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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减负工作自查报告(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11-04 18:26:06

农民减负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乡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我乡自20xx年以来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民减负工作的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重点在落实,为了进一步加强,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

一是乡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经管、财政、组织、纪检、林业、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减负工作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且和各乡直涉农部门及各村委会签订了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

三是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动作汇报,研究减负动作,解决实际问题,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共工作长效机制。

二、农民负担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在今年4月13日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后,成立组织全体乡直单位负责人、全乡各村主干,政府干部认真学习了相关会议,结合我乡实际,全面部署了我乡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并就落实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512322.84元,其中,粮食直补403483.98元;退耕还林补贴落实到位;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发放到位,落实各类补贴资金近976036.xx元;收益农户达1791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乡“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低保、五保、优抚等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的推进了我乡农民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式制”。

计育、国土、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式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式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负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

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

全乡严格按照县里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报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础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

三是加强村“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x农村建设中,各村确实需要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告乡委审批实施,不能超过上限规定。各村按照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哦x农村呢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自愿投资投劳。

四、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农民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满意。

二是严格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程序,加强对涉农及农民负担工作、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想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

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

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近几年来,我乡在减负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决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的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夯实基础,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农民减负工作自查报告 篇2

县纠风办、农业局减负办: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会议精神,扎实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无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现象。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没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

5、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

二、镇群防群治协会收取群防群治协会治会费及会费使用情况

镇群防群治协会经县委批准,于9月22日成立。县委具体批文(宁党复〔〕13号)《关于镇成立群防群治协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协会的性质和任务是:在县综治委、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纳入会员,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政法部门维护全镇的治安秩序,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负责筹集必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开展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宣传教育辖区内居民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增强法制观念,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护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无毒社区等活动。开展各种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广大干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全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和和有关总站及时疏导、调解矛盾纠纷,协助管理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并适时开展群防群治调调研,推广典型经验,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协会成立组建了由20人组成的“镇治安巡防大队”,它是一支群防群治协会的专业队伍,在县政法委的主管下,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具体由派出所直接领导、管理指挥和使用。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其经费由镇群防群治协会筹集。

自镇群防群治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积极作用,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为筹集群防群治经费,根据中共中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所有会员都有义务缴纳会费。经县委批复,会员收费标准为:在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3元。单位团体会费每年10人以下的200元、11—50人的300元、51—100人的400元、101人以上的500元。

镇群防群治协会每年收取单位团体及个人会费5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防队员的部分补贴支出,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购置服装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年终召开会员单位总结表彰会议经费支出等。

三、派出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户口本每本收取5元,办理身份证第证55元,无违规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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