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税务管理问题整改、税源监管优化
本文要点:土地使用税流失治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提升、税源信息真实性保障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
目前,“以纳税申报和服务优化为基础,依托计算机网络,集中征收,集中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基本形成。加强税收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从基层税务管理的实践来看,我国的税务管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税务管理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管理不到位、不透明、不严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和经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流失。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税流失问题更为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土地、经营异常的企业使用的土地、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土地大多未纳入前期监测。正常企业也有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的现象。在20xx年胶州市地方税务局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上一年共检查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门槛的个体工商户比例较高,无法有效监控个体假封闭户、假异常户、假注销户。
(二)对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相对较低。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虽然已经开展,但很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证,尤其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根据前三季度的申报,在1101家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中,有507家零申报,占总户数的46%,其中126家已批准征收,381家已审核征收。
(3)分行管理不规范,与总行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店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不规范,跨地区汇总纳税所在地分公司管理信息不对称。很难确定总行能否在会计核算中完全包含分行,容易形成管理缺口。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系统垃圾数据大集中。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如经营地址与认证地址不符、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法定代表人与实际企业主不符等。此外,一些未经注销处理就应注销的住户,在实际工作中已经空置,或者新业主更换业主后要重新办理许可证,但原企业业主的登记并未及时注销。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管理不到位,税务师职责未完全履行。每次检查一个税源,都可以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来的税源大多是日常未能得到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日常巡查和巡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或者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导致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造成税收流失。
(六)管理与检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管理促进检查。结果很小。虽然已经建立了调查与管理的互动机制,但实施起来并不理想,尤其是征管办提供的案件数量太少。即使大多数征管单位发现有价值的案件,也只是协调纳税人纳税,根本不按规定移交检查处理。
(七)管理与发票脱节,难以实行“凭票控税”。一方面,同一个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开票信息还没有完全掌握。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对发票管理参与不够,脱离发票管理,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的发票金额与核定的税额进行比较,掌握纳税人真实的业务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税收违法“严重”,按一般违法定性处理。税务违法行为移送检查的,不予移送,实行弹性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中,对通过纳税评估的,只应深入检查其办理纳税评估手续、补税和收取滞纳金,未按规定履行检查手续,且未受到处罚。
二、问题原因分析
基于以上八个方面,反映了税务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衔接不畅、管理内容不清、管理手段滞后、管理实施不到位等具体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制度上的,也有制度上的。既有税务管理人员日常工作量大、临时工多、自身素质低的原因,也有税务管理人员不了解、缺乏工作主动性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精细化管理理念后,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法自上而下被引入。然而,税务管理人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方法的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理念,也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工具融入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第二,个别税务管理人员积极性不够。个别税务管理人员无法应对社会和地方税收新形势的发展,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盲目服从、求稳、混乱和攀比等误区,导致工作角色定位不准确,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们习惯于照抄一切,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害怕、不甘、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在工作中开创新局面。
第三,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已经制定了税务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但考核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很难深入税源管理层面。考核效果不理想,没有充分推动工作。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没有完全适应基层的实际情况,一些环节和方法有待改进,考核结果的应用还不够广泛。
第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个别税务管理员对税收政策了解不透彻,发现问题不研究不报告,放任不管。对待纳税人的问题,要么充耳不闻,要么推掉。
第五,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管理部门在实施政策或安排工作后,往往更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期间,对基层单位的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没有上级的监督,基层单位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直接影响执行效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为国聚财,为民执法”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从单纯寻求提高全体员工的教育水平转变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岗位技能,注重集中制度、税务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基层税务干部加强对税收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征管队伍的业务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监督机制。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税源管理监督机构,在地下基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监管重点包括:上级对重点任务的部署,税收政策的落实,各单位和税收征管领域的税收管理。监督形成书面报告,将收集到的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和建议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没有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适用场景:个体税收管理优化、税务监管流程完善
本文要点:税收管理员责任考核、停歇业户动态管理、发票控管规范执行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强化监管→分类管理→完善机制
《 加强征管个体税收论文 》
一、个体户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是日常管理检查不到位。税收管理员因管户多,平时对所辖户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仅凭主观印象和人情办事,对所辖户不能做到合理调整定额,动态管理不到位。是对个体户停歇业管理存在重审批、轻监督,日常巡查不到位,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有的停歇业户,不是真正的停歇业,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在停歇业期间不上缴,仍照常营业,这样势必对正常经营户造成不利影响。六是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控管难。从目前来说,由于房租普遍很高,不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很少。尤其对用票户一定要跟踪管理。
二、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和纳税信用管理。增强税务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增强规范管理、精细管理、优质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尤其是对税收管理员加强考核,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者要进行处罚,直至调离。二是强化对个体户的监督检查。规范税负核定和调整工作,对个体工商户实行阳光定税及社会监督的方式,平衡纳税户间的矛盾。三是加强事前调查核实。
对定额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对停歇业户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坚决不予审批。四是强化事中监督检查。对所有停歇业户,实行不定期巡查,定期通过复查、核查,对弄虚作假者除按规定给予处罚外,还要在网站、办税服务厅及相关公示栏上进行公开曝光,有效地杜绝弄虚作假者。五是加强事后责任追究。除对弄虚作假者追缴应纳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给予相应的处罚,还要对该户的管理员予以考核扣分,进行处罚,以增强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感。六是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监管力度。
在“严”字上下文章,对符合开具发票的业户一方面要了解其税收缴纳情况,是否合法,在此基础上再检查其使用发票是否规范,在验旧、缴销上把好关。七是大力推进个体税收分类管理。这主要是将个体户分类,将建账的分成一类,将不建账的分成另一类,停歇业的再分成一类,最后,将非正常户、问题户集中起来,由税务所统一管理。
八是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对个体户税收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地税应加强对财产类税种实施有效管理,鼓励正常经营,调控从租行为,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调整作用。抓大、控中、放小突出管理重点。同时,应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实地核查,参考同类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合理定税,重点把握好起征点临界点的税收管理,依率计征,努力使纳税人满意。总之,个体税收征管处在一线繁杂而艰巨,除了税务部门自身努力之外,还应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特别是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部门的配合支持尤为重要。
另外,群众性的护税协税网络也十分重要。面对基层征管战线长,税源分散的情况,税务人员往往鞭长莫及,顾及不暇,因此,可依托当地组织,如社区、村委会、街道等,帮助做好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个体户的申报纳税(即委托代征)和催报催缴,也可委托他们进行个体户的定额评税,监督个体户的纳税情况,协助税务部门查处偷漏税;另外,还可发挥税务代理的中介作用,为个体户建账,代理申报纳税,辅导纳税人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适用场景:加油站税务稽查准备、成品油行业监管部署
本文要点:税控装置数据不准确、机外售油行为严重、财务制度不健全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完善制度
近年来,国税部门在强化加油站税收征管,打击加油站企业偷逃税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加油站企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产生,加油站税收征管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亟待我们逐步完善与健全。
加油站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现销售收入不申报和申报纳税数据不实。 由于加油站昼夜经营,分布广,进货途径多,顾客流动大,因此加油机表数与申报数经常不符,实际库存与账表难以核实,为日常税收征管带来困难。一些加油站附设的商店、促销赠送的礼品、汽车零配件修理修配等应税行为没有申报销售收入,有些加油站甚至将销售收入挂在“应收账款”上,纳税申报质量无法保障。
(二)机外售油问题严重。机外售油的主要表现是加油站购进成品油后,直接批发给小型加油站,或直接销售给工厂、专业车队、农业用户,不通过税控加油机销售;对摩托车、出租车和个人消费的轻质油(汽油、柴油)通常用秤或油桶计量的方式销售,也不通过加油机销售。目前机外销售已成为加油站行业偷逃税的主要手法,由于税务机关对机外销售这一税收违法行为很难控制,使得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三)税控装置安装使用存在问题。一是加油机具的使用管理混乱,税控机具取数不准确。对于加油机日常使用出现的硬件问题,税控加油机生产厂家不能够及时解决,造成加油企业加油数量与申报数不符。由于油品价格是随着市场需求浮动,而主管税务机关不能定期校验税控机参数,这样就会因为价格浮动问题使税控机的记录金额始终小于加油金额。二是加油站税控管理系统在实际使用中缺乏实用性,系统的利用率低,未能完全发挥税控监管的作用。如对各加油站的成品油销售数量、金额、扣除数量、纳税情况的变动,不能及时利用系统形成横向或纵向比对信息、无法统计需要数据,目前还需要配合手工记录台帐对系统数据整理运用。
(四)财务制度不健全。《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均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部分加油站财务资料不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的财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设置账簿并准确核算销售额,特别是原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加油站财务核算水平较低,销售额的正确核算问题难以保障。
(五)税务机关税控监管和日常管理偏松。当前,税务机关对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管理普遍不到位,根据税控装置记录的数据计征在某些细节上不尽完善,不能及时按企业申报数据的变动发现企业的税收问题。一是成品油销售数量扣除方面管理混乱。目前对于扣除数量的审批和实际扣除情况税务机关未给予应有重视,使得企业存在未取得相应批复便申报扣除数量,扣除大大超于批复上批准的准予扣除数量等现象。受理加油企业申报的税务人员只能按企业《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上填报的“应扣除油量”掌握企业扣除数,加油站税控管理系统也未涉及记录企业每月扣除数量的功能,这就使加油企业可能出现年扣除数量大于流转税科审批的数量的现象。二是税控监管乏力。征收期申报时,申报人员仅对企业上报的《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与加油ic卡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逻辑关系进行核对,对数据不符的现象缺乏事后调查,失去了税控管理的意义。对加油站帐务监督不严,致使有的加油站因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对机内和机外销售做详细记录,造成申报数据的不准确。
二、完善加油站税收征管的建议
从实际工作上看,目前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经营方式和税收征管有其特殊性,对特殊的问题,只能采取特殊的措施来解决。加强加油站的征管,堵住偷漏税款的漏洞,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举措:
(一)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加油站企业的税控ic卡申报和管理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申报时对企业上报的《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与加油ic卡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进行核对,以及时对数据波动较大、税负较低等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加油站日销售台账,并负责通知企业对税控装置进行维护。
(二)加大税源监控力度。一是采取“驻站测算售量”法,派员实地核准加油站的实际销售规模,以测算数据作为参照系数,对其他加油站进行对比分析,以掌握加油站应达到的实际税负。二是加大对加油站的常规检查力度。当税控装置运行到一段时间后,加油站总是要想方设法做手脚逃漏税款。因此,加强对加油站的税务常规检查是一种传统但不会过时的手段。内容包括抄表和观察实际销售密度等,抄表后不给加油站留底,只交其负责人登记签名后带回,月终根据其申报的销售情况对照,弄虚作假者加以重罚。这种作法,可以减少加油站做手脚的机会,从而有效防止税款流失。三是严格台账登记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油站必须按日严格记录销售情况,按月结存,在申报纳税的同时报送附列资料,经审核后,基层征收机关将相关加油信息录入加油站税控管理系统。
(三)实行“实耗法”抵扣税款。即按当月销项税额抵扣当月销售数量的进项税额计算。加油站作为一般纳税人享受进项税款抵扣,有的油站采用多进货少销售的方法,使当月甚至以后的好几个月都没法产生税款。为保证税款匀衡、足额入库,防止加油站突然停业或破产导致实际已产生的增值税款流失,建议每月按“实耗法”抵扣税款。
(四)强化加油站纳税评估。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可建立一套成品油零售单位的纳税评估办法,对在申报中发现的《加油站月份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与读取的加油ic卡和增值税申报表数据不符以及存在其他税收问题的加油站列为本月纳税评估对象,移交纳税评估岗实施纳税评估,对低于最低税负标准的实施税务稽查。
(五)健全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建议制定加油站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并下发统一的流转文书,明确规范的操作流程,包括税控加油机的安装与维修,税控装置的初始化,报税信息卡的数据读取与接收,纳税申报及附报资料的报送,自用油、代储油、倒灌油、检测用油的认定与扣除办法,征收方式的界定,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的实施,加油站的违章处理等,对行业管理责任人员虚假登记税源变化、虚假铅封或擅自启封加油机、虚假审批倒灌油和自测用油的行为,也要制定具体的考核追究办法。
(六)加强部门统一协调。加装税控装置基本上保证了反映加油站的销售量和销售额,然而,要想更准确地反映其经营情况,还须把住其油品进口关。把住进口关,可以准确地了解库存情况,刹住“帐外经营”或“借库经营”等偷逃税款的现象发生。当前各加油站受管理的部门较多(目前对加油站实行检查管理的有税务、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但由于各部门各自为政,致使国税部门无法完全控制进罐油品的数量及库存情况。为协调统一控制住油品进罐关口,管住油料的体外循环,各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联合机构,对加油站的油罐进行统一管理。
适用场景:税收任务落实自查、干部管理优化方案
本文要点:税收缺口风险管控、征管制度完善措施、干部结构优化调整
近年来,县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各科室大力支持下,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积极努力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组织收入连创新高,文明创建工作成绩喜人,工作作风日趋优良等,20xx年,我局入库税收x万元(不含车购税),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认真地反思和剖析,清醒地认识到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收收入依靠挖潜补缺和政府调度。近5年来,县税源没有大幅增长,一些新办工业企业还未投产,而税收任务每年保持着20%的幅度增加,我局通过加强税源调查和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将税收任务分解细化到征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抓收小组,积极开展评估稽查等措施,努力挖潜补缺,但仍会出现较大的税收缺口。我局通过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协调下,致使少数企业进行了税收预缴,这种做法使我局承受了较大风险,同时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征收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在建立征管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比如为提高个体税收征收面而开展了个体税收清理整顿工作;为加强专业化管理而推出了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为严格落实起征点调整的税收政策,而开展针对个体纳税户的摸排、宣传、调税的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一些新问题层出不穷,比如如何建立工业企业仓库保管帐问题;如何解决窗口代开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何因地制宜、公开透明地开展“阳光定税”;如何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等等,需要我们做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三)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一是年龄结构偏大。全局45岁以上的同志占全局人数50%以上,不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二是学习意识淡薄。受年龄结构的影响,大多数干部以年纪过大“学不动”为借口忽视了学习,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难以跟上税收政策和知识结构的更新换代;三是业务能力不均。表现在干部业务素质及能力参差不齐,真正能办事、办成事的人大都已经走上中层正职或局领导的岗位,在开展税收检查、行业整顿、纳税评估等专项工作时,还需要抽调各科室人员联合办公。
(四)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加强。68名干部就像一支支零散的筷子,不能将大家拧成一把、凝聚成形,就不会形成强大的战斗力。我局在增进干部职工的团结协作上做了不少工作,成立了多支工会活动兴趣小组,每半年开展1次全局性工会活动,组织过军事训练、红歌会、“重温一遍入党誓词”等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干部职工之间的交流、团结和融合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由于干部职工住所十分分散,日常的交流仅限于工作时间,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较少。
二、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因素,但最主要的是主观因素,我局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整改:
(一)努力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一是定期开展税收业务例会。县局召开了6次税收业务例会,今年我局召开了3次税收业务例会,通过会前业务科室提交近期出现的征管问题及漏洞,会中分管局领导、业务科室正副职相互讨论提出解决措施,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加以落实。这一业务例会的形式使得我局的税收征管有一大改观,新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旧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建立完备的征管制度。今年,我局通过了一份征管工作方案,涉及到税源专业化管理、库存及商品监盘、企业注销管理、重点工程管理等方面,对县局的征管工作进行了强化和严格考核。三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近期,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了“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大讨论活动,邀请到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体商会、特邀监察员、个体纳税人、优化经济办等分别进行座谈,收获颇多,纳税人有很多好点子、好想法,对如何改进征管工作中的方式和方法有一定启发。
(二)以培训和管理为手段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严格岗责责任考核。我局在往年的基础上,建立了严格的三级考核制度,按月实行三级分类检查考核,按工作完成情况、上班纪律等方面按月考核计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上半年处罚科室4个,奖励科室9个,并分别给予现金罚款及奖励,此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除经常性地进行重点业务培训外,还需开展税收业务的“传、帮、带”活动,向新进人员和业务不够精熟的同志积极传授业务知识;积极实践“以考促学”经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三师”资格及人才库考试。三是利用好人事制度改革,对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将老同志调整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各自的才能。
(三)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一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局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本科室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使同志们敞开心扉,对县局工作提出良好的建议,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二是争取把干部家属区建好。努力建立一个干部家属区,这对营造干部职工的和谐氛围有很大帮助,县局领导班子将全力办好这件事情。三是形成国税共同的价值观。一个集体需要共同的价值观作为粘合剂,县局党组以作为县局价值观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集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围绕我们共同的价值理念开展好各项工作,使县国税真正成为一个和谐、凝聚、向上的文明团队。
适用场景:砂石料经营税务登记核查、税收征管政策落实执行
本文要点:证照不齐无证经营现象、生产经营不建账税收监控难、销售环节发票管理缺失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总结提升
一、砂石料经营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笔者调查掌握的情况看,砂石料经营的税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证照不齐无证经营现象严重。截止目前,全县砂石料经营业户中仅2户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砂石料开采许可证,其他的采砂业户只办理了临时采砂许可证。还有大部分经营业户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为逃避监督和管理,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根本不办理税务登记证,造成税收管理真空和税收的流失。
2、生产经营不建账,税收征管难监控。砂石料经营业户认为生产工艺简单,产品单一,不需建帐进行会计核算。致使税务检查无据可查。即使有少数建帐户,也不如实提供其帐务,隐瞒销售收入的现象严重,税务人员基本无法进行管理监控。
3、砂石料销售不用发票,购货单位不索取发票使偷税成为可能。由于城乡居民建房、房地产开发商,购进砂石料时不需要发票,缺少索取发票的意识,使砂石料经营业户不需领购发票和开据发票,收入照样能够实现。税务人员无法获得砂石料经营业户真实生产、销售的信息,使偷税成为可能。
4、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税款核定难。现在砂石料行业经营中的一个最大特点是:砂石料经营者不需把砂直接送到用砂单位和个人那里;用砂单位和个人也不需直接和砂石料经营者接洽,而是由跑运输的农用车主与两者联系通过买和卖赚取运费。砂石料经营者为了把砂石料销出去,自已或组织亲属购置运输车辆运砂,税收管理员无法确切了解每个砂石料经营业户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给税款核定征收带来很大困难。
5、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申报管理难。由于经营砂石料的群体,80%以上是农村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对税收的理解就是认为掏他们口袋里的钱,很难自觉纳税。
二、加强砂石料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对策
1、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要求纳税人按期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申报纳税,违者依法给予及时处罚。依法执行税收政策,加大对偷税的处罚,是体现税法刚性的有力保证。
2、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必须要求砂石料纳税人建立简易账,特别是我县烧砖行业、预制件加工行业应强制推行建帐工作,实行查帐征收;这样就能从多个环节、多渠道督促砂石料经营业户销售开据发票,用砂石料单位能够取得发票,实现查账征收,以票控税的目的。
3、对那些确无建账能力不能进行会计核算的砂石料经营业户采取工人工资监控、燃料动力监控、产销量实地监控,堵好产销两个口。按照税源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堵塞税收漏洞。实行查账与查定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4、加强纳税宣传辅导和提高服务质量。将有关税收法规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通报与纳税人有关的最新税收政策,使纳税人明白税收政策,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重视程度,督促其正确进行财务核算,诚信纳税,进而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找准砂石料行业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切入点,时刻关注砂石料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征管策略,就能够全面管理好砂石料开采加工行业,让这些纳税人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适用场景:轧钢企业税务核查、税收征管优化方案制定
本文要点:预收账款销售不及时确认、存货账面数真实性难以鉴定、能耗异常波动分析
行文逻辑:调研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完善征管
xx市的轧钢企业大多为一些简单加工企业,主要生产各种型号的扁钢和螺纹钢,产品附加值不高。这些企业基本都属于一分局辖管,通过对一分局所辖16户轧钢企业的调研、剖析,找出了轧钢企业日常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及时确认销售。轧钢企业管理水平普遍低下,相当一部分轧钢企业,仍停留在“老公管厂,老婆管账”的家族制管理模式上,加上这些轧钢企业基本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不正常,财务管理也较混乱。从这次评估情况来看轧钢企业大多存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大多数企业在收到预收款后,挂预收账款科目,在货物发出时,不作账务处理,待到购货方货款全部付清后,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即当企业货物离开企业之时即应确认销售,而不是收到全部货款时才确认销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轧钢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收到全部货款后才作销售处理,使得税款入库明显滞后。由于企业是家族式管理,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没有建立相应的仓库出入库台账,有的则是记录在老板个人手中,其隐蔽性较强,不易被发现。
2、轧钢企业账面反映存货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过大,其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这次调查情况看,轧钢企业的账面存货普遍较大,平均约占全年销售收入的30%以上,有的企业账面存货甚至占全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存货周转率相应偏低。存货的账面数是一个时点上的数字,是一个静态的事物,而企业的经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对存货的问题,较难鉴定。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存货周转率过低,说明企业资金占用过多,资金周转慢,财务成本相应也高,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企业经营不好,货物销路不畅。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如何鉴定企业存货账面数是否真实,这也是轧钢行业税收征管的一大难点。
3、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指标体系,投入产出难以确认。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较为奇怪的现象:轧钢企业在对扁钢、螺纹钢的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废钢、氧化铁等废料,成材率大约在85%左右,废料率基本在15%左右,好一点的控制在10%以内,差的废料竞达25%,在这些废料中,氧化铁占的比重普遍在40%左右,而废钢占的比重仅在60%上下。通过进一步了解,废钢的价格大约在3500元/吨,氧化铁大约在750元/吨,二者相差2750元/吨。而轧钢企业在生产扁钢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一般为10%左右,生产螺纹钢所产生的废料一般控制在5%以内,废料中氧化铁所占的比重一般约占整个废料的10%,因此,轧钢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所占比重较大,氧化铁所占比重过高,如果按照企业账面所反映的这些下脚料销售,将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进一步调查后,某轧钢企业透露了一个行业秘密:由于没有一套相关的行之有效的指标体系,投入产出难以确认,几乎所有轧钢企业的产品(扁钢、螺纹钢等)都有不开票销售,都存在不计账、少记账现象,为了使账面数更合理,便人为降低成材率,提高氧化铁在废料中的比率,致使每个轧钢企业的下脚废料都占到企业总投入的15%左右。
4、轧钢企业能耗过大,各期间能耗波动异常。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横向比较来看:轧钢企业投入与产出的单位产品,每吨耗电大约在80度,每吨耗煤0.12吨,比全省同行业的产品能耗高出许多。全省平均煤耗0.1吨,电耗60度。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纵向比较来看:轧钢企业各期投入与产出的单位产品能耗相差较大,且波动异常,大多数轧钢企业波动在20%左右,甚至有的轧钢企业上下两期之间的能耗相差竟达一倍。
5、轧钢企业不按规定核算成本,人为控制成本结转,以本期销售的一定比例确定成本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完善轧钢企业的税收征管
从以上调查的情况来看,轧钢企业的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大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税源监控体系。二是轧钢企业各项成本没有参数指标可以参考。三是税收管理员对轧钢企业的管理,仅停留在申报资料的审核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太了解。从目前情况看,真正对企业工艺流程、成本核算了解透彻的"税收管理员很少,有些税收管理员甚至根本不知道所辖企业的工艺流程,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认知停留在报表阶段。四是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欠缺,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税收征管形势,有些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经营异常有所察觉,但对于这一新型的避税方式无从下手。为确保税收征管的质量,笔者建议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
1、内外结合。从统计、工商、地税等部门采集第三方信息,从综合征管软件中提取企业征管信息,内外结合进行比对分析,寻找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切入点,发挥多渠道数据信息的重要作用,对行业特点、企业资本结构、生产工艺流程、财务核算过程全面深入的了解,为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打下一定的基础。
2、账实结合。税收管理员在查阅会计账薄、了解经营概况的基础上,要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实地,调查采集物耗、能耗等基础信息,依据各项折旧、费用、利润,货物出入库速率、规模,货物平均售价等基础指标,分析测算销售收入和增加值,测算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科学评判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3、纵横结合。在日常征管过程中,税收管理员要调阅企业不同年度的会计核算和申报资料,梳理生产经营和税收实现的基本特征,对存货变动率、应收账款变动率、预付账款变动率、采购或销售成本变化率、单位能耗等关键指标进行系统分析,掌握生产经营的异常波动情况;同时,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在关键指标上加强与同类纳税人的横向比较,为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提供参数指标。
4、管查互动。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需要与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进行有机的结合,我们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有的可以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进行约谈及实地调查,一般在纳税人自查后就可以得到初步的解决。但对于约谈和实地调查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严肃处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评估岗位和稽查部门在评估、稽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通过内管、外查互为促进的方式,切实提高征管质量。
5、不断创新。不断丰富和改进工作方法,灵活运用,把日常征管和实地调查结合起来,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实施征管。不断实践从单一企业的管理向行业管理的转变,避免孤立管理的弊端。结合税负分析、税源监控、金税工程调查,实行多层次、多角度有效监管,建立行业监管模型,堵塞行业漏洞,规范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