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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报告(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10-28 14:27:50

集贸市场报告 篇1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近日县商务局会同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镇组成了调研组,对城区各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旨在加强城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基本情况

城区现有各类集贸市场11家,其中菜市场4家,小百货市场4家,家居建

二、现行管理模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集贸市场是城市的一个窗口,是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体现。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集贸市场绝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与广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极不相适应,已经成为潜山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环节,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具体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旺业大市场商户入驻后,开发商安良公司当初也曾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划定专门停车场,按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但由于市场是开放性的,加上商户素质参差不齐,物业管理费不能收缴到位,物业公司经营亏损,后与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场、零碑菜市场、旺业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场、皖镇等入市车辆管理较为有序外,其余市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导致市场的道路不畅,不少市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个别市场设施简陋、陈旧,电线老化、大棚破损严重,急需整治改造。

(二)开发建设市场的企业建市场与管市场错位,权责不明确。

(三)少数市场经营氛围不浓、不景气,经济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场内有近300个摊位闲置,天柱山大市场、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除临街门面房在经营外,市场内门面房尽管已售出,但大多数基本闲置,不少居民买回后,只做仓库或车库。这些市场的交易额很小,有的摊位费收入仅几万元,经济效益十分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贸市场是城市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居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构建整洁有序的集贸市场交易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经济发展,是加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根据我县城区现有集贸市场现状,将其分为三类,按不同类别,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第一类是有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的市场,如天柱菜市场、零碑集贸市场,仍由县商务局管理,管理方式维持现状不变。零碑集贸市场由于已划入零碑地块老城区综合改造项目范围,不宜对现有市场进行改造。县商务局应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对市场内部管理,确保市场安全。第二类是建成时间早,市场产权分散,居民区与商住户混杂的北河街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管理。第三类是市场规模程度较高,商住户较集中的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彰法山菜市场、金源菜市、皖镇、天柱山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舒州农贸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县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全面推行物业管理。

集贸市场报告 篇2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集贸市场建设发展迅速,大部分农村乡镇告别了自然经济状态,市场机制逐步成为农村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集贸市场已成为商品流通和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和消费的重要场所,成为商品市场和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集贸市场总量及市场交易额迅速扩大。十五期间,尽管全市农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有所下降,但农村集贸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商品交易额持续扩张,由此带来农村流通规模和农村有形市场平均规模的扩大。据调查,十五期间,全市新建和改建集贸市场达32个,比xx期间增加近1倍,使全市集贸市场总数由改革开放前的47个发展到现在的146个,增长3.1倍,其中农村集贸市场达88个,乡镇集贸市场平均占有量达1.1个,高于全省0.9个的平均水平。xx年,全市集贸市场总交易额达19.5亿元,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5.1%,截止xx年底全市年成交额亿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有9个,成交额比xx年增长350%,其余集贸市场成交额平均比xx年增长了290%。

二是集贸市场投资主体多样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建市场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方投资建市场的积极性,掀起了集贸市场建设热潮,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的市场主体。目前,全市除原工商体制改革移交的47个集贸市场由市场服务中心管理外,社会投资或其他经济组织投资成为市场建设的主体。

三是集贸市场建设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举措,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商务部分别于xx年4月4日和4月30日下发了《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xx]1号)和《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商建发[xx]30号),xx年2月又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实施“双百市场”的通知》(商建发[xx]42号)等一系列关于农产品市场建设的相关文件,出台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改造技术规范。这些文件和规范的贯彻落实,对农产品市场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为集贸市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问题及原因

一是集贸市场布局失衡与市场设施不足并存。据调查,全市城乡现有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126处,其中城区(包括县市城区)存在马路市场58处,娄底城区存在18处,农村乡镇马路市场88处,城区沿街叫卖,占道为市处处可见,农村乡镇占道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新化县部分乡镇由于缺乏固定的`集贸经营场所,至今仍沿袭千年来逢七或逢十赶场的传统落后的交易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市场主体规模普遍偏小。从全市146个农产品市场来看,年交易额1亿元的集贸市场不到10个,过5亿元以上的只有湘中果蔬批发大市场1家.大量的农村市场主体是个体商户、运销大户和经纪人,经营条件简陋,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低,且各自为战,难以适应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

三是集贸市场建设规划落实难。从娄底城区的情况看,我市xx年编制的《娄底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xx-20xx年)》,该《规划》对娄底城区集贸市场建设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规划》提出集贸市场服务面积为1平方公里,同时规划在秀石街以南片区新建2处农贸市场,在火车东站片区新建3处农贸市场,在涟钢生活区新建1处农贸市场,在城南新区新建5处农贸市场,虽然该《规划》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已有三年多了,但上述规划却很难得到落实,各县市区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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