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培训、年度廉政工作汇报
本文要点:拒绝贿赂杜绝腐败、规范人事任用程序、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行文逻辑:学习准则→拒绝贿赂→规范用人→约束权力→严格报账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实际行动带动了本单位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为我镇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拒绝贿赂,反对腐败
收受贿赂是腐败的根基,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党员干部始终把廉洁从政记在心头,认真践行着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了有效杜绝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我镇班子成员集体约定,公事不上家,私事不上办公室,做到了公私分明,一年来,本单位没有发生一起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事件。
二、清廉为官,任人为贤
我镇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造自己的权利观,对于自身职务的任用,做到了不跑官、不要官,同时还不断提醒和告诫全体工作人员,要认认真真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事,要相信组织,相信领导,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正之风,在本单位的人事调整和工作人员的安排上,坚持按政策办事,该安排的无条件安排,不该安排的坚决拒收,对于新安排人员,始终坚持了先培训再上岗的工作程序,在人事调整上,严格执行德才兼备的原则,该提拔的无条件提拔重用,不该提拔的,坚决不予提拔。为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我镇对人事调整和工作人员安排首先要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然后进行一周的公示,确认无疑议后,才做后决定。
三、约束权力,规范行为
为了有效杜绝腐败行为,班子成员经常教育自已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党赋予的权力从事谋取私利行为,同时告诫他们,党给予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通过全体班子成员的以身作则,使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了规范,阻断了腐败产生的媒介。
四、树立正气 避免毒害
全镇上下形成了勤学习、比技术的热潮、通过理论学习,武装了工作人员的头脑、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锐性,以正气占领了工作人员的思想阵地,通过学习,改造了工作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工作人员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能力。
五、谢绝宴请,拒收馈赠
在工作过程中,难免出现打电话、找熟人等说情行为,对于此类现象,我镇班子成员始终做到了管住自己的嘴,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管住自己的手,不接受妨碍工作的馈赠,同时出台规定,对于有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员,坚决处理。
六、严格报帐,重查造假
对于因公支出,本单位严格执行一把手把关签字制度,一般性支出实行一把手把关,数额较大的支出,实行班子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定期对帐目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支出,坚决予以清理,从而杜绝了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的现象。
七、严格管理,控制超标
一年来,本镇全体工作人员,除参加上级正常的会议及业务培训外,没有组织过任何形式的旅游或考察活动,对于公务来客,制订了严格的招待标准,公务用车属按标准配备车辆,无超标现象。
八、民主推荐,公平竞争
在每年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其它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活动中,本镇采取当场填票、当场唱票、当场统计、当场宣布民主推荐结果的方式进行,杜绝了暗箱操作,体现了民主公平。
总之,我镇的廉洁自律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镇无违纪行为发生,为我县廉政工作的建设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适用场景:廉政学习落实检查、廉洁自律自我评估
本文要点:对照52条不准自查行为、遵守财务制度规范操作、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廉洁意识
行文逻辑:学习准则→遵守制度→接受监督→报告事项→对照检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了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本人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同时对照《廉政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参照《若干规定》39条不准,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自查。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实践学习《廉政准则》、《若干规定》
(一)、在学习方面。按照要求,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若干规定》,逐条领会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用《廉政准则》指导自己的言行,用《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通过要求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己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二)在遵守制度方面。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深知肩上的责任。务求自己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占据自己的思想,不让现实之中的歪风邪气侵蚀自己的灵魂。严格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办事。
(三)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方面。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参照《若干规定》39条不准执行准则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队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在报告个人事项方面。一直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由于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有限,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客观上总是忙于工作,学习不够系统,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为此,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去衡量自己的工作。为此,今后要更加从严要求自己,提高贯彻《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的自觉性。
(五)、在对照检查,带头廉洁自律方面。经常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看看有没有与52条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条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条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以《廉洁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行为,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全队发展做出贡献。
二、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若干规定》
(一)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
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没有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没有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也没有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公务消费方面
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没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也没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发生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没有存私放公款,没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没有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三)在个人有关事项方面
1、 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没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收受对方财物;没有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没有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配偶、子女没有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2、没有发生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没有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没有虚报工作业绩及单位财务状况;没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没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没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没有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总体上说,我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要求,对个人、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严格的,但由于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我觉得自身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平时工作中陷于具体事务多,学习、思考、研究不够,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上,宏观、深层次地思考、研究一些问题不够,对有关制度的落实抓的不够,对一些不良现象,批评教育多,硬起手腕处理少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再接再厉,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首先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其次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八个禁止”、“52条不准”、39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局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后是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
适用场景: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自查
本文要点:落实两项法规要求、严守八项纪律规定、强化个人作风锤炼
行文逻辑:学习法规→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总结提升
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两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本人认真学习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和"39个不得"等重点内容,全面检查、反思和剖析了个人在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方面的情况。现将自我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情况
《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五个必须""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39个不得",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是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引,更是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标杆。《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再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同时也体现出我党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两项法规》的内容具体,要求严格,操作性强。作为刚刚履任新职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能够把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贯彻到思想深处,落实到行动中去。个人始终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通过原文研读、撰写体会文章、记录学习笔记等多种形式,力求学透、学深、学细,全面把握《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坚持每天抽出一定时间上政府网和国家局内部网站,浏览学习相关条款的解读,逐条对照检查,不断深化学习和加深理解,不断加强作风锤炼和党性修养,个人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二、自查自纠情况
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坚持讲党性、讲原则、讲真理,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能够始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和行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自觉按照五项规定、八条纪律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基本不存在"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39个不得"的行为。工作中严格依法依纪办事、不循私情,坚持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现象。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始终牢记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讲操守、重品行,正派做人、公正处事,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淡泊名利、淡泊官位,做到知足常乐。遵照"律己者足以服人"的古训,在日常工作中,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自觉做到谦虚谨慎,始终守住一个原则: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政、踏踏实实干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做到不争、不贪、不占,时刻提醒自己自省、自警、自励。注重培养高尚的精神追求,摆脱低级趣味,个人基本上没有不良生活习气。较好地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学习作风方面。个人能够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从保持自身先进性出发,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坚持时事政策的学习,认真阅读各级文件,确切了解上级和市局党委的决策和意图,正确把握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在工作中时时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讨论有关具体问题时,能坚定的站在党的原则立场上,坚持真理,讲真话,说实话。在工作之余,坚持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科学发展观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和经济知识,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工作作风方面。坚持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始终保持满腔热忱,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和强烈的工作激情,认真践行"四要五讲",坚持以"实"为本,以"干"为先,力戒张扬、力戒浮躁,团结和带领单位的同志专心致志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在思想作风方面。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受组织培养教育多年,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能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党的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局、省局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以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以上是我的自查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适用场景:学校廉政建设自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汇报
本文要点:落实廉政准则制度建设、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专项检查无违规行为
行文逻辑:加强领导学习→推进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检查
我校领导干部在县委、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廉洁从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现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为了切实抓好我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廉洁从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逐条落实,严格自律。
2、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教育。我校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落实廉洁从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师德师风培训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从而促进了二个转变和三个提高:即管理观念转变和服务理念转变;师德师风、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自觉性提高。
3、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专项治理。按照县纪委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始终把加强廉洁从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从制度建设着手,结合“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的规定,落实了廉洁从政的相关文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学校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等廉政制度。同时针对社会上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学校又及时出台了《关于禁止职工参与赌、毒、黄等违纪活动的规定》、《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和请客送礼的规定》,使学校廉洁从政工作有章可循。
4、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经过检查没有发现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没有违规行为。没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等行为。
二、领导干部检查情况
1、对照中纪委“八个严禁”,经认真检查,没有发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其他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再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等情况。
2、经过自查、检查,我校领导干部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行为。
3、学校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向学校党委及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