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况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情况报告(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09-02 06:59:0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情况报告 篇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了更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市场秩序,改善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王振东副主任的带领下,于3月29日,对工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在视察前,财工委还组织了来自外贸公司、文化局、粮食局、商贸总公司等12个单位的15位同志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建议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消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1994年1月1日《消法》实施以来,我市给予了相当的重视,踏踏实实的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

从1995年以来,每年都举行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参与人数多达万人,采用发表讲话、设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挂图展示和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对《消法》进行宣传;每年都发放了2万份以上的宣传材料;每年也都通过新闻媒体普及《消法》知识。到目前为止,《消法》已成为社会上知晓率较高的几个法律之一。

第二、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体系

1993年10月27日,我市成立了消费者协会。随后,在设有工商所的`乡镇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挂靠工商所办公。1998年,开通了与全国工商系统一致的号码为“12315”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999年,把XX市消协规格机构为科员级。20xx年,成立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今年初,还新增了369个投诉服务点,实现了消费维权下乡村、进市场、入社区。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五个相互联系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的联动执法机制;二是内部统一受理、分类处理的办案机制;三是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四是企业自律机制;五是社会监督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对《消法》的执行力度起到了加强作用。

二、在贯彻执行《消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宣传力度不大,方法不活。从时间上讲,年年315的宣传,不可能实现消费者随时315的需求。消费者最想了解消法的时间,不是休闲时间,而是他们在进行消费的时间。从地点上讲,广场、大街上消费者不需要《消法》,集中宣传实际效果不好,不能作为宣传的主体。从对象上讲,《消法》面向的是消费者,虽然每个同志可以说都曾经或者可能或者即将是消费者,但当不购物的时候,他们不是消费者,对他们的宣传不可能会起到很好的效果。从宣传的内容上,面向不同的客体,搞一刀切,没有侧重点,不利于强化《消法》的宣传效果。

第二,执行主体——消协,无法保障《消法》的贯彻执行。首先是权力问题,消协的协会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采用强制手段,往往会造成执行中打折扣,客观上削弱了《消法》的威慑力和震慑力。其次是人力问题,几个人的消协不可能应付几十万人的消费市场,消费者发生问题投诉难,造成了《消法》应当发挥作用的时候,发挥不了作用。再次是消息获取问题。消协也不可能及时的掌握市场情况,从而出现了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

第三,执行不力。首先是追究对象不全。存在着只查销售者,不查生产者的现象,追究责任没有深挖到根源,不能从长远和实际效果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推委扯皮现象存在,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几个部门相互推委,削弱了消费者对《消法》的信任程度。再次,咨询不到位。对于一些高科技,贵重产品,消费者咨询无门。

三、对宣传贯彻《消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从时间上讲,要在群众需要《消法》的时间宣传。做到消费者什么时候需要《消法》,他们就能听到有关《消法》的声音。从地点上讲,要把《消法》的宣传到柜台上,那里在销售产品,就在那里宣传《消法》。从对象上讲,要找那些成为或马上要成为消费者的群众宣传。从侧重点上讲,要机动灵活。如:在商场外面就宣传《消法》的内容;在柜台前,就宣传投诉和咨询的方法;对销售者就宣传经营者的义务等。从扩大影响上讲,对于典型的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宣传,用活生生的案例来教育群众。

第二,要把自身作为主体,加强部门间协作。《消法》的贯彻执行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工商局要当好神经中枢,把相关部门作为末梢神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涉及制假的要追到根源,触及法律的就委托法院公正判决,遇到阻力的就联系公安,进行宣传时就拉上宣传部门,促使大家共同维护《消法》。

第三,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执行力度。要使部门的各个科室明白《消法》的重大意义,把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杜绝推委扯皮现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情况报告 篇2

一、工作概况

1、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接到通知后,我司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由总经办领导为组长,销售部、售后部、客服部等部门为组员的权益保护小组,相关同志负责辖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重新梳理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公司相关人员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司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各机构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形式,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

在消费者购买车辆、接受维修保养等服务时,对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接受的维修保养等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车辆的消费者

在开展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对有意愿购买车辆的消费者,遵循事实原则,向客户销售其需要的车辆及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对于销售中出现的不明确的条款、合逐条解答,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出现的各种费用应明确告知,不得隐瞒。

(2)办理维修保养等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维修保养等服务时,要求必须尽量亲核资料等,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车辆外观等进行检查,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对客户人进行必要的提示,告知修理结果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时间延期等。

3、宣传推动情况

在厅堂宣传方面,我专门机构负责整理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公司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公司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宣传折页手册、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用车知识的宣传。

在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店内张贴宣传海报,提高客户的安全用车意识。同时,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公司的车辆优惠等事宜。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店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广大消费群体,向其介绍店内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车辆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销售业务的宣传。

在消费者问卷调查活动方面,我公司设计了消费者调查问卷,(内容涵盖车辆产品、渠道、服务、信息等消费者关心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展开调查。重点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以及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二、相关政策和承诺

我司根据《北京市实施 办法》,结合我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也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刺激了个人消费,也同时带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我司正准备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司定期与其联系,充分解答其用车上等一系列问题,询问其对我公司业务的满意程度,坚决杜绝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情况报告(精选2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分类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