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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精选9篇)

发布时间:2026-09-09 11:08:09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1

根据会议要求,我就审计报告中涉及我单位的问题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组织整改工作,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和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相关股室确定专人负责审计整改,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和期限。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关于嘉人常函(20xx)7号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7764.54万元”的整改情况。

1、土地出让金专户出借1208.81万元,其中: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1万元,中医院搬迁资金360万元,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百泉溪改造拆迁补偿款6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借支300万元用于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81万元,在20xx年6月前已按程序转列支出;借付中医院整体搬迁资金360万元,待中医院旧址储备土地出让后从土地出让金中归还;出借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县财政已要求县城建投及时进行清理,并将资料归集整理经审计、财政审定后,报县长办公会研究;出借水务局600万元用于县城百泉溪改造项目,将从百泉溪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扣缴;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300万元借款,待储备土地出让后扣缴。

2、20xx年末县财政国库管理局专户应结余资金9426.27万元,实际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除本账户资金被挪用外,还挪用其他账户专项资金16289.56万元,累计占用资金26255.83万元,资金主要被借用于项目建设。20xx年6月份前已收回借款11435万元,剩余14820.83万元借款,通过催缴又收回10486万元,其中: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借款8861万元,退税铺底资金归还借款1500万元,珠泉镇、烟办、运管所等单位归还借款125万元,还有4334.9万元没有收回。下段继续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项目单位进快归还。

(二)关于违规设立会计账户73个的整改情况。

已撤销归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账户73个。按新会计制度规定,5个基建账户补办了手续。

(三)关于“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1、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暂付款结余13087.3万元。其中:城建投8977.87万元用于支付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建投已对拨入城建投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疏理核对,报县政府审批后将按程序转列项目建设支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期长、不能及时结算的,暂时挂往来,待工程结算后销账。.国土局借1210.44万元用于征地补偿款和报批费用,正在按程序报批转列土地报批手续成本支出。国有土地基金专户借1400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征地、报批的前期费用,已收回土地基金专户借款1208.81万元,尾款将尽快归还。县检察院借款99万元待原购土地处置后再结算归还。县城建投公司借1100万元用于归还湖南品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待融资资金到位后归还。车头镇荫溪村300万元,待该村储备土地出让后归还。

2、县财政经建股专项资金专户借出或拨出其他单位资金7866.9万元,至20xx年12月底止未进行结算。经建股专户借出资金7866.9万元,目前已归还6313.7万元。其中,开行贷款专户归还1585.796万元,坦塘工业园归还820万元,公路管理局归还310万元,水利局归还460万元,嘉蓝路指挥部归还986万元,湘运公司归还350万元,嘉金路建设指挥部归还800万元,桂嘉路提质改造指挥部归还500万元。其余借款1553.2万元将督促单位尽快归还。

3、借出款项长期不作清理1290.69万元。国土局已与县乡财局衔接,分类进行处理,可转列支出1064.29万元,其中684.29万元列入土地出让成本,380万元业务经费列入土地出让工作经费。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不全面。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提供的政府性债务表未反映BT建设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的整改情况。20xx年12月,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351号),会同审计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全部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BT建设项目及楼堂馆所等所有属于政府性债务的都按审计口径录入了债务系统,纳入了县金融与债务办登记和管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为43.7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9.9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1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64亿元。

三、20xx年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699.3万元,其中:县非税局煤炭税费征收专户2873.92万元,县非税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国库收入2546.56万元,应缴财政专户资金278.82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非税局20xx年1月的4#、9#、12#凭证,2月的2#、3#凭证,3月的2#、3#号凭证,4月的3#、8#等凭证已缴库。

(二)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不到位,欠缴2249.77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郴州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2249.77万元,20xx年1月已缴800万元,还欠缴1449.77万元。下阶段,我们继续督促乡财局和国土局加大对该款项的催缴力度。

(三)关于“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20xx年度代扣的职工个人失业保险基金85.28万元,应缴未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工资中心已于20xx年7月划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四)关于“未及时退还再生资源增值税1499.63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我县有3家再生资源企业13笔退税共计1499.6276万元已批复,但仍未办理正式退税手续。主要原因是3户涉退税企业都已注销,无法办理正常退税手续。为了尽快办理退库,县财政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从国库局和税政法规股抽调专人,协助3户企业主到工商、技术监督局、国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确保了顺利退库。20xx年8月县财政已将1499.6276万元全部退库。

(五)关于“滞拨专项资金26506.5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农业股滞留资金3229.41万元。其中:预算拨入4772.91万元、拨出1543.5万元”。针对结余的项目资金,农业股多次到项目单位督促进度。20xx年4月底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00万元,20xx年4月、7月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10万元,20xx年1月、4月、12月拨付农业科技推广资金110万元,20xx年1月、6月、7月、9月、11月拨付退耕还林补贴1122.03万元,20xx年1月拨付造林补贴399万元,20xx年1月拨付生猪良种补贴88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289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375.68万元,20xx年12月拨付巩固退耕还林资金73万元,20xx年1月拨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50万元,20xx年11月拨付水利建设基金160万元,农业股滞留的3229.4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经济建设股滞留资金15193.58万元。其中:预算拨入37177.41万元、拨出21983.83万元”。通过督促项目进度,到目前为止经建股累计拨付滞留资金10081.29万元,其中:拨付以前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资金6193万元,病险水库、四水治理等项目资金3569.29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9万元。还有5112.29万元未拨付,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拨付资金。

3、“综合计划股滞留专项资金8083.52万元。其中:20xx年拨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9672.52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合计9790.52万元,20xx年元月拨出1707万元,至审计日止,20xx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尚有8083.52万元未拨”。综合计划股滞留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主要是项目单位未完工,资金用不出,财政已全部下达计划,项目单位可随时申请支付。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已拨付到位68万元,剩余的50万元是少年宫专项资金,因未动工,所以还未拨付。

(六)关于“借用财政专户资金8134.8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20xx年列支县重点办项目资金10001.02万元,而项目资金来源为8691.17万元,该办期初无银行存款,当年占用财政专户资金1309.85万元”。20xx年1月财政调入重点办项目资金专户2.5亿元,用于归还原占用的资金和拨付工程款。

2、“县财政局国库股财政专户资金年初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为-18599.02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20xx年占用的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已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

3、“乡财局土地出让专户年初银行存款为383.3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为-4672.14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5055.5万元”。因土地报批、补偿及项目建设支出大,20xx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归还借用的财政专户资金。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我们于20xx年7月27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对审议意见》(浦会书[]7号),区政府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关分管领导对照问题,加强管理,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责成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审计局,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了《关于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督查通知》,确定了跟踪督促落实审计整改人员的工作要求,责成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审计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具体的整改要求,明确落实整改的责任部门;二是及时联系纪(监)委、人事局、财政局、国资委等职能部门,通报审计结果,听取各部门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沟通相关信息,取得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共识,形成有效合力;三是积极走访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部门,并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

有关责任部门重视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均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了有关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发局部门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和学校房产出租收入有待统筹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政府责成社发局针对问题,研究措施,加强管理。

社发局随即召开专题会议多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针对市教委拨入专项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问题,社发局在编制20__年部门预算时,已根据财政局科目设置要求将上述市拨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目前,该预算的编制正处于“两上两下”的审核过程中。

针对学校房产出租收入有待统筹管理问题,社发局已颁发《关于对局属各教育单位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浦社发[]综计字24号),根据该文规定,从20__年开始,社发局严格执行局属各教育单位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收缴分配的规定。

目前,整改措施已基本到位,我们将继续关注上述整改措施的具体执行情况。

(二)部分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有待统筹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政府责成建交委落实整改措施,建交委及时对各委属部门和单位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商研整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清理。

要求各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审计意见,认真清理,由计财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摸清委系统各事业单位结余资金和补充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二是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力度,结合现行的财务制度和建交委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三是规范操作、平稳过渡。

与新区人事局沟通有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委属事业单位补充公积金的缴存行为,结合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完善补充公积金制度。

目前,新区人事局已颁发《关于清理浦东新区事业单位补充公积金的通知》(浦人[]40号文),根据该文规定,建交委委属事业单位已停止缴纳补充公积金。

建交委大部分事项已得到及时整改,取得较好效果。

(三)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区财政局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措施,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

在内部管理上,强调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求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下达,不断提高采购预算的编制质量,已初步改变了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比较分散,采购难以形成规模的情况。

今年1至9月,已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比去年同期上升46%,政府采购中心完成集中采购计划同比增长98%;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

研究并制定了《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工作规则》和《浦东新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秩序,规范政府当事人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行为。

三是积极拓展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相继在计算机、汽车等项目的采购上共享市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的采购成果,进一步减少采购环节,提高采购效率;继续以协议定点采购为突破口,缩短项目的采购时间,目前包括电脑、空调、物业管理、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学校大中修项目在内的协议定点采购网点的数量已从原来18家,扩大到190家,进一步解决了分散、小额、急需项目的采购时间要求与采购程序之间的矛盾。

另外,在明年的工作计划中,对进一步落实审计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整改工作已基本得到落实。

(四)公交基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浦东公交基金理事会和公共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就提出的具体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措施。

完善公交基金补贴机制的措施有:一是由运管署牵头修订浦东新区范围内线路开线、调整和撤线的标准、审批程序、线路评价和补贴办法;二是建立公交企业线路成本上报审核机制;三是在社区巴士、村村通公交工作推进中,积极探索发挥区政府、功能区(街镇)、公交企业三者积极性,建立购车、日常营运亏损补贴和线路文明共建方面的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优质服务薄弱环节考核力度的措施有:一是针对市民关注的公交服务热点问题,调整公交优质服务线路考评标准;二是完善公交优质服务专业考评、社会监督和市民评价三方组成的综合考核体系;三是组织企业开展对司、售、调一线服务岗位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岗位技能。

(五)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配合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改变新区一些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还在直接管理公司的现状,区政府已要求国资委按照《关于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经委所属事业单位拥有的股权按要求严格执行,并限期整改。

目前,经委正积极贯彻分管领导及国资委的意见,落实股权归属,推进事企脱钩工作。

有关国有股权收益统筹管理问题待上述股权问题解决后,再具体落实是上缴财政专户还是纳入国资经营预算。

我们将对此进行后续审计,继续密切关注“政企脱钩、事企脱钩”,并在明年的同级审工作中有所体现。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加强审计整改,有利于促进审计成果综合运用,更是提高审计效能的有效措施。

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关注,抓好新区面上的规范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力求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处理一件事项,建立一套机制”。

在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促进财政资金在管理上能够保证安全完整,在使用上能够体现公平有效。

具体将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同级审”的范围和深度,在力度上下功夫。

要进一步拓展审计范围,不仅仅监督财政直管的资金,还关注其他部门掌握的重点政府性资金,把游离于预算管理体系外的重点政府性财政资金纳入审计范围,扩大审计覆盖面,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督监控,全面反映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机制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二)切实抓好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在审计手段和方法上下功夫。

区政府已责成审计部门紧紧围绕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大的有关要求,不断关注国资经营预算及国资经营收益的使用和管理中的热点问题,采取审计和专项调查相结合、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揭示国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同时,按照深化政府改革的要求,继续关注“政企脱钩、事企脱钩”,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换,促使政府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使各行政部门能把更多的精力用到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用到改善民生上面,强化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三)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更具有针对性,把事关国计民生、老百姓及人大关注的重点资金、重大项目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和重要目标。

更好地树立“立审报国、执审为民”的审计工作理念,强化民本审计观,促进审计工作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通过审计,关注这些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效益,促进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资金规范运行,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机制。

我们将着手构建“浦东新区财政资金执行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审计整改联系工作制度,形成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推进审计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

通过这样的协同整改平台,审计整改工作前有目标,后有回顾,进一步有效防止由于部门之间的缺少交流而导致的监督脱节现象,有效防止个别事项整改不了了之,同时有利于及时揭示财政资金管理中的盲点盲区和资金使用中的隐患,并根据新的经济发展趋势,通过部门合作,建立健全财经制度,真正把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审计成果效益最大化。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3

一、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纠正到位,是认真贯彻《审计法》,推进民主法治,实行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镇、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扎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县审计局负责每年向县政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措施等。县审计局每年向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查办问责制度。县审计局负责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形成审计报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对有领导批示的综合性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进行专项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经审计局督促仍未彻底整改到位的,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办。严重违纪违规、屡审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由县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建立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审计牵头,财政、监察、检察、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配合,组织、人社、发改、公产、税务、工商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县审计局要建立完善审计移送事项处理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需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的,应及时移送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整改工作,迅速完成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工作,并将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结果第一时间书面反馈县审计局。对审计局依法提请暂停拨付的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县财政局要及时停止相关资金拨付,并扣减、清收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款项;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需要清理、调整或暂停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款项,县发改局、财政局应及时清理、调整或停止有关支付;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税务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决定,县公产局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审计局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查办;对审计局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县检察机关应及时立案查处;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违规资金需要冻结的,县审计局向县法院提出申请后,县法院应及时办理冻结手续;对重要事项的审计调查需县工商局支持的,县工商局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县审计局要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自行纠正事项、采纳审计建议、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的情况;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对积极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予以销号,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整改主动性、时效性;对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研究解决,必要时由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重大项目的审计结果及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要同时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推行审计整改公告和通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县审计局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应通过审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要通过媒体对被审计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并从严问责,促进其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审计整改事宜,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机制体制入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加强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

(三)依法审计,督促整改。县审计局要坚持依法、文明审计,严格按程序审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要深入细致地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确保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及时到被审计单位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情况,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4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

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

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

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

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

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

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三)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5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xx年度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xx年4月2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提交的《南山区20xx年度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通过了《对南山区20xx年度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认为审计机关着力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在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认真研究,召开政府常务会积极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按要求逐项、逐条落实,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及督查督办事项。王强区长也针对审议意见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区监察局、区审计局介入,区委(政府)督察室督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委(政府)督察室按照政府常务会要求及王强区长批示精神,根据分工对有关单位和事项进行了约谈和督办。

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19个问题。其中,绩效审计发现问题39项,已经完成整改31项,正在推进整改8项;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48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68项,正在推进整改12项。从整改总体情况来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完成了整改;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

二、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8号),各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着力查找制度性、根源性问题症结,完善制度和理顺机制,全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审计机关切实履行审计整改检查职责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负责检查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根据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区审计局切实将审计整改检查贯穿于审计全过程,通过边审计、边指出问题、边督促整改,坚持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促进立查立改、立改立行;切实将所有审计项目纳入检查范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具体整改情况

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包括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两方面的内容,其中,绩效审计方面共开展的4个审计项目,重点关注了区属物业管理、民生微实事、国企对外投资、治水提质四方面的内容;政府投资方面共开展287个项目,重点关注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本次绩效审计整改工作以着力促进完善政府公共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问责力度,切实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区属物业管理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物业产权管理存在缺陷的问题。区物业办牵头制定了《南山区政府资产产权管理细则》,进一步完善政府物业产权管理机制;聘请第三方团队对全区物业资产进行了初步清查,进一步完善健全物业资产登记账目,在初步清查的基础上对政府物业产权进行进一步梳理、确权和评估。

2.关于部分物业购置风险控制不严的问题。区物业办牵头制定了《南山区政府购置社会物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购置政府物业的有关程序,安排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风险防范,降低了物业购置风险。

3.关于物业出租违约执行力度待提高的问题。区物业办加大物业出租违约责任执行力度,截至目前所有欠费已经收缴完毕,以后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采用解约、诉讼等方式,委托专人对欠租租户进行催收。

4.关于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待完善的问题。区物业办对清查结果与系统数据进行了核准,在此基础上,将物业地理信息、安全管理月报、物业档案管理等模块纳入系统,实现物业档案管理信息化。

(二)民生微实事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区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整改,一是着手修订《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二是举办南山区第一届“智惠民生”微实事创新大赛,拓宽民生服务项目来源;三是以招商街道为试点,通过结合“智慧南山”项目,搭建民生微实事应用管理平台,为居民提供更精准服务;四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和20xx年已完成的449个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机制体制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2.关于项目遴选和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均采取了措施规范民生微实事的项目遴选和审批工作。如沙河街道办制定了《关于做好民生微实事项目公示的通知》,对项目遴选的公示内容和宣传渠道进行了明确;蛇口街道办制定了《蛇口街道20xx年度推进民生微实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申报、公示、实施流程;南头街道办制订了相应的制度规定,加强项目申报的遴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于民生等等。区政府将加大对上述事项的关注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项目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区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按流程规范开展工作。

3.关于部分工程类项目管理缺失的问题。区政府已经要求各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加大关注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类项目的管理流程和加强居民意见的收集等方面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已经追回超付款项,并通过出台制度规定、完善移交管养手续等多种方式加强工程类项目管理。其中,桃源街道办追回多付工程款项2.29万元;粤海街道办出台了《粤海街道办民生服务微实事项目实施指引》,沙河街道办出台了《音乐广场管理规定》,对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南头街道办加强对完工项目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监控管理,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后续管理职责等。

4.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已经追回多付款项,并通过完善登记管理工作等方式加大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力度。其中,粤海街道办追回“诚信书屋”多付款项4.4万元;沙河街道办追回多付“社区居民瑜伽培训”和“快乐瑜伽,优雅生活”项目多付款项2.99万元;招商街道办完善了相关项目的领用归还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实物类项目的管理。区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动态监督,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三)区属国企对外投资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投资项目现状不佳的问题。深汇通公司为完成“僵尸企业”清理工作任务,成立了企业清算小组,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东帝进出口、东帝码头公司、源海工贸三家公司的清算工作,20xx年度已安排开展延新电子等七家公司的清算工作;科汇通已经逐一梳理相关下属企业,分类制定了处理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两家停业企业的公告清算工作。

2.关于投资收益整体偏低的问题。深汇通公司已经通知下属全资企业自20xx年度起按30%的比例上缴利润,同时推动参资企业及时分红,提高投资收益。科汇通公司承诺将通过加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体系,提升物业租赁收益,并进一步加强参资企业股权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关于对外投资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科汇通公司为完善企业制度,加强监管,拟定了《参资企业产权代表管理办法》;加大参资企业及时上报财务报表的督促力度,提高对有关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掌控力度,减少管理风险。深汇通公司借力城市更新,加大对原无证物业进行确权力度,推动有关物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在西丽中心区、蛇口海滨综合楼的旧改过程中对有关物业逐步开展确权工作;在核算物业出租租金时,已经开始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四)区20xx年度治水提质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实际项目支出与投资计划安排存在较大偏差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时开展工程结(决)算及工程余款支付等相关工作。

2.关于各类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多次进场施工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对20xx年排水改造及优质饮用水改造工程,将统一安排进场实施。

3.关于部分项目设计出现功能性漏项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将加强对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在设计合同中强调设计成果文件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追究,提高设计单位责任意识。

4.关于部分街道住宅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中管材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南山街道办已经对该部分不合格管材退场重订;在以后的相关项目中,区环保水务局将要求由总包单位统一采购南山区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各子项目施工原材料,委托第三方对管材进行飞行抽检,并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5.关于部分小区采用截流井恐影响雨污分流成效的建议。区环保水务局在移交时将督促物业对排水排污设施进行及时清疏。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标底编制质量不高的问题。区工务局在标底编制后增加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环节,对标底编制误差率超5%的,扣减相应项目咨询费,并计入项目履约评价;区卫生和计生局要求各下属单位加强对施工图的把关,避免出现设计缺漏项;区住房建设局将对今后的工程项目把好标底编制质量关,降低审计核减率。

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送审结(决)算造价不实的问题。区工务局制定了《工程结(决)算管理办法》,所有工程结算都需经过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对核减超过5%的,扣减相应项目咨询费,并计入项目履约评价;区卫生和计生局修订了《南山区卫生和计生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下属单位内审机构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审查,并计划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工务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合同,并及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进行合同条款的调整;区城市更新局将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层层把关,杜绝合同签订出现关键性条款缺失,及时做好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区卫生和计生局将加强合同法律保障,要求合约律师必须全程参与,对合同文本必须出具律师审核意见,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4.关于部分工程项目超付工程款或工程服务费的问题。区工务局制订了《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所有变更签证都需要经过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进入审批环节,挤出水分,并在所有合同中加入了保留合同价15%的条款。对于已超付项目迟迟未退还的单位,已联系法律顾问将采取司法途径予以追回。

政府投资审计整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较好,但是仍然有部分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截至目前,我区尚有12个政府投资项目超付款未追回,未追回总额220万元,其中:区工务局6个项目,招商街道办2个项目,区卫生和计生局、区科创中心、蛇口街道办、西丽街道办各1个项目。建设单位均正组织追回超付款项。

四、加强审计工作整改的意见

(一)强化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履行审计整改职责,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建章立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持续的跟踪检查,将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和屡审屡犯的单位,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对被审计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审计机关应向其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监察、人事等单位进行通报,切实把审计监督与干部管理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监督整改合力。

(四)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工作通报、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规定及时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曝光拒不整改和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责任主体,形成强有力的审计整改倒逼机制。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xx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二)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三)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四)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69.64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xx年、20xx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关于部分绿化养护项目转包或分包的问题。区绿容局下属绿化所、公园所将指导下属上海西郊园艺公司、上海神洲绿化实业公司规范用工行为,通过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落实整改。

(三)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科委今后对于此类项目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注重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充分沟通,实施过程中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操作。区文广局要求下属区群艺馆进一步明确财务负责人和政府采购责任人,并对区群艺馆行政领导、政府采购责任人、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了《上海市20xx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专题业务培训指导,以提高政府采购意识。

(四)关于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交区财政的问题。区科委根据审计意见已对所有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将确属余款的项目资金60.12万元按规定上缴区财政。区人口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拨资金的使用流程,将市拨资金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且在审计期间已将结余的市拨资金6.55万元上缴区财政。

(五)关于资产、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对“三集中”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闵府办发[20xx]66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底前已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划交至区财政局;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闵国资办(20xx)17号《关于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三集中”房屋、土地资产处置的请示》上报区政府,以解决目前资产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帐实不符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区网点办与改制企业上级部门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召开了调研会议,通报了存在承租户转租行为等情况。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区国资委的要求与下属改制企业召开会议,了解改制企业经营状况,并向区国资委上报了《关于原闵商商贸有限公司下属区百货公司等8家转制企业承租国有商业网点租赁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经区国资委讨论研究后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在抄告单上明确了相关处理事宜。区网点办与相关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其停止转租行为,目前,各相关公司已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改。区科委根据审计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实物台账登记制度。

(六)关于现金支付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区文广局加强了对下属区群艺馆“劳务费支出”发放的凭证审核工作,明确劳务费发放不得代领代签,同时,进一步规范区群艺馆公务卡消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费用拨付工作,控制现金的使用。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现金使用管理。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万芳路一、二期道路建设和区体育场曲棍球队宿舍楼建设及训练房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收回了多计工程造价款项;对于资金结算不准确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补办了竣工验收报告,并本着“新账不欠,老账逐步清”的原则,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针对闵行文化公园生态工程、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七宝镇按照审计意见已将不属于本项目的相关支出作调账处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确定了费用列支原则,相关部门也对有关费用列支渠道等予以了明确。闵盛公司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区中心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建设资金结算等工作。

针对20xx年至20xx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价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对定点审价机构的管理上加大考核力度,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对此前按定点审价机构的审价报告多计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已多支付的协助追回。超概算及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事项,由区发改委牵头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区公共服务局研究出台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拟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制度,强化对街镇承发包行为的检查考核,强化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加强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区建交委将对施工监理加强管理,督促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控制设计变更、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针对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改变过去项目“全覆盖”的做法,主要解决生活、工作在闵行区的群体短距离出行,今后布局和调整网点按轨交2公里的范围内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避免与公共自行车网点重复布设,减少资源浪费。区建交委要求项目运行公司补足在运行过程中丢失的公共自行车,督促项目运行公司针对实际情况,加大维修力度,加派维修人员,加强公共自行车车辆调度,尽最大力量解决“潮汐”现象造成的车辆供应不足矛盾。改变过去“全免费”模式,今年推出“办卡预存押金,预存备扣金,收取卡工本费、卡年费,超时还车收费”等措施,完善公共自行车项目发展的新政,采取超时还车收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针对区“村村通”公交项目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今后将按立项的相关程序,在做好项目总概算审核的同时,更加细致地审核相关子项目的概算,避免出现子项目超概算投资;对确需调整和增加投资的子项目,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20xx年下半年区建交委已结合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相关道路工程修复了立跃路。对于站牌的维护,区建交委牵头建立了对公交站牌进行维护、管理的专业队伍,并将通过大联动、网格办、市民寻访和媒体反映等平台,及时处置公交站牌维护事项。区建交委将定期组织“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征询涉及范围内单位、村民的意见,根据道路等设施实际情况和村民出行需求,不断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以提高村民出行的便捷性。区交通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各条“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动态变化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居民基本出行条件的前提下,对部分客流较少的线路进行适度的优化调整,逐步缩小“村村通”公交线路与区内其他公交线路的运能差距。同时,区交通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轨交枢纽、停车保养场的建设进程,方便公交车辆就近蓄车以缩短空驶里程,降低营运成本,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三)针对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经委已要求菜市场全部摊位用于农副产品销售,不得移作他用。同时,对个别经营户在摊位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市场管理公司已予以撤除。区经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于20xx年4月和9月二次组织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年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区经委已督促相关市场、厂家安排资金和人员对损坏的追溯系统设备进行修复,确保追溯系统正常运作;已约谈追溯系统设备供货厂商,对设备运行、数据上报等情况每天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菜市场并派人维修。区经委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在市场公告栏内及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和介绍追溯系统的作用、功能等,以提高市民对追溯系统的知晓度。

五、区属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针对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莘庄工业区开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反映出的问题。

区城投公司,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动迁安置房情况进行梳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动迁安置房做好原始数据的备份处理,以完整的反映其购入、安置、结存等情况;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经办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核对工作,逐步建立动迁安置房数量、金额明细辅助账。二是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区财政局外借人员发放的各类补贴进行了清退,共计27.95万元,其余人员清退仍在整改之中。三是于20xx年11月6日收回重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10万元。四是将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报销手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区闵盛公司,一是发放外借人员3.21万元已清退进账,发放伙食补贴6.36万元已由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其不予清退。二是按照合同规定,收缴租金578.3万元。三是与区财政局、资产所属及所用部门进行对接和协调、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对正在实施的工程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

莘庄工业区,一是计划于今年年底对动迁回购房屋少计当年成本事项作相应追溯调整。二是已收回以前年度的挂账往来款1546.36万元,通过清理往来款抵销出借款294.78万元,其余资金仍在整改中;对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已处置资产及无实物资产进行了清理,拟按相关审批程序予以处理。三是对未及时结转成本的已完工项目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为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力度,区政府领导分别在区审计工作会议(暨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区部门预算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领导职责。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已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以上报告,请审阅。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7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日益频繁,我行上下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使整改工作逐步走上了常态化和规范化轨道。从唐山分行来看,分行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先后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资源配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多种措施,不断细化管理,狠抓落实,连续多年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整改率目标,整改报告上报质量也受到了省分行的通报表扬,在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合规、健康发展。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行上下齐抓共管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继续坚持和发扬。但从全行整改工作实践来看,我认为仍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如防范风险与业务发展摆布还不尽合理、职责分工还不够明晰、举一反三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整改工作标准还不够清晰、整改结果报送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工作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消除各类违规问题带来的风险,在整改工作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应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

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是保证我行合规经营,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近年来,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机构和业务条线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合理摆布好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合理安排资源配置,细化责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应进一步强化系统性整改措施,务必杜绝屡查屡犯

针对每项整改项目,建议条线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整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认真对照上级行整改要求或审计检查部门的管理建议、整改建议等内容,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注意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分共性和个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统性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避免因“就问题改问题”而导致的整改建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违规失职处理办法》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确认问题责任人,认真负责地做好认定和追究工作,充分发挥惩戒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应进一步提高整改报告质量

目前,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较多,整改工作量较大,审计部门和上级行对整改工作上报时限要求比较严格,各整改主办部门和整改经办行,应对涉及本条线、本机构的问题从发现之日起,尽早制定相应措施,抓紧落实整改,并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时限进行报送,避免发生迟报、漏报的情况。应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报送质量,严格按报告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及相关报表,其中对问题整改状态的界定,要严格按照省分行下发的《关于明确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状态及整改完成率计算口径的通知》,结合问题整改的实际情况,准确区分整改状态,避免主观臆断,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力争做到完全整改,尽量避免出现“无效整改”等情况。

四、应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档案资料

各机构和各部门应明确专人,对整改资料要实行专夹保管,按规定归档;针对具体问题尽量留存整改依据,以便在后续追踪检查中及时提供;严格落实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存在问题彻底消除。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8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xx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关于20xx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今年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

xx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xx]19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xx]14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

xx区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

xx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xx年全覆盖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xx年8月至9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20xx年10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1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20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7858.88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3个。截止今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9个,涉及资金30462.22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8.2%;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8个,涉及资金60423.61万元,占总问题数的57%(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197个,完成率95.2%)。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0个,涉及资金6973.0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4.8%。

一、xx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

(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

(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xx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22%调入公共预算资金639万元。

(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通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

(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20xx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

二、xx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20xx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20xx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

(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644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38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22.09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13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1230.65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269.72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766.29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

(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1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10.11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33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

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2辆轿车及牌照已拍卖,拍卖款已入账。公安局闵行分局已于20xx年1月起暂停向加油卡充值,今后将按需充值,有效控制主卡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区法院已于20xx年暂停对油卡进行充值,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计委下属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xx年4月起不再预提教育培训经费,今后涉及到奖励费将计入人员费用。

(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计委正在按照《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清理长期挂账资金,中心医院已将收到外单位支付的各项经费补贴款转入“其他收入”,不再挂往来款。区检察院已清理历年结存案款,并设置案款辅助明细台账。区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要求,已上线e号通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自20xx年7月起将古美分院账户并入医院账户统一核算。20xx年起,各相关单位均已将社保账户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池自20xx年12月起设置现金账,并制定了单位现金管理办法。新虹街道加强了现金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并对短款1.2万元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区房管局制订了局财务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将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宕在账外的大走访现金余款0.28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二)对物资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0xx年区卫计委要求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逐步签订采购协议,并由专人定期对门诊药房进行盘点,核实库存,起到监督和复核。紫竹产研院闲置资产已清查并有效利用,要求部分资产使用单位大学定期报告资产使用状况。

(三)对房屋资产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吴泾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无证房产、房产出租等状况,第五人民医院的1套拆除房屋已作账务处理。古美社区卫生中心已重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规范管理。

(四)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集中清理投资企业状况,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中心医院已于20xx年1月收回为其投资的民非企业君莲养老院列支的资金152.69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

(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294.47万元。前期征地动迁包干费用垫付资金227.36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多计项目动迁费用7743.65万元已作相应整改:其中涉及的红线外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问题已作调整处理;涉及多申报的动迁费和重复申报的续借地费,城投公司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暂予核减尚未评估而预付的征地补偿款,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实结算。

(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超概算需调概的,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调整概算手续。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整改状况

(一)对区20xx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转发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业务指导,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认真细致对待该项工作,对于存量资金统计的口径进一步精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

(二)对区教育局20xx年度小学三年级游泳普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修订完善了游泳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区体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场馆整改。游泳协会承诺在原10名巡视员的基础上再增加6―8名专业人士进行全覆盖式的巡查,对此刻培训学生实施第三方考核,并更加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

(三)对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经委按相关标准重新计算补贴资金,更改补贴申请资料并上报市替代办公室,经市替代办公室再次审核,按准确金额给予相关单位补贴。

(四)对区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个别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区建管委下属监督机构(原建管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复工。区建管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目前已完成各项建设,并将相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五、x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动迁补偿款;在捐赠事宜中,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捐赠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属航科公司自20xx年起已停止园内企业20xx年的财政扶持兑现。下属东翼公司的网络诈骗案虽已侦破,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莘庄工业区已对案件涉及人员作了处理,并集中开展了法制教育。

(二)对房屋销售定价依据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委托昕城房产销售的剩余4套未售动迁房已停止销售,待重新评估后再做处理,截止20xx年8月14日,昕城房产已完成已售房屋首次结算工作,支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2663.49万元。莘庄工业区已将委托申莘房产代理销售房产事项作为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委提出请示,要求取消申莘房产按房产销售总额的2%收取销售代理费,同意申莘房产按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销售佣金,待该事项确定后双方立即进入结算程序。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空置房的现状,定期清查空置房,落实人员对空置房进行日常盘查;提请对外出租空置房,在盘活资产的同时,防止其他住户或物业的擅自占用。区国资委安排的中介机构已对闵鑫公司2处理解抵债房产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做调账处理。

(三)对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欠规范的问题。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已会同辰星公司查清了车辆维修费支出的真实状况,并根据实际状况报集团公司纪委进行了处理,非公司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已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公司班子成员做了纪律教育和群众提醒谈话。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虹信医技中心均承诺租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闵鑫公司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及下属公司进行不实资产查证,目前正在逐级报批核销,收入挂账、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问题计划与核销的不实资产同时处理。下属上海东泾制衣有限公司挂账虚增利润事项已作调账处理。

(五)对银行账户及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至20xx年8月底,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根据整改方案已关掉3个专户,目前尚保留21个银行帐户,并拟定方案请示区国资委,待区国资委批复后开展进一步的帐户清理。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每季度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六)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代建的部分项目工程审价已完成,进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截止20xx年9月15日,地产经营公司已完成21个历史遗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对于20xx年之前的项目,将与区财政进一步协商处理办法,20xx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定期结转的操作流程,自20xx年起新开工项目将加强工程基础管理,建立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工的闭环管理制度。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计质量的最终反映。新常态下的审计整改已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宏观监督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体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高度查责问效。审计整改最终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健全整改机制,要建立审计执法督查制度,审计部门应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职责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篇9

一、完整认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审计整改能促进单位纠正错误,利用审计成果促进单位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巩固改革和发展成果。审计整改不是仅仅是审计机关或被审计单位哪一方的工作,而是需要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配合、协调、内外合力才能达到目标。

内部,审计自身要坚持依法审计,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现状是有些问题已采取了整改措施但没有完全解决,有些整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效果滞后,有的还会重复发生,必须着眼长远,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切实解决。

外部,要积极取得与纪检监察、检察、财税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外部力量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加深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取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高度关注问题整改,及时向党政反馈整改情况,发挥“审、帮、促”作用,寓整改于审计业务程序之内,也存于审计业务程序之外。向外延伸,在机关机制和体制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建立整改处理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二、开展审计整改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审计难,整改更难。由于审计纠错和问责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某些领导干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审计报告中的转移、挪用、挤占或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虚列收入、虚列支出、多报预算、乱收费等问题得不到根治,时有屡查屡犯现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意见推诿搪塞、应付,那些一犯再犯的部门和单位很少受到责任追究,审计监督常打折扣,审计权威性得不到维护。审计执行难,根本上还在于现行体制的缺陷,我国审计工作是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之缺乏强制措施,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审计决定讨价还价,尽力推诿搪塞,导致执行不到位,影响审计决定的严肃性。

三、加强审计整改的思路和方法

(一)加强审计整改督查,落实审计业务成果。

首先,建立专门的整改督查部门,由专门人员不定期对年度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其次,结合项目计划管理进行跟踪检查,将以前年度整改情况作为审计计划的内容之一,对于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高度关注,加大对其的监督处罚力度。第三,审中检查与审后跟踪检查相结合。在实施审计中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及时整改,审计结束后,跟踪审计决定、意见和建议的"整改采纳情况。

(二)督促审计整改报告,确保审计结果成效。

建立多层次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把整改情况及时、真实、完整地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通过书面形式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避免走过场。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其次审计报告中要求反映以前年度和本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其三,审计整改督查部门向审计机关提交对整改督查报告,反映整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未完全整改事项的原因及建议等。其四,汇总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并受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升审计监督层次。

(三)推行审计结果公告,扩大审计监督范围。

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披露、曝光,加大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对一些严重违规情况,不回避、不掩盖、不模糊化处理,直接“点名”。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整改时间表”,逐个“对账销号”。通过会议、审计公告、相关媒体等多种形式,向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告审计整改情况,促使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形成强大的审计监督合力,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四)协调调动相关力量,形成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审计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线多,牵涉到体制、机制等方方面面,只凭审计部门一已之力很难迅速见效、彻底整改。审计机关受政府委托进行审计,是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可建议政府及主管部门发挥主要督导作用,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审计要与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国资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各部门在整改中承担协助督导职能。人大常委会做为最终督导者可从更高层面确保整改的落实。可由政府牵头,组成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监管合力,通报发现问题和整改检查情况,细化各部门整改职责。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督查。财政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参考依据;监察部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切入点,加大廉政监督力度;国资部门利用审计结果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移交的违纪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依法依纪办理;还可联合组织部门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审计整改资源整合网络,整改逐步由审计部门“单打独斗”转变到多部门全方面联手落实。

《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精选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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