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社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调研
本文要点:解答房产侵权问题、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提升实践能力水平
行文逻辑: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实际问题→总结实践收获
7月1日上午,我们经法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小分队在系团书记刘勇老师的带领下,在大运河广场开展以法律咨询、宣传“改生活陋习 做文明使者”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本次活动共接待咨询40余人次,发出传单800多张,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和良好的社会评价。
参加这种实践活动,我们感触颇深。
一、这次我们接受咨询的问题除了有以前经常遇到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简单的刑事、民事案例以外,还出现了许多诸如房产侵权、融资租赁等。在咨询活动中,不难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变化,人们的法律意识有很大提高,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一位前来咨询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的女士口头上就老挂着:“我们农民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看到前来咨询的人们,我们也很感动,他们把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带给我们,到我们这里寻求法律援助,这正说明了他们对我们的信任。通过实践,我们把法律服务带给人们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实践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曾经时髦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我们取得了双赢的效果,这也正是我们实践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三、虽然参加这次活动的同学中大三的同学很多,但在接受咨询时仍有一些问题总是让我们感到知识的不足,看到金伟老师回答问题时的游刃有余、从容不迫,我们都说:“还是老师厉害!”现在想想以前每次活动过后我们似乎都说着同样的话。作为学生的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实践锻炼。社会实践是提高自身能力的一种最为普遍而又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到社会的舞台上去充分展示自己, 也实现了自身的社会价值。
明天我们再次出发!愿我们明天遇到更多的喝彩!
适用场景:街头法律咨询活动、院落服务策划实施
本文要点:开展街头法律咨询、设置院落互动游戏、拓展资源获取渠道
行文逻辑:开展服务→分析效果→优化方案→寻求资源
18日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农民工的街头法律咨询,一块是院落服务,这两块服务已经进行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本身做这些服务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为我负责的是打工妹项目,最终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认识更多的打工妹,为以后的活动开展提供资源和途径,以目前的结果来讲,毕竟内地人适应这种服务还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活动过程当中参与进来的打工妹很少,我想还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街头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如红十字会,医院等,开始尝试着去做,这又是我项目的一个转折点!
院落服务还是和小朋友玩游戏,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来观看,虽然他们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服务当中,很显然他们对我们的服务很感兴趣,只是游戏设置有点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点,他们很多都不能理会,所以,以后的游戏尽量简单一些,关于院落服务这一块,我还没有想出新的办法能让大人也参与进来,可能有挑战性的游戏要好一些,中秋节的时候我想在这个院子里面做猜灯谜,大人的参与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内地开展还是有些难度,还是要慢慢来,慢慢的改变,争取做到活动最终的目的,不过在这个过程和变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