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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工作总结(精选4篇)

发布时间:2026-10-25 07:23:13

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工作总结 篇1

根据《20xx年清远市清新区中小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3月31日,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烟草专卖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12所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大行动。

行动前,区委政法委组织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联席会议,会上,通报了20xx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情况,分析影响校园安全隐患,并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中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执法人员19人次,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涉及交通安全,占道经营乱摆乱卖,食品安全,网吧违规经营行为,暴力色情等有害出版物、音像制品盗版经营等场所以及中小学校周边、居民区附近的`文具店、玩具店、书店、商店等60多间店铺进行联合大整治。

检查中,发现区二中正门附近的某文具店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出售课外书,未办理前先下架书籍一批;区一小南门附近的某文具店售卖带静电口香糖模型玩具,相关职能部门当即责令店主停业和停止售卖。

本次整治中收缴销毁集卡贴纸收集册30多份,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执法2宗,扣押标识不全产品39盒。

通过整治,中心城区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今后,我区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及监管,切实做到各负其责,全面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工作总结 篇2

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稽查队认真组织,积极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队迅速展开部署,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张国文为组长,县食品安全稽查队队长杜增兵为副组长、四个科室全体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井陉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工作小组。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四个科室按照各自区域划分,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对各自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摸底调查,全县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3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7家,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三、专项整治,卓有成效

根据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食品安全稽查队于6月9日至8月30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中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产品资质、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落实情况、销售台账等。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逐步的规范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户在产品进购、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不办证、不索证、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的现象,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此次活动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50人次,车辆41辆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00余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67件(盒),立案5起,罚款80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意识淡薄。部分经营单位未索取所经营产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的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有些经营户根本无任何索证意识,有些经营户有索证意识但嫌其手续繁琐不愿意去索证。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不规范。具体表现为:

1、有些宣传特殊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未办理卫生部核准的特殊批准文号,却进行特殊用途大肆宣传。有些产品卫生许可证号经核实与该产品名称不符。

2、擅自宣传疗效。诸如一天见效,三天祛痘等用语。

3、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现象。

4、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

5、个别化妆品存在不规范标注。如“第二代”、“生发易”等。

五、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强化培训。保健食品、化妆品存在的问题具有社会普遍性,是一个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共性问题。积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户宣传培训化妆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签标识有关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如:索取相关证件,建立档案,上柜产品登记审查等。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覆盖面。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严格监督购、销环节,加强对无证经营户、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

(三)、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建立长效卫生监管机制,目标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工作总结 篇3

今年我县根据省、市“扫黄”办关于xx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精神为指导,围绕xx年“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和任务,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重点、有目的地对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进行了集中整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元月上旬县“扫黄”办安排了xx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后,“扫黄”领导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xx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并制定了我县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成立了“扫黄打非”领导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亲自抓此项工作,由文化、公安、工商、市容、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组成联合稽查队伍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并设立了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和每天的检查记录制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的手段,对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进行了综合治理。

2、确立了工作重点。将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整治*等有害出版物,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继续深入严打各类侵权盗版活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深入开展取缔非法报刊等专项行动,切实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把网上“扫黄打非”列入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今年“扫黄打非”的重点是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我县检查的重点是城关地区、小河口地区、帽山矿区。重点是对国营、集体、个体书刊店和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零售市场。2月20日上午和3月23日上午我们分别对全县114家网吧和237户歌厅经营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请市领导做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经营者懂法、守法的意识。

3、对出版物市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检查,坚决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组织宣传品,集中取缔*出版物、特别是光盘和以青少年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及“口袋本”图书,主要以学校周边为检查重点。

4、集中力量,协同作战,解决难点,规范网络市场。长途汽车站内有20多家主营食品,兼营书刊、报纸店,每年图书、报刊年检*,成了“老大难”问题,大部分属无证经营,每次检查经营者不是积极配合,反而态度十分蛮横。今年,局领导非常重视,把长途汽车站书报刊*列入我们“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领导亲自带队进行了多次督促检查,在此期间我们还协同市“扫黄”办和市新闻稽查队及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了督促*,我们稽查人员不厌其烦地给经营者做工作,对一些态度不好的经营户,我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按章办事,截止6月中旬绝大部分经营户都已办理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规范了我区出版物市场。

5、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3月中旬我们对全县30家印刷厂进行了检查,重点是检查各家是否印制教材、教辅读物,是否有委托证等相关证件,对没有相关证件而承揽印制教材、教辅读物的印刷厂,给予了严肃处理,坚决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赶出课堂,确保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我们始终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共检查45次,出动稽查人员共计158人次,出动检查车辆共计51辆次,设立举报电话2部,接收举报电话、举报信件12次(件),取缔无证经营摊点35个,收缴非法出版书刊1200册,[其中“口袋书”630册,盗版vcd光盘754盘,非法节目录像带110盘,取缔大虎沟地区电子游戏2户,处罚违规网吧13户,暂扣主机28台,连接器3个,清除学校周边网吧1户,取得了“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的阶段性胜利。

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工作总结 篇4

根据省局和市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蓬溪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蓬食药监发〔20PC〕21号)安排,我局于20PC年3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就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3家(其中停业1家),零售企业(门店)299家。整治行动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检查批发企业3家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门店)107家次,医疗机构38家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部署

为保证我县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蓬溪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了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行动中,我县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一是召开管理相对人会议,宣传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工作的.安排,要求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公众药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工作,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也逐步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突出整治重点,全力开展集中整治。此次整治,力求做到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整治重点。药品生产环节方面:一是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二是企业质管部管理不到位,药品流向调取存在问题。药品流通环节方面:一是批发企业未严格执GSP行违法行为;二是个别药品批发或零售企业未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规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未专柜专区摆放,销售记录不全;三是个别零售药店进货验收制度位落实,资质收集不全。

三、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协作机制

主动协调、密切联系与药品监管相关的其他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司法衔接,形成整治合力。推动药品广告监管,严厉打击通过邮寄、互联网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市场。

(二)加大办案力度

针对药品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积极探索稽查打假的新领域、新手段、新途径,集中查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三) 抓住工作重点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企业、重点内容,结合企业诚信情况,细化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四) 注重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整治行动的核心。我县牢牢抓住现场检查这一重要环节,力求对药品流通领域全覆盖,同时加强对零售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

经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整治工作正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我县药品市场秩序有了更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从事质量检验的个别人员实践经验欠缺、物料储存使用期限规定不具体、职工健康体检内容不全等;二是一些药品经营企业未能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药品。如购进药品时,把关意识不严,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核其内容,入库验收流于形式,个别企业、门店甚至无验收结论,验收人员未签字;部分企业仓库药品堆放混乱;少数企业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未24小时运行等。整治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五、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的检查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整改后跟踪检查力度,加大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努力使我县药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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