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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报告(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08-08 22:34:32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报告 篇1

根据xxxx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具体部署及益阳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协成立了以邓坤龙副主席为组长,政协人资环委、市经管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为成员单位的调研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对我市草尾镇、阳罗洲镇、泗湖山镇、三眼塘镇和桃江县沾溪镇、成都市温江区等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确权颁证的具体内容、上级的有关要求及我市的工作进度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组,xxxx年底完成任务。目前,我市国土部门已全面完成县级自查,通过了益阳市级的复查,正准备迎接省级预检。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户,xxxx年底完成任务。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颁证主体为市国土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建设用地权利主体,xxxx年底完成任务。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启动。

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主体为市经管局。要求全面实施,颁证到户,5年内基本完成任务。该项工作xxxx年在草尾镇试点。

5、农村房屋产权证——颁证主体为市房产局。益阳市委、市政府要求xxxx年全面推行,xxxx年完成任务。xxxx年在草尾镇试点,已颁证1508本。

二、草尾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效果和遇到的困难

草尾镇于xxxx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试点。截止目前,全镇19709户已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实际颁证到户8本。

(一)基本做法

1、协商确定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

各村民小组召开户长会议,经80%以上户主同意确定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即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二轮承包以后的新增人口和失地农民基本纳入了此次参与土地承包的人口范围。

2、核实确定现有土地面积

以二轮土地承包的面积为基础,对现有土地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实际可以发包的土地面积。

3、研究制定具体承包方案

根据“一组一方案”的原则,按协商确认的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确定承包经营权,各农户按确定的承包面积享受国家相关惠农补贴;在妥善处理个案的基础上,按“因地制宜,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确定具体地块。

4、签订合同,登记发证

各组对农户承包面积、地块核对无误后,村民委员会与各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镇政府统一进行备案和登记,并报市人民政府经管部门统一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主要效果

1、有效化解了当前农村土地纠纷

草尾镇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现有土地按现有人口进行重新分配确权,在大稳定的前提下,按少进多出的原则进行了合理调整,使凡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农民均享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对个案的处理,采取了利益补偿机制,使原多承包了土地的农户在调出土地后得到了适当的补偿,有效化解了近几年来突出的争地矛盾和土地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2、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部分村组因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致使承包土地四至不清,面积不准,位置不明,纠纷不断。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过程中,草尾镇各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均与农户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制作了“鱼鳞图”,有关土地承包的各项信息均已登记备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合同。

3、进一步稳定了民心

通过对承包政策的广泛宣传,以及对承包土地的合理调整和土地承包合同的进一步完善,让广大农民吃上了“定心丸”。外出农民工可以安心打工,不再担心被收回承包地了,这必将有效促进农村土地的顺畅流转和城镇化进程。

(三)遇到的困难

1、承包土地难调整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致使承包土地调整完全只能靠做工作、讲好话。许多在二轮延包时多承包了土地的农户,依据“30年不变”的法律规定,不同意调出承包地。据保民垸村八组组长介绍,为确定承包方案,该组议事会组织召开了17次户长会议,镇村干部若干次上门做工作才达成共识。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难确定

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定没有明确规定,致使村组在确定诸如“外嫁女”、“顶替户”身份时,缺乏法律政策依据,哪些人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靠户长会议协商确定。草尾镇部分村民小组把外嫁女的承包地一律收回重新分配,明显与《承包法》相违背。

3、承包期限难统一

在草尾镇所调查的621个村民小组中,实行3年一调整的有264个组,占43%;实行5年一调整的有137个组,占22%;实行xxxx年一调整的有41个组,占7%;实行30年不变的有152个组,占24%;实行长久不变的只有27个组,仅占4%。个别村民小组采取的是“增减排档”的办法,即承包面积一经确定即稳定不变,但消亡人口在次年就退出承包地,新增人口在次年按先后顺序排位顶替享受承包权。四民村十组组长认为:“30年不变时间太久了,更何况‘长久不变’?3-5年进行一次小调整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情况。”

4、成本太高难维持

草尾镇19709户,到户的三证办下来,工本费、测量费及工作经费按200元每本计算,每户至少600元。上级明文规定,不能向农户收取分文,所以,颁证经费缺口非常大。

三、几点建议

1、积极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的确权颁证工作。理由有两点:

一是有要求,上级有硬性规定,xxxx年底必须完成。

二是有基础,国土部门工作力度大,目前我市已完成外业调查和勘测工作。

2、稳妥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确权颁证工作。

所谓“稳妥”,即暂不宜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先在有条件的乡镇选择个别村组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方案后再全面推进。其理由有四点:

一是现行法律有障碍。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应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严禁借机调整土地。因此,哪怕是“大稳定、小调整”也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之前,农村土地承包实行长久不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二是实际执行有难度。从我市几十年土地承包实际来看,xxxx年一小调整的村规民约比较符合人口自然增长的实际需要,容易被农民接受。农民对“长久不变”政策内涵难理解,是仅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长久不变?还是包括承包地面积与具体地块也长久不变?草尾镇保安垸村八组组长坦言:“本组签订合同的期限虽然是长久,但群众内心没有长久不变的打算,到一定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小调整”,这种认识和打算在调查对象中普遍存在。保安垸村支书认为:“如果实行承包面积和地块长久不变,以后新增人口长久分不到承包地,这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政策执行起来也有很大难度。”

三是上级没有明确要求。目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从中央到省级还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全面推进的具体部署与要求。具体做法,各试点县也在探索之中。如果全面推进,既有很大的工作难度,也有可能不符合上级的具体要求而重新返工。

四是人力和经费有困难。按照农业部和省经管局试点工作要求,此次确权、登记、颁证三个阶段的技术力量、软硬件投入和相关工作经费巨大。按200元每证的标准(含工作经费),全市约需近4000万元。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没有配套支持前,单靠市乡财政难以支撑。

3、依法实施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工作。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应由申请人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没有提出申请的,建议政府不作硬性要求办理。

二是坚持有偿原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三是依法提供必要材料,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质量自检报告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尤为重要。目前,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基本不能提供上述资料,一旦违规操作,存在很大的颁证风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报告 篇2

20xx年1月15日至1月17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对宝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内容

1、准备工作核查

宝丰县在20xx年3月20日成立了宝丰县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实测法作业的实施方案,发布了工作通告,进行了宣传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准备仪器设备,筹集经费1465.53万元,并于8月28日确定了作业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

定了基础。

2、工作底图核查

大部分作业队伍自行购买了精度1:20xx,分辨率为0.5米的影像作为工作底图。核查影像图5幅,对影像图的现实性、精度、质量、整饰情况、数学基础等进行了检查。

3、地籍调查成果核查

本次外业核查,共检查外业界址点160个,界桩160个,精度均在5cm以内。

本次内业核查,核查小组检查了作业方法、控制起算情况、指界通知书、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等内业资料。

4、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代码核查

地籍区、地籍子区均从001重新编码。宗地代码已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始编写。

二、存在问题

1、界桩埋设不符合《细则》要求,对应地籍调查表的界桩标示填写为“其他”。

2、尚未开展县际权属界线接边。

3、部分地籍调查表存在漏填、不规范的情况,如:部分邻宗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部分不填项目的斜线未画等。

4、个别标段未绘制宗地草图。

三、整改措施

1、核查配合工作

在省核查组检查的3天时间内,各标段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业人员全部在项目部就位等待核查组检查。按照核查组的.核查项目,提前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在具体核查时,核查组分为2个小组,对6个标段13个乡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调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2、核查后各标段整改工作

在核查组核查意见下发之前,即核查组核查结束之后,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于20xx年1月18日在国土资源局地籍股会议室召开会议,6个标段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作业组长参加会议,就核查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措施,争取在20xx年3月15日之前把核查组提的问题整改到位。

3、核查意见下发后各标段整改措施

3月中旬,根据核查组下发的核查具体意见,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于20xx年3月22日在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再次召开会议,把核查意见下发给各标段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然后根据核查意见,进行全面整改。3月29日,各标段再次召开会议,就核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汇报,各标段就核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界桩埋设

界桩埋设全部按照《细则》要求,对于6个标段13个乡镇每个村进行界桩埋设,大部分界桩采用石灰进行界桩埋设,部分采用测钉进行埋设,有部分采用水泥桩埋设。同时,每个乡镇村都制作有界桩埋设示意图,各个界桩的类型全部标注。另外,所对应的地籍调查表上界桩标示填写为灰桩或者是水泥桩、钢钉桩

等类型。目前这个问题全部完成。

(2)县际权属界线接边

目前,宝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接边工作与郏县、新华区、新城区接边工作已经完成,因汝州、鲁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工作还没有完成,所以接边工作还没有进行,等上述2个地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和内业工作完成之后7日内,完成县际权属界线接边。

(3)地籍调查表填写

地籍调查表漏填、不规范的情况各标段全部整改到位,20xx提3月10日,监理和业主共4人到6个标段进行地籍调查表检查,地籍调查表全部填写完毕,原来未签字盖章的全部完成,宗地草图也全部绘制。

(4)工作底图备案

6个标段在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时的工作底图,全部给监理和业主提供一份进行备案工作。

(5)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安排

20xx年3月29日,在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召开工作会议,就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4月底所有权发证工作全部到位,5月初开始进入实际发证阶段。各标段根据自身工作进度进行相应安排,保证发证工作顺利进行,争取在5月底全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

监理单位:河南四维测绘有限公司

宝丰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监理项目部

时间:20xx年3月31日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报告 篇3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县级自查报告

1、目的、意义

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20xx年10月10日,由组织水务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了全面自查。

2、完成情况

二、三标段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总面积---平方公里,覆盖--个乡镇、------个组。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只调查不发证-宗,面积---3公顷。争议宗地-宗,面积-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个,面积---公顷。

3、自查方法

3.1、外业检查采取巡视检查、比对检查和实地核查的方法进行,检查比例为30%。包括

------------------------------------------------------------。

3.2、内业采取100%的全数检查。

4、自查依据

4.1、《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8号,20xx年)。

4.2、《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xx年)。

4.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1995年)。

4.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60号)。

4.5、《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xx]178号)。

4.6、《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xx]41号)。

4.7、《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359号)。

4.8、《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20xx年)。

4.9、《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xx年)。

4.10、《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xx)

4.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xx)

4.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57号)

5、自查组织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外业验收工作由国土局组织,参加单位有水务局、交通局及被抽检的所在国土管理所和村、组组长共同参加。

6、自查内容

6.1、技术设计书

6.2、技术总结

6.3、外业权属界线调绘工作底图

6.4、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

6.5、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6.6、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

6.7、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6.8、界址点测量成果

6.9、检查记录表

6.10、公告

7、自查情况

(1)、技术设计书技术路线正确,技术先进,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操作性强。

(2)、技术总结全面,提供的成果资料齐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3)、权属调查

①外业权属调查采用的1:10000正射影像图现势性良好,影像清晰,采用其作为权属调查工作底图完全满足农村权属调查的需要。

②外业权属调查由相关权属单位法人代表和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确权指界,符合地籍调查相关技术规程。

③双方指界人及调查人员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指界人身份合法。

(4)、权属资料

①集体土地权利主体和主体代表认定正确

②宗地代码编制是否正确,无重复现象

③土地权利人与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一致

④界址点和界线描述与附图(宗地草图)标绘一致、界线所在图幅、位置的注记齐全,字迹清晰,附图(宗地草图)标注权属单位名称正确。

⑤附图、宗地草图内容是否齐全、清晰易读、

⑥土地权属争议原由是否清楚,争议范围是否准确完整正确

⑦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的填写内容规范、准确

(5)、数据库建设

①数据库建设选用的坐标系统正确

②图件投影,分带及中央子午线选定符合规范要求。

③数据库空间结构、拓扑关系正确。

(6)、公告

公告、审批符合法定程序。

(7) 、证书

证书内容的填写及附件资料的填写齐全,可提供发证。

8、存在的问题

(1)部分调查原图个别飞地漏调或错调;

(2)部分权属界址线描述不准确;

(3)部分界址点设置不合理(过密或过稀);

(4)个别集体土地权利人名称有误;

(5)个别图幅整饰不规范,不整洁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方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对漏调和错调进行补调,对权属界线重新补调,到实地对权属界线重新描述;对界址点重新描点;对集体土地权力人的身份重新核实;对不规范、不整洁的图幅重新整饰。

9、自查结论

参加自查的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程要求,各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公告审批符合国家法定程序,完全可以满足集体土地登记发证需要。

10、县级自查检查记录表见附件

*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xx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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