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金融改革试验区,绿色产业支持,碳交易市场
演讲要点: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深化地方绿色金融改革,构建多层次碳市场产品
行文逻辑:完善政策框架→深化地方改革→创新金融产品→推进碳市场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快速发展,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区域绿色金融改革成效显著,我国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倡导者和引领者。
立足新发展阶段,对照新发展目标,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还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领域。
其一,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仍大有可为。目前,xx银行正在着手修订《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将传统化石能源的生产、消费类项目移出支持范围,增加气候友好型项目。同时,货币政策工具和审慎管理框架在强化对低碳投融资的引导和激励方面仍有较大的政策空间。
其二,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从全国范围来看,等非试点地区分别在绿色资产交易、地方金融立法、制定电线电缆行业和环保装备制造业行业绿色标准等方面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各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热情很高,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增量扩面亟待进一步提速。
其三,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碳市场金融化程度总体偏低,虽有金融机构陆续开发了跨境碳资产回购、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碳债券、碳基金等产品,但多为示范性质。
其四,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亟待完善。从整体来看,我国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的构建仍处于探索阶段,披露主体主要集中于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行业和领域,覆盖范围较为有限;披露标准并不统一,企业和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形式、内容、频率、流程等方面的可比性不高;有关信息披露成本分担机制的实践十分有限
五项建议助力发展绿色金融
首先是以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如支持绿色低碳项目的再贷款项目等。采取市场化和可持续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
其次是以点带面,全面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出台地方性绿色金融法规,促进金融支持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
再次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绿色债券发行量,探索推进绿色证券化产品、绿色资管产品等发展,鼓励境外机构发行绿色熊猫债,吸引更多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产品,不断壮大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
第四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碳市场建设。开展碳核算。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研究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有序参与碳市场交易,适时增加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第五是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建立强制性、市场化、法制化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明确包括披露主体、披露内容、监督管理等一系列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主体的气候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强化金融机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要求。优化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视披露质量引入追责处罚或财税奖励等措施,并探索构建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成本分担机制。
适用场景:银行间市场培训材料、金融业务学习资料、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演讲要点:政策法规学习成果、市场业务理解提升、交易系统操作掌握
行文逻辑:学习政策法规→了解市场业务→掌握交易系统
20xx年5月19日至5月21日,我参加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举办的第180期全国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培训。本次培训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债券交易处苟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杨凝、邵灵豪分别授课,主要对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政策法规、市场业务介绍和本币交易系统进行了讲解。现将三天的培训总结如下:
一、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政策法规
本次培训政策法规篇共收录了五部分内容,即:综合类、准入类、业务类、信息披露与风险监测、其他,共计70项政策法规。现就以下3项基本政策法规做简单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20xx年12月27日第x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包括八章,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组织结构、业务、财务会计等方面做出规定。此法是为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而制定的。
2、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1996年建立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将同业拆借交易纳入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监督管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以后,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在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没有出现系统性风险和严重违约事件,市场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银行在十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的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管理措施。期限管理、限额管理、准入管理、备案管理、透明度管理等市场管理手段,既能防范系统风险,又能灵活适应不同类型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多样化、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市场的其他子市场有了长足发展。新形势下,金融机构对进一步发展同业拆借市场提出了新的需求,特别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报价制改革推行后,金融机构希望同业拆借市场能够更加具有深度和广度。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正是在总结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经验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发展,配合shibor报价制改革,顺应市场参与者需求而出台的重要规章。该办法自20xx年8月6日起施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交易和清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为推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规范债券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4月30日发布实施。该办法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和中介服务机构、债券交易、托管与结算等做了详细规定。
二、市场业务介绍
银行间市场是机构投资者进行大宗批发性金融交易的场所,属于场外(otc)金融市场,一般包括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等组成部分。本次培训主要对货币市场及债券市场进行了学习。
货币市场是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之间融通短期资金的场所,是我国银行间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和回购市场,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又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货币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的基础性市场,从微观上可以满足市场主体短期资金的需求,是金融机构进行资金配置、资产管理、流动性管理及风险管理的重要渠道,从宏观上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必要的市场条件和政策传到的渠道。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了现券买卖和债券借贷两个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投资者之间大额债券交易的场所,是中央银行宏观政策传导的载体。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稳定整个金融体系、降低金融风险,有利于丰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和风险规避手段,也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场基准利率。
三、本币交易系统
本币交易系统主要涉及对交易系统操作的培训。交易系统包括前台和中后台,前台主要是交易员对各类交易品种进行交易操作,中后台主要是方便成员内部管理。
四、本次培训感受
1、银行间市场交易品种繁多,市场比较活跃,信息更新很快,对交易员素质要求比较高,作为交易员,应熟练掌握各类交易品种,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把握投资时机。
2、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对手往往是固定的,这就需要在平时的工作中进行交易对手的日常维护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积极挖掘新交易对手,增加交易的主动权。
3、此次培训后公司银行间市场操作将增加审核程序,大大降低银行间市场操作风险。
适用场景:法治宣传活动总结、企业服务工作总结、政策推广工作总结
演讲要点: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行文逻辑: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问→落实政策保障
10月14日,白云区龚家寨街道联合辖区司法所和部分金融机构在辖区鸿利来十字路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向企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形象生动地讲解了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大家提出的法律相关问题耐心答疑。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发放宣传品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活动,扩大了企业和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知晓率,更好的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今后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适用场景:金融风险防控总结,社会治安管理总结,经济秩序维护总结
演讲要点:专项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宣传提升意识,制定预案防范危机
行文逻辑:部署整治→开展排查→加强宣传→制定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处非联发〔20xx〕34号)部署和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精神,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管委会领导批示,于20xx年6至12月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根据管委会领导批示,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题调度会,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管理类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投资咨询中介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专项排查。
二、加强宣传,提示风险。
以全区各商业银行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梳理隐患,仔细排查。
建立排查非法集资活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及时消除非法集资活动风险隐患,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防患未然,制订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全区经济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债务金融科制定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强化问题整治。
适用场景:企业融资对接总结、金融服务提升总结、农村金融发展总结
演讲要点:创新政银企对接模式、优化信贷结构提升服务、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企业
行文逻辑:推进融资对接→优化信贷结构→完善金融体系→深化服务模式→支持精准扶贫
《金融创新助力县域经济发展》适用于金融创新助力县域的经济发展,我县积极创新融资对接模式,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积极组织自身发展意愿足、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效益好的40余家企业参加政银企对接培训和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投融资对接培训会,以培训+对接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与银行、青海股权交易中心业务对接和挂牌,并与各企业签订融资意向协议,为企业参与直接融资搭建了平台,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为解决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渠道。截至目前,全县8家中小微企业在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
今年以来,我县金融机构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杠杆的调节作用,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金融存贷总量持续增长。
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新兴业态、现代农业、民生工程、精准扶贫以及消费领域的信贷支持,积极搞好协调服务,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了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稳步增长。截至6月底,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8.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1亿元,增长3.69%。各项贷款余额25.9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24亿元,增长0.93%。
二、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全县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已初步形成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多种金融业态共同发展、功能日臻完善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8家,县内银行机构网点达到20个,助农取款服务点252个,ATM机63台,POS机615台,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通过积极衔接协调,门源大通村镇银行在我县设立了分支机构,为我县又增加了一支服务“三农”的金融组织,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了城乡金融服务水平,拓宽了农村投融资渠道。
三、信贷融资需求不断得到保障。
我县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深入挖掘信贷增长潜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银行积极发展表外业务助力企业融资,县内金融机构围绕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相继开发了FS农贷、农民安家贷、惠农e贷、“两权”抵押贷款、产业化扶贫小额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开发了小微快贷、七贷一透等适合中小微企业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我县金融机构成为中小微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和成长型企业初期项目的重要来源,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6月底,全县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和县域重点项目融资贷款11.98亿元,较年初增加0.2亿元,增长1.69%。
四、融资对接形式不断深化。
我县积极创新融资对接模式,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积极组织自身发展意愿足、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效益好的40余家企业参加政银企对接培训和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投融资对接培训会,以培训+对接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与银行、青海股权交易中心业务对接和挂牌,并与各企业签订融资意向协议,为企业参与直接融资搭建了平台,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为解决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渠道。截至目前,全县8家中小微企业在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五、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我县以金融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为切入点,积极扶持市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面广的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能人大户等经营主体,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助推农户自主脱贫。全县金融机构逐户对接贫困户融资需求,为全县3223户贫困户建立了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评定信用乡3个、信用村48个、信用户19766户,实现信用户评定晋级770户。截至6月底,共对接贫困户906户,为703人次发放“530”扶贫小额贷款2609.8万元。进一步发挥了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力度,提升了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创新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适用场景:企业信用管理、个人信用教育、政府合作项目
演讲要点:建立长效机制宣传、扩大部门协作范围、开展特定人群讲座
行文逻辑:建立机制→扩大协作→开展宣传
今年全面开展征信治理工作,为了落实人民银行总行、XX中心支行征信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夯实基储更新理念、开拓创新、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充分借助现代技术,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克服难点,团结协作,积极主动做好我市征信体系建设工作,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新老系统并行期间数据质量,加大我市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广建设,现就今年征信宣传工作要点要求如下:
一、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做好20xx年的征信体系宣传工作
征信体系是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在内的庞大的体系建设工作。为此人民银行要求辖区各金融机构做好征信体系建设的宣传、推动工作,积极与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协调,从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入手,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将征信和金融知识的宣传工作制度化,本着“边宣传,边建设”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加大对政府各部门和有关机构的宣传力度,共同促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建设与征信体系建设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宣传征信体系建设的内容、实质和与诚信建设的关系,争取政府各部门对征信体系建设的支持。20xx年的征信治理工作重点是在去年个人征信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采集范围,更全面地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公安、社会保障、建设、电信、公用事业、工商、民政、商业保险及邮政等诸多部门协调,提高社会各界对征信体系建设的熟悉度和支持力度,了解相关机构对征信数据的需求情况。同时,加强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的诚信建设,积极参与和配合市政府诚信建设。[
三、以多种形式对特定人群,开展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社会宣传工作效率,征信知识宣传应从与银行信贷业务联系密切、相对集中的特定人群开始。因此,20xx年征信体系要选择以下几类人群为宣传活动的重点。
一是针对政策性贷款发放对象的宣传。金融机构要主动协商政府有关部门,例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劳动就业中心和教育局,利用国家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性信贷机制,将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作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内容和助学贷款等政策性贷款发放流程之一。
二是定期在市职业技术学院、市职业高级中学开展征信知识讲座,宣传征信知识,帮助在校大学生形成诚信理念。使大专院校学生在走向社会前把握必要的金融知识和个人理财技能,要积极探索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增加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信用意识教育的内容。以一个大学生为中心,向社会的每个家庭幅射从而扩大征信体系宣传范围。
三是针对商业银行借款人的宣传。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开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业务。各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宣传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可以采用发放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现场
解答问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征信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守信意识,切实履行对借款人的告知义务,提高借款人对征信体系建设的认知水平。
四是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在”3.15”宣传期间与市工商局、市消协等部门合作,向广大市民发放百姓征信手册,让消费者了解征信知识,做重诺守信的诚信公民。
五是利用XX每年度6—9月份的“桃山之夏文艺演出”之际,在市桃山公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征信宣传活动,提高征信体系建设影响力度。
适用场景:农村金融服务建设、金融政策实施、信贷支持方案
演讲要点:信贷投入增长、风险保障体系完善、金融知识普及提升
行文逻辑: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信贷投放倾斜→推动资本市场融资→建立保险保障机制→创新担保方式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适用场景: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客户服务提升项目、风险防范教育总结
演讲要点:开展现场宣传推广、强化投诉处理机制、提升客户风险意识
行文逻辑:部署宣传任务→组织现场宣传→完善投诉处理→提升服务品质
一、根据联社要求,我所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小组,负责x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我所范围内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我所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详细介绍我农信社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农信社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农信社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在宣传方面,我所组织员工进行现场设点宣传,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进行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银行卡、网上银行、假人民币等相关业务知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有关法规政策等,并与广大群众密切的交流。同时营业厅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电话等。并设专人投诉处理工作台,深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发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值此宣传活动之际,我所加大金融知识及消费者维权宣传力度,提升宣传的时效性、客观性、全面性,营造有利于促进我农信社与金融消费者关系的舆论气氛,完善我所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