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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调研报告(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09-28 22:08:4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调研报告 篇1

按照我局周五调研日工作总体安排及主要课题分解要求,我们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等方式,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工作进展

大庆市现辖五区四县、58个乡镇、482个行政村。全市人口281万,其中农村人口138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49%。由于县域经济条件限制和历史欠账,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较差、环境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市多年来坚持以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生态,见到明显成效,让胡路区、杜蒙县成为省级生态县(区),49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383个乡镇村被命名为市级以上生态村。

(一)建立机制,强化基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心为县区,为此,我们重点实行了“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四级管理。在全市58个乡镇设置了环保助理,380多个行政村配置了环保监督员,实现了市、县(区)、乡镇和行政村的四级管理机制,把环境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二是强化能力培训。专门编制了有关农村环保工作的讲义,组织县区、乡镇和行政村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基层环保队伍的知识储备。三是强化载体带动。通过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的具体实践,基层环保队伍的能力水平逐步提高。四是强化目标考核。全面实施生态县(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高标准、严要求,农村环境监管有效加强。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了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我们重点在规划设计上狠下功夫。首先,是纳入总体规划。把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中都明确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第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年度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第三,是科学谋划项目。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建立我市“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库,入库项目61个,并对入库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

(三)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十二五”以来,环保、林业、畜牧、水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取得较好效果。自然生态有效保护。累计造林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1.5%;禁牧草原1034万亩,累计治理“三化”草原(场)60万亩,草原“三化”比率降到29%;大同西大海湿地、林甸东兴草甸草原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6个。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累计完成泥草房(危)房改造5.7万户,14万农村人口受益;绿化村屯746个,村屯绿化达标率76%;实施畜禽三进三退工程,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小区)538个,16.2万畜禽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面源污染有效治理。大力开展秸秆禁烧环境监管,提倡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推广测土配方500万亩,有效控制了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强度;建设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600万亩,获得“三品”标识490个。功能设施有效增强。我市四个县在全省率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场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实现了“两厂(场)市域全覆盖;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建设3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07处,22.08万农民喝上放心水;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向农村延伸,实现了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

(四)突出重点,连片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关键是整治,重点在村屯。一方面,争取项目推动整治。国家和省从20PC年开始,针对各类突出的环境问题,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列入中央和省计划项目16个,总投资2374.93万元,其中,中央投入797万元,地方配套700万元,村民自筹877.93万元,整治村庄16个,受益人口5.8653万人。另一方面,借助减排促进整治。两年来,全市列入全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农村畜禽减排项目共160个,去年完成项目76个,减排化学需氧量4415.62吨、氨氮174.94吨;今年,由于洪水影响,我市计划项目84个,到年底可完成项目77个,将进一步为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对照先进地区经验,结合调研情况,我们深深地感到,尽管我市农村环保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但对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家和省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是基层环境管理水平低。在农村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上,我国很多地区走在了前面,积累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山西省阳城县把环境监管的触角向农村延伸,全县18个乡镇467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持证上岗环保监督员,在山西省率先实现了环境监管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在乡镇层面,实现了“五有一专一保障一开展”。“五有”,就是有场地、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一专”,就是乡镇配备了1至2名专职环保监督员;“一保障”,就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得到了保障;“一开展”就是有效开展工作。在行政村层面,实现了“六有一保障一发挥”。“六有”,就是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一保障”,就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保障;“一发挥”,就是能够发挥作用。我市虽然在乡镇、行政村环保队伍的建设和能力提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短期内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没有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保障,且环保工作人员多为兼职、非专职,素质偏低、流动性大,水平提升难度很大,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

二是农村环保激励机制弱。为了加快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持续改善农村环境,我国一些地区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相继出台了“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村改善环境的积极性。河南省三门峡市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创建以奖代补考核办法中规定,对于国家级生态县、区创建,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奖励县、区政府3万元,通过环保部验收命名的奖励县市、区政府10万元;对于生态乡镇创建,完成环境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奖励乡镇政府1万元,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的奖励乡镇政府3万元,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的"奖励乡镇政府5万元;对于生态村创建,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奖励行政村1万元,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奖励行政村5万元。同时,为鼓励对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探索和创新,对生态示范创建中在环境改善、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推广、示范、借鉴意义的生态工程予以褒奖,奖励最高金额为10万元。由于我市没有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乡镇和行政村的创建热情不高,创建质量得不到到保证,不能充分的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是治污项目建设推进难。20PC年以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相继制定了“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加强“十二五”资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实行“以奖促治”,对达到生态建设示范区标准的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国家政策,安排本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由于历史欠账和县域经济紧张,我市虽然在四县分别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但乡镇和行政村的生活污染治理还没有全面展开,生活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到位、生活垃圾存贮和收运体系尚不健全,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染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还存在差距。按照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要求,到20PC年,全市具备条件的小城镇要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困难很多,压力巨大,迫切需要稳定的资金投入,市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建立迫在眉睫。

四是生态示范创建差距大。省政府将我市、杜蒙县、肇源县列为全省生态创建试点,对我市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给予厚望,对照生态市考核标准,特别是国标中规定的“三个80%”,我市达标难度很大,目前我市9个县区,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生态县区,58个乡镇仅有4个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482个行政村中国家级生态村还是空白,此外,在具体指标上,我市的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还远远达不到国标要求,要想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国家级生态市创建目标,尚需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步伐。

三、对策措施

“十二五”已经走过三分之二时间,即将进入冲刺之年、收关之年,形式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战略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为进一步巩固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加快生态市建设进程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工作上力争实现四个新突破:

1、超前规划研究,力争在顶层设计上实现新突破。在系统总结评估“十二五”农村环保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一是现实基础专题研究,系统全面掌握我市农村环保基本情况;二是制约瓶颈专题研究,调查分析制约我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关键影响因子,确定需要整治的重点环节;三是治污技术专题研究,调查论证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和生态修复的先进技术;四是引导政策专题研究,探讨工业反哺农业、社会资金吸纳等有利于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制度、政策;五是目标任务专题研究,确定我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六是管理机制专题研究,研究制定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2 、深化监督管理,力争在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项目建设是改善农村环境的有效途径,重点是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做好项目。对于已经入库并有希望获得支持的项目,抓紧可研和方案设计,落实项目前期。二是争好项目。对于没有入库,但却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项目,组织县区积极向上争取,争取列入计划,获得支持。三是建好项目。对于已经列入计划获得支持的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进度、保证质量、保证达标。四是管好项目。对于建成投产项目,要加强治污设施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运行;对于在建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督察督办,规范建设、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建成运行后达到设计目标。

3、搞好协调推进,力争在综合治理上实现新突破。主要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环保联合行动,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努力修复自然生态。通过植树造林,综合整治土地沙化、盐渍化,治理水土流失;通过草原修复,促进草原改良、草原植被恢复;通过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控制面源污染。推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强化“三区”管理、推进“三区”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行测土配方,控制农药和化肥施用。三是改善居住环境。继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垃圾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村屯绿化、道路绿化,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4、创新管理模式,力争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环境管理机制模式,加快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一是纳入目标管理。将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列入年度生态县(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做到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有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保障,在乡镇政府设置环保办公室并配备1至2名环保管理员;在行政村设置一名环保监督员。二是强化素质教育。实行环保管理员和环保监督员持证上岗制度,20PC年上半年完成58个乡镇环保管理员的岗位培训,下半年完成482个行政村环保监督员的岗位培训,合格的分别核发环保管理员和环保监督员上岗证。三是实施工作考核。环保管理员和环保监督员由县(区)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双重考核,由市环保部门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县(区)环保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调研报告 篇2

为促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按照《xx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下旬至xx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清明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到xx、涧池、xx、xx、双河口等镇及村、社区、规模化养殖企业、搬迁安置点,xx、月河沿线,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水质及水源地保护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通过视察、暗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较为全面的掌握了近年来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县坚持生态立县、循环发展的工作理念,采取建管并重、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垃圾清运保洁实现全覆盖。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移民搬迁快速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任务逐年加重,各级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积极探索了垃圾清运保洁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xx年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试点工作,在逐年扩面推广的基础上,xx年,我县再次修订完善了《xx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方案》,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44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专项补助及绩效考核奖励,在全县全面推行“确保重点、覆盖一般、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运行机制,在80个重点保洁村,采取“农户收集、公司清运、集中处理”的保洁模式,在59个一般保洁村,采取“农户自我管理、公司定期清运”的保洁模式,实现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全覆盖。自xx年xx份以来xx镇与博元公益推行的“扶贫+环保+公路养护”模式,共投入经费50余万元,配备保洁员及公路养护员40名,实现了全镇“所有路段有人管、河道垃圾有人清、归集垃圾有人运”的良好局面。xx镇镇人代会作出《农村生活垃圾费收缴实施办法》的决定,有力促推了该镇农村垃圾费征收工作。xx镇中坝村从xx年开始,在全县农村率先实施了村级生活垃圾费收缴,每年收取卫生费10万元左右,对村内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清运、分类处置,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村级垃圾清运保洁的长效机制。xx镇原大兴村将河道垃圾清捡分段承包贫困户管理,实现了河道无白色垃圾污染目标。在涧池镇的率先创新示范带动下,全县10个镇相继结合本镇实际,普遍推行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公司化运作模式,运营机制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农村环保设施设备不断完善,近几年来,县政府及县环保、财政、住建、农林科技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项目资金8000余万元,且不断加快项目实施和设备采购,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逐步完善。累计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3个、污水收集管网8400米、检查井210座;

新建垃圾中转站24个、垃圾填埋场32个;

配备垃圾转运车45辆、配套垃圾转运箱596个、垃圾桶2万余个。通过项目支持、合力共建,农村环保配套设施设备不断完善,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夯实了硬件基础。

(三)水质及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围绕水污染防治,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和“一江清水送北京”,县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了《xx县月河水质治理达标工作方案》。xx年以来,县镇两级财政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xx、月河沿线6镇15处集镇生活污水治理过渡性工程,生活污水向xx、月河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投入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施平梁至xx段污水管网建设,及时解决了平梁集镇至xx段沿线生活污水收集,并引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对全县近40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11户规模化养殖企业补办环评手续,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沼气处理设施,基本根治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

通过下达禁采令,联合执法,依法对月河沿岸24家采(洗)砂企业非法采(洗)砂行为进行了整治,盗采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通过政府举债投入专项基金500万元,实施月河河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月河生态拦砂坝12道,促进了月河河床加快生态修复;

对月河工业集中区15户涉水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督促新入驻企业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配备建设环保设施,规范了涉水企业排污行为;

积极推进河长制,制定了《xx县境内河流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逐级签订了河长责任书,落实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要求,夯实11位河长、92位巡河长水质监管工作职责,切实促进了水质保护工作;

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争取秦岭生态、水污染保护项目资金300余万元,建成xx水库水源地和大木坝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17公里,规范设置了水源地交通警示牌、界标牌、宣传牌,落实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应急预案,同时严格按照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将2个水源地列入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产生,县城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县医疗机构废弃物定期统一运往市医疗废物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各镇卫生院医源性废水处置系统于xx年底全部建成投用,确保了医源性废水不直排污水管网和河流。

(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有效控制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严格落实镇村属地管理和三级网格管理责任制,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对县内重点禁烧区域,实行宣传车巡回宣传、24小时轮守、集中收购、财政以奖代补、严格考核通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疏堵措施,xx年夏季秸秆焚烧现象较上年同比下降90%以上,xx年县政府制定印发了《xx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x年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工作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全面推行,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不断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加大“气化xx”推进力度,以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的锅炉“煤改气”扎实有效推进,冒黑烟污染大气现象基本杜绝。

三是相关部门和各镇逐步将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道路、施工场地、砂石及渣土车运输分别采取洒水、围挡、覆盖等抑尘措施。

(五)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xx年化肥施用量4万吨,同比减少%,商品有机肥施用量达万吨,同比增加50%;

大力推广新型农药,推进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减量控害,xx年农药使用量吨,同比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商品有机肥用量实现大幅增长,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我县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大户为重点,按照畜禽养殖项目建设“三同时”的要求,走“圈—沼—菜”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之路,全县规模化养殖企业大部分都配建有沼气池及粪污沉淀池,并流转有一定面积的种植用地,用于消纳畜禽粪污,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xx年,县政府印发实施了《xx县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大,农村环境污染源点多、量大、面广的实际,以及中、省环保督察巡查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来看,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环保法的宣传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认识到自己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部分监管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手段。部分单位和企业在处理发展与环保的问题上,没有做到统筹兼顾,重发展、轻环保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投融资渠道单一,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滞后。目前我县农村环境治理硬件设施短板不少,急需建设的项目多,主要依靠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缺口大,导致xx、月河沿线6镇两厂(场)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部分镇村无力配建垃圾转运站,部分镇村非标准化垃圾填埋场无力改造整治,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及配套收集箱配备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保持农村清运保洁全覆盖、常态化、标准化需要的资金量大,群众筹集部分落实不到位,仅靠财政预算资金难以提质增效。针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基本属于公益性项目,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两厂(场)运营ppp合作模式尚未进入实质性阶段,群众环卫保洁自筹资金不到位,上级专项及本级财政资金有限等问题,如何解决多元化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提升农村环卫保洁水平问题十分紧迫。

(三)执法监管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一是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高。公路沿线、搬迁安置小区、重要景区等区域三堆六乱现象仍然严重,清扫保洁还不及时,垃圾收集转运时效低;

人为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集镇居民生活垃圾污水随意向河道倾倒、排放现象依然存在;

月河沿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废水直排问题时有发生;

各镇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不正常,难以实现全面收集、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部分地方小河小沟污染严重;

xx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居民未搬迁问题,越网垂钓现象时有发生,污染影响较难控制;

月河沿线偷挖盗采砂石现象未能完全杜绝,网格化、“河长制”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巡河长水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xx、月河水质令人担忧;

2106年安康市水质监测通报显示,月河三同出境断面水质在全市14大支流监测点位排名倒数第二,较上年呈变差趋势,出境断面水质达不到国家地表水ii类水体标准的要求;

矿产开采及尾矿库造成的水污染不容忽视。

三是污染大气现象有禁难止,影响空气质量。群众主动配合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现象时有发生;

建筑工地抑尘措施监管不到位,运输砂石、渣土车没有实现全覆盖,沿途抛洒现象十分严重;

个别企业生产仍存在冒黑烟的问题。监测显示今年1-xx我县、pm10平均浓度持续高位,空气质量指数在陕南各县区中排名靠后。

四是农村面源污染不容忽视。部分畜禽养殖企业在禁养区和限养区内依河而建,配套治污设施简陋、容量小,畜禽粪便没有及时有效处置,就地排放河道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医疗废弃物管理还存在短板。村卫生室医疗垃圾、医源性废水处理不到位,医疗废弃物处置还不够及时,未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每两天收集一次的要求。

(四)主体责任不清,农村环境综合监管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部门与各镇之间责任分工还不够明确,协调配合不够有力,治理措施还不够有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主要依靠政策宣传、行政推动,刚性执法手段运用较少。随着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任务的加重,各镇没有农村环境治理日常监管工作机构,未配备专职的监管工作人员,难以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监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县政府及县环保、司法等部门要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把新《环保法》及配套法规作为我县“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更为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增强民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环保项目建设。要继续加大向上争取环保项目资金的力度;

根据财力情况,逐年提高县本级财政对环境保护的预算资金投入;

要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ppp合作模式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广泛实施;

要借鉴外县的好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全民缴费、有偿清运”制度,有效弥补清运保洁经费严重不足问题。要切实加快推进xx、月河沿线6镇两厂(场)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对镇村新增规范化垃圾转运站、增配清运保洁设备作出项目清单,适时建设。

(三)强化执法监管,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针对本次调研指出的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由县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再次梳理汇总,查明问题原因,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督导限期整改到位。

(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推进机制,各责任部门、各镇主要领导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之间要协调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县、镇、村三级网路”的环境监管体系作用。要充实基层环保力量,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执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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