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写法:具体场景举例、数据支撑感悟
演讲要点:3—6岁规则意识培养、制定规则考虑幼儿需要、犯错后回顾重要性
行文逻辑:认识规则重要性→分析关键期→提出实施方法
看完《做好“规则教育”,护航健康成长》教育第一课认识到了以下几点:家庭教育不应该仅仅关注幼儿智力发展和学习的提高,应该更加关注幼儿个性和社会性的`发展。老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3—6岁是培养一个孩子规则意识的最佳时期。
一、抓住规则教育的关键期。
二、规则要事先下达,尽量减少事后惩罚,
三、清晰慢速地解释规则。
怎么给孩子建立规则与解释规则:
1、制定规则时,考虑幼儿的需要。
2、规则内容要明确,要有可操作性。
3、通过环境创设,帮助幼儿理解规则内容。
4、关注规则的一致性,一贯性与执行过程。
5、让幼儿体会遵守规则的乐趣。
6、让幼儿尝到不守规则的后果。
7、没守规矩时,也不要给他贴标签。
四、规则的塑造不是一蹴而就,犯错后的回顾很重要。
借鉴写法:引用政策原文、结合工作场景
演讲要点:明确教育惩戒与体罚区别、掌握七类禁止行为、落实依法管理学生
行文逻辑:学习规则→讲解内涵→强调落实→统一认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教师权责,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3月8日,六枝特区第三中学于组织全体教职工继续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会上,副校长陈红对教育惩戒的内涵、目的依据、使用范围、概念界定、实施原则、禁止情形等方面展开讲解,细致全面,娓娓道来。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的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校长曾启芳强调,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则》精神,务必要坚守立德树人的初心,把握好三个尺度和七条红线,决不可有超出《规则》范围的惩戒行为,并指出作为教师要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
通过学习,使全体教师更深刻地认识到好的教育要严宽相济、奖惩分明;好的老师应管教同步、严慈同体。老师们表示一定会握好手中的“戒尺”,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好学生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让教育有温度,惩戒有尺度。
借鉴写法:以事例引观点、用对比显立场
演讲要点:学生闯祸频发、教师惩戒失位、家庭放任纵容
行文逻辑:分析事件→指出问题→举例说明→提出反思→强调严管
前段时间,一条“小孩故意把孕妇推倒”的新闻刷屏。问他为什么这么做,小孩竟然回答:“我看电视上孕妇摔倒会流产,所以我想看看她会不会流产。”多么可怕!
正因为没人管好孩子,孩子越来越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尚且没有正确的规则、道德、法律意识,对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其实是不清楚的。凭着“好玩”二字,差点害死了两条生命,这就是纵容孩子的代价。不管是在家庭教育中,还是在学校教育中,教育都不应纵容,不能自由散漫。
在大部分孩子眼里,好老师的标准是这样的:要求尽量宽松,不会板着脸批评自己;作业布置得少,就算不做也没关系;什么事情都向着自己,绝对不会跟家长告状……
事实上,如果孩子遇到这样的老师,那才是教育的悲剧。隔壁班班主任是个相当绵软的老师,她对学生很好,经常买礼物送给学生。有时候学生没做作业,或者违反纪律,她本想好好批评,结果学生一撒娇她就训不下去了。年底的时候,学校对这个老师做了停职处理,让她回家反思。
原因是她班里的学生闯祸太多,已经有5名学生被记过,甚至有学生在校外打架斗殴。难怪有人说,老师手中有戒尺,讲台上有教鞭,才能教好孩子。
教育应该是严肃的,甚至,应该是严格的`。不对孩子的学习落后宽容,他们才会认真学习,一点点把成绩提上来。不对孩子的违纪犯规宽容,只有从小规范了孩子的行为,他们以后才不会犯更大的错,闯更大的祸。
教育最可悲的现象:孩子无法无天,老师不敢管,家长舍不得管,将来社会管!
借鉴写法:用具体案例说明感受、通过对话还原心理状态
演讲要点:高高通过违反规则获取自由空间、亮亮对教师规则的抗议行为、尘尘尝试讨价还价减少惩罚
行文逻辑:悬置现象→还原体验→反思教育意义
教育现象学是"一门成人(包括教师、父母和其他与儿童成长相关的人)与儿童如何相处的学问。"[1]在其中,成人肩负着与儿童一起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的"使命",并不断地反思自己对儿童的行动是否恰当。幼儿在园一日活动是幼儿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几乎时时发生着幼儿与各种规则(以教师有意或无意制定的规则为主)的冲突或对抗。可以说,幼儿不同程度地违反规则的现象从未间断过。本文拟采用教育现象学的视角与方法论,探寻幼儿违反规则的现象与体验,并反思其背后的教育意义与启示。
一、悬置:一日生活中幼儿违反规则的各种现象
所谓"悬置",其原意为"加上括弧",即把主观成分以及一切不是发自纯意识的知识放人括弧,然后将它们搁置起来。排除了主观意识之后,客体会把自己原本的面目毫无阻碍地呈现出来,这种客体的自我呈现即是"现象"。我们采取悬置的方法,借助在幼儿园的自然观察,获取了有关幼儿违反规则的6则案例,其"现象"呈现如下:
案例一:当研究者走进活动教室时,发现高高正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其他幼儿都在上课。研究者便悄悄走过去,问他为什么坐这儿,高高回答说是老师让他坐这儿的。研究者故意说那肯定是因为这儿是个好地方,高高答到不是的,是因为老师以为他调皮了,所以惩罚他坐这儿,而后说其实同学们都调皮了,但老师就让他一个人坐到这儿来。说完,高高露出了愉快的表情。
案例二:吃饭前,老师要求洗好手,安静坐好,高高还在玩玩具。老师问他洗了手没有,高高回答洗了,于是老师说洗手再玩玩具,容易把手弄脏,不卫生。高高又说自己没有洗手。老师便追问到底洗没洗?高高回答说没洗。老师接着就生气了:"那你刚才撒谎了?"高高说:"没有撒谎。"老师又问:"那你到底撒谎了吗?那样做对吗?""不对。""撒谎时你想什么了?""我想不撒谎,可是我想玩,我就撒谎了。"说完高高安静地去洗手了,回来后非常兴奋。
案例三:老师安排亮亮在绘画区,亮亮不同意,要去积木区。老师便将他关进了教师办公室。研究者走进来,发现亮亮在墙角一边抽泣一边用手在墙角上画画。"我要爸爸买积木,我想回家,我不喜欢这里"。"为什么不喜欢这里?""老师不好。""是因为没让你玩积木,所以说老师不好么?""是的。""老师怎么不好?""老师心不在焉,不像个老师,整天生气,挺不好的。""真的?""老师还无理取闹,不关心人,总是批评人,从不批评自己。"亮亮说完就过去把门使劲一推,门锁上了。"我不要她进来,老师真坏,坏老师。"[2]
案例四:户外活动下楼梯时,凯俊、达达、尘尘、壮壮4个小朋友边下楼梯边相互打闹,被园长看到,她批评了带班教师的粗心大意。到了活动场地,老师让他们站到旁边的一棵大树前,并对所有幼儿说不许他们玩游戏,因为他们下楼梯时打闹太危险了。五分钟后,尘尘跑到老师跟前问什么时候可以玩了,老师说:"回去好好站着,哪来这么多话!"十分钟后,凯俊、壮壮被"解禁",尘尘和达达因为罚站时偷偷说话依然不被允许去玩。几分钟后,尘尘又跑到老师跟前问可以去玩了吗,老师依旧拒绝了他的请求。过一会,老师让达达去玩,因为这期间达达都低着头没有说话。尘尘第三次跑到老师面前问可以玩了吗,老师大声说:"你回去好好反思!"尘尘看着小朋友都在高兴地跑着叫着,便大声地哭了起来。
案例五:孩子们都坐成U字形。丁丁淘气地把坐在他旁边的佳佳推了一把,佳佳马上告诉老师。老师走过来,揪住丁丁的肩膀,把他从座位上拉了起来,拽着往外走。丁丁的头快要缩进衣领里了,其他儿童看了"哈哈哈"地大笑。老师回头说:"谁在笑,我就请他出去。"[3]
案例六:孩子们在根据教师确定的主题"美丽的秋天"画画,老师走到强强面前时脸色马上"晴"转"阴",质问他在画什么?强强说:"铁路。""你看现在是什么季节?""秋天。""对呀,你看秋天有多么美丽的东西,你都不画,为什么要画铁路呢?""我喜欢铁路。""你以前画过铁路了,今天画秋天,比如树叶呀,水果呀什么的。"强强不说话了,继续画他的铁路,老师在旁催促:"快画呀!你总不能老画铁路吧。"[4]
在现象学那里,空间性、实体性、时间性和相关性四个范畴被认为是人类生活世界的基本结构。[5]上述幼儿与教师要求发生冲突的各例现象,无疑都发生在特定的生活空间(如教室、楼道)里,由特定实体(行为、言语、材料等)带来特定的可感受性,使之成为连续的生存时间(集体教学、自由活动等)中的片段,并在其中与他人(特别是教师与同伴)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由此编织起幼儿生活世界的立体现象维度。
二、还原: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中违反规则的体验
在教育现象学中,还原的目的在于以生活体验的特殊性,指向存在的普遍性。我们将努力抛却任何先人为主的观念前提和伦理干扰,去真切地感受、平视和明了这些案例中幼儿对违反规则的体验,从而还原处于规则冲撞中的幼儿的所思、所想与所感。
(一)无奈——乐于获取惩罚
在案例一中,高高在课上违反了规则,于是受到了教师的惩罚。当问及原因时,高高的老师说:高高好动,所以经常被单独"请"出来,坐在书架旁边。这使高高可以在老师不注意时翻看书架上的卡通书,久而久之,高高在上课时便主动违反规则,目的是得到自由看书的机会。可见,高高在其生存空间与生存时间内对违反规则的第一个体验是接受——通过惩罚获得"特权";第二个体验是高兴——表情愉悦,可以自由做喜欢的事情。从生活的空间性和生存的实体性角度分析,案例一呈现给我们以下内容:高高违反规则的目的在于脱离教师的"掌控",获取独立的自由活动的空间,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翻看书架上的卡通书。这也就提示我们,并不是所有的惩罚都伴随着痛苦的体验。在某种情境下,幼儿违反规则是为了能够自由地游离在教师的视野之外,随心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二)抗议——不满于教师制定的"规则"
在案例三中,亮亮在其生活空间内的体验首先是失望,因为老师拒绝了自己的提议,其次是委屈,所以他会向作为"外人"的研究者"控诉"其老师的行为,再次是愤怒,所以他走过去把门使劲一推,把门锁上,不让老师进来。亮亮的这一体验说明,当教师的规则没有说服力时,幼儿会产生强烈的不满,并以自己的方式对教师的行为提出"抗议"。这也就提示我们,当幼儿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幼儿会"奋起"反抗,据理力争。
(三)忍受——暂时屈从于教师的权威
在案例五中,丁丁在活动室内推了佳佳一把,此时丁丁的体验是得意,因为他成功地攻击了一个比自己弱的幼儿。但是,当"象征正义"的教师出现时,丁丁马上处于被惩罚的境地,此时他的体验为失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减轻惩罚,他尽力把头往下缩,可见此时其可感受性体验为害怕。丁丁的这三种直观体验告诉我们,当幼儿欺负比自己力量弱的同伴时,教师的适时介人会让幼儿暂时屈从于教师的权威,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欺负行为,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继续欺负弱小者。
(四)承认错误与讨价还价——降低被惩罚的程度
1.承认错误——短暂的内疚。
在案例二中,高高在活动室内承认错误的同时产生了可感受性体验,那就是内疚,意识到自己撒谎不对,但是在高高内疚体验的背后,我们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高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继续玩玩具而不去洗手是不恰当的,因此他的内疚必然是短暂的,他不会从根本上反思自己行为不妥当的地方。同时,这种短暂的内疚还可以博取教师和同伴的原谅,恢复教师对自己的好印象。
2.讨价还价——减少被惩罚的时间。
在案例四中,尘尘第一次去问老师自己什么时候能玩时,产生了两层体验,一是充满希望的可感受性体验,他猜测老师可能会允许自己去玩了。在遭到拒绝后,尘尘产生的第二层体验依然是满怀希望,因为他从教师的言语中认识到只要自己好好表现,老师就会允许自己去玩的。于是他好好表现了几分钟后又去找老师,但遭到了教师的又一次拒绝c此时,尘尘产生的体验是疑惑,老师是否发现自己在罚站期间和达达说话了。第三次,尘尘走向老师时的可感受性体验为充满信心,他觉得自己这次表现够好了,肯定符合教师的要求。但是没想到,老师再次拒绝了,并要求尘尘继续反思,尘尘终于忍不住哭了。尘尘的努力显示了幼儿在违反规则时,会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争取减少被惩罚的时间或程度。这一现象折射出幼儿在受到惩罚后经常会"缠"住老师不放的动机与目的。
(五)置之不理——不满于教师的`干涉
在案例六中,教师强制幼儿画美丽的秋天,强强因此产生的体验为不满,因为他喜欢画铁路,为什么非要画秋天不可呢?于是,强强对教师的要求置之不理,继而产生了气愤的可感受性体验。这则案例告诉我们,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教师经常会按自己的想法指点幼儿的行为,很多幼儿可能因此改变自己的想法,但类似强强这样个性很强的孩子则会坚持自己的想法,由此出现的结果是教师对这些孩子的评价都较低,其对幼儿身心健康的伤害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反思:还原幼儿违反规则体验的教育意义
(一)应了解幼儿违反规则的真正目的,满足幼儿"不切实际"的合理愿望
在案例一与案例六中,两名幼儿违反规则的行为有所不同,但最终目的却相似,都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就提醒教师在具体的课堂情境中,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满足某些幼儿看似不合理的合理要求,同时赋予幼儿一定的责任,让幼儿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时也能达到一定的发展目标。满足幼儿部分合理的愿望并不是纵容更多的幼儿去违反规则,而是满足幼儿的好奇心与自主冲动,这种做法同样可以让幼儿感受到规则的重要性,如果教师能对幼儿喜欢做的事提出相应合理规则的话。
(二)应帮助幼儿做到"言行一致",内化规则,并创设有吸引力的环境
在案例二中,幼儿言不由衷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此时教师需要向幼儿解释这种行为的危害,并帮助幼儿把规则真正内化到自己的行为之中。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创设有吸引力的环境,利用环境与材料的新颖性抓住幼儿的注意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
(三)应洞察幼儿违反规则后的真实态度,严厉惩罚幼儿的不良行为
在案例五中,虽然教师惩罚幼儿的做法有待商榷,但在日常教育和保育过程中,教师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发现幼儿违反规则后的真实态度,对幼儿不良行为必须制止,并给予严厉的惩罚。当然这种惩罚应伴有教师适时的引导与要求,才能从根源上帮助幼儿改变自己的态度与行为。
(四)应修正不合理规则,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在案例三中,幼儿不是故意违反规则的,而是规则本身出现了问题。这就提示我们,在一日活动中,教师要不断地审视规则,区分出哪些规则是幼儿必须遵守的,哪些规则是可以灵活对待的,还有哪些规则是可以灵活运用的。教师应不断建构对幼儿发展有利的规则。另外,在执行规则时,教师不能给幼儿"有机可乘"的错觉,使幼儿有机会挑战教师的权威。这就需要教师灵活地处理可以调整的规则,把对幼儿的伤害降至最低。
(五)应换位思考,机智地处理违反规则的幼儿
在案例四中,尘尘的三次要求都遭到了教师的拒绝,尘尘最后忍不住哭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教师应换位思考,切身体会幼儿的心理感受,机智地对待幼儿,[6]促使其主动地承认错误。逼幼儿承认错误是教师缺乏教育智慧的表现,应予以克服和改正。
借鉴写法:以具体事例引出观点、用对比强化立场
演讲要点:苗老师罚学生站一整天、学生从混混变成有志青年、教育需要宽严并济
行文逻辑:引入案例→列举管教行为→展示转变结果→分析教育理念→提出教育主张
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电影《老师·好》中的苗老师,正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
他看到有女学生抹口红,当即拿着纸巾给她擦掉;他发现有男学生抽烟,就罚他们站一整天;他看到有学生别着斧头当“混混”,立刻将他赶出了教室……
正是这么一个大胆管学生的老师,让“混混”变成了有志青年,让抽烟喝酒打架的学生变成了善良勇敢的"好学生,让上课爱偷看小说的学生变成了讲台上的教师……
那时候大家才明白,原来管你最严的老师,爱你最深。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只有惩罚,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老师的爱,必然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改变。老师的良苦用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借鉴写法:撕去封条具象化、对比手法显矛盾
演讲要点:撕去教科书前言体现思想解放、家长强加理想导致悲剧、亲子平等促进成长
行文逻辑:分析电影主旨→对比角色象征→剖析教育问题→反思家庭模式→总结哲理启示
《死亡诗社》就是这样一部能引起育人者反复思虑的电影。
自由与规则之间似乎总是一对矛盾。就如同电影中的校长,他所象征的就是一种规则,也是传统的思想束缚。而深受学生喜爱的基廷老师则是自由精神的体现。也是现代学生所向往的生活。从电影所要表达的主旨来看,似乎更加青睐与颂扬基廷老师的自由主义精神。但其实规则与自由之间是应该能够找到一种平衡点,从而达到对立统一的状态。比如撕去教科书前言部分的那段场景,基廷所要学生们撕去的并不是文学艺术作品本身,而是要学生们撕去抑制学生想象力的封条。社会需要规则,学校也同样需要规则。遵守规则既是一个社会、集体正常运行的保证,也是人的基本品质的反映。这些规则不仅不影响人们思想自由的发挥,而且更是保证了每个人个性思想、创新精神的拓展。
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区分的是,校长所谓的规则并非我之前所讲的规则,他只是在假借规则这一名词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比如最后男孩之所以要自杀的原因,并非是他触犯了什么清规戒律,而只是因为他没有走家长、学校给他规划的那条“经济仕途”而已。为了自己喜爱而终究因为现实中重重压力之下不能得到的`戏剧表演,他选择了自杀。因此校长所代表的是保守和守旧,特别是在精神层面上对学生的个性进行抹杀。他对学生的教育只是将学生通过一个标准化的流程,输送进名牌的大学。他所要维护的已经不是学生这个受教育者本身,而是他所赖以生存的学校的名声。
另一方面,我认为片中的家庭教育方式对我们也很有启迪。值得反思的是,跟尼尔的家庭一样,现在很多家长不管三七二十一,喜欢把自己的理想强加在子女身上,使得孩子们失去自我选择的空间,他们的成长是一个可悲的“被成长”的过程。我觉得亲子之间,从人格来讲应该是平等的,相互要有更多地沟通、理解和尊重,这样的孩子才能真正健康、快乐地成长为一个完整的人,从而去实现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价值。
相信这部影片还有很多哲理,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借鉴写法:反思自身行为、制定共同规则、奖惩有度执行
演讲要点:建立和谐有序家庭环境、父母与孩子共同制定规则、引导孩子理解规则并执行
行文逻辑:听课反思→制定规则→执行规则→调整沟通方式
今天非常用心的听了一节家庭教育课程,收获颇多,更是受益匪浅,对孩子的教育更是有了深层的认知。孩子的成长学习过程家庭教育是最关键的,毕竟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听课的过程中也一直在反思自己对待孩子的一些不当行为,定规则不是给孩子一个人定的.,而是全家人一起遵守一起执行的,培养规则意识,并非一朝一夕,需建立和谐有序的家庭环境;父母言传身教,并和孩子一起制定规则;引导孩子理解规则,奖惩有度,该坚定的原则不能心软,如果孩子长期养成了的习惯,一时改不回来,那就在定规则之前跟孩子多沟通几次,孩子如果做到了可以适当表扬,其实最重要的是看孩子是故意不遵守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规则意识越早越好,规矩必须懂,勇敢必须有,不欺负别人,懂得尊重别人,无规矩不成方圆。
借鉴写法:以爱为出发点、冷静处理情绪、私下惩戒为主
演讲要点:惩戒需在法律框架内使用、惩戒应避免公开场合、惩戒目的为教育而非惩罚
行文逻辑:解读政策→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总结观点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许多老师感到特别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阔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老师应当如何正确运用,的确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老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特别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老师赐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老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老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老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污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精确。可见,没有详细实施细则的惩戒权,老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老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老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当面对和思索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心情感动的状况下进行。老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学生焦急老师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擅长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当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
使其知错能改。假如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简单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老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扰,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老师的.社会地位,保证老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赐予一定的处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老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