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已在北京落下帷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主题,公报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法治国度历练“四项全能”。
严肃学习法律知识,做到“耳熟能详”。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源头抓起,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提高法律知识的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体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对法律“了如指掌”,对规定“耳熟能详”,从而推动行动有指导,行为有源头,让清澈的法治思维能够源源不断“喷涌而至”。
严守相关法律规定,做到“力所能及”。四中全会是一个里程碑,他将法治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要重视法治,就要与人治划清界限,让行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指导,而不是个人主义的支配。每个公民都要严格守法,党员干部更要注重法律的学习和遵守,将个人置于法律的框架内,不做“违法者”,不做“抗法人”,更不去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把更多心思用在为人民服务之中,不贪赃,做个清廉之官,不枉法,做个守法之民,如此,才有资格成为人民的“公仆”。
严格坚持依法办事,做到“良知良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第一次将党的法规体系完善放到依法治国的语境,也是向党员干部发出一个重要讯号,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对待百信,纪律严明的履行党内职责。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人民的“勤务兵”,党员干部要在任何时刻都能够冲在最前方,对于任何规定都要做最积极的践行者,提高办事能力,以良好的品质促进优异的德行,以善良的心态对待能为之事。
严直对待司法追责,做到“过而能改”。长期以来,司法权归地方,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带来了很多问题。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干预审判的无论是党政领导干部,还是法院内部人员,都要进行追责。广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司法活动的重视,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的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切实让司法体系的创新能够更好的得到落实,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法之光辉、官之正义。当然,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旦出现“偏差”,要及时修正,做到“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这个“法治国度”历练“四项全能”,力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汇报人:_zlunwen
XXXX年-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