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告范文 > 综合报告

民办教育机构恢复办学报告(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6-09-11 17:08:07

民办教育机构恢复办学报告 篇1

晋城市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部、省、市有关规定,20xx年8月举办者冯财运自筹资金,创办了由晋城市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晋城市城区民政局登记的一所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晋城市x培训学校。20xx年由于办学场地急需改造,教学设施设备急需更新与增添,于是学校召开董事会会议,学校所有董事一致通过学校暂时停办。几年来在筹办者积极筹借资金,重组学校成员,对学校校舍、厨房、餐厅、场地及实训设备进行了彻底改造,对学校组织机构进行了重新组合,现申请恢复办学,有关学校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晋城市民办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准备,特申请恢复办学。

二、培养目标:为待就业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创业培训,提升在职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操作水平,让更多人拥有实用性技能,对外输出人才,对内培养行业从业人员为主。

三、办学规模:30至60人/期,10至30期/年。

四、举办者概况:

1、学校名称:晋城市x培训学校。

2、办学地址:晋城市。

3、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4、聘任校长:

5、举办者:

6、主管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7、登记部门:民政局

五、办学形式:晋城市x培训学校为全日制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实行食宿制。

六、专业及层次

1、初级特种设备作业和管理人员

2、初级焊工作业人员

3、初级电工作业人员

4、初级机械冷加工人员

5、初级餐厅服务人员

6、初级美容美发人员

7、初级计算机操作员

8、初级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9、初级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七、招生对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高校毕业生、城乡继续升学的应往届毕业生。

八、现有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6000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xx余平方米,小型教室(60平方米)5个,大型教室(120平方米)1个,电教室(100平方米)1个,厨房(60平方米)1个,学生食堂(120平方米)1个学生公寓28间,大型实训工房(300平方米)1个,小型实训工房8间,实训操场(150平方米)1个,教师办公室6间,操场设有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学校共有18人,其中专职教师8人,管理人员3人,会计1人,后勤人员6人。

九、内部管理体制:我校内部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即学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建立学校内部择优竞聘,竞争上岗的.教职工聘用制度,努力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调动员工积极性,是学校发展的保障。

十、办学经费筹借与管理使用:举办者与学校法人代表经协商,由法人代表投入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学校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学校经批准恢复后,根据学校发展状况,每年追加投入资金,用于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了更好管理使用办学经费,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民办教育机构恢复办学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125所,在校生18027人,教职工1371人,接送学生校车38辆。其中民办幼儿园113所,在园儿童14284人,占全区在园儿童的66.64%,教职工1114人,接送儿童校车43辆;义务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1574人,占全区的2.30%,教职工82人;职业教育学校2所,在校学生669人,占全区中职生的67.44%,教职工75人;非学历培训机构10所,年培训人次1.42万。

目前,全区还存在无证幼儿园11所,在园儿童704人,教职工62人,接送儿童校车2辆。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严格审批准入。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及设置标准的通知》内xx区教发[20xx]278号文件精神,对新审批的幼儿园在园址选择、园舍建设、设备设施配备(含消防和安保)、教职工配备安全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确保达到安全办园标准。

2、加强民办园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召开好开校学前教育工作会。每学期初召开了由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的学前教育工作会,对民办幼儿园的房屋、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防疫、设备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安全常规管理。各中心校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对民办园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区教育局不定期会同区消防大队,区食品药监局对全区幼儿园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以及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进行逐个排查。对有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园限期整改。为打造平安园区教育局配合区交警队开展了幼儿接送车专项督查,对有用校车接送幼儿幼儿园的建立了台帐(包括车辆、车牌号、车主联系电话、接送时间、接送线路等)管理。四是加强年审管理。区教育局在每年对民办园办学情况检查工作中,安全工作作为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了安全工作检查标准,并进行量化打分;五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我区依法加大对非法和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整治力度。区教育局在全区开展了违规办学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对非法幼儿园和办学机构下发了关停通知书,勒令其停止办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条件不足、非法办学的办学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取缔或撤并,确保民办园安全办园。

3、积极鼓励,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一是积极推进民办学前3年教育。将6所民办幼儿园纳入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了xx市东兴漫卡婴幼儿园、xx市xx区双才小博士育英幼儿园、xx市xx区高粱大风车幼儿园、xx市xx区椑南小苹果幼儿园、xx市xx区西林格外幼儿园、xx市xx区博雅幼儿园。二是大力巩固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将各中心校输送中职学生纳入目标考核和作为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量标,有效巩固了东方科技职业学校、奋发学校、奋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校规模,促使了民办学校稳步、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民办学校由于举办者投资额度、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办学经验等方面形式多样、参差不齐,导致发展极不均衡,存在问题也包罗万象,但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学行为不规范

大部分举办者开办幼儿园以盈利为办学的终极目标,忽视教育的公益性,认为办学是个人的私事与家事,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不履行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办学和招生、有的先办学、后报批,有的一园两址,有的异地办园,办分园不申报,私自转让办学资格,且跨区域招托幼不分,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未经同意出让办学资格。不分年龄混合编班,超级大班。还有相关部门审批办的幼托机构,非法培训、辅导变相办园的。这些都是严重违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的对主管部门和中心校提出的整改意见,要么不听,要么拖着不办,我行我素。

(二)园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在管理方式上存在“放羊式”和“保姆式”管理,二是课程设置较为混乱,幼儿园“小学化”教学倾向较为明显;三是幼儿园教材的征订、使用比较混乱。四是业务档案建立不齐全,管理不够规范;五是未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产权不明晰,抵御办学风险能力差;六是师资水平整体偏低,稳定性差;七是教学质量不高。全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比例低,园长持证上岗率低,岗前未培训,岗后培训难,师资状况令人担忧。办学者有热情,但缺乏现代教育管理知识,常常是家族式管理,或者说是老板说了算,无视教育教学规律,没有科学的管理机制、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而聘用的校长没有管理权,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不利于学校的规范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1、卫生饮食安全隐患。部分民办幼儿园食堂厨房设施简陋,缺少消毒柜、冰箱等基本卫生设备设施,没有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部分教职工没有健康证;没有坚持食品留样制度,配备的巾、杯、教玩具、寝室、食堂、厕所等没有按要求进行消毒、清洗,没有流动水设备和方便幼儿饮水设备,容易引发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

2、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表现在:幼儿接送车辆手续不齐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完善,一些幼儿园接送幼儿的车辆超载超速较严重。据统计全区合法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43辆,其中未取得校车专用许可4辆;驾驶员49名,其中2名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无证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2辆,均未取得校车专用许可。

3、全区大多数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没有安装视屏监控装置,也无保安人员、门卫制度等。

4、消防安全隐患严重,意识淡薄。一是部分幼儿园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有些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也不会正确操作使用;二是部分幼儿园没有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没有取得消防安全审核合格证明,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三是部分幼儿园班额过大,楼道出口狭窄,平时疏散比较困难。有的幼儿园租用套房只有一个出入口,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无处逃生。

5、园舍存在房屋安全隐患。部分幼儿园办园环境条件较差,多数园舍面积不足,条件简陋,没有围墙,存在教室偏小、幼儿活动空间不足、不通风、采光差、没有固定的户外活动场所,幼儿室内、室外活动面积不足的问题。

(四)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力度软弱

xx区无证办学机构大量存在,对非法办学机构的取缔工作虽然经常开展,但取缔工作因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多是雷声大,雨点小,虽下发了停办通知书,但非法办学机构依然存在,取而不缔。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加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形式多样的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教育,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扩大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对原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要加大审核、审查力度和时间限度,经审核、审查合格后,其继续办学。对未办理过办学许可证、但基本达到办学条件的,由举办者交验相关资料后,按相关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申办办学许可证;对经过整改暂达不到办学条件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先不予批准*,待达到条件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对无办学许可证,且达不到办学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要坚决予以取缔,取缔后的"学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民政府和中心校按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学生就读,避免引起上访或其他不稳定因素。

3、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政府部门应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的统筹,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民办学校,合理布局,保护合法办学,严厉查处违法办学,遏制恶性竞争。

4、加强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教师人才档案,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先评优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积极鼓励公办学校的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以吸引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

5、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公益性原则,诚信办学。建立和完善有关审批和督导评估制度,通过督导评估,对民办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规范管理,促使学校依法办学,规范运行,健康发展。遵循社会与教学发展规律,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6、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区教育局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审,审查收费情况、师资、学生基本情况、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安全工作、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控制民办学校不能随心所欲收费,而且可以监督其聘用的教师都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保证师资水平、确保教学质量。如果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7、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级行政部门要把维护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等工作作为一项主要的任务,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多位一体合力抓安全的工作格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该责令停办的一律责令停办,该限期整改的一定限期整改,决不含糊。

总之,我区民办学校数量多、管理难度大,亟待规范。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民办教育机构恢复办学报告 篇3

依据各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年检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状况,我校现报告如下。

一、依法办学,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

文化艺术学校成立于20xx年,是经区教育局批准的私立培训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我们遵循"以诚待人,以智治校"的理念,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仔细落实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教育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办学状况,在市区相关评估中多次受到好评。我校是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二、布局合理,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我校已从办学初期的英语辅导逐步扩展为以英语为主、作文和书法为辅的相对综合性的办学机构。目前有500多名同学。由于同学人数的增加,我校租用了两个办学场地,共12间教室。办学硬件不断完善,符合平安防火要求。

三、持续投资改善办学条件。

为了让我们的同学有一个相对舒适的教学环境,我们学校组织教学人员美化教学环境,使每面墙都能说话,并用卡通人物装饰走廊和教室。用富有想象力和生动的艺术语言影响和教育同学。

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我们还投入巨资在教室安装多媒体教学设备,使投影仪和大屏幕可以在每堂课中使用,使教学效果更加直观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效果。

四、人文关怀,爱护同学和家长的"利益。

为打造特色民办教育学校,我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人文关怀的理念,让同学和家长时时感受到学校的关怀。首先,准时为特别状况下缺席的同学补课。其次,设立教科书班,免费为同学补课。第三,对因故辍学的同学准时退还学费。近年来,他们从未因付款、退款等问题与父母发生过任何冲突。

五、明确职责,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也得到了加强。目前已形成一支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老师队伍。管理力量强、分工细致、尽职尽责是我校教学团队的特点。坚持教学工作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教学科研工作蓬勃进展,各项规章制度也得到了很好的完善。

六、加强教学科研,提高老师综合素养。

鉴于民办培训学校老师队伍持续稳定,流淌性强,我校选择了有针对性、有效的教研培训形式,极大地提高了老师的教学技能、教学风格等综合素养。

在详细工作中,首先要树立老师先育人后教的观念。在选择和聘用老师时,注意师德和对同学的爱。对于那些自我力量强但心胸傲岸浮躁的人,坚决拒绝选择,对于那些缺乏急躁和热忱的人,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入口。

二是坚持先听课,再上讲台的做法。新老师必需有大约一个月的听力练习时间。他们只有在对教材和同学比较熟识后才能去上课。

三是听力评价体系。首先用录像机记录老师的课堂,重点让老师观看,找出优缺点,不断改进和提高。

第四,课堂传递和讲课制度。新老师在课前组织老师讲课,讲课通过后可以走上讲台。第五,实行各种措施,确保每堂课都达到同学和家长满足的效果。走出去,走进来,分批、分阶段、长时间选拔老师进修,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我校培训。

总之,我们学校严格遵守教育规定,遵守法律法规,科学管理,注意纪律。在整体工作中,假如有任何不当之处,请予以订正。

民办教育机构恢复办学报告 篇4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今年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指导,本着“让更多的学生在更优的教育服务中得到更好的发展”的办学理念,不断规范的办学行为、端正的办学思想、扎实的进行教育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教学业绩,也赢得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满意与信任。

一、基本情况:

学校位于荆门市万豪国际小区,校园占地面积400余平方米。设有教室7间,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开设了英语、数学、作文、美术等多个培训科目,并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实践和体育等活动。今年暑假,学校小升初班,5名学生参加外校联考,4名学生上线,上线率达80%。

二、对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宝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标准,将我校在今年办学培训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办学思想端正,办学理念明确

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牢牢把握了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正确方向。

我校校长陈春梅为中学二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管理近3年,具有教师资格证,任职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学校有自己的章程和发展规划。学校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学校制定了确立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用一年时间全逐步打开局面,办成荆门市有特色的民办培训学校;用3-5年时间发展壮大,办成荆门市民办培训机构的前五名。

(二)办学行为规范,安全工作扎实我校暑期招生发放的广告宣传单真实客观,在审批机关办理了备案手续,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和许可证进行的。各项办学行为均符合审批规定。

学校安全工作主动扎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经入到每个教职员工的大脑中。本学年度,学校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营造了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赢得了社会、家长的信任和赞誉。

(三)办学条件齐备,办学优势明显

学校校园面积400平方米,20xx年招生40人,生均校园面积11平米;教室总数10间,其中教室7间,其他功能室3间;运动场面积100平方米,生均运动场地5.94平方米。学生课桌椅120余套。

学校建有乒乓球室,篮球架,羽毛球等多种体育设施,总面积391.36平方米,同时教室配置空调4台,其他常规电教设备及校园网络设备一应俱全。学校图书室拥有各类藏书达30000册以上,师生阅览室1间。

学校育人氛围浓郁。校园干净整洁,美丽如画,室内布置体现个性特色。橱窗展板与洁净的环境、朗朗的书声、忙碌的身影、文明的举止,甜甜的笑脸有机结合,彰显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全校师生员工遵规守法,无违法违规现象;全年无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四)教学管理规范,教育特色鲜明

课程设置、教学分工科学合理。课程设置依据学生需求开设课程、开足课时。专任教师分工做到了专业对口,用其所长,相对集中,力求专职。

每期开学伊始,教务处便制定了较为规范的教学工作计划,下发各教研组认真学习,并能据此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教学常规(备、教、批、辅、考、研)落到实处,教案与听评课做到了教研组周查,教务处月查,记载到位;教务处每月发文通报当月的教学环节情况。早读夕会值周教师日查、教务处抽查,情况良好。课堂教学,行政值周巡查,教务处不定时抽查,保证了课堂教学的严肃性;学生作业期中期末检查,以保证学生学业训练落实。

(五)财务帐目清楚,建设稳步推进

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配备了专职的、具有会计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帐目清楚;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票据管理较为规范;上学年度收取办学费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开支符合规定。

三、自评结果

根据《荆门市民办教育年度检查标准》,我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认为我校符合继续办学的资格和条件,特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明年继续办学。

民办教育机构恢复办学报告 篇5

近年来,随着社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快速增多,涉及教育培训服务项目的消费投诉也越来越多。20xx年,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47起,20xx年上升到95起,增幅达到xx%,占该局全年受理消费投诉总量的6%。同时,由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涉及多部门监管职权、经营性质复杂等原因,导致该类经营服务行业的监管效果不佳。针对这一问题,市局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门调研,认真分析了当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并从工商职能角度提出了部分监管工作建议。

一、民办教育机构特点及监管现状

截止20xx年底,市共有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01家,其中有证有照的157家,具备前置审批条件,经工商核准登记的,含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141家,经劳动局审批登记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16家;有证无照的38家,该类机构具备前置审批条件,但未经工商核准登记的机构;无证无照的6家,该类机构既未经相关部门核准前置,又未在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机构。从总体分析看,当前民办教育机构经营中存在以下几大特点:

(一)涉及行业不断增多。近几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20xx年统计显示,市目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服务项目涉及文化培优、琴棋书画、音乐舞蹈、职业技能、留学服务等56个类别,比20xx年增加了22个种类,是20xx年服务项目类别数量的2.3倍。同时,新型教育培训项目也逐渐增多,如电子类、旅游类、物流类、网络经营类等近年来新兴的各种专业,均成为当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范围,基本涵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二)经营场所、时间分散。多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属于中、小模式型,经营方式灵活、选择场地较为自由,部分培训场所属于租用民宅、车库、闲置场所等。同时,由于民办教育机构多数为补充式培训,办学时间比正规国营教育学校更加自由,有的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的时间进行,有的按学员要求临时性开课,缺少统一教学规划制度。

(三)教育条件参差不齐。

一是办班条件简陋。部分培训机构没有专用的教室、课桌椅、辅导教材,设在商住楼或自住房屋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聘请的教师教育水平难以保证。有的是兼职教师,还有不少是在校大学生,培训辅导的成效难以保证。

三是没有严格的教学计划。“缩水缩时”现象严重,由培训老师随意安排教课时间和内容,培训质量无法保障。

(四)存在规避监管现象。

一是规避工商部门监管。多数民办培训机构属于营利性质的私人办学型,依据相关法规应当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由于登记注册“营利”与“非营利”两个类型缴纳税率的.不同和社会捐助程度的差别,多数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以“非营利”性质向民政部门登记,逃避税务的同时规避了工商部门的监管。

二是规避教育部门监管。由于教育部门近年来审批门槛不断增高,部分未得到“办学许可证”的申请人,将申请经营范围定为“教育咨询”类企业,取得工商部门登记资格后大搞教育培训。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规避了教育部门的监管,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

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无明确的监管法律依据。一是缺少明确的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7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备案手续。”《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8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涉及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登记问题,均未以明文提出“由工商部门负责登记”,仅以模糊的字面意思推断出由工商部门登记。二是缺少明确的管理法律依据。目前,实际监管工作中,涉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部分由民政、教育、劳动、工商等多个部门分头负责,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由教育部门审批、民政部门登记,工商部门无权管理。针对营利性质的民办培训机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一条款将日常管理执行依据授权于国务院制定,但目前具体的管理法规仍未出台,基层工商部门对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时,只能套用《公司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广告法》等通用性法律法规,缺少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执行依据。

(二)日常巡查监管较为困难。与正规的国家教育机构相比,绝大多数民办培训机构规模小、人员少、自由度大,常以租用的民宅、车库甚至地下室作为培训场所,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和隐蔽性,给基层工商人员市场巡查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同时,部分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由于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将其分散的培训场所出租给其他无资质培训机构,还有的成为传销、造假活动的窝点,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

(三)相关处罚标准难以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工商部门拥有对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监管权,但由于相应的监管法律法规缺失,针对民办培训机构违法经营行为处罚标准无法统一判定,实际监管执法过程中套用的《公司法》、《广告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等,均显得规定过于粗略、不够具体明确。

(四)多头监管存在扯皮现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为“非营利性”、“营利性”两个种类,非营利性的由教育部门审批,民政部门负责登记和监管,营利性的由工商部门负责登记和监管,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两中类型无法明确鉴定,绝大多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非营利性”审批登记,而实际经营过程中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民政部门职能监管不够到位,工商部门又被拒绝在监管门槛之外,出现监管“真空”地带。同时,市场经营中存在“有证无照”(通过教育部门审批,但未在监管部门登记)、“无证无照”(既未通过教育部门审批,也未在监管部门登记)、“超范围培训”等多种违法经营行为,这些主体资质不“健全”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哪个部门监管,目前无法具体确定,有的出现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长时间处于无监管状态,有的多部门均实行监管权,导致多重处罚现象发生。

三、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出台具体的监管法规。坚持以《民法通则》、《经济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为依据,出台有关民办教育机构的登记、监管办法,根据是否为营利性、涉及行业的特殊性等进行详细分类,分别明确登记监管注册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则。同时,制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办法,结合《公司法》、《行政处罚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广告法》等法律中适用于民办培训机构的法规,根据市场监管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则,明确不同违法种类、不同违法情节的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二)推行引导联合经营制度。民办教育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规模小、人员少、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些不足往往会引发投诉纠纷,针对这些问题,工商部门要积极发展职能作用,引导取得正规审批资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发展联合经营模式,坚持以国家大中专院校为依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建立联合授课机制,有效补充师资不足等问题,同时起到教育系统内部监督自律经营行为的良好效果。

(三)建立长效网络监管平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培训规模小、时间短、分布散、隐蔽性强的特点,工商作为重要的监管部门,要坚持以备案登记资料为基础,依托网格式监管平台,建立起长效的动态监管系统,定期下达巡查计划,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针对民办培训机构发布的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对存在虚假培训内容,夸大师资力量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净化培训市场环境。

(四)完善多部门联合监控机制。工商部门在拓展自身监管领域的同时,要探索走联合相关力量集中对民办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如依靠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解决因参加培训产生的各种特殊消费纠纷;依靠教育行政部门的力量,严格其准入资格;依靠税务部门的稽查,查处偷税漏税行为;依靠物价部门的介入,规范起收费纷乱的现状;利用社区力量,及时反馈非法、违法培训班的信息,便于执法部门及时查处取缔。只有充分发挥联合行动的力量,才能对各类培训机构进行有效的全面的清查,对非法办学依法进行取缔,保护合法经营者。

《民办教育机构恢复办学报告(精选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分类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