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民政局、镇、村领导:
你们好!
我叫xxx,是萧山区xxx镇xxx村第x组人,出生于xx年xx月,现年xx岁,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是一位普普通通农村妇女,也是一位农村的弱女子,无正当职业。
早在xxx年与丈夫离婚,前夫已被判刑,也不给予生活上的补贴,现家中有三口人,靠我一个无收入的女子来维系生活,家庭每月收入还不到千元,两个女孩一个在读初二,一个读小学二年级,平时需要照顾,我又不可以去外工作,家中经济十分拮据,严重透支,现在生活举步维艰。
本人特提出申请低保,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我相信领导会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xx年,**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二)过渡阶段。xx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三)规范提高阶段。xx年,**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1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11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141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1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
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
众的生活问题,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加快了脱贫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改善了社会风气,使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自xx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这项工作从去年进展明显加快,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和低保资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经过两次提标以后有明显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一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工作压力大。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目前,**县民政局低保股编制只有1人,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1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无法到位。随着**县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从xx年开始,每年6月底之前,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重点是第三类对象。要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就业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又可适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建立相关政策衔接机制,要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入学救助等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避免“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争取加强城乡低保机构建设。一是要加强县民政局低保工作机构。今年**县将按州民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下半年成立县社会救助局,编制人员争取5-7人。二是争取乡镇组建城乡低保工作站,聘请低保工作员2-3人。三是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给每个乡镇解决1-2个公益服务岗位,用于缓解低保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
(三)进一步加大争取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预算力度。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争取县政府将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聘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及调查核实,制证建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
关于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制度的推行,对于解决农民贫困,实现“生有所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近,笔者通过实地视察和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现状
我县位于xx山区,是全省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之一。截止20xx年底,全县总人口4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95万人,是个农业大县。20xx年全县财政收入7.8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8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4533元。全县现有低保对象3161户4209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055户4090人,城镇低保对象106户119人。全年发放保障金409.4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37.56万元。农村低保率为1.03%,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80.46元;城镇低保率为0.29%,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157.26元。
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管理逐步规范,实现了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低保标准增长自然化、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领导重视。县政府成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和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将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低保工作顺利进行。
2、制度完善。我县从1998年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出台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县民政局还专门编制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图,发放至各乡镇。各乡镇也根据县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低保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3、动态管理。县民政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坚持每季度末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事宜,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各乡镇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继续予以低保,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及时予以注销,真正实现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4、资金保障。低保资金列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县财政负担90%,乡镇负担10%,乡镇配套部分先由县财政垫付,年终一次性向乡镇收取。低保资金划入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低保资金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里还根据省政府[20xx]65号文件精神,每年6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调整和提高。
二、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完善和规范。
1、存在“错保、漏保”现象。有些是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有些属于弱势群体,由于对低保申请的条件、程序不了解,使其丧失了应有的权利;有些是因村两委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低保工作不重视,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导致应保的对象没有及时上报;有些是村干部出于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有些是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而丧失了资格等。
2、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有些乡镇、村(社区)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或公示时间未满就上报;有些村干部不参照低保条件规定,而是与邻村、邻户对比,相对困难的就上报;有些村干部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想方设法纳入低保;有些村干部在村双委换届选举中为了拉票,随意承诺,把办理低保作为交换条件;有个别乡镇干部由于考虑个人关系,没有严格把关。
3、家庭经济收入核定难。按政策规定,只有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才可纳入低保范围。虽然我县也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了家庭经济收入的计算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一是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占比重大,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储蓄、有价证券、隐性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三是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收入有相当的不稳定性,计算起来比较困难。
4、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主要以地方为主,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以及县乡两级财政配套。近年来,由于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单一的资金来源使县乡财政的配套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我县9个省级贫困乡镇,经济发展落后,贫困群众数量相对比其他乡镇多, 所需配套资金数目也大,难于负担低保配套资金,要求取消配套资金的呼声很大。
5、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工作机构还不健全,县里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低保工作由县民政局主管,乡镇民政办具体操作,存在着人手力量的不足。尤其是乡镇政府只靠一个民政助理员(大多身兼多职)从事该项工作,村级又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少,任务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对低保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三、推进和完善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因此,要把农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大投入,扎实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乡镇、村各级共同努力。一要加强领导。县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农村低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经常听取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要健全机构。县政府要及时调整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民政局要专门设立低保工作机构,如低保工作科等,专门负责抓好低保工作。各乡镇要由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助理、司法助理等5-7人组成低保评审委员会。村里要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评议组织,加强对低保户的民主评议,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作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管,在全县形成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我县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县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多形式、广层次宣传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的低保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申请低保的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广为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体,支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3、完善操作程序。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审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机制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的核定办法。二要规范阳光操作。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村、乡镇、县三级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对农村低保家庭的申请、收入情况的核实要积极引入听证制度,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村委负责人、村民代表等联合评议,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低保工作的动态。三要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要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同时,县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规范运作。
4、拓宽资金来源。资金的筹措和保障是低保工作的核心。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一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要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5、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充实工作力量。县里要适应低保工作量大、责任重的需要,及时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各乡镇要重视民政办公室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二要落实工作经费。农村低保对象分布散、人数多、情况复杂,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县乡两级要落实农村低保工作必要的经费,县里可按农村低保资金总量的一定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为低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解决有钱办事问题。三要加强业务培训。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健。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农村低保是政府对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的一个保障标准,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农村困难群众的新型社会救助制,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高度重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着力解决、保障、改善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及氛围,进一步保增长、保稳定,能更好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近日,××县××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份县、镇人大代表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在人大代表活动中进行审议。
通过走访调查,代表们认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帮助特殊群体的惠农政策,只有实实在在的落实好、利用好才能发挥其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它的保障对象是: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的人员,生活常年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成员及符合五保供养的“应保未保”对象。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鳏孤寡独对象给予重点保障,按月70元的金额享受低保待遇,对家庭主要成员因残因病、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按月50元的给予救助,因灾及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月救助40元,这点钱在实际生活中它能为农村贫困户救急救苦。我镇的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低保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使有限的低保名额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发挥了最大的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会政办发20xx65号印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会政办通20xx66号贯彻落实《××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制定分配方案,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召开村委会全体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名额分配。同时要求各村在操作中要开好村两委班子会、村民小组长低保工作业务培训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的低保对象群众推荐会、党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低保对象审核评议会来保障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了真正的贫困村民的切身利益,各村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会议等形式斯斯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低保目的,低保原则、低保范围、审批程序、发放形式,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大家不为个人的小利益而相互争抢低保名额,并能根据自己和别人的情况互相谦让,把贫困名额真正落到贫困家庭中,从而进一步营造邻里之间的和谐氛围,让低保切实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是健全制度,阳光操作。实行层层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应的村总支书记、村主任也是第一责任人,谁失职追究谁。镇级把低保名额分到村级,村级把低保名额分到小组,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对低保对象进行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召开村两委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党员参加的会议进行审核评议,把评议出的结果在村和小组上再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由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党委政府审批报县低保科。整个操作过程形成制度,在评审的工作过程中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每一步严格把关监督,实行阳光操作。
四是监督过硬。在操作过程中督查组全程跟踪督查,并在镇信访办和民政办分别设立信访和举报箱,发动群众进行全面监督,如在低保工作中有违规操作或把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对象,经核实后严格查处并追究责任,同时对对举报真实者给予奖励。
五是正面引导,鼓励帮助脱贫。从正面宣传教育群众,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看待低保制度,都知道低保时一种救助贫困制度。让广大群众树立只有脱贫致富才是光荣,不脱贫是落后的信念,在生活中要用向前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并想方设法找发展路子,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低保对象早日摘下低保的帽子。镇还成立结队矿帮扶队子,让干部职工尽绵薄之力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帮助脱贫,进一步促进新农村的建设和谐发展。
xx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基于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发展提出来的,不仅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得民心,顺民意,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民政工作自古以来就与民众的基本事务密切相关,无论是观照历史还是反观现实,“以人为本”都是民政的基本内涵,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民政事业的发展灵魂和永恒的主题。因此,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围绕“科学发展,服务民生、解决民困”这一主题。在服务民生方面,当前正由解决基本民生向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在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福利水平迈进。最近,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入浓河、富林、三站、乌鸦泡4个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掌握情况的同时,对如何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提升农村群众生活水平作了认真思考。
一、自然情况及经济发展状况
我县是省级贫困县,全县辖8个乡镇、82个村,211个自然屯。总人口2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8万人。截止XX年3月末,全县农村低保户3473户、5379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5%;农村低保边缘户1716户、3260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农村五保户718户、738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0.68%。XX年财政收入11441万元;农村人均收入6202元;农村居民年人均支出2854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自XX年下半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几年来,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认真调研,科学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出台了配套政策、法规,使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XX年,全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304万元,XX年预算资金310万元(县财政匹配67万元)。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谐。
(一)致贫原因分析
农村低保户致贫有以下四个主要原因:一是年老体弱,二是因病致贫,三是因残致贫,四是因无地(或地少)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依据低保档案和此次抽查情况统计,我县XX年底3610户农村低保户中,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致贫户有1204户,占低保户总数的33.4%;因病致贫的有971户,占低保户总数的26.9%;因残致贫的有606户,占低保户总数的16.8%;因无地(或地少)等其它原因致贫的有829户,占低保户总数的22.9%。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把农村低保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2、认真调研,科学确定保障标准。按照“低标准起步,逐步提高”的原则,经过认真调研,在保证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考虑物价、经济发展水平和县财政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年720元,这个标准符合当时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标准》等政策文件,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农村低保申报审批程序的规定,严格把关,逐项落实,重点把住村委会调查、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复查、民政局抽查和两次公示五个关键环节,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提高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每年组织乡镇和村屯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复查,同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临时抽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死亡和收入变化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和调整,做到及时审批、及时调整、及时清除。四是规范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审批、发放两条线。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五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市局要求一次达标。六是实施“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不同,采取就近靠档的办法,拉开档次,区别管理。
4、开展专项救助,进一步解决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近几年,围绕健全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县政府开展了农村特困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法律援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活动,进一步减轻了低保对象的生活负担,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5、加强宣传,提高农村低保制度的社会效应。通过印发传单和电视辅导等形式宣传低保政策,不留政策死角。
6、准确核定收入,为确定低保对象提供依据。
家庭收入是界定农户入保的基本条件,因为农户居住地域的差别,家庭经济来源的不同,主要成员劳动能力的强弱,土地质量的差异,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赡养抚(扶)养能力等因素影响,准确地计算贫困户家庭收入非常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根据实际情况,农村低保《细则》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标准》中,对家庭收入计算的内容,赡养抚(扶)养费的计算和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内容做出了原则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因户制宜,做到既有原则性的计算标准可参照,又不死搬硬套,解决了家庭收入计算难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需要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低保管理机构,增加管理人员。
(二)亟待需要上级对工作经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保证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农村低保标准偏低,难以维持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应该进一步调整。
(四)农村独立生活的老人要求低保问题突出。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原本和子女在一个户口的老人为了要低保,把自己的户口单列出来,或把原本属于自己的耕地过户给子女,要求最低生活保障。
四、提高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建议和意见
(一)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低保对象家庭的生活水平。根据座谈大家认为:确定低保标准应该以农村低保对象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来确定。根据市场菜篮法测算,全县农村居民年最低消费支出1180元,建议农村低保标准定在1200元,平均补差额在750元。这个标准既可以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又可以缩小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
(二)合理确定农村低收入标准。对农村低保边缘户实施救助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的一项惠民政策,但就我县而言,由本县财政筹集救助金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开展的救助只是发放国家一次性救助金、合作医疗救助、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如果探讨发放救助金标准,可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边缘户生活水平而定,我们认为,比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200--300元为宜。
(三)合理确定保障面,做到“应保尽保”。按照1200元标准调查测算,我县农村低保人数将达到6040人,保障面为5.6%,该比例基本达到“应保尽保”。
(四)合理确定乡镇、村的民政工作机构、职级、名称、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和场所及交通工具。我县各乡镇均设民政办公室,为股级科室,人员大乡镇设4人(**镇),其余乡镇设2人,由于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建议乡镇增加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村级民政工作始终由村委会完成,没有单设机构,工作任务基本由村会计兼任。办公经费年1.5万元至2万元;办公室保证2间,每个乡镇民政办配备一台微型面包车,每个乡镇配备一台电脑(与县局联网)。村级民政工作仍然由会计兼任为宜,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工作补贴。
贫困救助是一个长期的社会现象,因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其在保障民生中的兜底作用也是长期的,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是保障农村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兜底线、安全网,在调节收入分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县级民政部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策,适时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加大分类救助力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财经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学校根据财务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对本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具体汇报如下: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具体举措:
一、严格收入管理。
学校所有收入全额缴入学校基本帐户内,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一费制”及《明白收费卡》执行,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按规定规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开据票据规范。代办费和服务性项目在收费中严格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保留原始回执。
二、严格支出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按实列支,不虚列虚报,决不允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实施政府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也能做到货比三家,坚持到正规商户实施采购。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部门提出申请,校长统一审批,各负其责。重大经费开支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每月定期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体教工公布学校重大事项和经费使用情况。学校财务人员具备从业资质,人员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各类代办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如有结余及时清退,退费清单全部由家长统一签收。
三、加强资产管理。
学校重视财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每学期末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学校的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等,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审批入帐。学校不从事任何风险性投资活动,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今后,学校还将调整充实财产管理人员,使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以上,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提请教育局计财科审核。谢谢!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意见,20xx年2月18日—19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组对县人民政府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过程
调研组分为两个小组,第一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瑛带队,第二组由常委会调研员金明英带队,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人和县人大有关委办负责人参加。先后深入到高家镇、包鸾镇、许明寺镇、湛普镇等四个乡镇,每一调研组再分为两个小组,一组听取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另一组召集乡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村社干部、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农村低保户进行座谈,最后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3—5户农村低保户,深入被抽查的低保户家中详细了解有关情况。
二、调研工作结果
(一)基本了解了县人民政府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五好”。
1、领导重视,组织较好。20xx年,是我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县乡(镇)两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好农村低保工作。如许明寺镇先后召开4次党委(扩大)会议,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其他乡镇也是多次召开领导成员会议进行研究;湛普镇党委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政策,督促落实低保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低保工作;高家镇、包鸾镇也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工作,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了健康、有序、顺利开展。
2、宣传到位,执行较好。县上于20xx年1月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动员暨培训会议,部署了农村低保工作,各乡镇也召开了各种会议进行认真的动员和培训。如许明寺镇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议、村社召开党员会议、户长会议等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湛普镇层层召开会议,进行思想统一;高家镇要求村(社区)广泛宣传低保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好低保政策;包鸾镇对村上的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和村文书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了在操作上不失误,不走样。同时,通过在丰都电视台、新闻社等媒体上广泛宣传,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救助农村特困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3、民主公开,实施较好。在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基本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确定享受低保对象时开展了“三会一评”活动、在镇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基本做到了村民无异议。如包鸾镇20xx年全镇各村申请农村低保人员共186户,经调查、公示、审核后,确定了142户;高家镇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经群众举报,取消了一名村主任的低保享受资格;湛普镇严把村民委员会民主听证、评议和镇农村低保领导小组审核“两个关口”,通过实行保障对象、标准、资金“三公开”和审查名单、审核名单、审批名单“三张榜”,基本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四个镇入户调查时,询问其他村民对已享受的低保户有无异议时,均表示没意见。
4、及时发放,兑现较好。从调查中看到,4个镇的农村低保户均表示能按时、按量领取低保金。湛普镇对已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中的80岁以上、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和一、二级重残人员每年增加120元的救助金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许明寺镇、高家镇为农村低保户办理了低保兑现卡,按时按量将低保金打入低保户帐户,让低保户直接到农村信用社领取低保金,大大方便了低保群众,使享受低保的群众快捷、便利地领取低保资金;包鸾镇、湛普镇的低保户直接到乡镇民政办领取低保金。调查时基本无低保户反映拖欠或未及时发放。
5、保持稳定,效果较好。由于严格了审批程序和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做好低保工作,全县社会稳定保持较好。包鸾镇由村上组织对申请户进行调查、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再报镇党委政府集体审核,审核后再张榜公示;其他几个镇也严格按照县政府及县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低保的各项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县基本无因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引发矛盾,无一人因此信访,保持了社会稳定和谐。
(二)县人民政府实施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有待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主要体现在四个“不够”。
1、宣传不够深入。在调查中发现,乡镇领导重视程度不平衡,导致农村低保工作不平衡。有的乡镇领导重视不够,由于害怕因广泛宣传导致享受面太大,致使乡镇负担加重,因此在做工作时,不敢大胆宣传、大胆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如在入户调查时发现,有的农民群众反映“别人能吃低保,我为什么不能吃”,就是因为没能理解农村低保政策,把农村低保政策理解为是一种福利;再如,有的低保户对700元的标准是怎么一回事,也不太理解。
2、享受面不够宽。从全县来看,写申请的人多,而真正享受的人少。如湛普镇20xx年写申请要求享受低保的有几百人,而真正享受的低保户只有24户52人;包鸾镇20xx年全镇申请农村低保人员186户,而真正享受的只有142户;许明寺镇全镇特贫困户586户2369人,而享受低保的户数只有177户383人。从全县来看,20xx年,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只有7387户14181人,仅占全县农村人口总数的2.1%,其中湛普镇只占0.6%,绝大多数贫困人口未能享受到农村低保政策,享受面太窄。
3、享受量不够足。从调研的几个镇的情况看,低保户每月享受的低保金9元—58元不等,最高的一个月享受了58元,也仅有湛普镇一人,此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每月58元也不能完全解决其最低基本生活;最低的每月只有9元,还有的十几元,多数是20元—40元之间。从现行的物价看,每月享受低保金9元人民币还不够买一斤猪肉(一斤猪肉市价13元左右),买植物油也只能买一斤多点(一斤菜油市价7元左右),完全不能满足贫困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对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基本未起多大作用。
4、操作不够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存在有这样几种操作不够规范:一是发放低保金的方式不统一、不规范。有的乡镇在发放低保金时采取办理农村低保卡的形式,让低保户到农村信用社领取低保金,有的乡镇则在民政办公室由专人按季度或按月为低保户发放低保金。二是在确定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上不统一、不规范。几个镇各村社在确定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时也不完全统一,有的计算了这样没计算那样,有的计算了那样又没算这样,有的反映在调查时农户隐瞒隐性收入,还有反映说调查时掌握项目内容不准确。三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不规范。有的采取民主推荐,有的采取入户调查,还有的则采取村支干部凭印象,有的谈到准备将采取以“抽鉴”的方式确定,花样百出。
三、调研工作建议
(一)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办专栏、办板报、政(村)务公开栏、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切实做到让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要加大对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如加大对计划生育法的宣传,让农民群众切实做到少生优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改善生存质量;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让群众了解国家政策、掌握国家政策,从而很好的执行和遵守国家政策。三是要加大对道德规范的宣传力度和对农民群众的道德观的教育力度。要充分对群众进行爱老敬老孝敬老人的道德教育,让年轻人孝敬父母、赡养父母,不把父母推向社会、推向政府,减轻社会负担。
(二)做好扩面工作。
一是坚持逐步扩大的原则。建议由去年的2.1%在近两三年内逐步扩大到5%,让更多的农村特困人口享受低保。二是进一步细化对象条件。如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是否作为一个硬性条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应加以认真研究,以便乡镇、村社操作实施。三是合理界定农民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对哪些可作为农民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应加以明确和规范。四是适当降低并按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负担比例。全县31个乡镇的财力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财力较好(如沿江的乡镇、沿路的乡镇),有的则较差,建议按乡镇财力大小以10%—20%的比例负担。通过以上措施,将农村低保享受面逐步扩大,让更多的农村贫困户享受国家改革发展成果,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三)在提量上做好工作。
从xx年全县农村低保享受情况看,最低的每月只享受了低保金9元,享受的数量太低。建议人均月享受应不低于30—40元,不足此标准的补足这个标准。同时,在调研中发现的虽然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700元,但由于这些家庭成员中有“老病号”或重病的或其他开支相当大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应建立救济救扶制度,采取其他救济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
(四)进一步规范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社会监督和动态管理四条原则,确保这一惠民政策“阳光”透明。二是推行“九步”工作法,即:本人申请、调查摸底、社民小组推荐、村民议事代表评议、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入户核实、村支两委初定、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银行发放。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做到“四张榜四公开”,即社民小组推荐后张榜公开、村支两委初定后张榜公开、乡镇审核后张榜公开、民政部门审批后张榜公开。同时,可以在乡镇或村(居)委会设立农村低保举报箱,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
一是加大领导责任,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20xx年,县政府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全年综合目标加以考核,与乡镇主要领导的工作实绩挂钩,兑现奖惩。二是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现在乡镇都是民政办与计生办合并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对农村低保工作力度不大,建议应加强对乡镇民政办建设,确保机构明确、职责分明。三是适当充实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有人办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建中率内司工委对全区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深入敬老院和低保户家庭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情况,并实地调研了分路口、新安和单王三个乡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
(一)五保供养现状及做法
1、五保供养现状:全区五保对象11398人,占农业人口的1.37%,其中:集中供养1906人,分散供养7052人,应保未保对象2440人,分别占五保总数的16.72%,61.87%,21.41%。全区现有乡镇敬老院27所,其中创文明窗口单位3所,省一级敬老院6所。目前,我区分散供养标准为12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1533元/人.年。
2、主要做法:
(1)开展普查,着力解决应保未保问题。xx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并将应保未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享受a类补助标准840元/人.年,近两年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了应保未保对象800多人。
(2)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为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提高集中供养率, xx年在苏埠、新安等11个乡镇分别新(改)扩建敬老院11所,新增床位870张。11月底全部项目竣工,并通过省、市两级民生工程检查组验收。
(3)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按敬老院院民与管理人员10:1的比例配齐了管理人员;三是落实了敬老院的经费保障问题。敬老院工作人员500元/人.月的工资,以及敬老院的日常办公经费、集中供养对象常规病治疗费用按600元/人.年全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农村低保现状及做法
1、农村低保现状:xx年,全区共纳入农村低保15210户、31281人,保障面占全区总人口的3.19%,占全区农业人口3.77%,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590.37万元。截止目前,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总数为15311户、3151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21%,占全区农业人口3.80%,月款142.35万元,人均月补差45.17元。
2、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为全区乡镇街和村委会购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读本”,并印制了五万份相关政策解答分发到群众手里;二是召开会议,专题布置。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低保重新审定动员培训会,分管民政工作副区长、副书记分别在动员会上作动员报告和要求,市民政局低保科长台德明到会作指导报告。区民政局就农村低保政策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
(2)严格程序,跟踪督察。使与会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职责。区政府严格要求村、乡镇、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办理农村低保,把好摸底关、评议关和公示关。为确保重新审定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政府于xx年5月对全区19个乡镇和小华山街道进行了督查和抽查,对督查中发现不按照规范操作的乡镇村,责令其重新评议、公示,对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二、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应保未保现象依然存在。目前我区仍有1640人五保对象未做到应保尽保,虽然他们的的供养问题已通过农村低保途径得到了暂时解决,但从五保供养标准(五保供养标准是1200元—1533元/人.年,而低保a类标准只有840元/人.年)和供养政策(五保供养必须应保尽保,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等方面看,应保未保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
2、五保供养标准偏低。按照我区的五保供养标准,其生活费仅为3.3—4.2元/人.天,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存在就医难问题。虽然“新农合”为五保老人就医提供了便利,但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新农合”要求“先付后偿”,用药目录的限制,长期慢性病等等。五保老人不同程度存在“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
4、服务机构建设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待遇偏低。服务机构建设经费每张床位仅8400元,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隐蔽工程,如围墙、厕所、院内道路、绿化等等,导致资金缺口较大。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目前工资500元/人.月,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农村低保方面
1、程序操作不规范、不到位。《裕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应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低保。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乡镇并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如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环节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
2、违规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在实施农村低保过程中,有的乡镇将失地农民、集镇开发拆迁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纳入农村低保。
3、优亲厚友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村仍存在分户、并户等现象。例如:xx年,石婆店桐山村群众向区纪委举报该村在低保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区民政局和区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该村干部将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全部申报为低保户。查实后,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4、农村低保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各乡镇仅有一名低保工作人员,其中90%以上是兼职,有的乡镇至今未配低保工作人员,由社会事务办负责民政工作的同志一人承办,这样就难以确保农村低保规范化操作、动态管理和低保对象的准确率。
三、意见和建议
(一)五保供养方面
1、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应保未保和五保对象就医难问题。建议政府将1640人应保未保对象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五保对象医疗救助的力度,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对五保对象医疗费用除“新农合”报销外,缺口部分可通过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予以适当解决。
2、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可逐步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3、适当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尤其是院长的工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农村低保方面
1、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2、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建议区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到年度考评中,同时,要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对群众举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农村低保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考评奖惩制,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通过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xx年,**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二)过渡阶段。xx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三)规范提高阶段。xx年,**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1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11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141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1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
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
众的生活问题,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加快了脱贫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改善了社会风气,使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自xx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这项工作从去年进展明显加快,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和低保资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经过两次提标以后有明显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一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工作压力大。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目前,**县民政局低保股编制只有1人,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1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无法到位。随着**县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从xx年开始,每年6月底之前,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重点是第三类对象。要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就业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又可适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建立相关政策衔接机制,要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入学救助等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避免“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争取加强城乡低保机构建设。一是要加强县民政局低保工作机构。今年**县将按州民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下半年成立县社会救助局,编制人员争取5-7人。二是争取乡镇组建城乡低保工作站,聘请低保工作员2-3人。三是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给每个乡镇解决1-2个公益服务岗位,用于缓解低保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
(三)进一步加大争取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预算力度。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争取县政府将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聘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及调查核实,制证建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
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xx年,**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二)过渡阶段。xx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三)规范提高阶段。xx年,**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1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11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141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1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xx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基于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发展提出来的,不仅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得民心,顺民意,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民政工作自古以来就与民众的基本事务密切相关,无论是观照历史还是反观现实,“以人为本”都是民政的基本内涵,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民政事业的发展灵魂和永恒的主题。因此,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围绕“科学发展,服务民生、解决民困”这一主题。在服务民生方面,当前正由解决基本民生向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在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福利水平迈进。最近,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入浓河、富林、三站、乌鸦泡4个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掌握情况的同时,对如何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提升农村群众生活水平作了认真思考。
一、自然情况及经济发展状况
我县是省级贫困县,全县辖8个乡镇、82个村,211个自然屯。总人口2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8万人。截止xx年3月末,全县农村低保户3473户、5379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5%;农村低保边缘户1716户、3260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农村五保户718户、738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0.68%。xx年财政收入11441万元;农村人均收入6202元;农村居民年人均支出2854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自xx年下半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几年来,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认真调研,科学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出台了配套政策、法规,使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xx年,全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304万元,xx年预算资金310万元(县财政匹配67万元)。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谐。
(一)致贫原因分析
农村低保户致贫有以下四个主要原因:一是年老体弱,二是因病致贫,三是因残致贫,四是因无地(或地少)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依据低保档案和此次抽查情况统计,我县xx年底3610户农村低保户中,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致贫户有1204户,占低保户总数的33.4%;因病致贫的有971户,占低保户总数的26.9%;因残致贫的有606户,占低保户总数的16.8%;因无地(或地少)等其它原因致贫的有829户,占低保户总数的22.9%。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把农村低保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2、认真调研,科学确定保障标准。按照“低标准起步,逐步提高”的原则,经过认真调研,在保证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考虑物价、经济发展水平和县财政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年720元,这个标准符合当时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标准》等政策文件,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农村低保申报审批程序的规定,严格把关,逐项落实,重点把住村委会调查、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复查、民政局抽查和两次公示五个关键环节,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提高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每年组织乡镇和村屯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复查,同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临时抽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死亡和收入变化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和调整,做到及时审批、及时调整、及时清除。四是规范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审批、发放两条线。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五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市局要求一次达标。六是实施“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不同,采取就近靠档的办法,拉开档次,区别管理。
4、开展专项救助,进一步解决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近几年,围绕健全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县政府开展了农村特困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法律援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活动,进一步减轻了低保对象的生活负担,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5、加强宣传,提高农村低保制度的社会效应。通过印发传单和电视辅导等形式宣传低保政策,不留政策死角。
6、准确核定收入,为确定低保对象提供依据。
家庭收入是界定农户入保的基本条件,因为农户居住地域的差别,家庭经济来源的不同,主要成员劳动能力的强弱,土地质量的差异,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赡养抚(扶)养能力等因素影响,准确地计算贫困户家庭收入非常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根据实际情况,农村低保《细则》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标准》中,对家庭收入计算的内容,赡养抚(扶)养费的计算和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内容做出了原则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因户制宜,做到既有原则性的计算标准可参照,又不死搬硬套,解决了家庭收入计算难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需要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低保管理机构,增加管理人员。
(二)亟待需要上级对工作经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保证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农村低保标准偏低,难以维持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应该进一步调整。
(四)农村独立生活的老人要求低保问题突出。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原本和子女在一个户口的老人为了要低保,把自己的户口单列出来,或把原本属于自己的耕地过户给子女,要求最低生活保障。
四、提高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建议和意见
(一)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低保对象家庭的生活水平。根据座谈大家认为:确定低保标准应该以农村低保对象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来确定。根据市场菜篮法测算,全县农村居民年最低消费支出1180元,建议农村低保标准定在1200元,平均补差额在750元。这个标准既可以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又可以缩小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
(二)合理确定农村低收入标准。对农村低保边缘户实施救助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的一项惠民政策,但就我县而言,由本县财政筹集救助金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开展的救助只是发放国家一次性救助金、合作医疗救助、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如果探讨发放救助金标准,可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边缘户生活水平而定,我们认为,比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200--300元为宜。
(三)合理确定保障面,做到“应保尽保”。按照1200元标准调查测算,我县农村低保人数将达到6040人,保障面为5.6%,该比例基本达到“应保尽保”。
(四)合理确定乡镇、村的民政工作机构、职级、名称、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和场所及交通工具。我县各乡镇均设民政办公室,为股级科室,人员大乡镇设4人(**镇),其余乡镇设2人,由于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建议乡镇增加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村级民政工作始终由村委会完成,没有单设机构,工作任务基本由村会计兼任。办公经费年1.5万元至2万元;办公室保证2间,每个乡镇民政办配备一台微型面包车,每个乡镇配备一台电脑(与县局联网)。村级民政工作仍然由会计兼任为宜,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工作补贴。
贫困救助是一个长期的社会现象,因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其在保障民生中的兜底作用也是长期的,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是保障农村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兜底线、安全网,在调节收入分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县级民政部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策,适时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加大分类救助力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通过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爱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计划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会派出了调查组,在黄志勇副主任的带领下,到了县民政局,听取了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股室的工作汇报,还分别在太保镇、禾洞镇、永和镇、小三江镇、福堂镇、吉田镇召开了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民政办和部分村委会干部、县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
2、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具体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营造良好的工作平台。在抓好低保工作规范,业务指导,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责任,抓好政策宣传;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调查摸底审报、低保金发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会干部也积极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由于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存在问题。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1、宣传不够深入,认识不够到位。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极为重视,但仍有少数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县政府的事,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对政策宣传,正面引导不够到位,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争着要低保,特别是在每年9月份调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对象怨气连天,不愿脱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镇、县部门上访,给低保工作带来不小压力。
2、收入核定难,动态管理难以到位。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做到严格把握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低保对象得到了实惠。但由于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性收入难以确定,增加收入不稳定,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加上许多群众不积极配合,高收低报,造成调查情况有些失真,核实收入失准;二是低保成份复杂,人户分离情况较多。家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和掌握,加上又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给家庭经济收入测算带来困难,低保对象难确定。三是边缘人群难以区分。对于家庭人均纯收入的保障标准附近的农户,往往把握不准,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低保工作有效开展。
3、低保农户收入渠道不宽,农户返贫现象突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减轻贫困农民的生活危机,从而使他们能够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保障水平比较低,农村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够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村低保户虽然一时基本解决生活困难,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学或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贫,加上我县属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也越来越多,我县财力有困难,所需配套资金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情况,无法达到应补尽补。
三、几点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资金落实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障,规范管理是根本,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监督。因此,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让更多的群众积极走出低保,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镇、村各级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把这项德政善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准确界定家庭收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确定对象;三是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把关,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扩面力度。一是县政府要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补助标准;三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贫开发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让更多贫困家庭脱离低保救助,脱贫致富。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xx年6月3日
尊敬的市人大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就我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向调研组的各位领导作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 基本情况
xx镇辖21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439个村民小组,39个居民小组,全镇344平方公里,有25513户86636人,其中农业人口17684户65297人,少数民族704户3522人。我镇辖区内最高海拔 2947米 ,最低海拔 365米 ,所以地方差异、贫富不均明显存在。全镇共有贫困户8758户29864人,占全镇农业人口45.7%。其中,残疾784户836人占贫困人口2.8%,少数民族281户923人占贫困人口3.1%。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群众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xx年以来,全镇共有2781户5358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590.76万元。
1、一类共有706户1204人。其中病退军人3户占0.42%、3人占0.23%;复员军人28户占3.96%、31人占2.57%;烈属3户占0.42%、3人占0.23%;伤残军人10户占1.41%、11人占0.91%;退伍军人13户占1.84%、21人占1.74%;重病451户占63.88%、762人占63.28%;重残198户占28.04%、373人占30.98%。
2、二类共有1642户2950人。其中病489户占29.78%、1009人34.2%,残96户占5.84%、220人占7.45%;退伍军人634户占38.61%、678人占22.98%;无劳动力100户占6.09%、247人占8.37%;因灾315户占19.18%、781人占26.47%;特困8户占0.48%、15人占0.5%。
3、三类共有433户1204人。其中病69户占15.93%、167人占13.87%;残1户占0.23%、3人占0.23%;贫困355户81.98%、1006人占83.55%;灾8户占1.84%、28人占2.32%。
二、主要做法
(一)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农村低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政府文件(溪政通〔xx〕31号)专门成立了xx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长邓福贵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黄祥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所,所长赵晓兰兼任办公室主任。xx年,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村低保各项工作,调整充实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张劲松任组长,副镇长李远发任副组长,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严格把好程序关口。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永政办发〔xx〕8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以政府文件(溪政发〔xx〕12号)印发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就指导思想,保障原则和目标任务,保障范围和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法律责任,时间和步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工作中严格实行“三榜公布”制度,切实履行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村委会在确定申报对象前,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逐户逐人进行评议,经评议通过并确定申报对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张榜公布,时间为7天,确无异议的,由村委会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办经调查核实后,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经公布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审批。经民政局审批被确定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进行第三次张榜公布。确无异议的,将正式批准为农村低保户。我镇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无人情保、关系保、该保未保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根据《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溪政通〔xx〕75号)中有关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镇镇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xx年,一类停发101人、二类停发410人、三类停发324人,一类新增101人、二类新增410人、三类新增324人;xx年,一类停发231人、二类停发245人、三类停发177人,一类新增231人、二类新增245人、三类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镇民政办和村两委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镇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平台。我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镇民政所从农村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建立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内容完善,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里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xx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件,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取消了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该户户主王正发,经调查,该户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纯收入693元,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户对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基层干部也有一些不够端正的意识,由于这些低保对象大多缺乏知识且有残疾,认为说也听不明白。
(三)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突出表现为建档工作薄弱环节,镇、村两级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公示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镇民政所、镇督查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从制度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 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客观而言,也与镇村两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开。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这项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五)科学合理用好农村低保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指标落到实处。
(六)多方筹措,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指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为农村低保。本文将介绍2022农村低保调查报告。
2022农村低保调查报告(1)
_____市根据《_____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_____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_____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_____政发〔2022〕18号)和《_____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_____民政规〔2022〕1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了《_____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制度》,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思考。
一、基本情况
从1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城乡专项整治工作,对低保人员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实际财产及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截止9月底,核查农村低保25113户29843人,动态净退出17200户20755人。对于应保未保新增户一一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层层审核,严格依照五个必须、九个不准甄别对象,按程序办理。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_____市委政府对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非常重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分别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以两办的文件下发,成立了市委副书记_____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_____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由镇(办、处、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积极组织动员。5月4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动员会,7月7日召开城乡低保等惠民政策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20个镇(办、处、区)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参加,积极配合支持共同参与。三是加强督办检查。成立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纪检、财政、民政等组成的督办检查工作小组,并在5月-9月对全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督办期间发现问题,及时与镇(办、处、区)主要领导、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进行沟通、整改,上下一体,合力做好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组建10个工作专班定期对联系镇(办、处、区)检查指导,积极帮助召开启动会,协助基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是组织保障得力。20个镇(办、处、区)制定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驻点干部包干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按标施保工作的实施。
(二)严格政策,强化宣传。针对农村低保难以甄别,我们印制发放了3万份《致农村低保对象的一封信》给低保对象,对于应该纳入的和退出的对象做了详细分类,让低保对象对照五个必须、九个不准衡量自身是否保障对象或清退对象,且在主要街道、村(社区)张贴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政策标语,以镇(办、处、区)为单位举办现场会与培训班,广泛宣传低保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利用媒体、报刊、网站、标语宣传低保动态管理做法,加强低保信息平台建设,力求政策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三)查找原因,突出重点。对按标施保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和突出问题,按照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家庭拥有汽车、非移民搬迁拥有两套(含两套)以上房产的、有退休金等家庭,死亡和外迁注销等类别,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在摸准底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清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严格把关。20个镇(办、处、区)及时做好整治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认真整理汇总,实行村、镇、市三级核定,并在按标施保和专项整治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信访、设置举报电话,及时解决按标施保实施过程中纠纷和矛盾,确保无漏报与错报现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低保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做到一户一卡,每月资金按时到账,确保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
(五)完善政策,确保成效。对于群众争着吃低保、要低保现象的原因是想享受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的根源后,我们积极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一是积极探索做好救急难的试点工作,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力度。从以前30万元临时救助款增加到100万元下拨到镇(办、处、区)用作临时救助、救急难,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解决群众特殊困难,减轻专项整治的工作压力。二是加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解决群众只有吃低保才能解决困难的思想偏差问题,转变基层对低保指标的错误认识。
(六)坚持标准,抓常管长。城乡低保涉及面广、任务重、群众期盼性高、风险大,层层把好程序关、理顺低保管理环节,是保证国家惠农济困政策落实的关键。一是按政策施保。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以户籍、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确定对象。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低保,不能以某一群体来划线划档,不能将低保政策与其他政策捆绑执行。二是按标准施保。7月_____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要按照标准把对象审批准。通过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要做到让低保制度正本清源,把该保障的对象搞准。三是按收入施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我们研究制定了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的评估标准,收入核算评估标准确定了,按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核定低保对象及保障补助。四是按程序施保。严格规范低保操作程序,做到入户调查核实收入、民主评议公平公正、公开公示高度透明,审核审批程序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_____市属于_____山区贫困县市,由于南水北调移民面大,群众收入来源少、不稳定、变数大等原因,存在信息平台未互通收入核定不准确、基层力量薄弱动态管理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够群众认识有偏差和管理手段落后低保对象核定不准确等问题。
(一)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仍然难以规范。一是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二是家庭成员难以界定。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采取人户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来申请低保,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二)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核查工作难度大。在工作中,农村低保对象则由于人数多,地点分散,且交通不便,仅新增对象入户调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证,更谈不上每半年还进行一次的低保对象复查,这样的工作量已经是超负荷运转。同时,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工作在数量和难度继续增加。原有力量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造成了不能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情况,形成低保待遇的常规化、工资化、终身化的现象。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专项整治过程中,因工作力量薄弱,大批低保对象取消,存在一刀切现象。
(三)群众在思想上仍然存在偏差。一是群众对低保政策依然认识不够。很多群众仍然会因病、因残和年龄大等原因要求低保,而不考虑低保条件,形成上访和缠访现象。二是仍然存在攀比现象。有些人没有吃透低保政策,对自己家庭生活状况缺乏正确估价,盲目的认为别人能享受低保待遇自己也能享受,要求纳入低保或者要求提高标准,若没达到目的,则认为不公平,进而到上级部门上访。三是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不高,道德修养低下,相互嫉妒、嫉恨思想较严重。按标施保工作评议过程中存在越贫越评不上、家族式拉票、相互选,把公平公正民主评议活动变成村民间拉关系评选活动,存在被评议通过的对象不一定完全符合低保条件。四是群众对低保判定标准有个体化差异化。评议中出现分歧,意见不一致。有很多人评议时认为自己或家族没享受低保,其他家庭也不能享受,非心目中对象评议上低保,有人举报上访吵闹指责某某不该享受低保,恶意蓄势带来不稳定,影响低保政策执行。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手段落后。我市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信息核对中心,制定了《_____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工作人员也已到位,信息核对运行不畅,社会救助与公安、人社、工商、卫生、住建等部门网络共享信息平台还未互通,对低保对象的家庭变动状况不能准确掌握,形成城乡低保核定存在三难。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家庭情况调查难、低保对象清退难。
四、建议
农村低保重点在强化日常监督核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建议强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一)加大农村低保制度宣传力度。一是不断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宣传,将农村低保制度本质及内涵层层宣传落实到乡镇村组、社区,确保低保政策宣传面达100%,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到位,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农村低保救助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赡养老人看作每个人的一件善事、大事实践。三是加强低保公示制。加强公示制,低保对象实行常年公示,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定期清查低保中的边缘户,随时减退条件好转家庭人员,加大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理性甄别农村低保对象。甄别农村低保对象不限于其表面现象。实事求是调查了解全家、子女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衡量是否属于保障对象。部分农村居民房屋陈旧,家徒四壁,表面现象符合低保条件,实际子女在城区买房买车的,做生意,有固定工作等,老人因不习惯城市生活或不愿跟子女生活留在农村,这种叫隐形富裕家庭,按照家庭整体实际情况,子女有赡养能力,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老人,不符合低保条件。
(三)聘请低保监督员,多方参与监督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一是乡镇聘请低保监督员。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少事情多,一人多岗,无法全部精力投入到民政工作,对详实做好新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和老户核查有一定困难。以钱养事聘请民政工作人员,无资金渠道。建议聘请有责任人心、正义感的群众或乡镇干部职工为低保监督员,参加低保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在开会发言上对低保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提出意见。二是市县级民政部门聘请低保监督员。近年来,多部门关注低保政策实施,建议聘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审批会议,多方参与监督低保政策实施,彰显社会救助公平性。
(四)规范农村低保办理程序,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农村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查、公示环节,农村低保填写规范格式申请,写明子女身份信息、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做好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填报入户调查表;组织好民主评议会,做到公正、公平,首先宣讲政策,一一介绍申请家庭情况,确保低保对象准确,拟纳入低保对象必须村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上报乡镇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按30%入户抽查,将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对于享受低保家庭进行长期公示。
(五)加快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数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完成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自动比对,确保数据信息科学准确。该机制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户籍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与救助工作相关的信息。准确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准确甄别农村低保对象,杜绝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农村低保问题发生。从而提升城乡低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率。
2022农村低保调查报告(2)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通过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_____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20xx年,_____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20xx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二)过渡阶段。20xx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湖北,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_____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20xx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三)规范提高阶段。20xx年,_____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_____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20xx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1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11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141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1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_____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加快了脱贫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改善了社会风气,使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_____县自20xx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这项工作从去年进展明显加快,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和低保资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经过两次提标以后有明显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一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工作压力大。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目前,_____县民政局低保股编制只有1人,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1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无法到位。随着_____县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6月底之前,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重点是第三类对象。要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就业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又可适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建立相关政策衔接机制,要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入学救助等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避免“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争取加强城乡低保机构建设。一是要加强县民政局低保工作机构。今年_____县将按州民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下半年成立县社会救助局,编制人员争取5-7人。二是争取乡镇组建城乡低保工作站,聘请低保工作员2-3人。三是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给每个乡镇解决1-2个公益服务岗位,用于缓解低保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
(三)进一步加大争取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预算力度。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争取县政府将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聘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及调查核实,制证建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通过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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