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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工作人员工作总结(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10-24 09:20:07

食品科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1

上半年,食品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局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不失职、不揽责、不出问题”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1、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层层落实责任。我局按照示范区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根据示范区局《20____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20____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对20____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逐级分解,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任务到岗位,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分别在3月份和5月初份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和形势分析会,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析,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我局分别依托3。15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并且联合区食安办、镇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宣传“进城区、进农村、进学校、进超市、进农贸市场、进社区”的“六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3、努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年初到现在,我局先后组织辖区食品经营者法律知识培训2场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给每名参训人员都发放了《食品经营法规知识读本》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指南》。先后在报纸开办食品法规专栏2期,手机短信提示1万余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余4000份。

二、规范食品日常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积极参加区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1、为了切实保障全区元旦、春节双节食品安全,元旦前夕,按照区政府领导安排,我局参加了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分局、教育局、农业局、商务局共同参加的食品市场联合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全区包括学校食堂、餐饮、超市,企业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2、1月__日,我局参加了由食安办牵头,农林局、质检分局、李台街道办、大寨镇、五泉镇、揉谷镇分管领导参加的春节农产品安全联合检查,分别检查了五家涉及农产品的公司及专业合作社。

3、为规范食品市场环境,3月__日,我局参加了由区食安办组织,质检、药监、农林、水务、畜牧、盐业、商务、教育、卫生、公安和各镇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春季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先后检查了金鑫步行街饮食市场、康乐市场、西农路蛋糕房、姚安小学等五家单位的持证经营及购销货台账等食品安全问题。

(二)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全面贯彻杨陵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落实杨陵区食安委及示范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杨陵分局认真组织,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杨陵工商分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区食安办安排部署,自3月下旬起联合五泉镇、大寨镇、杨陵街道办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经营户152户,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扣缴郑州管城区、二七区等央视曝光不合格垃圾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6000余袋,价值4000余元。

(三)主动开展辖区食品经营户摸底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已基本上完成了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摸底工作,杨陵分局实有食品与经营户1032户,其中企业56户,个体工商户776户;从事食品批发27户,餐饮经营户422户,食品加工96户,预包装食品经营514户,加工经营户27户;无照经营户81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1份,已签订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612份 ,办理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起,罚款入库金额1。5万元。

(四)开展多次专项执法检查。

1、元旦以前至春节前夕,在分局辖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累计200人次,检查经营户累计900户。

2、我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查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迅速组织人力开展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面条零售摊贩及面条销售门店32家,食品经营户27家,调料品经营者53家,未发现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已上报示范区局。

3、分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清查不合格食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近期农村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照不合格产品名单,对名单中同品牌、同批次、同企业、同规格产品认真开展市场清查。

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清查中未发现通知中所提及的不合格产品。

4、我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核查“美素丽儿”问题奶粉的通知的通知》,行动迅速,上报及时,方式方法得当,有效地控制了事态发展,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因此事件引发的消费投诉也趋于良性发展。目前,已暂扣杨凌母婴坊幼儿用品店负责人李凌店内全部“美素丽儿”42盒(罐),监督其对13名消费者退还购货款5000余元。

5、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羊肉及羊肉制品和生姜市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我局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7人次,检查了辖区康乐市场和好又多、人人家等6各超市及17家火锅店,未发现不合格羊肉制品和问题生姜。

6、分局按照省局《关于对不合格食醋进行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主要有:康乐市场、人人家超市、好又多超市、辖区的食品批发户、食杂店以及校园周边的商店。检查的重点食品为食醋、饮料、啤酒、乳制品、冷冻食品、散装食品等夏季消费量大的食品。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2户,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食醋,对发现经营不规范的食品经营户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五)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截止目前,共受理涉及食品安全类投诉5起,均得以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分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为了迎接国家卫生区和省级文明城区复审验收工作,杨陵分局召开了面向辖区市场开办单位关于迎接“双验”工作动员会。

会上给辖区13个市场负责人下发了《告食品生产经营户通知书》,强调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希望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和完善,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卫生环境治理整顿。

(七)在区食安办的领导下我局联合药监、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金鑫步行街、电影院饮食街、康乐市场、张家岗饮食市场等市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从主体资格到悬挂整齐、从店容店貌到进店经营、从货品质量到索证索票、从人员健康到工作衣帽等细小环节,我局执法人员挨门逐户、不厌其烦地形向经营户讲解,要求其限时达标。目前,各市场整体环境较以前有明显改观。

(八)我局开展了对辖区流通领域食品的抽样检验,分别对城区大超市和农村商店进行抽检,共检测15个品牌16个批次。

主要对包括牛奶、食用油、酱油、果冻、饮料、蛋糕等11个类别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如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隐性仓储经营户、庙会、古会等特殊区域。

(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强。

通过各种手段如组织培训、报纸专刊、电视短片、组织宣传车队、发动志愿者上街等有效形式向全社会及民众宣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率。

(三)对流通领域食品的抽检频次有待于加强。

涉及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如米面油、酱醋茶、肉类制品等息息相关各类食品加大抽检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二)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三)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四)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抽检频次。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一定会按照区食安委和示范区工商局的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精细管理,确保来年做出更大的成绩

食品科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2

一.工作职责履行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 业务工作顺利

2. 完成上级定期监督检验任务

3. 对食品等企业全面开展了委托检验

4. 发展创新 拓展业务

在新形势下,我们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积极走出去。今年我所与锅检所合作,开展了热传导油的检验业务,共对23家企业34个样品进行了抽检,为企业锅炉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县内许多私营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检验水平低。6月份,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食品科和我所联合开展了食品企业检验人员培训班,我所积极配合,提供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保障了培训班成功开办,获得企业的好评。

二.抓机构建设,提高综合实力

1. 坚持不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把检验工作和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牢固树立中心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以促进服务意识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积极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和领路人。

2. 苦练内功,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手段。

我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业务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针对市局计财处和认评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及时进行整改。于此同时我们着手修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系列的质量管理文件,并且在具体工作中按照新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试运行,通过运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现在,新的质保和安全体系已基本成熟。在局领导的指示精神下,我所积极筹备和购买必备的检验设备。我所购买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已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我所的检验能力。

食品科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篇3

为规范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落实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29日至6月30日,质监城区区分局在城区区、商贸开发区两区范围内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质监城区区分局把这次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迅速行动,做好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执法的副局长王任组长,稽查队队长秦立群任副组长,各科室、稽查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队。

二、狠抓了三个重点。

一是将窝点列为整治的重点,严厉打击水桶和饮用水加工生产窝点,坚决取缔发现的生产窝点;二是以饮用水桶和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将桶装饮用水非法灌装和加工、使用劣质水桶违法行为和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使用违规原料、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饮用水桶和制售假冒伪劣饮用水、饮用水桶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予以严厉打击。

三、明确了三个分工。

一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稽查队负责牵头工作,与食品科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二是食品科负责组织制定下达桶装饮用水产品抽检计划,各稽查中队按照区域划分负责实施抽检。三是办公室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整治行动的成果宣传力度。

四、突出了三项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作用。对消费者饮用水桶的质量申诉案件从快处理,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企业或窝点迅速查处,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本辖区内饮用水包装容器、塑料制品和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自律,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整治效果

在3个月的专项整治过程中,通过调查摸底,摸清了城区区共有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19家,其中,已获得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9家,未获得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的单位10家,城区区、商贸开发区均无饮用水桶生产企业。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共检查饮用水生产企业、窝点32家次,对10家无证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窝点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积极督促1家经整改能达到获证条件的桶装饮用水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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