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医疗器械注册人年度自查填报、受托生产企业质量协议更新
本文要点:生产活动基本情况梳理、委托与受托生产信息核对、关键设备变更记录整理
行文逻辑:发布通知→明确填报要求→细化内容结构→区分填报主体→规定提交时限
xxxx年3月24日,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现予发布,自xxxx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xxxx年第76号)同时废止。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境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分别按照附件模板进行填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名称、住所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备案)证号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生产情况(包括委托和受托生产等);获批创新产品、优先审批产品及附条件审批产品情况。
(二)委托与受托生产基本情况:对已获批上市医疗器械产品的委托生产情况、受托生产情况,包括委托生产产品基本信息、委托与受托生产双方基本信息、委托生产质量协议及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等。
(一)产品设计变更情况: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变更完成评审、验证或/和确认;上报年度产品注册(备案)变更情况,含延续注册情况。
(二)生产、检验区域及生产、检验设备变化情况:生产、检验区域涉及的位置、布局等发生变化的,描述相关情况;对涉及关键生产工艺的生产设备、涉及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中间品及成品放行的检验设备发生变化的,描述相关情况。
(三)产品生产工序变化情况: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发生变化的,且对先前验证或确认结果有影响的,应进行再验证或再确认;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进行再验证、再确认的情况。
(四)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的供应商(生产商)与提供灭菌、检验、运输(冷链运输情况下)等服务的重要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进行评价。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培训情况:组织机构包括部门设置、职责及负责人基本情况;企业开展的各类培训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及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情况。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一是生产、检验区域的基本情况;
二是关键工艺的生产设备,涉及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中间品及成品放行的检验设备的基本情况、检定校准情况。
(三)采购管理情况:包括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开展供应商审核、评价情况,包含现场及书面审核、评价情况。
(四)顾客反馈情况:顾客投诉的处置情况及客户退货产品的处置情况。
(五)不合格品控制: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产品召回情况、产品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出厂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七)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
一是年度开展内部审核的情况,包括实施的次数、发现待改进项数及已完成待改进项数的情况;
二是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情况,包括实施的`次数、发现待改进项数及已完成待改进项数的情况。
(八)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情况:收集不良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和开展再评价工作情况,导致严重伤害事件的处置情况,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提交情况等。
(一)年度接受监管或认证检查情况:年度国内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检查性质、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结论以及整改情况。年度接受其他机构注册体系检查、体系认证的情况及结果。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报告接受所在国(地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接受所在国(地区)以外药品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涉及出口至中国产品相关情况)。
(三)企业接受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报告内容包括接受中国及所在国(地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处罚情况(涉及出口至中国产品相关情况)。
(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填报内容仅涉及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备案)上市医疗器械产品。“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全部及“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中的“顾客反馈情况”“不合格品控制情况”“追溯系统建立情况”“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情况”内容仅由注册人、备案人填报相关情况,受托生产企业不填写其接受委托生产产品的上述情况。不自行开展已获准上市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注册人、备案人,相关内容填报其受托方的相关情况。如果有多于两家的受托方,对于“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需要分别填写并以“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受托方1:XXX)”进行区别。既具备生产能力也存在委托或者受托生产情况的注册人、备案人,提交所有要求内容,对于“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以及受托方需要分别填写并以“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注册人、备案人:XXX)”“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受托方1:XXX)”进行区别;对于“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包含注册人、备案人自己生产及委托生产所有产品相关变更情况。
(二)仅受托生产医疗器械产品,无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生产企业,“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全部及“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中的“顾客反馈情况”“不合格品控制情况”“追溯系统建立情况”“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情况”部分不适用,根据其受托生产的监管级别最高的医疗器械产品确定提交自查报告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修订之后的首次填报,不同类型填报主体按照上述填报内容进行填报。后期填报,对境内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生产相关质量协议无变更的,则“委托与受托生产基本情况”中“相关的原材料、生产、检验、放行、售后服务等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说明,附件说明”不填报。“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中“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中“生产、检验区域基本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后期不用填报,无变化则不填报的内容参考每项填表说明。
(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由其指定的境内代理人向代理人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包含进口的医疗器械产品、年度重要变更、中国境内销售和上市后管理、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接受检查、集中带量采购、接受处罚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等。如代理人同时代理多个不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其自查报告应包含其代理的所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产品,部分内容应按要求分别填写。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为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五)XXXX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填报内容为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数据,应于次年3月31日之前向药品监管部门提交。
(六)对自查报告中每部分涉及的内容,如果能够直接填写则直接填写,如果需要以附件形式填写则以附件形式上报,并将所有上报的附件从1号开始依次编号并形成总体附件清单。
(七)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替代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场景: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自查、医疗设备安全检查
本文要点: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核查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完善植入性器械信息管理
行文逻辑: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核查采购验收记录→检查库房存储条件→审核植入性器械资质→检测不良事件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示和条例规定,在院领导的组织下重点就全院医疗器械、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管理、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配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规,能够履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职责,有效承担本我院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收集与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产品质量信息等,实施动态管理,并建立档案,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审核医疗器械供货者及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资质,负责医疗器械的验收、采购及维护维修,检查医疗器械的质量情况,监督处理不合格医疗器械,组织调查、处理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报告工作,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二、对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入库的自查
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我院建立了《医学装备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大型设备招标采购制度》以及《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整理了我院的采购验收记录,和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档案,并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号进行核实,杜绝无证购入、假证购入、无合格证明购入、进口医疗器械无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示、中文标签的购入、过期使用,保证医疗器械安全、合法使用。
三、对医疗器械库房存储条件的自查
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我院对材料库库房,检验科库房以及各科库房进行了检查,包括储存的温度、湿度和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在库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四、对三类医疗器械的自查(重点植入性医疗器械)
植入性医疗器械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为了保证人民群众使用植入类器械安全、有效性,本院特制订了《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严格的`规定,对植入性医疗器械所提交的一系列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验。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出库、使用、报废等审查制度,详细记录产品信息,所有信息归入患者的病例档案进行管理。
五、对可疑不良反应事件的医疗器械的检测管理
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特制定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
六、对医学装备的维修、维护与售后服务的自查
为了使医疗设备处于安全使用状态,以及符合技术要求标准,我院制定了《医疗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按照规定制作了《医疗器械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对设备的故障原因、需要更换的配件,维修后的状态都有记录。我院还对急救类医疗设备做了《急救、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检查记录》,要求各科室每天做好急救类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设备处于待用状态。
七、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自查自纠,我院的医疗器械管理变得更加正规化,但是从中也存有一些问题,例如:库房过期、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能及时销毁,库房的分类、分区摆放不合理,还有未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八、我院今后医疗器械工作重点
切实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使用医疗器械安全,今后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定期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科
20xx年xx月xx日
适用场景:企业年度自查准备、监管部门审查材料
本文要点:执行质量规范自查、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开展现场检查整改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应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制度,对《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全项目年度自查,并于20××年1月15日前上报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备查。
各区(市)县食药监局应当切实加强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对不按规定上报或上报虚假信息的企业,除开展现场检查外还应进行公告。对严重不符的和不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要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适用场景:药房日常管理规范制定、医疗器械采购流程审核
本文要点:药品验收流程规范、特殊药品双人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定期检查机制
行文逻辑:设立管理组织→建立管理制度→执行药品购进→实施药品验收→开展药品养护
一、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一)设立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明确有关人员职能。(见附表1)
(二)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一)药品的购进:
采购药品选择合法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认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剂科主任每月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上报采购部门,再报医院总经理审批方可进药。
(二)药品的验收:
1.货到一个工作曰内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冷藏药品货到半小时内验收,特殊药品由麻药,精神的药品负责人员双人验收。核对实物与货单的药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等。对近效期药品,质量有问题等不合格药品拒绝收货,后续工作由库管人员和采购人员联系退货处理。对验收合格药品货单交由库管人员录入电脑并出库到药房。
2.药品的储存和养护,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中西药房各自配置有空调,温湿度计。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溫处、阴凉处、泳柜。药品按照批号及其效期远近依序存放。每天上下午各一次观察登记温湿度,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药房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口服药,外用药,拆零药品分类存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不合格药品设有专柜存放,近效期药品有专人负责每月检査一次,具体信息公布近效期药品警示牌,并做好记录。
3.近效期药品,破损药品,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剂科主任统一负责。具体操作是每月制定需要报损药品的单据并签名,然后把单据同不合格药放置不合格药品专柜,待财务人员核对后效毁,并做好记录。
4.特殊药品的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存放、专用处方、专用帐册登记。麻药、精神的药品处方审核:麻药、第一类精神的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特别需要加强管制的盐酸喊替唆处方为一次用量,旦该药品仅限于本医院内使用。
5.药品的库房管理
我院设有中药库,西药库,药库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药库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分类管理标色清楚堆码规范,合理,整齐,清洁,牢固,无倒置现象,做好药库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腐,防鼠,防污染工作。做好药库的温度登记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6.药品调配、发放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对药物禁忌、配伍禁忌。对超剂量的处方,不合格处方及时跟医生沟通,医生修改后才发药。发药时交代病人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拆零药品:—拆零药品的记录,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
7.人员培训和教育
药房主任负责制定年度工作人员药事法律法规及药学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并合理安排时间培训。教育培训方式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药学专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按照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医院有负责人员负责上报工作。
9.卫生和人员健康
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统一集中存放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体药房人员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增加视力和色觉检査项目,并建立个人健康检查档案。
三、制剂配制情况
我院没有开展制剂项目
四、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查情况
抽查药品检验都合格,没有质量问题
五、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一)、医院设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认真贯彻和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
(二)、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六、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一)、医疗器械库按分类管理,分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单独存放,精密器械分开存放等,设置醒目目标。对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湿温度管理工作。
(二)、医疗器械库均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发放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三)、按照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建立验收、储存、养护台账,做好各种记录手续。
(四)、为保证购进的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 器械进入,我院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五)、做好日常保管工作。
(六)、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我院还专门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七)、为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的制度,如有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发生,应査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作好记录和上报。 通过此次的自査,基本上能达到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再接再厉,把我院的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质量做得更好。
适用场景:医疗器械企业年报填报、食品药品监管自查
本文要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资质合规审查、产品追溯记录完善
行文逻辑:编制报告→提交材料→核查内容→整改问题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基本信息和登记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二)贮存、运输变化情况,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变化情况,委托、被委托贮存、配送变化情况;
(三)医疗器械质量抽检情况;
(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年度运行情况;
(五)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查处情况;
(六)年度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小编为大家附指导原则及编写要求: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指导原则
一、为了推进全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意识,指导企业准确报告质量管理情况,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指导原则。
二、本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每年度末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参照本指导原则编制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于每年将上一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电子文档及书面报告经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企业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自查报告应当参照以下内容和要求编写:
(一) 企业基本情况及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1、 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企业经营范围及主要经营品种、企业人员数、经营面积、仓库面积。全年的医疗器械销售收入情况。
2、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与工商执照是否一致。
3、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能否履行岗位职责。
4、经营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范围内。
5、企业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 制度与管理
6、是否收集并保存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并自觉执行最新法规要求
7、是否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职能部门是否设置合理。
8、质量管理机构是否有明确的部门负责人及职责并有效运行。
9、是否建立覆盖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
10、 是否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制度。
(三) 机构与人员
1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
1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所经营的产品。
13、企业是否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14、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维修、仓管的人员是否经过相关的法规及专业培训。
15、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 设施与设备
16、是否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17、经营场所及库房地址是否与许可证的地址相符。
18、 经营场所及库房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19、库房是否具有干燥、通风、避光和防潮、防霉、防污染、防鼠、照明和消防等设施;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产品,是否配备相应的专用仓库及专用贮运设施和设备。
20、库房内是否待验品、合格品、不合格品和退货区、效期等各类标识清楚。产品是否分类存放。
21、是否符合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条件。
(五) 质量管理文件
22、是否建立了供货商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合法资质证明。
23、是否建立了所经营产品的档案,并保留产品注册证等有效资质。
24、是否建立了完整的产品验收记录,并将有关记录建档保存。
25、是否建立了完整、具有可追溯性的产品入库登记和出库复核记录,并将有关记录建档保存。
26、是否建立了完整、具有可追溯性的销售记录,并将有关记录建档保存。
27、是否建立了完整的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记录,并将有关记录建档保存。
28、是否建立了完整的产品退货、报废记录,并将有关记录建档保存。
29、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及产品召回的相关记录,并按规定上报。
(六)售后服务
30、产品的销售对象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
31、经营设备类的企业,是否具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或与生产商签定维修等售后服务的协议。
32、是否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处理顾客投诉并保存相关的售后服务记录,并将有关记录建档保存。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3、本年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4、本年度产品抽验情况。
35、本年度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及案由。
(八) 企业对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真实性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