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安全生产检查总结、煤矿管理总结、非法采煤整治总结
演讲要点: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措施、打击非法采煤窝点行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行文逻辑:落实安全制度→排查非法采煤→加强交通监管→整治烟花爆竹→推进森林防火
春节期间,xx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力度。
在有证煤矿安全方面。全乡共有有证煤矿30对(生产煤矿21对,新建煤矿2对,技改未验收煤矿7对),其中资源整合煤矿8对,朱家沟煤矿现已关闭。在管理上我乡主要是强化对《安全生产包保巡查监管制度》、《互纠互查制度》、《夜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煤管站的领导。经与县煤碳局充分协调,将煤管站人员分成两个检查组,分片区交叉检查有证煤矿安全生产,达到了每个煤矿白天检查每周最低2次;夜间检查每周最低1次,确保零点班的安全生产。乡副科级领导干部到煤矿巡查2次/月。对资源整合和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煤矿实行煤管站人员驻矿督促整改。
在打击取缔非法采煤窝点方面。包保领导每周带领乡、村干部白天拉网式巡查、排查不低于1次,夜晚重点巡查不低于1次,每周向乡安办报一次包保巡查周报表。各包村、包点人员每两天必须书面或口头向包保的乡领导汇报一次包保巡查范围内的巡查情况。包保的.乡领导在组织巡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将隐患及处理情况向分管安全的领导和乡政府主要领导通报。规定包村、包点的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的立即向包村领导汇报。在巡查中,明确非法采煤窝点的土地户作为非法采煤窝点启封、反弹的监管责任人。玉马公路施工挖出的露头煤,实行施工标段、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白天、晚上的巡查监管,由所在村作为民用煤供应给农户。对炸封、填封、砌封的非法采煤窝点实行登记、照相、立牌管理,并在标牌上标明“谁启封谁坐牢,监管责任人”等字样,村村建立了台帐,做到了“严、硬、狠”。元月份,共填、炸、砌封非法采煤窝点老井口12口,处罚盗采国家煤炭资源行为人员3人;因包保巡查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有5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乡交管办配合县交警队、派出所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并建立巡查登记台账;在电三轮车外部印上“严禁载人”字样;加大对车辆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在八道湾等危险路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树立路标牌11块,进行路检路查20次。
在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和消防安全的管理方面。根据县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乡党委政府切实开展了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煤矿企业、非煤矿山的民爆物品器材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非法销售和制造土火炮业主给予严厉打击,对在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土火炮业主实行倒查制,对已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和制造土火炮点进行定期复查;对全乡人口密集的村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知识宣传为重点,预防各类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截止1月31日,取缔土火炮制作点4个,销售点2个,销毁黑火药15.5公斤,共没收制造土火炮银粉35公斤,纸筒2100个,硫磺55公斤,土火炮30000余枚,刑事拘留3人。
在森林防火、供电安全方面。按照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用电安全的文件精神,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护林员、各村综合执勤队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巡逻,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供电所组织全体员工对全乡境内的高压、低压线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确保农户用电安全。
危房校舍、食品卫生安全。结合本乡教育教学实际,两基办、各中小学组织开展学校危房校舍及防火设施安全检查;食品药品领导小组对全乡的餐馆、饮食店、食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
在安全生产督查方面。全乡实行三级督查制,各包领导带领驻村干部对本村境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乡安全执法队对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安全执法队督查情况进行巡查。
适用场景:安全生产监管总结,企业兼并重组总结,能源供应保障总结
演讲要点: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措施,解决关闭煤矿遗留问题,推进油气回收系统建设
行文逻辑: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处理关闭煤矿遗留问题→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推进环保工作
局资源能源股根据年初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本科室煤炭、电力、成品油、循环经济等行业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煤炭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室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全区煤矿运行平稳
一是继续坚持煤矿行业目标管理。年初制定并与煤矿企业签订《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煤矿目标管理,明确煤矿全年工作目标与任务。
二是强化煤矿分类指导。对已进入试运转的溪福、核桃坝煤矿,加强其试运转工作指导,督促企业积极完善相关专项验收手续,确保具备综合验收条件。目前,溪福、核桃坝两矿已通过省、市安全专篇验收。其中溪福煤矿已经得到煤监局的安全专篇通过验收批文,市经信委已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了综合验收的现场核查。对已经正常生产的新鑫煤矿,着重从头面核定、人员管理、产品产销方面加强协调指导,促进企业平稳运行。
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强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与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区公安局等监管部门成立区煤矿节后复工工作组,组织煤矿行业管理专家对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全区各煤矿结合自身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经专家组复查合格并经区检验组同意后,方恢复技改施工或生产。每月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井下,突出检查井下采掘头面合法性、井下煤矿密闭的有效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及时性以及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执行情况等重点内容,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建设、经营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为止,20xx年上半年共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0余条,均督促煤矿落实了整改措施,限期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切实履行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按照《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关闭煤矿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妥善解决关闭煤矿企业有关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层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关闭煤矿遗留问题各相关单位的处置责任分工。
二是对省、市、区煤矿关闭奖补资金进行严格管理,按照区人民政府与关闭煤矿签订的《意向协议书》要求进行兑现。目前,全区三个煤矿已经拨付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共计6100万元。其中,五板桥煤矿1900万元,红旗煤矿2140万元,龙脑桥煤矿2000万元。
三是在督促关闭煤矿企业依法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的同时,妥善处置关闭煤矿职工来信来访,引导其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开展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交煤矿关闭方面的`建议,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保证成品油市场供需稳定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认真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严厉打击掺假售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稳定。
二是坚持服务质量标准,搞好优质服务。在成品油经营企业中大力倡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文明窗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三是多方协调,保障成品油供应。在出现成品油短缺,市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及时协调中石油销售分公司组织油源增加市场供应,根据库存、调运情况,合理安排供应点,督促企业安排人员维护加油秩序保证加油站正常运行,保障了成品油正常供应。四是组织全区44户加油站企业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五是对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建设进行安排部署,预计本年末有70%以上加油站将建成油气回收系统。
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工业园区的海腾建材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环保工作。组织系统工业企业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同时对全区的市、区环境保护限期治理企业进行日常督查,检查其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开展关闭煤矿后续工作的处理,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煤矿债权债务的处理。
2、抓好煤矿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引进专业技术骨干,配齐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不断向正规化、标准化迈进。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加强煤矿日常监管,严查重处“三违”行为,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4、继续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建设、市区挂牌治污企业的督促检查,确保按照完成建设及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