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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人员考核总结(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10-26 22:35:43

执业人员考核总结 篇1

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定于3、4两个月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法律服务所

1、能否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能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否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

2、能否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指导,规范诚信执业,能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为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法律服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执业人员和合伙人是否达到规定人数。

4、法律服务所名称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在法定执业地点执业;有无在城区私设业务部,擅自变更执业场所等现象。

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落实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有无乱收案、乱收费、私分资产、财务帐目不清晰、收支不规范、不依法纳税、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等现象。

6、队伍中有无违法违规现象,能否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当事人投诉。

7、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是否明确了党员隶属关系,能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二)法律服务工作者

1、是否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及本所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否存在《山东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48条所列举的行为。

3、是否能够积极开拓业务,诚信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办案。

4、是否能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和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管理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自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法律服务所、强行控制法律服务所公章和财务、违规撤换法律服务所主任、违规收取非法费用、对所辖执业机构和人员监管指导不力,以及在年度检查、考核录用和评选表彰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等问题。

年检注册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由各县市区协会自行决定。年检注册时,各县(市、区)须上报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培训内容等相关的材料。不组织培训或不上报培训相关材料的,不予以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市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

二、检查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年度检查采取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所检查,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10日):各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对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

第二步,检查抽查阶段(3月11日至31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所逐一进行检查,尤其是被投诉查实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应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第三步,办理手续阶段(4月6日至4月8日):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局办理年度检查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具体时间为:

4月6日:宁阳县、东平县

4月7日:新泰市、肥城市

4月8日:泰山区、岱岳区

三、呈报材料

各县(市、区)应以正式文件对通过年度检查和注销的法律服务所名单上报市局备案。同时上报下列材料:

1、《法律服务所年检卡》1份

2、《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呈报表》2份

3、《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卡》1份

4、《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呈报表》3份

5、《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6、《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7、《年度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并附通过年度检查和需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以便市局备案和审批。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其名单、违纪情况及处罚措施等情况一并上报。(上述材料附电子版)

8、培训的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年度检查,不仅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自身科学、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是促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决不能敷衍了事。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 认真填报材料。年度检查既是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检查的重要措施,也是采集执业机构、人员和业务量等数据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

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查填报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务必做到真实、严谨、清晰,特别是对年度检查卡的填涂,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不发生漏填、错填、折损等现象。

(三)按时交纳会费。会费的收缴同往年,各县市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收齐后,于年检注册时一次性缴市局。

执业人员考核总结 篇2

一、基本情况

湖南律师事务所,共3名律师,均为专职律师,其中合伙人3名。此次共3名律师参加考核(初审),考核结果3名全部称职。

二、考核工作安排和布署情况

1、收到市局文件后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由曾向前主任负责主持考核工作,对本所律师的.品行鉴定、业务及收入、完成规定义务及会费缴纳几个方面并结合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八条、省律协《湖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的规定的内容,对律师进行考核。

2、考核的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六)律师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律师参加社会保险和执业责任保险的情况;

(八)律师遵守律师事务所章程及管理制度,履行律师工作职责的情况;

(九)省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

3、考核方式:由各律师严格按照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八条、省律协《湖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的规定自核,并认真如实的填写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个人总结。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表上交给主任主持召开年度考核评审工作会议,对律师进行年度考核评定,由曾向前主任在各律师考核表中对考核的结果作出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重点

本所律师能遵守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完成法援义务,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律师事务所管理,在律师执业活动中无被投诉情况,律师执业操守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从律师办案及收费情况来看,对规则熟悉度不够,尚在磨合阶段。

今后我所将重点多组织全体律师进行业务学习,促进律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探讨和分析律师办案的一些方法和技巧,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及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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