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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习报告总结(精选4篇)

发布时间:2026-10-28 10:14:29

法律实习报告总结 篇1

实习人:xxx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xxx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年级:xxxx级 班级:x班 学号:x号

关 键 词

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律实习报告总结 篇2

这个暑假我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进行了暑期实践,为期2周。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我是法学院的学生,学习的是知识产权,将来也想要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涉及的法律知识面面较宽,实践性强,作为一个只有在校学习经验的大学生,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能够学习些课堂上所学不到的实际经验,了解法律实务和实际办案流程,更多的是能提前了解律师的工作状态,为以后的从业做个参考。抱着这样的目的,我来到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进行实习。 在短短的两周时间内,我学到了不少专业知识,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由于在校我学的是知识产权专业,只上过一些法律基础课程,专业的知识并没有深入学习,所以在律所实习我主要是负责接待当事人,并且在旁听律师接待当事人分析案子,在这过程中我记录了律师分析的话,这样便对于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在律所带我实习的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周律师,是位很有经验并且优秀的律师。 在去律所实习之前,律师在我看来只要在当事人来咨询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或是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律师的观点,为当事人打赢官司即可,是个只靠口才吃饭的工作。然而在律所实习2周后,我便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在律所中我见的多的就是法律咨询,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首先会先咨询律师,而律师就需要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为其提供建议,从现实可行性的角度为当事人维权。有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借给他的租客20万,写有借条,但是借款人躲债到了外地。该当事人就收不回借款,于是来咨询律师能不能告他诈骗,该当事人很激动,说,钱也不指望追回了,就想让借款人坐牢。周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分析问题,借债并不能构成诈骗,借款人只是借款不还,警察不会因为借款不还而对借款人发出通缉和追捕,因此报案一般立不了案。周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以打官司,官司赢面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是打官司的费用较高,与所追款数成正比,而且即使官司能打赢,要是借款人一直不回家,那么强制执行就无法起到作用。在听了这个案子后,我才知道实际办案子并不是我们课堂理论所学那样,实际的办案要考虑更多现实因素,即使官司打赢,要真正维权还是需要实际执行的支持。办案子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各种知识的支持。在律所中我见到的来咨询的经济类的案件比较多,多是一些追回欠款,公司纠纷的案件。在律所实习的2周中,我也了解到要打一个官司的繁琐,并不是如我以前所想的那样,只需要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就行了,两方律师分别举证所涉及的一系列证据就是律师在庭前所要做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收集证据这一环节,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到一份居住证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鉴定书,在取证环节中都不容许有任何差错或是考虑不周的地方,各证据间也应有内在的关系,而不是零散的、信手拈来的。这种证据的获得都是经过多次奔波才得到的。

在律所观察律师的工作状态,发现对于律师来说,重要的能力就是沟通能力,而非我们曾以为的口才那么简单。在校期间,我认为律师的口才极为重要,能够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便行了,其实不然,律师在法庭上只要陈述出自己的观点与发条依据,一切从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要做到这些就需要律师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这不仅仅要求有好的口才,更需要有专业的知识,生活阅历,实践经验和涵养。

周律师考虑到我才大二,并未学习到系统的法律知识,于是让我整理卷宗,让我通过整理卷宗看卷宗上的案子来达到学习的目的。卷宗对于律师来说可以说是机密的文件,因此在整理过程中我格外认真得去做了这份工作。整理卷宗,在没着手去做前我认为是项简单的工作,然而真正去做了就会发现这项工作也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在整理过程中只要用心,就可以通过整理卷宗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知识。因此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在为期2周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时候的确掌握了知识,从理论上也知道该如何运用,但是在实践中真的需要运用了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于是就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只有实际运用了才能知道自己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从中吸取经验,提高自己的水平。在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往往学习的都是纯理论的知识,而没有实践经验。因此在暑期进行实践就是很好的机会,把我们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实践来提高。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虽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更多的是一个职业,一个谋生手段。律师并未如我们所想的那般光鲜亮丽,工作的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要想进入律师这个行业,需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并做好打拼的准备,在从业的开始几年,需要一个漫长的积累与奋斗过程。一个好的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人格魅力,执业纪律等。同时要想成为在律师行业的精英,更是需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打好关系,这是增长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实习中我学到了以往在学校所学不到的,从在讨论某律师讨论案件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讨论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的主要观点,而实践之中又倾向于哪种观点,这样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能帮助我们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同时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以后成为律师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成为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这2周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我在学习实践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在工作生活中不仅要谦虚好学,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观点有所坚持,适当的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前景十分严峻,众多法学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是与法学无关的,我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我也体会到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虽然如此我还是确定自己要从事法律工作,实习中体会到的各种问题与艰辛更让我坚定了这一点。在律所实习使我的暑期生活更加充实了,也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深切的体会,让我对未来毕业后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也坚定了我从事法律工作的信心。

法律实习报告总结 篇3

【#实习报告# #检察院实习总结报告【三篇】#】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实施,针对基层检察院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基层检察院建设正在不断完善,但是将基层检察院权力结构与运行研究作为整体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是检察院实习总结报告【三篇】,仅供参考。

检察院实习总结报告【一】

今年九月份就正式的步入了大四,在教室里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相对而言就变少了,是时候把我们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实习就是这样的一种途径。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深化我们的理论知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好法律条文的含义,从而使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减少,使之真正的成为一部良法。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的是集中实习,即学校给我安排实习单位以及岗位,所以我被分派到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你的侦查监督科实习。实习的地方距离学校比较近,所以出行问题算是很好地解决了,而且个人也觉得实习的单位很不错,所以对实习的日子是充满的激情和期待的。但还是有很多的胆怯在里面,害怕自己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不能很好地配合他们的工作,反而给他们添麻烦,不过还是有一种能够努力学习并把事情办好的决心的。实习的时间为两个多月,现在也即将接近尾声了,所以就结合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经历简单的总结一下,一是向老师们汇报我的一些情况,二是反思一下自己。

每个人熟悉陌生环境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我应该还算可以的。刚到科里的第一天,科里的雷科长就给我安排了实习的指导老师,即刘姐,我另一个同学安排的是王哥,其实在我看来,科室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指导老师,他们都有值得我去努力学习的地方。然后刘姐就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科室里的成员。所以第一天我首先接触的即是人际关系,我需要学会怎么去与人交往以及怎么去与大家一起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和工作。在这一阶段我发现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与人接触的时候总显得有些羞涩,放不开,我决心努力克服自己的这一心理,要大胆、主动、大大方方、不怯懦的与人交往,让他人看到我的真诚与热情。

刚来的一段时间有点不太适应,科室里的人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刘姐认真的给我讲了她内勤这一块的主要工作,让我对侦监科办公室的职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填写法律文书和制作报表上对我有详细的指导,经常跟我谈及卷宗里面文件之间联系的知识,指导我和科室里的其他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在刘姐的指导下我熟悉了办公室所有的或大或小的事情,并与以前在学院里面的一些工作做比较,碰到自己第接触的事情认真向科室里的人请教,并一起讨论,并做好记录。为了使自己能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经常会跑到各个办公室区询问一下有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多与他们交流,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争取把它们都弄懂,以便于制定自己今后的学习方向,为科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随后实习的第二天,雷科长便向我讲解了我们科室的三大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也是我们科室就叫做侦查监督科,所以其职责应该是对侦查部门的各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是法律监督。这个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条文明确规定的。之后雷科长就问了我们俩个一下关于我们科室的工作职责有什么看法。由于我们两个对实践了解的很少,所以就没提出什么想法出来,但是雷科长鼓励我们要大胆的司考,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相信勤奋努力应该可以办好一件事情的。之后雷科长就像我们介绍了侦查监督科的三大主要的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就是把侦查部门报送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俗的来讲就是看这个人如果不关押是否有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会不利于审判的进行;立案监督就是监督好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侦查监督则是一种很广泛的监督,就是说对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所以在实习的第二天便了解到了我们部门的业务,但是因为是市检察院,所以办的案子都是一些疑难复杂或者很重大的案子,所以我们刚来几天想上手办案子是很困难的,但是我决心不会放弃学习,虽然不能办案子,但是可以跟在旁边学习。

大家都知道审查批捕的期限在侦查过程中只有七日,在诉讼阶段有十四日,所以在短短的七天之内办好一个案子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需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我就简单的讲讲审查批捕的流程吧。首先我们收到请求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文件,然后审查,制作好讯问提纲,接着就是去看守所里提审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一些讯问。然后就是办案人员整理好讯问笔录,制作好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逮捕意见书是很重要的,制作起来有点费事,其中关键的是定性以及提出要说明的问题。做好这一部分需要熟悉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之后就是就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讨论,之后就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然后就是填写好法律文书,送达给执行机关执行。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案子了。不要看我说的很轻松,这其中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的,比如写意见书的时候要结合各项证据进行审查,审查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能够印证的则确定下来,不能印证的则是存疑证据,效力会产生影响。组织语言很重要,在我尝试制作意见书的时候,觉得很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语言组织能力。

之后接触的 多的就是办公室的一些事情了。虽然以前有在学院学生会做过事,但是真正岗位上的工作与那个还是很有区别的。很多文件的编辑工作根本就不会做,所以我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办公软件这一块还是有待加强的。填写法律文书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很多种,所以需要很细心才行,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细心才能办好事情。

在检察院实习给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那种严谨办事的风格。因为 我们行使的是法律监督的职能,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各方面的安全,所以谨慎是必须的。所以在检察院工作的气氛可能不会有其他地方那么轻松了。 在那可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却接受到了很好的思想观念,我想有的时候深刻的谈话也会有亲身经历那么重要吧。那天雷科长在办公室跟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谈话,告诉我们,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学会办理好案子,而是应该在这个阶段,在自己的内心树立之中内心确信,一种什么内心确信呢?即公平正义的信念,不管办理的是什么案件,都要问自己,我们自己做到的公平正义吗?我们的法律知识比一般人要懂得多,所以我们不能拿着法律去做不公平正义的事情。这次谈话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是啊,不管这个社会怎样,我们学法律,并从事法律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就要坚持好公平正义,这样,一部好的法律到了我们手里才不会被运行成为一部恶法。

平常我和科里的另一个实习的同事会把我们的工作场地清洁好。我觉得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对于我们的工作的进行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还是一直把这个坚持下来了。

整理卷宗是帮助我们学习的很好的一种方式,通过整理卷宗就更加理解了法律的运行。

在实习的过程中发觉我自己还是不够主动积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是得积极一些,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和任务。

这次实习能够得到圆满的完成时真的很感谢科室里的这么一群同事的帮助,他们的提醒与教导让我在真正进入社会好好的上了一课,相信会永远记得他们给的教诲的。

以上是我实习工作的总结,虽然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本职工作能力逐渐的提高,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深知自己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会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与同事同行不断地交流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检察院实习总结报告【二】

xxxx年3月1日我来到了大洼县人民检察院实习,在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各级领导和同事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在实习期间,我做到了遵守实习所在地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到了大家对我的认可

这次实习我被分配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

进入侦查监督科,科长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使我对侦查监督科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在侦查监督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提审、送卷和帮助科室成员打印有关案卷的材料等。在实习期间,我开始接触到具体案件,并同科长一起去提审,这是让我觉得兴奋而又感兴趣的,因为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能更加了解案件的始末,从而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在讯问中,科长以义正严词的语气和循循善诱的讯问方式,使犯罪嫌疑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检察官配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出悔过自新的态度。这使

我深刻感到作为一名检察官,能够代表正义与公平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令其悔改,是无比神圣而又光荣的。

三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下来,我的收获很多,感触也确实不少。从具体工作来看,首先,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佳。其次,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后,通过科长对我的谆谆教诲,我从她那里了解了她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以及人生的感悟,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上还有许多地方不足,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尽我所能的帮助各位科室成员工作。或许军旅生活中的的片段随着岁月的流逝难免被遗忘,但这段实习的日子相信仍是会记忆深刻,它作为我们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承载了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难忘。在此,谢谢大洼县人民检察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三个月来一直关照我的各位领导、科长、以及科室成员,谢谢!

检察院实习总结报告【三】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二室。我们一共19人在7月11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5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 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因为不止,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有偷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事迹凳枪不匦萄侗乒┑慕峁顾凳裁此胱陨敝嗟摹5笔蔽艺娴囊晕窃┩鞯摹?墒腔氐郊觳煸嚎垂ぞ莺螅醯煤蒙怠9不卮铀宜殉隼幢缺ò溉思负跻槐兜脑呶铮运业木们榭隽种欢疾豢赡苈虻剑慰稣饷炊啵耸蔽也欧⑾肿约菏芷耍睦锊皇且话愕哪咽埽米约耗压氖亲约旱亩床炝χ睢:貌蝗菀椎蔽业髡眯奶螅槭π植哦晕宜担�“小秦,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我只能无言,因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但并没有指责我不应该对罪犯有同情心,这样会影响工作之类的,而是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渝北区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而且渝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重庆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重庆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法律实习报告总结 篇4

我的实习过程主要分为几个阶段,首先熟悉法院的工作,了解案子从立案到结束的全过程;其次,做一些基础的文书工作;后,参与具体案件的调解和审理。

在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一种庄重、严肃的感觉瞬间冲刺了我的全身,我有些紧张,带着些许的敬畏,被副庭长领进了办公室,带我的是她得一位助理。在法庭的着一个月里,我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整理案卷资料

初进法院,分到我手头的工作并不多,几乎一整天都在整理资料,打印资料。虽然这些工作有些无聊,但在做了之后才发现,它远没有我想像那样简单,它就像法院日常工作的缩影,有着严格的顺序,繁琐而复杂,必要的内容材料缺一不可。实习得第一天,我就得到了一份案卷顺序表格,但就像法律中存在漏洞,表格中的内容时常不能满足案卷材料的需要,总有些欠缺。即使我整理完案卷,也仅仅是书面的材料,还有电子数据需要一同上传。当然这是我在之后学到的。

(二)填写、起草法律文书

整理了几天案卷,看看案卷的内容,可以基本上了解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之后我开始接触一些新的东西,如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等等。对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发出的文书类型都不同。如受理案件通知书就是对原告及其代理人在受理时发出的,而对于有关开庭时间地点的通知,两者又是不同的,前者用的是开庭传票,后者用的是出庭通知书。分清这些也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自然我也没少犯错。判决、裁定、公告,都有生效期,而具体的这些法律文书不是到了时间就是有效地,它们必须有印章才是有效地,而公告更是要在张贴之后拍照以作为送达依据。学习时只是了解了有关它们的适用情况,当它们转化为法律文书时,在具体实务中仍然存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

(三)其他

在实习中我在几个简易程序的案件中充当过书记员,说是书记员,其实就是打字的。各种审判之前的步骤几乎全部忽略了,什么法庭纪律之类的,就是存在于庭审笔录中的一句话。整个过程几乎就是法官一个人在根据案卷材料自问自答,只是在有问题需要了解时,才会向原告或其代理人进行询问,完全没有法庭的严肃的气氛,十分随便。当然多数情况开庭的程序还是严谨的。

而在庭审之前,几乎每个案子都会由法官主持进行调解。我也参与过几次,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个,但不可否认,要双方同意和解,这需要很大的技巧和很好的口才,而且“软硬兼施”。

在这里,我近距离地接触到民事审判工作,目睹并学习了正确而标准的案件审理程序,更深刻地了解了一个案件从起诉到法庭庭审的各个环节。在跟随法官审理案件,书记员记录的过程中,我目睹了他们的工作,并虚心向他们请教,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的宝贵经验,不仅仅是法律专业知识,更多的是他们认真对待工作的态度,缜密的思维,还有扎实的法律技能。

实习中的收获与体会

(一)收获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法院整个的运作都是十分复杂的,法院的工作即使在细小也需要十分严谨的对待。

实习帮助我提高了适应能力,交际能力。以前在父母、老师的保护下安然自得,可是到法院之后,天天要应对不同的环境和场合,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不得不努力使自己做好,表现好,才能在这里如鱼得水。通过这次实习,提高了我对环境的应变、适应能力;另外,做事先做人,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基本的问题。作为一个实习生,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

(二)不足

在将我所学的抽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中的同时,才发现自己还欠缺太多,以为掌握了的书本知识,在实际中有时根本联系不到一起,感觉到所学知识的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专业知识的贫乏,、对案件的分析能力欠佳。在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在比较严肃的环境下,我的反应总是比较迟钝,也是心理素质不够好所引起的。

实习期间,通过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我认为法院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庭审有时只是走个过场;其次,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法律知识的普及不够,一些当事人只知道要求法院快些处理的自己的案子,根本不顾法律所规定的期间,对工作人员的劝解也全不理会,只会闹。同时,在执行时,当事人也找法院,而不是执行局。

(三)展望未来

首先,自然是加强自身学习。对以前所学知识进行系统性地整理,再结合新的案例进行学习。并且,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新动向,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

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在平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律师、法官的职业水平较低;法院的工作独立性不强,经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甚至干涉等等问题。法院自身也要立足于这些不足,加强素质建设;另外,作为准法律人,我们应树立信心,满怀责任,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同时,法院的审案程序应该严格按照规定,不能只是走个过场。

后,加强普法工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更要重视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知道法规的具体意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结语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迈向美好而残酷的未来。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让我看到了未来职业的发展方向,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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