民说,政府有政府的难处,老百姓有老百姓的困难,“即使不能太合适,也不能太不合适。”拆迁中补偿标准不一样也是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有个居民告诉记者,他提出每平米补偿4万元都谈不下来,认识的一个人4平方米的小房却补偿了20多万元,这和6万元一平米,差距这么大,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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