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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10-31 07:34:58

工会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篇1

根据集团公司工会《关于转发开展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积极全面开展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现将工会财务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接到集团通知后,公司及时下发《工会财务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成立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财务部和党群工作部相互配合,按照全国总工会规定的检查内容、范围、时限和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基本情况

经过自查自纠发现,心得体会公司工会单独设立银行账户x个,有x名兼职工会会计人员。

在工会经费收入方面,工会经费各项收入合法合规,不存在账外账;每年均按照集团公司工会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与财政、税务及时对账、入账。

在工会经费支出方面,工会经费各项收入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不存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支出;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开支、转嫁或摊派相关费用的情况;不存在贪污、挪用公款和“小金库”情况;不存在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购买服务或货物未按规定招投标和执行集中采购支出的情况;本级收到的各项补助资金均为专款专用,未改变资金用途;工会凭证不存在涂改伪造发票情况。

在工会经费预算方面,xx公司工会每年均按时开展工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不存在超预算开支、无预算开支的情况;追加、调整预算程序合法合规;重大开项目均经过本级工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三、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公司将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迎接集团公司工会抽检,以财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工会资产、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同时全面总结财务大检查工作,针对财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原因不足,并根据集团公司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认真整改落实,确保此次财务大检查工作卓有成效。

工会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篇2

根据阆中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在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阆工发〔20xx〕5号)文件要求,我会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要求认真对相关财务进行自查。

一、工会经费收入管理情况

我镇工会相关经费管理符合全总相关规定,不存在账外帐,无设立“小金库”问题。

二、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情况

我会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全总关于经费使用的“八不准”,无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无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转嫁或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挪用、白条抵现、虚报冒领、公款违规转私人账户、涂改伪造银行对账单,以及转移、隐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涂改伪造发票等问题。

三、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我会严格遵守《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执行本级工会年度预算,无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现象。

四、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

我会会计岗位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分明;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无违规问题,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保管符合相关规定;现金管理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存款管理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无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将基层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等问题。

工会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州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州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潞西市总工会结合本市工会财务的实际情况,以查找问题,摸清情况,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促进增收,夯实基础,服务全局为目标,在宣传、动员、布置、安排、落实和督促等各个工作环节精心筹划,统一行动,有条不紊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布置

为确保全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总工会于20xx年4月初成立了潞西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闵勇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兼经审委主任李才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财务及经审办全体同志组成。根据我市工会财务实际情况下发了《潞西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潞工字〔20xx〕12号),文件对此次工会财务大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间作了严格规定和详细说明,强调各基层工会要把这次财务大检查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好“一把手”工程,由主席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到人。

考虑到此次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部分乡镇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信息不便等不利因素,市总工会专门就大检查的相关知识及要求特别是《工会财务情况自查表》的表间关系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要求工作人员都能解答基层工会在大检查中提出的凝难问题,及时催收、核对、汇总,并对5家基层工会进行抽查。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按程序、有步骤地完成了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情况

潞西市总工会共有基层工会225个,本次大检查下发自查表225份,其中行政单位67份,事业单位61份,企业97份,收回自查表167份,其中,行政事业单位67份,事业单位59份,企业41份。经过认真核实、汇总,全市基层工会20xx―20xx两年基本情况分别是:20xx年全市年末职工人数11173人,年人均工资15699元,全年工资总额17540.49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350.80万元,实际计拨78.18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30.42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缴45.24万元,上缴率34%;全年财政供养人数6938人,年人均工资18424元,年工资总额12782.57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255.65万元,实际划拨40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帮扶经费等);税务代征2%工会经费4.02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6.10万元;20xx年全市年末在职人数11710人,年平均工资17996元,年工资总额21073.32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421.47万元,实际计拨2%工会经费93.85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58.84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解47.32万元,上缴率29%,年末财政供养人数7025人,年人均工资22061元,年工资总额15497.85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309.96万元,实际划拨45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帮扶款等)。地税代收2%工会经费44.25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8.48万元。

依法督促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开设了经费集中户存款帐户,建立经费收缴台账,认真逐月逐笔登记企业上解的每一笔工会经费,并按实收比例上解州总工会经费。

20xx年收到省总工会补助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款7万元,目前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正在实施,工程款仍留存银行,未做它用。中央财政帮扶款共到位7万元,用于困难职工医疗、生活帮扶救助及“寒窗助学”6.18万元,余0.82万元。

三、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会财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报销程序,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内部控制,把工会财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四、存在问题

从此次全市工会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够按照《工会法》、《会计法》和工会财务制度办事,但也有为数不少基层工会对《工会法》的执行及工会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的现象。

(一)部分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员流动大,工会组织形同虚设,不建账设户,不按实际职工工资总额计拨工会经费,甚至不计拨也不上解工会经费。

(二)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于同级财政困难未能依法足额拨缴。

(三)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是一种新尝试,效果不尽人意,有待于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

(四)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会计记账方法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应用不规范,收支单据和报销手续及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力度,规范拨缴程序。

(二)继续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切实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

(四)积极争取,依法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实效。

基层工会财务自检的自查报告2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

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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