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民办养老院发展申请、政府政策制定参考
本文要点:建立完善养老体系、培养专业照护人员、推动民办公助政策
行文逻辑:分析老龄化问题→提出养老体系需求→探讨政策支持方向
经过这次实践我有很深的体会,首先我们在思想上存在着不重视老人的观念。尊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在当今社会,这种美好的品质似乎在逐渐被人遗忘。也许是生活所迫,但我们始终都不应该忽略生育我们的父母,他们把年轻给了我们,现在我们成年了,而他们老去,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义务去关心他,照顾他们,给他们提供一个安详的晚年。
从政府的叫的来说,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仅仅依靠法律和道德要求公民尽赡养的义务是不够的,政府需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完善的养老体系,要有适宜老人居住的环境,要培养专门照顾老人的工作人员这些都是当务之急。
从整个社会来说,我们要大力支持养老工作的发展。值得欣慰的是,现在有一些民办的养老院已经陆续在一些发达的城市出现,这是养老工作的一个希望,但这还是不够的,这需要社会各界以及国家的`的支持。一位民办养老院负责人说道:“在发展养老机构增量的时候,国家应当实行民办公助的政策,鼓励民办养老院发展,并给予适当补贴,当然对于偏僻贫困地区的养老院,如果没有民间力量愿意进入,还是应当由当地兴办;而在盘活存量的时候,应当实行公办民营的政策,如果有民间力量有进入的意愿,就应该通过改制改造将给民间力量兴办。”她预测,“一旦国家放手并资助民间力量,民办养老院将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适用场景:养老服务项目验收评估、年度绩效考核检查
本文要点: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达标、高龄津贴发放规范、养老服务组织专业化水平提升
行文逻辑:开展自查自评→梳理工作情况→分析项目产出→总结主要亮点→提出改进建议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xxxx-xxxx)》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xxxx〕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xxxx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xxxx年实施方案》(民福〔xxxx〕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xxxx〕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xxxx〕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xxxx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xx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xxxx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xxxx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xx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xxxx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xxxx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xxxx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xxxx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xx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xxxx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二、主要亮点做法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xxxx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xxxx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xxxx〕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适用场景:养老机构运营优化、政府政策制定参考
本文要点:公办养老机构托底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养老设施规划布局实施
社会养服务老体系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政府必须承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托起老有所养的幸福梦。
一、我县养老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就。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8万人(截止20xx年底),占全县总人口的18.6%,高于全国水平(14.8%)近4个百分点。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2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处(7处镇(街道)敬老院,1处光荣院),床位1153张,承担了74.45%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24人,发挥了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兜底作用。建成农村幸福院12处,床位240张,已运营3处;建成运营城市日间照料站1处。民办养老机构1处(玫苑老年公寓),床位252张。为336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了高龄补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博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2名(其中8名城市三无老人)特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个小时的无偿上门送时服务。目前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449张,每千名老年人21.3 张。养老护理员125人。
二、存在的问题
1.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当前,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服务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服务人群上,已经由过去主要服务三无、五保人员,拓展到了包括三无、五保人员在内的全社会老年人;在行业管理上,已经由过去仅仅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拓展到全部养老机构,将各类性质的机构统一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在体系布局上,已经由过去仅注重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拓展到了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举的养老服务业;在水平要求上,已经由过去简单的、传统的、偏重物质保障,向综合性、专业化、现代化、物质保障与精神满足并重的方向发展。与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相比,我们的养老服务工作尚处在起步、爬坡阶段。
2.与顶层设计不相衔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到20xx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无论是服务体系、产业规模,还是发展环境,与顶层的目标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大差距。
3.与社会需求不相协调。总体上看,当前老年人问题的实质就是老年人的有效需求和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支持系统建设远远滞后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有效需求。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如矛盾不能得到及时缓解,必然使老年人群体成为政治压力群体,老年人问题也将演变为老年人政治问题。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4.与经济发展不相映衬。我县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在养老服务上一直存在各级政府投入不足,各类养老机构运营举步维艰的问题。公办镇(街道)敬老院存在工作运营、设备维护经费挤占供养经费现象,民办养老机构(玫苑老年公寓)运营一直亏损,村办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短期运营中初步测算,即使不配备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仅用水、用电、用暖、用气、电视费、电话费等公用费用每年35万元,经济薄弱村根本无力承担。
三、工作方向
1.确立宏观指导思想。从县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2.发挥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政府的责任主要有三个:一是托底,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投入,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三是制定政策,营造参与条件,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具体到推动措施上,研究制定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意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要求,实行三个一起上,即政府、集体和社会力量一起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一起上,统筹协调城乡养老服务一起上,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3.建好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服务的手段和条件,施承载着养老服务的各项功能。健全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然与完备的养老服务设施紧密相连。20xx年起,各级在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当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限期(20xx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全面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4.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让老年人不用去养老机构,而是在家庭一样能够享受到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核心是核心问题是服务进家庭,政策来支持和引导服务进家庭:一是要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做到即使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也一样能居家养老。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同时,也要发挥社区的作用,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二是要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让老年人精神愉悦不愿离开社区。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三是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让居家老年人有求必应。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5.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增总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今后增加养老机构数量和社会养老床位数量主要靠社会力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二是定准位,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同时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三是改机制,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办民营。同时,加快实现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6.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融资难、用地难是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加上养老服务业是投资长、见效慢、回报低、风险大的行业,必须有融资、用地、税费优惠、政府补贴扶持政策作保障,才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其中。
适用场景: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准备、养老服务政策落实自查
本文要点:绩效目标合理性设定、资金到位率核查、高龄津贴覆盖面达标
行文逻辑:编制规划→建立联席会议→设定绩效指标→资金到位核查→服务市场监管→完成目标任务→提升社会效益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评价(基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一)投入(基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了《宁国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和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编制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经同级政府的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宣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宁国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位。自评分5分。
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年召开2次会议。自评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自评分3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实施方案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分4分。
5、资金到位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新建养老床位62张,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按每张床位5000元补助,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拨付资金6.2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按照实际入住的老人数结合护理人员配比给予每人每月200、300、400元的运营补贴,并按规定进行入住人员统计,应补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241万元(前三季度);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床位2150张,参保补贴资金8.32万元,实际到位8.32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161人,发放资金457.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7.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6人,服务标准每人每月120元,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647人,发放资金374.6万元,实际到位374.6万元。自评分3分。
6、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截止今年底,所有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自评分3分。
(二)过程(基准分30分,自评分30分)
7、政策宣传(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自评分2分。
8、公示制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贴资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等情况均及时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格式符合公示要求。自评分2分。
实施管理合规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补助对象、标准、范围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相符,申报材料符合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评分3分。
信息平台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重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填报数据,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要求,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评分2分。
档案管理规范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建立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自评分3分。
服务市场监管(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自评分3分。
资料报送情况(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对评价所报送的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自评分3分。
民生报表报送情况(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每月按时按质报送民生工程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自评分3分。
制度建设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自评分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分4分。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自评分2分。
监督检查有效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民政部门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分2分。
(三)产出(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19、目标任务完成率(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床位4045张(含养老机构床位,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床位,短期托养的床位),每千名老人达到47张。享受高龄津贴11161人、养老服务补贴2851人、建设补贴床位数62张,运营补贴人数820人。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截止目前,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100%,自评分5分。
20、达标率(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达到41%,150张以上养老机构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100%。自评分4分。
21、配建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以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三级中心”达标100%。自评分3分。
22、覆盖率(基准分9分,自评分9分)。
县、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100%,通过政府的网站公布建设补助标准并按照要求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76%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自评分9分。
23、创新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开展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自评分2分
24、完成及时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自评分2分。
(四)效果(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25、社会效益(基准分8分,自评分8分)。
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受救助群众好评;项目实施对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的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对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作用巨大;项目通过社区养老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明显。自评分8分。
资金放大效应(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放大倍数大于20倍,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作用明显。自评分5分。
27、可持续影响(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本市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分6分。
28、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率达到95%。自评分6分。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是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通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形成了高、中、低档配套,养、护、助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养老产业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能力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民政行业监管责任,通过政府购买安全管理服务方式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监管。
三是社会效益日益明显。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已投入使用的有15家,公建民营农村敬老院达到7家,从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投入运营情况来看,基本形成了市场充分竞争的良好局面,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效益明显。
适用场景:民生工程自评准备、养老服务项目验收
本文要点:养老机构建设达标率、智慧养老平台覆盖率、高龄津贴发放及时性
行文逻辑:制定规划→建立机制→落实资金→规范管理→评估成效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xx〕303 号)要求,对我市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 (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xx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xx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xx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截至今日,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适用场景:农村养老改革方案制定、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优化
本文要点: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医养结合模式
行文逻辑:梳理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探索模式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湖北武汉等地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畅通工作机制。武汉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部署养老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规划、财政、卫生、人社等48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市社会养老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落实场地和工作人员,实行实体化运作、一体化协调。
科学编制规划。编制并实施了《武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xx—20xx)》、《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建设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同时加强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互动,形成“10分钟养老服务圈”、“15分钟卫生服务圈”、“15分钟文化服务圈”相互呼应的格局。
多方聚合资源。武汉市依托养老信息系统组建服务团队,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偿、低偿、无偿的定制服务。由政府和出资,采取床位投保的方式,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风险规避能力。黄冈市充分利用因教育资源优化撤并的学校房屋、村委会空闲办公室或租赁村内闲置的房屋,有效解决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的建设场所。咸宁市走“医养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利用大型企业改制后医院闲置资源,创办以护理为特色的养老机构。
优化政策导向。武汉市在投融资政策上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鼓励支持保险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土地供应政策上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准入门槛政策上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加快办理流程,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
推进改革试点。武汉市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咸宁市试点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村级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服务的优势,开展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试点建设。
发展院办经济。黄冈市创新办院思路,发展院办经济,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开展“以副补院”活动。利用院内闲置地发展种植养殖业,不仅可以满足院民日常所需和部分生活补贴,同时也为老人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和谐、安逸的生活环境。
(二)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庐江县60岁以上老人达到1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8%,高于全国合肥平均水平。全县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全部转为城镇户口,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每人每月620元,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标准每人每年2420元。困难重病老人,民政部门给予二次大病医疗救助,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长期医疗护理补助,每人每天126元。
巢湖市60岁以上老人约2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平稳运行。出台了《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巢湖市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巢湖市敬老院安全管理细则》、《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敬老院生活水平。每个院民月供养标准800元,每月发放零花钱80—100元,定期发放生活用品等。
三是20xx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巢湖市五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xx年巢湖市首个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凤凰社区服务站正式投入使用。四是推进农村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做好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20xx年兴建农村老年幸福院28所,20xx年计划完成18所。
包河区60岁以上老年人8.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6%。近年来积极打造“金色拐杖”养老服务品牌,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建设。20xx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一是着力强化养老事业保障措施,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老龄事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养老事业发展。今年设立了“社会发展公益金”,拿出500万元种子资金开展公益创投活动。二是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启动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以点带面。以骆岗敬老院为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成包河花园养老院,面向社会运营,实行信息化管理,医养结合的管理模式。三是探索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构建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分级管理、统一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投资500万元建成总面积850平方米的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养老社会组织负责营运。四是积极推进专业社工介入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慈善助老”项目,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购买社工岗位,通过区政府补贴,鼓励民办养老机构配备专业社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通过调研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我们了解到合肥养老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呈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社会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农村养老基础薄弱,是整个养老事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服务模式单一。公办养老机构一家独大,社会化养老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庐江县仅一家公办社会福利院,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显然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公办养老机构从服务对象看,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人群,采用集中供养的方式,而更多的农村空巢老人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还处在自养的初级阶段,居家养老形势严峻,目前多数由村干部、亲友、邻居提供简单的协助;从服务内容看,已建成的敬老院集中供应的老人仅能得到最基本的日常起居照料,没有专业护理。
养老机构建设滞后,服务功能脆弱。由于投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巢湖市、庐江县的一些敬老院基础设施差,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各项标准。除新建敬老院外,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设施简单,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人员少、待遇低,和城市养老机构及社区活动中心相比,普遍缺乏相应的娱乐文化设施,没有专业护理及精神层面的辅导及扶助。我市自
“515敬老工程”实施以来,敬老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不高,相当部分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的情况,存在五保集中供养不足与敬老院入住率低等突出矛盾。巢湖市、庐江县、包河区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多是退下来的村干部或下岗职工,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社会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乏培训,文化偏低、专业不强、工资不高,缺乏责任心,从而造成养老机构业务仅限于保障老年人吃饱、穿暖,无法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农村保障体系不完善,服务网络不畅。体制机制不健全,缺少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缺少具体的政策支撑。无论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高龄补贴,从保障范围到补贴标准,离城市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如合肥市80岁以上高龄津贴已达到年人均600元,而巢湖市、庐江县只有年人均400元。在社会救助方面,相当一部分家庭困难的老年人难以纳入保障范围,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人无法保障,保大病、保住院的能力严重不足。农村敬老院缺少正常的财政保障,镇财政只能维持日常运转,后续配套设施和维修经费普遍不足。相比城市居家养老在通信、交通、网络的便捷,农村交通不便,现代化水平不高,没有建立养老服务呼叫平台,突发状况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助。
综合背景差异,固守传统模式。一是观念差异。虽然整个社会的养老观念在转变,但是在农村地区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还是很重,不到不能自理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普遍存在,95%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在家庭养老,对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方式接受度和信任度偏低。二是收入差距。城市老人大多有退休金,而农村老人主要靠种地所得或由子女接济,大多数农村老人买不起养老服务。三是地域文化差异。城市老人文化素质较高,兴趣爱好广泛,居住集中,开展活动方便,而农村老人居住分散,除了聊天、打牌,基本不参与其他文化娱乐活动,不便于开展活动。
三、对策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重视顶层设计作用,重点谋划农村养老事业
在制定我市养老服务相关发展规划中,重点加强对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养老事业的整体规划,把农村养老服务这个短板放入全市养老服务的全局中重点谋划,以利于统筹推进我市农村事业。首先是推进城乡统筹、部门协作。以城乡统筹为基本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的均衡性,减少城乡养老水平差距。加快农村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建设一体化进程。明确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在各部门间形成合力,确保养老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增强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其次是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农村集中供养项目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敬老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点,集中资源提高中心敬老院建设水平和服务管理水平,以高水平的敬老设施吸引散居五保老人入住,提高集中供养率。对现有入住率较低的敬老院,增加运营灵活性,鼓励承担部分社会养老,减少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推进农村敬老院的社会化进程。三是落实相关政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作为公益性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需要公共财政支撑,更需要连续稳定的政策保障支持,完善对于建立较早的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经费补贴政策,使其也能享受到政策优惠,提高运营积极性。
(二)加强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培养多元化养老新模式
1、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基础工作。
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摸清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建立家庭、财产、健康档案,动态管理。要突出服务重点,对于高龄、“三无”、失能半失能和“空巢”等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要经常过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其生活困难。在县、乡和村社组织的推动下,充分依托和利用养老机构及其管理服务经验,整合村社相关养老服务资源,切实发挥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日间照料所的作用,逐步建立农村养老服务网。
2、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鼓励试点邻里互助养老模式。
充分利用农村邻里间距离近、感情亲、易沟通等特点,按照就近原则,以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需求为目标,以“空巢”老人和轻度失能老人为互助重点,以建立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小组为抓手,积极吸纳农村志愿者,将志愿者与受助老人结为“邻里互助”对子,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探索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管理,逐步改善服务条件、丰富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拓宽思路,多元投入,整合利用农村养老资源。
从政策方面解决敬老院的定性、定位、编制等问题,保障其享有基本的财权、人事权和编制权。从建设方面打造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对敬老院的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公办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化养老行业,政府给予相应补助和政策优惠;指导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整合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寻求多种运营模式,可以借鉴咸宁市老年公寓的合作建设模式,民政部门提供土地作价入股,吸纳民营资本负责养老设施建和后期经营管理。其中公办的社会福利中心做公益性的中低档养老服务,民营资本建设的老年公寓则做高档的颐养护理服务。
4、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提高待遇,增加培训,加强敬老院管理从业人员队伍建
设。可以吸纳专业民营养老机构先进经验,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或通过公办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托养中心来拓展养老服务对象和范围。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可以大胆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要求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采取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有效解决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问题。
5、提标扩面、缩小差距,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大力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金额及老龄津贴补助标准,减少和城乡差距,在有条件的村(居)积极推广老年人生活补助发放制度。医疗保障在全覆盖的同时,对于患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对社会救助或政府托底的方式给予保证,不让他们因病而返贫。比如对五保老人医疗救助重心前移,着力解决五保老人因无力垫付医疗费用放弃治疗的问题。完善现有养老保险模式,和现有五保老人护理保险制度类比,将失能及特殊慢性病老人的护理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扩大保障人群范围。
6、培育试点、医养结合,实现农村医疗养老资源融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提出了明确要求,既要为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要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病老人、恢复期老人、残障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提供养老和医疗相融合的服务。借鉴合肥城区已有相关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农村敬老院和乡镇医疗机构合作深度,或试点培养专业医护型养老机构,积极探索重点针对农村慢性病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的新模式。
7、加强监督,注重长效,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的综合绩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确保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充分发挥合肥新建立的市级老人服务需求评估数据库对于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指导作用,邀请专业机构给本区的养老机构“打分”,将评估结果作为此项工作政府补贴的必要条件。
(三)全面发挥各界力量,扩大农村养老工作参与面
1、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到农村养老领域,加强调研,针对农村老年人特点并结合当地农村的服务资源和经济条件等情况来设置和实施具体的服务活动,确保服务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建议将农村居家养老中老人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作为突破口,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逐步满足不同层次居家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2、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当前我国社会公益性组织正处在蓬勃兴起的阶段,一大批有能力、有意愿的爱心人士加入各种慈善组织。但是在农村领域,社会组织介入还不深入。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进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
3、加快农村养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将合肥城区实行的养老服务呼叫平台引入到农村养老领域,填补我市农村养老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空白。
4、加强农村养老形势的舆论宣传。做好农村养老工作,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也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首先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养老陈旧观念,其次要引导全社会关注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农村老人基本没有话语权,在公共舆论平台也缺少关注,不让农村养老成为“被遮蔽的角落”,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媒体的责任。
适用场景:养老服务项目自评、民生工程绩效评估
本文要点: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星级评定
行文逻辑:制定方案→落实执行→绩效评估→问题分析→改进计划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xx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1.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3.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4.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5.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6.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7.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9.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2.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3.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4.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6.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7.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8.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9.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10.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11.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