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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6-08-25 20:17:26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1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学生营养办于20xx年12月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堂建设情况

中央财政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35.31亿元支持我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三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27亿元,其中分配到26个国家试点县20.37亿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全省共规划食堂7918所,截止到20xx年11月底,竣工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119所,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321所,占总规划数的4.05%。国家试点县共规划食堂5187所,竣工4879所,占规划数的94.06%;在建41所,占规划数的0.79%;未开工267所,占规划数的5.15%,仅剩新蔡县160所、兰考县107所未开工建设。

二、供餐情况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截止到20xx年11月底,受益的9528所学校中,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完整午餐,占比为54.03%,这一比例距全国的平均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影响全省工作的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还有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试点县有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缺乏地方政府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影响了试点县工作开展。一些试点县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县营养办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目前,沈丘县为本县营养办申请到9个人的编制,鲁山、内乡、固始等县为县营养办配备了专职人员,但其他试点县营养办人员多为兼职,甚至部分试点县兼职人员数量还在3人以下,严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2.食堂供餐比例仍较低。20xx年底我省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排名全国第24位,仍处倒数第二。试点县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未能拿出有效办法改变落后的状况。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我省试点县规划建成的7478所学校食堂中,投入使用的比例只有65.01%,直接影响到整体的食堂供餐比例。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主动克服困难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不到位;三是招标程序繁琐、复杂、不够规范。

4.新蔡县、兰考县食堂建设滞后。在26个试点县中,学校食堂建设未开工项目还有267所,其中兰考县有107所,新蔡县有160所,两个县因食堂建设资金规划的问题导致未开工建设。

5.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仍有风险。资金安全方面,一是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和课间加餐,企业供餐食品品种单一;二是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中,个别县、学校仍存在虚报情况,造成资金的大量节余;三是有些县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执行,屡次导致废标,从而影响到学生用餐;四是部分学校食堂采取企业托管方式经营,供餐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还是由企业承担,不能保证每天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设备匮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落实好地方责任。各试点县要设法解决好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的问题。在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环节加大经费的投入和支持。

2.抓紧完成食堂规划调整。食堂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成任务;规划需调整的,要尽快上报调整规划报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上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3.尽快实现提供完整午餐。各试点县要积极督促学校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按照要求,为建成的食堂尽快配备配套设施,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4.确保膳食资金安全足额使用。各试点县要通盘考虑,探索创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统一核算,降低成本,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完整午餐;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因招标不及时导致供餐延误,甚至停止供餐的现象发生。

5.要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各试点县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级职责,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2

从20xx年4月5日开始,我校在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刘延东国务委员讲话精神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现将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东秀庄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寄宿制中心学校,坐落于五寨县城西北东秀庄村旁,占地13200㎡,建筑面积2550㎡。七、八十年代办有小学、初中、高中,鼎盛时学生逾千人,从这里走出了郭丕斌、林步森、杨永斌、张生明、刘步荣、杨建平等许多优秀人才,可以说她是西梁文化中心。自本世纪以来由于国家城镇化建设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农村教学资源滞后,以致大量学生涌入市、县,学校人数急剧下降。近几年,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国家整合教育资源,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大力扶持农村办学,先后采取了办乡镇中心校、实施农远工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校安工程、扩大内需工程、校校通工程、设置教师特设岗位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有力有效措施。乘此东风,东秀庄学校转换办学思想,积极改革,在历任校长的不懈努力下稳定成现有规模:小学教学班6个,学生67人,初中教学班4个,学生103人,共170人,其中寄宿生157人。学校有专任教师36人,有本科学历的11人,专科25人,学历达标率100%。有市教改能手2人,县模范教师15人。有特岗教师7人,20xx年新聘上岗教师9人,他们的加入让学校生机盎然,活力无限。

东秀庄学校在近四年的办学历程中取得了一点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受到过几次表彰,引起了社会关注,20xx年被评为山区办学先进单位,20xx年获综合评估山区类第二名,20xx年荣获初中办学水平提升先进单位,逐步呈现出自己的办学特色,一是文化引领学校发展,校园内文化氛围浓郁,教研氛围浓厚。二是管理上注重流程化系统化,教学上实行三查四考一表彰,德育上实行日查周评月总结,教研上严格规范三块五步教学流程操作的同时,积极学习五寨县第三小学引进的先学后教 当堂训练教学模式,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二、多举措落实营养改善计划

1、以制度为保障,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实行计划之前即根据《五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东秀庄联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制定了《东秀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并结合学校的食堂管理完善了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计划的实施做了充分的制度准备。20xx年4月5日实施计划之后,在县督导室和教育局营养办的监督、领导下,将制度上墙,并成立监督小组接受家长、教师、学生的监督。今年又成立了营养膳食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营养地调配学生饮食。

2、严格管理,确保3元钱全部吃到学生嘴里

每学期一开学,后勤主任与会计即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谱(附件一),食谱以十天为一个周期详细明确地计划出住宿生和走读生每天3元钱的营养调配方案,此后一周严格按本方案采购食品,十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控资金的分配。每次采购,采购员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票据,票据由校长审批后记入营养餐专帐;所采购食品由营养餐检验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两人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食品原料出库时由事务点清数量,查验质量后交给食品加工员,监督员在旁监督认为无误无质量问题在《学生膳食逐日登记表》上签字。食品加工员还必须把好最后一关,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如鸡蛋开裂,牛奶破损等)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学生每天享受营养餐情况都记录在了《营养餐就餐签字表》上,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监督3元钱最终是否吃到学生嘴里。以上形成的档案由检验员专门负责管理。

3、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吃出健康

在教育局营养办的统一领导下,我校营养餐以水果、肉、蛋、奶为主,牛奶由蒙牛集团五寨县代理商尹巧花配送,鸡蛋由杨可庄养鸡厂配送,猪肉由五寨县远东公司配送,水果由五寨县鑫海源副食水果门市配送,其中蒙牛代理商和远东公司是营养餐中标单位,杨可庄鸡厂、水果门市是我校的食品指定采购点,这些单位厂商都有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资质完备,诚信度高。

每年年初,学校食堂首先检审《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到县医院体检,办《健康证》,一切齐备后开灶。食品原料储存在专库中专人负责,食品加工人员不得带病作业,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餐具每星期由专人消一次毒,并做好记录。总之,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食用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4、不断改进,逐步改善学生营养

20xx年上学期我校营养餐肉食以鲜猪肉为主,一段时间后发现学生不太爱吃有点肥油的猪肉,于是我们以上瘦肉为主,如今又改为排骨,学生偏爱排骨,且排骨的营养价值又高于鲜肉。水果也以加苹果为主,同时尽量结合时令,采购梨、菠萝、香蕉、桔子等,尽学校所能合理调配,让学生吃出营养。

5、 积极宣传,让国家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家长对营养改善计划非常期待,因为之前他们已通过电视对这一惠民政策有所了解,为了让家长更深刻地了解计划,在计划实施之初,我校分别召开了初中、小学家长会,专门向学生家长宣传国家政策,宣读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使每一位家长都知道只要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补助资金,国家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按照全年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600元,且此资金必须全部吃到学生嘴里,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从中核减运费、加工费等。今年教育局营养办又给每位学生免费下发了制作精美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资料,让每位学生、家长都深悉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的良好社会反响

营养餐的实施改善了学校伙食,学生伙食标准由原来的生均每天小学8元提高到了11元,初中10元提高到了13元,学校伙食高于农村普通家庭日常生活水平,因而学生乐于住校、上灶,去年5月份张卓玉厅长来我校调研营养餐时问一位三年级小学生想不想家?学校吃得好还是家里好?小家伙很高兴地回答:不想,学校好。之后东秀庄本村的.十几个走读生也申请住校,农村的人很直白也很朴实地说为学校吃得好了。去年冬天我校组织了九年级、初中和小学三次家长会,所提意见没有一条涉及学校伙食的。今年中考体育测试,32名考生,5名49分,44—48分26名,1名35分,充分证明我校学生体质的强健,虽然这不能全归功于营养餐,但与营养餐的实施肯定有极大的关系。

四、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一点建议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内学生,不包含学前教育学生,在我校有6位学前幼儿,当其他孩子喝奶、吃水果之时这些孩子眼巴巴地望着,班主任只好把高年级孩子的分给他们一些,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给学前孩子也加营养餐。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农村学校学生的伙食标准,不断改善着学生营养,增强了学生的体质,而且无形中增强了农村学校的吸引力,稳定了薄弱学校的生源,确实是一项的惠及学校民生的好政策。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4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促进工程的落实,切实改善学生营养,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切实执行上级政策,积极实施专项工程,大力推进营养改善。

近期,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营养计划健康运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我们进行了专项调研,主要从了解现状、发现问题、征集建议三个方面,走访了学校领导、供餐人员、就餐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表,力求多环节、多角度、多方位了解营养计划的实施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基本情况

我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人数为314人,其中男生147人,女生167人。此项工作于20xx年3月19日正式启动,学生在校期间按每日每人4元的标准由学校食堂供给营养午餐。

2、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我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总务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制定了《麻坪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各处室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促进了该项工程的实施。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落实。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建立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计划实名制制度,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二是建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为依据的评估制度,坚决避免无效劳动。三是建立人员体检、从业培训、进货采购、储存保管、饮食卫生、烹调制作、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坚决做到科学规范。四是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管校长、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加工人员、督查人员、留样人员等各类岗位职责,坚决夯实岗位职责。五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追究。为了规范管理,确保质量,我们采取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考评、追究措施,主要做法有四方面。一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食物供应、烹饪签收、食品分发、监督取样等工作,由监管人员试吃后留样、保存、登记、签名,再开始打饭。二是随时张榜公示,接受公开监督。首先公示洛南县教育局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其次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结合每日学生请假考勤情况,动态公示当天享受学生营养计划人数,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三是加强检查督促,专题会议研究。一方面,我们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透明、公开,另一方面,我们把每周二定为专题会议日,定期研究现状,通报情况,改进工作。如运行初期,餐厅工作人员以四川居多,喜欢吃米饭和麻辣味的炒菜,很少做我们当地人爱吃的米汤、饺子、面条,学生纷纷反映不适应,我们及时和他们沟通,很快纠正了操作偏差,留住了就餐学生。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务求令行禁止。建立完善了失误通报、目标考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饮食安全意识。例如,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操作人员用蛇皮袋铺垫笼屉,就对其讲清楚塑料制品加热的危害,处以100元罚款,并让其做出书面检讨。这件事引起了很大反响,给餐厅所有人员敲响了警钟。

二、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由于我校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量身打造了适合自己的供餐模式,努力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调整,加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实施各方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校营养改善计划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1、取得成效

第一,学生营养状况得到明显加强。我校采用食堂供餐方式,将元的补助全额用于营养午餐,增加了诸如鸡腿、大排、等肉类,给学生提供了更多蛋白质的补给,同时辅以牛奶、鸡蛋等营养食品,很多学生表示,营养餐让他们有了更好的精力和体力。定期进行的体质检测和疾病普查也证明,吃了营养餐的学生比不吃营养餐的学生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患病几率明显减少、学业水平明显进步。

第二,广大学生家庭得到了更多方便。走访发现,我校六成以上学生居住在大山深处,交通十分不便。孩子们以前都要带着家里准备的午饭来上学,中午还要加热,遇上天气热的时候饭菜很容易变质。如今,学校给学生们备好了午饭,孩子们吃的舒心开心, 家长放心安心,每天不必为孩子的午餐操心了,轻了家长的负担。同时,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更重要的是,为广大父老乡亲腾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进行家庭经济建设,加快了建设小康家庭的步伐。

第三,学校实施设备得到了逐步完善。一方面,随着计划的实施,学校建成了新食堂,供餐、就餐环境大为改善。另一方面,县里配备的冷藏保鲜设备已经到位,我们以后再也不用因天气热而担心食品变质了。

第四,饮食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学校将各类人员、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以流程图和监督岗的学生上墙公示在学生餐厅,接受公开监督;另一方面,学校结合时令,采取了约谈供餐企业、检修冷藏设备、缩短配送周期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为计划安全实施提供了保障,实施以来无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校园特色文化得到进一步巩固。自实施学生营养计划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凤正在逐步形成,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学生学业成绩稳步上升,我校“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着眼未来,全面发展”的特色文化进一步巩固。

2、存在问题

由于营养改善计划仍处于初始阶段,面临的`困难很多,也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改善的环节和问题。

其一,运行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物价上涨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食堂供餐、定额补贴已经不能使学生的午餐能够达到5至6元的营养水平,一少部分学生营养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彻底改善。

其二,配套建设投入需要进一步跟进。食堂供餐虽然能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但是在食品多样化方面,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还存在饮食习惯、消费理念、科学膳食一系列问题。

其三,食堂员工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食堂从业人员实行招聘进入,加之个人生活环境、生活习惯、文化基础等因素的影响,我校虽对其开展了培训,但没有形成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教育管理。另外,由于就餐学生少,餐厅利润低,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偏低,好的人员往往招不来,留不住其次,我校长期义务维持就餐纪律,带班领导值周教师在教学的同时还要负责维护学生营养餐秩序,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负担。

其四,营养食品浪费需要进一步遏制。部分学生在长期食用某种营养食品后,存在一定的厌食、挑食情绪,个别同学会扔掉不爱吃的营养餐,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三、后期设想和实施建议

看到学生们从营养改善计划中大大受益,我们愈发感觉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对于今后的工作,我们有如下设想和建议。

1、四个设想

一是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摸清每一位学生家庭状况底子,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精准、更实效,提高针对性。

二是加强督查管理力度。抓住营养餐每一个环节保落实,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安全、更可靠,提高安全性。

三是改进人员教育培训。珍惜每一个营养餐的从业人员,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营养、更科学,提高实用性。

四是重视意见建议反馈。听取每一个营养餐就餐者意见,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科学、更优质,提高有效性。

五是注重经验总结完善。抓住营养餐每一个细节和环节,保落实,重反思,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完善、更可靠,提高科学性。

2、五点建议

一是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营养计划工作流程。

二是健全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改善计划。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班会、校会等全方位宣传实施“计划”工程,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深入民心,社会认可,积极参与。

努力从未停止,要做的还很多。我校和我县的营养改善计划是在艰难中推进的,但在困难面前,没有人推诿,没有人退缩,也没有人懈怠,我们有理由相信,营养改善计划的明天会越来越美好,每个农村孩子都会健康成长、快乐生活。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我市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旗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为国家首批试点县。

(一)全市学校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79所,其中:小学242所,教学点155个,普通中学8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53所。现有在校生246324人,其中:小学123981人(其中教学点3697人);普通中学122061人(其中:初中75097人,高中48802人),特殊教育学校282人,幼儿学前教育13171人。

(二)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基本情况

化德县属国家贫困县,又被国家划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9所,受惠学生727人。

兴和县着手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早餐“蛋奶工程”。工程实施范围为20所农村中小学,32个教学点,共计3411名中小学生。

商都县共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32个,在校学生1652人,住宿生1083人。

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我市于今年3月份对试点县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调研和督查。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及《大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核桃乡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县教育局、县关工委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自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特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隆阜校长副组长:罗平昌教务主任成员:刘登平杨尔贵韩明荣杜艳张胜隆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师15人、工勤人员2人,一至六年级6个教学班,共有学生人数252人。

三、学校食堂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组长:李隆阜校长

副组长:刘登平

出纳:韩明荣采购:杨尔贵保管:刘登平

厨师:杜艳张胜隆

成员: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李隆阜校长领导并监督管理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刘登平负责、杨尔贵协助处理学生营养餐日常工作,韩明荣负责出纳的相关事务。杜艳、张胜隆主厨并协同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做好学生每日分餐工作,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卫生。

四、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1、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了劳动合同,并将社会保险有关资料上交相关部门,从业人员均办理了健康状况证明上交学校,学校正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2、学校每月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本期进行了1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

3、学校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进行了考核,均达合格以上等次。

4、学校利用教师会组织学习了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等资料,并利用宣传栏、专刊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

5、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春、秋季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工作计划,并对20xx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

6、为了有效快捷的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学校特制定了《学校食堂工艺流程图》。

7、每餐学生餐具进行了消毒,对食品进行了留样,并完善了相关记录。

8、食堂食品原料、调味品有供货进货记录。

9、大宗食品进货已向供货单位索取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10、米、面、油、肉等食品采购进行了索证、登记,

1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做好了各项工作记录(台账记录、配餐记录、陪餐记录、卫生检查记录、安全自查记录)。

12、学校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场地、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需要。

学校餐厅面积不够大,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

2、食堂工作人员少,不能满足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需求。

3、资金非常紧张。

我校由于学生少,生均公用经费本来就不多,仅可维持学校日常运转。营养计划实施之后,学校就必须购置冰箱、消毒柜、留样柜、电磁炉、锅碗瓢盆等实设备,还要烧煤,防盗门、防盗窗,水电费也大幅增加。为了保证提供给学生的蔬菜等原辅材料的新鲜,学校采购的出差费用也不得了,这样下去,学校办公经费非常紧张。

六、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相关要求着力落实好此项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工作和设备。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7

根据县XX年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20xx年初,我县被确定为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目前,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44所,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6610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8.74%。其中初中生xx02名,占初中生总数的26.02%,小学生5408名,占小学生总数的60.47%。去年,全县享受营养餐补助资金378.3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一)逐步解决缺编缺人的问题。建议县政府按学校规模和实际需要,给各中心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小学增加1-2名工勤人员编制,并妥善落实工资待遇,逐步解决营养餐工作缺编缺人的问题。也可采取富余教师转岗或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方式逐步解决。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三)科学制定营养食谱,适当变换营养餐品种。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指导学校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达到营养均衡。为避免学生因身体差异而产生厌食现象,食谱要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学生口味进行适当的替换。学校应每周公布食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首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确保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生产、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食用等各环节关口,做到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供餐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学校食堂(伙房)、供餐企业必须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停止供餐。四是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健全食品采购台账。五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并坚持持证上岗和定期检查制度。七是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教育、财政、工商、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献计出力,努力构建“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继续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8

历时三个多月,跨越5个省,一份全景式反映农村贫困地区学校厨房和学生营养状况的调查报告日前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正式对外公布。这份报告共调查了新疆、青海、内蒙、云南、甘肃、山东五省农村贫困地区的学生近5万人,共对5100多名学生进行了营养状况调研,对3853学生进行了体检。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亟待改善,43.2%的学生上课时感到饥饿,近半数受访学生营养不良,受访地区学生身高比北京同龄学生低6厘米。

20xx年6月15日,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了“希望工程营养健康计划——九阳希望厨房20xx公益行动”活动,该活动深入到云南、青海、内蒙、山东、新疆5省实地调研了100所学校。考察团有全国知名的营养专家解放军309医院营养科主任张晔、浙江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系教授李铎,有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千龙网、中华网、凤凰网、人人网、第一视频、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公益时报、健康时报、贝太厨房、GOOD好主妇、都市主妇、时尚好管家、齐鲁晚报等的编辑、记者,还包括闫妮、高亚麟、陈晓东、邬君梅、刘之冰、茹萍等演艺界明星。

所有考察队员返京后,20xx年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九阳希望基金,将利用xxxx年时间,募集和捐助5000万元,专项用于为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建设“希望厨房”,改善贫困地区正处在成长发育关键时期的青少年营养不良的现状。

调查报告指出:受访学生中17.7%的孩子们经常喝生水;接近半数受访学生体型偏瘦,营养不良,其中,两成的学生属严重营养不良,营养不良现象在6-8岁学生身上表现最为明显,营养不良率超过八成;受访地区学生身高低于北京同龄学生6厘米,低于上海学生3.5厘米;儿童身高和体重与城市儿童相比要低1-2个年龄段。而且,从调查可以看出,农村学生饮食习惯受到城市文化的诱导,58.1%的学生最喜欢喝的饮料是可乐,54.9%的学生最喜欢和“果汁”(汽水),孩子们喜欢吃在他们看来比较“稀罕”食物:比如面包、牛奶、巧克力等。

此次还对上述5省的100所贫困地区学校的厨房进行了全面考察,调查报告显示,贫困地区厨房的三个突出问题是:厨房设施严重缺乏、老化严重,卫生条件差;厨房工作人员营养膳食观念落后;学校食堂功能缺失,学生就餐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报道还对希望工程全新公益项目“希望厨房”的作用进行了探讨,它认为,希望厨房的建立能够改善学生用餐环境;提升学生餐饮质量;保障学生饮食卫生;为学生营养餐的"实施提供可靠的硬件支持;普及营养知识,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为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之路进行有效的探索。

解放军309医院张晔认为,这份调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现状。她认为,解决贫困地区孩子的营养不良问题,必须因地制宜,要根据各个省份的不同情况,让营养专家为孩子们制定膳食营养食谱。在小学阶段,就要让孩子们了解必要的营养健康知识十分必要。这就要对教师、食堂从业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监管,让学校的厨房真正成为孩子们的成长加油站。

浙江大学李铎教授明确指出,贫穷地区孩子的营养状况直接影响我国未来的发展,如果我国有几百万的营养不良儿童,贫富差距将会进一步的拉大,我国将永远不能成为一个发达的、文明的、现代化的世界强国。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县和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自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特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班主任负责、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资金管理

1、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款专用,由学校食堂供餐,足额用于学生的营养改善上,无变相将资金发给学生及家长现象。

2、资金使用建立财务制度,有兼职财会人员,营养资金财务独立核算。

3、做到将信息及时反馈,按要求定期公示,实行每周上报制。学校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932——6645050,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凡因属责任人管理不善

或工作失误,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第一责任。并定期公布账目和学生人数及配餐标准和食品数量、价格,每周一用小黑板安排好一周的食谱公开。每周五对一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4、每生每天3元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上,保证零利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食品安全

学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让学生家长对食品安全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参与到实践中来,监督和管理好每一个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对策及建议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特别是边远贫困农村学校,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解决了学生早餐,使学生们营养状况得以改善,能安心学习,学生在校吃的安心,家长在家放心。

2、食堂基础设施完善,安全管理规范,无对外承包和对外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健康检查。

3、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校由于学生少,生均公用经费本来就不多,仅可维持学校日常运转。营养计划实施之后,恐怕学校的其它运转都难以为继了。

六、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校将严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着力落实好此项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工作和设备。

权家湾小学

20xx年8月24日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报告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 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特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 (教导主任)

营养专干: (总务主任)

成 员:

(二)工作分工

1、校长亲自抓,营养专干具体负责,班主任抓落实。

2、责任监管:

职责:搞好跟踪检查,对营养餐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纠正,协助查处营养改善计划的违规违纪工作。

3、食品质量监督登记:

职责:负责对食品卫生、储藏室卫生、营养餐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按照卫生规范及食品留样制度按时取样,留样每份保存72小时备检,留样器皿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4、食品储藏保鲜发放:

职责:按要求、按标准、按时为学生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营养餐。

5、食品接收回收: 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班级“学生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品的发放工作,实名登记就餐学生及数量,按时上报,营养专干核实并签字认可。监督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使用,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吃不完的食品坚决逐一回收销毁,及时处理食品垃圾。

6、档案资料:

职责:负责有关方案、制度的起草及相关表格的制定,及时搜集上报上级要求的相关信息,对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工作实施

1、强化监督。建立实名制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营养学生的家庭名单和营养的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学校还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营养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

2、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食品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发放与饮食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学校健康教育制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要取得社会对营养餐的理解与支持。营养餐是一种新生事物,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坚持不懈的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校会、主题班会和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提供营养餐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我校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联合本村卫生所加大对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的力度和密度,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

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5、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营养餐。学校实行专人管理,专人发放。做好签收、储存、分发、留样、信息收集、食用痕迹材料。

6、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场地、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学校没有餐厅,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 3、资金非常紧张。 我校由于学生少,生均公用经费本来就不多,仅可维持学校日常运转,食品存放用的冰箱、消毒柜、留样柜等设备学校无法解决,食品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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