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村账乡代理规范执行、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实施
本文要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建立、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行文逻辑:梳理法规→统计现状→规范代理→加强监管→分析问题
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村集体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既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近年来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20xx年,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明确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20xx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xx]4号)明确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xxxx年,农业部监察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近几年,农业部还会同中纪委组织了几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和调研。
二、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
全市18个县(市、区),294个乡镇,3501个村,49113个村民小组,172万户农户,710万农业人口。据了解,xx县已由县纪委组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
1、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调查,全市18个县中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有3310个,占总村数的94.5%,其中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村有1414个,占实行“村账乡代理”村数的43.7%。由农业部门代理的有10个县,其余由财政部门代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使用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票据的村有2486个,占总村数的71%。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有3291个,占总村数的94%,能够按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的理财小组有2253个,占民主理财小组总数的68.46%。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有3419个,其中每季度公开一次的村有2310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67.6%;每半年公开一次村有383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11.2%;每年公开一次的村有726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21.2%。xxxx年底,全市村集体总资产16.95亿元,其中货币资产3.75亿元,固定资产7.96亿元;负债6.8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负债1585万元。xxxx年,对3127个村开展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收入总额211980万元,支出总额186154万元。查出违纪案件数101件,查出违纪金额229.82万元,其中已处理案件数70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
2、农村资源管理情况。据调查,全市有262个乡的2908个村建立农村公共资源管理台账,占总村数的83%。xx县、石城等县还在乡镇设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农用地总面积434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3万亩,林地3514.87万亩,养殖水面39.57万亩。
3、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截止xxxx年底,我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面积为4505126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593286户。全市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总数1541857本,签订承包合同总数1584056份。土地流转总面积48.88万亩,其中转包17.57万亩,出租26.32万亩。有9个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37名。全市农业部门xxxx年受理土地承包纠纷753件,691件调处完毕,其中乡、村调解646件,仲裁委调解39件,裁决6件。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1、逐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xxxx年,我市开始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全面实行会计代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代理面逐步扩大。20xx年,针对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管机构权责不清、代理程序混乱、代理内容不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结合中央、省的要求,由市纪检、农业、财政、民政等四部门共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是明确了代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松、收益权不变原则,单村设账、不得取消村集体结算账户、资金支取“双印鉴”的独立性原则和收支两条线原则。二是从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开支原始票据取得、收款收据使用和账、证、表的形成等进行了规范。四是对代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农村财会人员上岗证,必须接受会计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等知识培训等要求。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规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在乡镇成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建立了产权登记、经营管理、公开处置等制度。xx市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问题,建立了“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乡镇农经办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规范了“三资”管理。为摸清家底,xx县20xx年还在全县开展了清产核资,通过全面做账和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测量、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131个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县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民主理财、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方面规范了“三资”管理。xx县在县纪委组织下,建立了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3、组织了规范化试点。xxxx年,我市xx县丰州乡农经站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市以此为契机,组织崇义、宁都等县选择了6个乡镇作为市级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20xx年,又组织各地开展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
4、开展了村集体财务审计。结合村委会换届工作,组织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兴国、宁都、瑞金、寻乌等县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了两到三年一轮审制度,每年抽审部分村集体财务,促进了财务制度的落实。
四、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我市的“村账乡代理”起步时基本由农业部门代理。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开展,原由村民缴纳的村提留取消,村集体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转移支付弥补,财政部门也由此要求由他们代理村集体的账务。但财政部门代理村集体账务只是管理转移支付这部份资金,村集体的其它资金、资产、资源则没有去监管,而农业部门在财政部门代理账务后,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根本插不上手,摸不清情况,无法履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职能,最终谁都管不好。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票据,长期不入账;有的村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有的村资源登记台账管理不规范,有的还没有建立。这些都导致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
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有的村没有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有的村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甚至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章都在村干部手中。而农业部门由于管理体制原因,再加上基层农经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又缺少监督手段,也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恢复农业部门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的主体地位,落实国务院将农经职能纳入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以保障有人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二是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要由政府牵头,安排人员、经费,用一年时间,精心组织一次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为管好“三资”打好基础;三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落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四是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时监管“三资”变动情况。
适用场景:农村三资管理问题排查、村级财务规范整改
本文要点:摸清三资底数、建立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账户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镇纪委与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辖区行政村,就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xx镇现有行政村x个,从20xx年开始,镇农经站先后对各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20xx年根据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xx镇于4月份以镇农经站为依托设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原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五统一"要求和"五权不变"的原则,对所辖49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了规范化代理服务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摸基数,澄底子
在上级业务部门未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及早动手,积极主动设计了各行政村固定资产报表、耕地面积(包括荒山、鱼塘、林地、坡地等)面积情况表、承包合同及有关事项登记表和组级财务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圆满完成了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镇村财务工作,严密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更加明晰。
(二)建制度,抓规范
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兄弟镇办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xx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和《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资"中心工作职责、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开支审批限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报账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三资"档案管理都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使xx镇"三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下一步"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基础,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报账间隙,积极完善各村财务资料,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明细账目的建账、记账工作,同时对这些行政村xxxx年的相关明细项目也做了调整和补充登记;二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镇财政向村级拨款资金(或物质)电子台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电子台账,加强了对各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培训农村干部计划,组织各村报账员及时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设账户,严资金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指导38个行政村(原来已有11个行政村已经开设了银行支票户)开立了银行支票账户,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行政村资金帐户,同时结合《xx镇行政村银行提现(转账)备查单制度》,强化了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镇办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收据管理方面,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的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为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级支出单据不规范,白条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资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支出额度大,但使用的支出单据大多都不规范,而镇"三资"管理中心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
(四)"三资"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报账员以及农村基层负责人的素质与"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五)个别村级债权、债务、资产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难以清理规范;
(六)村组级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租赁事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情况还较为普遍。
四、工作建议
(一)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镇级"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实行统一的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建立对村组干部及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报账工作规范;
(四)切实保证"三资"中心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努力提高"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组级报账员的业务技能;
(五)以税务部门为主体,加大对使用违规票据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六)加强对农村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培养镇村两级招投标工作专业人才;
(七)要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有硬性规定,防止个别村以各种理由不设立村委监督委员会,同时,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方式、工作职责、违规处理等各个方面做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
适用场景:村组财务规范化管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
本文要点:强化集体资产监管、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提升财会人员业务能力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仁德镇财务管理中心就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现状及经验
近年来,仁德镇围绕基层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创新设立镇财务管理中心、镇集体经济活动监管领导小组、镇工程技术办公室,全面推行村组账镇管、集体资产监管、集体项目监管“三项制度”,有效加强基层集体“三资”管理,一方面,对重塑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保障基层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起着积极作用,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村组干部在群众眼中的形象、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都得到极大改变;另一方面,政府也实现了通过管“票子”来管住“官帽子”,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协调了干群关系。从设立财务管理中心,迄今为止,仁德镇没再出现一例群众因财务问题而上访的事件。
二、“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仁德镇在“三资”管理上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三资”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会出现许多新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靠上级转移支付不能完全解决集体的各项开支,很多村组纷纷将山场、水库、果园、土地、林场等资源发包或拍卖,这给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带来了新课题。
1、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个人捞取好处费。个别村干部在山林、土地、果园、渔塘、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投标,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私自延长合同承包期。
2.合同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入账。
4.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干部自用自批,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由于村主要干部干预财务,造成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组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5、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报账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
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村干部也束手无策。
6、财务公开欠规范。仁德镇对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对“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高。一是目前普遍存在着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或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以及村组账镇管,干部无机可乘等片面认识。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地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些村组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二)财会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相对稳定、业务能力强。现在部分村组报账员调换较为频繁。由于经费紧张,没有对村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
四、加强“三资”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三资”
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首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统指的是村集体经济,分指的是农民家庭承包。新农村建设要求的生产发展是统、分两类经济主体共同发展。只有农民家庭经济的生产发展是不全面的`,而村集体发展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和资金。因此,管好、用好村集体“三资”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条件之一。其次,村民是村集体“三资”产权所有人。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管理权正是新农村建设中“管理民主”内容的具体体现。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二)理顺“三资”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设立镇管理三资管理机构,明确岗位和职责,当好审计员、指导员、评估员。当好审计员,就是在镇政府的组织下,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审计村组集体财务收支的合理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农民负担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及集体资产、资源出售、承包、转让的合法性。当好指导员、评估员,就是要摸清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对准备出售、承包、转让资产、资源的村组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村组规范承包合同,帮助村组合理评估资产、资源价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让集体资产、资源合法、有序流转。
纪检、水利、林业、土地、城建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职责依法管理、指导、监督“三资”管理工作,当好督导员。
(三)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加强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要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其“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 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的党员、干部,镇党委、政府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村组干部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村文书也要进行奖励。
(四)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仁德镇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三资”管理制度,关键是要做到不折不扣地落实。首先要取消村集体在各金融机构的账户,统一开设“村组专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制。其次,规范“四荒”、水面、林地等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承包和招标制度,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有效实现形式,实现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再次,村组集体大型工程建设要实行招投标管理。最后,要还权于民,全面推行“四公开”,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