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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精选8篇)

发布时间:2026-10-20 12:53:43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焦作市磨头镇农场小学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全体教师一起认真学习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博爱县教体局下发的《博爱县教体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利用学校的.led屏滚动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接着,各班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向学生及家长转发了相关的内容,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使学生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并倡议全体学生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班还利用微信群等家校平台温馨提醒,提醒学生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为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创造了良好氛围。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2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重点禁放管控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20xx年2月4日上午,通济街道润硕社区孙伟波及辖区派出所、执法大队、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相关负责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的禁放管控和近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强禁放管控力量,开展定点值守和安全巡查等各项工作。

工作中,利用小区宣传栏进行宣传、单元门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微信公众平台,同时社区网格员向沿街门头房进行广泛宣传,并向过往行人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联合小区门卫、志愿者等一同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让更多辖区居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社区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氛围。让广大居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春节。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强化了居民的.安全防患意识,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3

为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12月1日,中原路小学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班会活动。

班会课上班主任阐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让同学们认清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通过观看视频、讲故事、看事例、学知识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给我们带来喜庆,但是也会影响空气、带来噪音、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存在很大危害性。鼓励同学们争当环保小卫士,积极宣传禁燃禁放知识。让同学们自觉抵制购买。通过小手拉大手,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观念深入人心。

美丽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通过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让孩子们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禁燃规定,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积极贡献力量,做禁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宣传小使者和小小监督员。

禁放烟花爆竹,共筑碧水蓝天,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4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

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5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6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三、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 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四、明确责任,加强巡逻守护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7

为贯彻落实《青神县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孔明灯禁放工作方案》,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罗波学校抓细抓实“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安全教育。

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宣传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成立由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安全干部、单位值班人员、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开展《青神县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孔明灯禁放工作方案》宣传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在春节期间参加烟花爆竹禁放场所(学校)守护、巡查、劝阻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放孔明灯的宣传力度,放假前各班举行“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学校开展了国旗下讲话,LED播放标语2条,QQ、微信群推送宣传标语3条,增强广大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

形成家校合力。利用微信、短信、QQ等家校平台温馨提醒,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发放《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00余份,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扎实做好“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让家长确立文明意识,积极响应县政府的号召,不经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并积极劝导亲朋好友自觉拒绝燃放,让居住环境更加“绿色”。

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成效总结 篇8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渝北区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了我校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的认真组织和精心安排下,校园内无一人燃放烟花爆竹,无一例因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

1、我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20xx年1月28日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建立了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安稳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稳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的领导机构,层层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了《白云完全小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各处室部门领导负责对相关教职员工进行了宣传和教育。

2、20xx年1月30日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和学习教委下发的通知精神,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禁放标志。

3、按照文件要求加强了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保安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巡查,领导24小时跟踪值班,特别是对除夕夜进行了重点监管,对学校教学楼及各功能室等部位进行了重点防患,值班领导并按上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4、安稳办护校人员杜绝了所有进校人员将烟花爆竹带入校内。学校严格规定春节期间护校人员禁止校内的教职员工和教职员工的`亲友、小孩以及放假学生将烟花爆竹带入校内,对校内教职工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也作了节前处理。效果特别明显,保证了春节期间校园安全,教职员工过上了一个幸福、快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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