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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经营企业人员工作总结(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10-23 07:14:03

饲料经营企业人员工作总结 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饲料质量安全工作为核心,积极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完善强化日常监督制度,加强检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的打击力度,保障饲料质量水平稳步提高,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以优化企业结构、净化饲料市场,创建饲料管理宽松环境,强化服务为重点,推进壮大饲料产业,全面提升我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信誉度、美誉度和知名度,打造饲料行业的固安品牌,不断开创饲料工作新局面。现将半年来的饲料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饲料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养殖场户守法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饲料的自觉性。

2、加强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饲料生产企业八项规章制度和八项记录,规范饲料标签、说明书、外包装物和商品名,建立健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入库、出库检查验收、索证、保管、产品留样等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不良信用记录档案,做好跟踪检查,依法诚实经营。

3、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省市要求,县局和乡镇畜牧中心站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县局与生产、经营企业和乡镇畜牧中心站签订责任状。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乡镇动物防疫站将监管对象按区域类别分片分组,把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监督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产,对生产企业的投入品使用、生产流程、产品包装、包装标示、质量检验等要严格监管,全面落实质量追溯管理。

(二)严格企业设置,加强规范管理

1、根据《山西省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做好换证换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站立即对县区内5个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换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宣传工作。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验收要求进行企业的改扩建工作、并于xxxx年4月30日前提交换证申请,目前共有4家饲料生产企业决定进行换证工作,剩余的1家企业将在xxxx年6月30日到期后,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饲料产品。

2、继续加强企业标准和饲料标签管理工作。对全县饲料生产企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饲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生产。针对金泽公司出现的饲料印刷错误的问题,已责令其将错误标签全部销毁,并要求其深查错误原因,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3、对饲料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进货验收登记,销售登记备案制度。严禁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审查合格证、产品批准文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求饲料经营企业到县牧草站进行饲料产品经营的备案,今年共有8个饲料经营企业完成了备案工作。

(三)加大饲料监督检查力度。

1、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由各乡镇的动物检疫站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重点查处不符合规定的证号、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饲料标签。

2、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和使用,“两精一红”(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等违禁药品和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一是要严厉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非法添加和使用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在生产环节饲料生产企业对购进的饲料原料和生产的产品要批批检测,确保饲料产品不含有害化学物质。

3、是继续加大力度对全县畜禽养殖户使用的自配料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抽检养殖户生猪饲料,检测“瘦肉精”50余份,均为阴性。

(四)加强饲料抽样监测。

根据市级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抽取生产企业样品15个,8个经营点的样品,3个养殖户的样品,平均合格率为100%。

(五)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今年要组织一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业务和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二是继续做好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告知承诺工作,100%落实告知承诺制度。

(六)积极做好饲料工业统计工作。

认真细致及时的完成饲料工业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七)完成草地和粗饲料贮备任务分解任务。

全年共计分解草地建设任务11700亩,其中草地改良5100亩,人工种草6600亩;共完成粗饲料贮备任务62910吨,其中青贮9450吨,黄贮37760吨,微贮15700吨。

(八)严格认真完成xx年退耕还林草食畜棚圈建设任务。

中心严格要求验收要求标准组织进行验收。目前共验收项目三个,完成棚圈建设2700平方木,拨付资金54万元。

屯留县牧草站

xx年xx月xx日

饲料经营企业人员工作总结 篇2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农牧饲发[20xx]29号“关于下达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计划的通知”精神,巴彦淖尔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结合全市饲料生产、经营和养殖业基本情况,兼顾大、中、小型企业比例,选定具有代表性的、能反映当地饲料生产、经营和养殖业基本情况的饲料生产企业4家、经营企业1家、养殖场(户)29家作为抽检对象,共计34家。现将抽检工作和当地饲料生产、销售及养殖业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抽样工作情况

此次抽样工作按照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分三个环节进行,充分调动各旗县(区)饲料办工作人员参与,严格按照《20xx年饲料安全专项监测抽查方案》跟《201年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抽查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抽样、分样、封样、编号、留样和检查,7月1日全面开展工作,7月4日结束。共抽取饲料样品46批次,全面超额完成自治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1、饲料养殖环节违禁添加物监测样品35批次,共涉及养殖场(户)29家。其中,蛋禽产蛋期配合饲料9批次,肉禽配合饲料2批次,生长肥育猪自配料14批次,仔猪自配料4批次,育肥羊自配料6批次。

2、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样品11批次,其中反刍动物饲料产品9批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2批次。

二、检查工作情况

结合抽样工作的.同时,组织实施了检查工作,并针对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处罚意见。

一是证、号专项检查。此次受检的4家饲料生产企业均取得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二对所有饲料标签都进行了检查,

三在此次检查过程中饲料生产企业检化验室已经全部建立。

三、饲料生产情况

全市现有持证饲料生产企业33家,包括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2家,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4家。据综合季报统计,20xx年全市饲料产品的总产量18.8万吨,其中按饲料品种计,配合饲料11.2万吨,浓缩饲料7.6万吨,预混合饲料1.2吨;按饲喂对象计,猪饲料2.6万吨,肉禽饲料2.4万吨,蛋禽饲料3万吨,反刍动物饲料10.8万吨。

四、存在的问题

(一)饲料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抽查中发现,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与养殖环节的从业人员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饲料安全(主要是安全用药)、畜产品安全知识了解不够,部分饲料生产企业仍然存在重视销售管理,轻视生产与质量管理的做法

(二)扩大违禁添加物的抽样环节和抽样范围

今年抽检样品大部分来使用环节,希望今后要加大违禁添加物的抽样环节和抽样范围,特别是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抽样范围,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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