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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精选8篇)

发布时间:2026-11-01 21:50:2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1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办《关于做好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X委办XXX号)精神和要求,在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节日值守,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及时研究部署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于XX月XX日专门组织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属及以上企业有关负责人在XX宾馆召开了四季度安委会例会暨“百安活动”动员会,认真分析研究我市重点行业、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部署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分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市政府副市长XX出席会议并对春节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提出要求。

2、组织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要求,市安委会于XX月XX至XX日,分组赴各地开展综合督查。此次检查督查工作以全面检查,重点督查为主要方式,明确了工作任务、督查重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认真部署“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发电[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委XX号),巩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市安委会印发《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通知》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目标和责任单位,并就三个阶段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4、在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下,XX月XX日上午,市长陈新有、副市长XX率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先后到XX交警执勤点、XX文化、XX公交公司、XX百货商场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每到一处,X市长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现场了解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查阅相关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安全防范应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就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坚持制度,及时汇报。我局严格执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均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了每天情况及时上报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没有发生误时误事现象。

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举措

春节期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近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节日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我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各项内容,忠实履行职责,全面部署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细安排,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二是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市安办将组织督查组,在节前和节中,对各县(市、区)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公安、交通、建设、质监、旅游、文化、铁路、民航等部门也针对节日安全特点,不定期抽查各地和各行业节日安全值守情况,有力地促进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制度,认真学习总结内江威远县八田煤矿坚持矿长带班制带给企业和社会的巨大效应。严格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四是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巩固“打非”工作成果,推进“打非”工作向纵深开展并逐步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重点加强了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建筑、消防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打非”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整治,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推动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等落实到位。

五是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春节、春节、节后复产和明年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监管力度,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各企业及时组织开展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强化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检修和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是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台、杂志等多种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百安活动”深入到企业、乡村、学校,不断强化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育安全文化,全力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在春节、春节期间的安全。

七是强化纪律,严格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工作XX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调度和值班记录。各级各部门坚持工作XX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定专人每日向市安办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市安办每天对各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值班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度。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我市发展大局抓质量、多元共治保安全、转变职能促发展、适应形势强质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下面就我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工作谋划作简要总结。

一、20xx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元共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以严格细致地执法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安全。

1、多管齐下,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上水平。

按照20xx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使用环节为重点,加强监管,深入排查并消除在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全市的安全生产大局做出一定贡献。

(1)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深入排查在用电梯安全隐患。我市共有电梯设备695台,大部分为近年安装,均已纳入监管,运行基本安全稳定。今年全国“电梯大会战”,我局排查了我市全部电梯设备、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发现问题主要有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部分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电梯内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报警电话不通等,目前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2)结束开发区、钢材市场338台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开发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共完成整治非法安装使用起重机械256台,其中20台改为3吨以下非特种设备,由企业自行管理;其余设备均经沧特检所检验,纳入动态监管系统进行监管;配合沧州特检所完成了21家企业起重机械的检验工作。钢材市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共完成整治非法安装使用起重机械82台,除拆除2台、长期停用一台外,其他均经改造单位改造出具鉴定报告后由沧特检所进行监督检验,纳入动态监管系统进行监管。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状况水平。

一是对全市气瓶充装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以严厉打击气瓶充装站非法充装、气瓶超期未检、使用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为目标,重点检查在用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充装行为。检查气瓶充装企业12家,抽查特种设备40余台件,对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毕。经现场监察两家前期已取缔的气瓶充装企业均未发现充装行为,李子札董长青充装点储罐内存有气体,怀疑暗地有充装行为,已报安委会取缔。

二是继续开展涉案冷库企业专项整治。我局继续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同时结合前期涉氨冷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与南排河镇政府联合对40余名冷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近期,我市涉氨冷库安全隐患被沧州市安委会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我局对46家冷库所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了排查,已将分类处置意见上报市政府。

(4)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贯彻《河北省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管理办法》,构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员队伍。于6月2日组织我市18名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基层一线队伍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理解,增强了基层监管队伍的战斗能力。

2、重点突出,抓好常压罐车产品安全监管。

(1)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针对危险化学品罐体突发事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局立即启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全力以赴对罐车生产企业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重点针对联合调查组暗访和突击检查中发现的罐车生产企业存在的两方面问题对我市3家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组织3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中开展了一次以“吸取教训、落实责任”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要求生产企业完善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明确责任人,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进行整改落实业,要求企业对已取得联系车辆加快安装进度,在媒体发布公告,扩大召回信息发布范围,并对未召回车辆逐台列出清单注明原因,目前共加*397台。

(2)强化日常监管。我局采取分区域执法巡查的方式对我市3家罐车生产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是否进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是否按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等,用严格的执法从“源头”抓好质量安全。

(3)发挥好常压罐车检验站技术支撑作用。为更好地提供技术服务,上半年常压罐车检验站进一步完善了常压罐车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和报告文件,使之更加科学、严谨,更具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了检验规程,做到应检罐车必须到站检验,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确保检验质量。截至目前,检验在用常压罐车1000余辆,罐车出厂检验4000余辆。

3、分类抓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按照“提高一批、帮扶一批、打掉一批”的工作思路,使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达到11家;积极帮助生产条件不达标但有*意愿的企业按换证条件进行改造,争取早日获证开展生产;加大对无力改正的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坚决取缔。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全市质量水平。

1、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加大名优品牌培育。保质保量地完成省质监局确定的我市两家重点企业的质量分析报告和报表,河北省企业发展现状年度调查统计工作已全面展开。推荐上报了黄骅市五一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河北,河北兴海玻璃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河北省优质产品,黄骅市耀华商厦有限公司申报河北省服务,目前正等待省局审核。

2、突出抓好重点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对24家获证企业,坚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加强风险监测,在巡查中发现1家企业名称已变更但未及时申报,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到位。协助国家、省、市质检机构对我市的农药、水泥管、软体家具、复混肥等6类11家企业13个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目前反馈信息全部合格。

3、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管理。我局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黄骅市徳鑫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了检查,及时发现安检机构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记录在案,督促安检机构持续保持获证必备条件。针对黄骅市德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公安部交管局暗访中出现的外观检测不合格的问题,我局首次启动约谈机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企业予以警告,提出整改要求,并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通过沧州市质监局的验收。

(三)发挥职能优势,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1、以技术支撑能力服务经济发展。

(1)规范计量检定,维护市场公平。改进了档案管理制度;完成了加油机、燃气表、水表等常规检定工作,使检定率达100%;提高电能表检定抽检率,维护了市民合法权益;提高压力表、天平、衡器检定率,维护了市场公平交易;继续服务民生做好血压计的免费检定工作;投资25万余元建立热量表实验室,实验室可进行热量表的首次检定和周期检定,为我市采暖期居民公平合理利用热能提供了计量技术保障,检定设备现已通过调试投入运行。截至目前,共检定加油机730台次,衡器近500台,天平60台,压力表3500余块,水表1500块,燃气表3500块,血压计50台,游标卡尺150只。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限度的满足企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到早通知早安排,同时做到有需求,就有安排,采取灵活机动的办班方式深入企业组织培训。截止目前共举办了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车等作业人员培训班10期,共培训考核1500余人次。

(3)筹备建设煤炭检验实验室,为大气污染防治贡献力量。完成了煤炭检验设备的购置、安装,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安装调试,积极推进资质评审工作,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2、发挥好计量标准基础性服务作用。

(1)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世界计量日计量宣传,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推进服务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对拟定10家诚信计量单位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完成了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沧兴集团管桩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了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并取得计量培训合格证书,对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发挥好标准化服务企业作用。为2家企业备案5个企业标准,为3家企业的5个企业标准进行了复审。完成了国家标准《冬枣》的调研、起草、审定工作,已上报国家标准委待审批。完成了黄骅冬枣地理标志产品大典的编写工作,协助省局在省电视台农民频道《农博士在行动》栏目宣传地理标志产品黄骅冬枣,提升了黄骅冬枣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二、20xx年工作谋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底线、转作风、上能力、求突破”为主基调,发挥好部门职能优势,为我市经济建设做贡献,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履行质量管理职能,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全市质量考核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规范质量监管工作,保障质量安全。对我市获证的24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包括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巡查记录、检验情况、年度审查、企业自查整改情况等;摸清“3c”认证企业底数,建立档案,加大监管力度,使企业能够保证获证条件的一致性。认真分析《沧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目标,联合其它相关部门协助市政府完成好全市质量考核工作。

2、突出重点,围绕汽车产业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汽车配件企业的监管,开展汽车及汽车配件产品整治,吸取河间等地汽车配件产业畸形发展的教训,将假冒伪劣现象解决在苗头,帮助我市企业配件企业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少走弯路,生产合格产品;加强对常压罐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严格化学危险品的证后监管,严格执行常压罐出厂检验。

3、推进“战略”实施,提升全市质量水平。紧紧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选择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育,帮助企业争创河北1-2个,引导企业实行先进的管理模式,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严格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贯彻地方标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为抓手,督促使用单位作出安全生产承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执法与监督检查,开展电梯、起重机械、气体重装站等重点设备、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对接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企业文章。

1、提前介入,送政策服务上门。围绕“十大战略项目”等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认真分析具体需要,提前送服务上门,让企业了解、熟悉、掌握特种设备安装的法定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告知、监检等法定安装程序,避免因未按程序安装造成特种设备无法发证的后果。

2、针对问题,提供标准计量基础性服务。帮助企业逐步完成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等服务,协助企业完成企业标准的备案和制定工作;优先发挥计量检定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节能减排,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检定计量器具,保证量值传递准确,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3、发挥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的作用,限度的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与企业建立联系,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到早通知早安排,同时根据企业需要,采取灵活机动的办班方式深入企业组织培训,满足企业急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

(四)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

1、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加大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推广釆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办案的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聘请专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正确应用相关法律。通过执法办案能手的评选,努力打造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2、加大投入,夯实技术基础。加大对技术机构的投入力度,继续完善常压罐车检验站,积极争取煤检站尽快投入使用,增加安全阀检验项目,建标出租车和cng检定项目,更好地发挥好技术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业。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整治不作为,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做到公开执法,透明办案,树立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的质监部门形象。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3

6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调度推进会,总结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下半年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整治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通报市县两级药械化案件查办工作,各区县(功能区)市场局(部),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分别介绍本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围绕统筹执法力量、排查风险隐患、加强行刑衔接、严查大案要案、创新治理方式等做交流发言。

自今年3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药品市场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强化对企业的教育引导,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守法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检查涉药企业18580家次,约谈、限期整改414家次。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助企纾困,认真执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对严重突破药品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系统共查办重点领域违法案件148起。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在案件会商、线索通报、联动执法等方面密切协作,案件查办合力不断增强。

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下一步将定期开展常态化风险会商,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制售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践行“全面服务、专业监管”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局依照x年制定的计划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自法能力,逐渐完善监管档案,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克服存在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的多重困难,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专项会议,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回振升任组长、副局长岳建亭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具体任务。进一步分解了工作目标,细化责任,要求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我县现有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家,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兼营保健食品行为,20xx年对本辖区76家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进行日常监督。今年至今检查保健食品76家。已备案的24家,变更完的5家,责改5家,当场处罚案件《未建立保健食品查验记录》的2个(警告)。我局对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出动车辆23台次,检查化妆品企业45家,对可疑的化妆品进行了扣押,规范进货渠道。x局将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假冒防晒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做为打击的工作重点,在开展化妆品专项行动中,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显著效果。

在清查整治过程中,扣押可疑保健食品30个批次,并立即对可疑的保健食品进行拍照发协查函,寄出协查函15封,回函7封涉及9个品种化妆品,我局已对这几种假冒的化妆品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具体协查情况如下:

1、关于“隔离乳(spf25/pa++)”,卫妆准字06-xk-0013的协查;

2、关于“防护液”和“补水面膜”,卫妆准字29-xk-1211的协查;

3、关于“防晒霜”和“补水喷雾“,卫妆准字29-xk-1118,国妆准字g20090626号的协查;

4、关于“高钙片”,国食健字g20060531号的协查;

5、关于“染膏(染发膏)”国妆特字g20110097号的协查;

6、关于“无暇脱毛膏”和“脱毛膏修复液”卫妆准字29-xk-3738的协查;

7、关于“温和染发膏”卫妆准字29-xk-2945,国妆特字g20080145号的协查。

保健食品方面:

1、部分经营企业查验台账填写不完整;

2、部分保健食品名称填写不全。

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厂家未填写全称。

化妆品方面:

1、部分经营企业没有索证索票意识;

2、部分经营企业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国妆准字文号不熟知;

3、经营企业进货、销售台账填写不完整;

4、对进货厂家未索要生产合格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坚持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档案,严把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的备案程序,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对各个乡镇的化妆品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更新和完善全县经营企业数据库,以协助日常的监管工作,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我局管辖区域多为农村乡镇地区,人民群众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者对于保健食品、化妆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认知和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加强宣传工作是重点,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的监管工作,增强经营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多样形式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工作:一是编印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手册;二是对经营企业发放自查宣传页,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做好索证、索票、记录台账等要求;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四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工作培训。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手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气氛,同时提高了执法人员对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能力。

20xx年,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将以“严抓监管、规范市场、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明年的保化监管工作,加强保化监管基础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化保监管水平。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xx乡紧紧围绕“质量强县”的战略目标,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质量强县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推进工作情况

我乡专门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质量强县工作小组,将我乡各项质量强县的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有计划方案,有考评标准,有检查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质量强县相关文件,从制度上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措施,规范落实管理档案,确保了"质量强县"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相关措施制定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产品质量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乡不断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生产、检测体系,逐步推广现代企业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进一步促进节能环保型企业建立。截至目前,我乡茶叶种植面积达5000余亩。

2.工程质量目标任务

为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我乡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确保质量安全。

3.服务质量目标任务

为全面实现我乡旅游服务业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让我乡服务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我乡大力培育服务企业。现在,我乡依托现有资源环境,正致力于打造“精品旅游村寨”、“幸福美丽新村”,以壮大我乡第三产业实力,提高我乡旅游服务业质量,从而增强我乡服务业竞争力。为全面实现我乡服务质量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4.产业质量目标任务

我乡依托现有农林业资源,致力于建立产业创新体系,用现金技术突破改造传统行业,以促进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目前,我乡已建成生态有机茶生产基地。采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提升茶叶整体水平,建立从“茶园到茶杯”的产销产业体系,促进转型升级。为每个消费者提供“健康、优质、安全”的茶产品。我乡还扩大茶叶种植面积、引进先进种植技术和经验,以合理利用我乡现有土地、林地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

(二)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乡成立了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质量强县工作小组,相关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具体落实。

现在我乡建立的相关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责任制、农副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第三产业引导机制、自然灾害巡查机制等,全方位进行产业质量的动态监管。

2.抓好质量监督管理

为了形成质量强县工作合力,我们充分发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不断加强乡村之间协调,上下联动,推动质量强县、质量强村活动;今年以来多次开展各类检查指导活动,配合有关中心对重点产业、重点农产品、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进行不定期督查,进一步强化我乡的质量理念,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全面开展。

3.健全监管体系,确保信息畅通。

根据我乡质量强县工作要求,我们在全乡5个村设立了质量监管信息员,每月定时报送监管情况,及时通报信息,同时这些信息员也充当了质量强县活动的宣传员,为工作的开展制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领域质量情况

(一)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

广泛推广产品技术及服务业行业标准,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同时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深化了规范化服务建设,并搭建了两个公共服务平台,从而提高了服务效能。

(二)抓好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我乡组织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主要是我乡茶叶基地、小超市。检查内容主要有产品质量、食品卫生标准情况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为切实落实质量强县工作,我乡详细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学习质量强县活动精神。截至目前,我乡通过拉横幅、宣传栏、发放传单等多样化宣传方式,把质量强县工作融入在全乡工农业生产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了全乡群众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我乡质量强县工作打下了群众基础和理论基础。

四、质量考核准备

我乡依照《荥经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制定严格相关措施,把质量强县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领导责任制将责任细分细化,尽力做到事事有负责人,人人有负责事,并及时做好资料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

我乡的质量工作总体水平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有:我乡企业生产模式较单一,生产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品档次低。企业质量意识不强、法制观念不高,还没有走上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监管压力仍然很大;另外,目前我乡还没有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市场竞争力不强等等,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乡质量强县各项工作的开展。

质量强县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今后我乡将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精神,更有力的行动,在质量强县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6

虚假贸易是指通过伪造、掩盖或者编造商品的产地、成分、性能、规格、质量等信息,在贸易活动中故意误导他人,实施欺骗行为的一种不法行为。长期以来,虚假贸易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的扭曲和,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了加强对虚假贸易的打击,我国自20xx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年的虚假贸易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虚假贸易专项整治工作,各级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充分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一方面,强化了对虚假贸易行为的控制,完善了相关法规法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市场经营主体的,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业协会与部门的.沟通协作等举措,规范了市场秩序,减少了虚假贸易现象的发生。

此外,本次虚假贸易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了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对于虚假贸易现象的整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本次整治工作中,企业主动担当起自律和诚信责任,加强了对供应链的管控,严把商品进货关,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查,拒绝采购虚假产品,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贸易行为。此外,企业还主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部门的检查与调查工作,为整治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此次虚假贸易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成果显著。在整治行动开展的过程中,各级部门共查处了一大批虚假贸易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同时,通过曝光涉案企业的名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使得虚假贸易行为失去了市场生存空间。此外,通过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了消费者对虚假贸易的识别能力,进一步纠正了虚假贸易现象的发生。

然而,虚假贸易行为依然存在,其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面对虚假贸易行为的新变化,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贸易行为的。首先,需要继续完善相关的法规法规章制度,加大对虚假贸易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加强行业协会与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行业自律规范,促进厂商自觉遵守规则;第三,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对虚假贸易行为的识别能力;第四,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贸易的辨别能力。

总之,虚假贸易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虚假贸易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相关行业的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恢复。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虚假贸易行为仍然存在,我们需要进一步的努力和探索,提高对虚假贸易的防范和打击能力,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7

xx镇政府x年年职业健康工作总结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今年以来,我镇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重点强化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改善作业场所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进一步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现将我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情况及自查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我镇现有企业家,涉及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中木质家具制造工人。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家,纺织家,危险化学品家,其家,涉及在岗职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阳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刘军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辖区企业相应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提高各级对开展职业-1-健康工作的认识、目的和意义,落实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部署,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x年年6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使“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深入人心,6月13日至6月20日,该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先锋网、远程教育、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职业病防治知识、青少年防溺水知识等。据统计整个宣传周期间全镇共出动宣传车辆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在各主干道及相关单位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张贴发放宣传画65张。

制作了宣传栏,张贴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保护农民工健康的宣传图片,发放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耐心接受群众咨询,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的相关问题,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为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企业,交流座谈在宣传周期间,镇安全生产办联合有关部门先后5次深入辖区内10余家企业单位进行了宣传。

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共培训劳动者300余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根据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工作安排,我镇安办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或加工场所的特点,指导企业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台账。今年6月以来,我镇集中力量对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进行督促检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企业业主必须与生产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职业危害的职责、义务。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四)认真检查,强化监管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副镇长刘军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企业现场,逐一严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在职业健康隐患排查中,镇安监办人员认真负责,在每次隐患排查中,不走过场,不讲情面,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的企业,都不定期回访复查,查看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使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尽快消除,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们对全镇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了5次检查,出动车辆5台次,出动人员20人次,排查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36项,现场整改36条,整改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通过职业健康监管,规范了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专项整-3-治工作初见成效。但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我镇的职业健康工作仍面临着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虽配备了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但劳动者不习惯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

(二)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购买、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增添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在全镇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上半年,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着年初确定的“重基层,抓源头管理;强监管,抓过程控制;落实责任,抓完善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等工作,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稳定。现将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建筑施工事故基本情况

今年1—6月,全区共发生四级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7起,死亡8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起,死亡2人;乌鲁木齐市1起,死亡2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喀什地区各1起,各死亡1人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最快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xx年同期持平。

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起重伤害(1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总人数的25%)、坍塌(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0%)、触电(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

二、上半年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政发[20xx]12号)中一把手“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从二○○六年起,自治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地、州、市委员,一律换成各地、州、市建设局局长(主任)。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州、市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找准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稳定,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观念转变为先导,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治理和整改上,防患于未然。

3、按照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要求,于今年3月初和7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厅长)主持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会上,分析通报了20xx年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讨论了20xx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传达了建设部召开的“各地区建设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四次会议精神”。就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通报分析了20xx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七个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要求各地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部署了20xx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

4、根据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建设厅又组建了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和牵头我厅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生产、在役工程全寿命质量安全、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四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到有关处室,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能。

(二)、强化企业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各施工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人员,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在建设系统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2、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大力推广脚手架、支模、基坑支护等计算软件从技术装备上保障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做到本质安全,从本质上为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手段,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由安全监督总站牵头,安全协会会同新疆通易神机软件开发公司于6月28日,在建设大厦举办了建筑施工现场设施安全计算技术规范要点专题讲座,参加人员280余名。

3、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先后培训建筑电气技术和操作人员751人,建筑起重指挥、操作、安装维修人员508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新进入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实行持证上岗。

4、针对我区部分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知识欠缺的现状,我厅先后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操作人员等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截止6月底,已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1500人;监理企业的监理工程师364人;安全资料员238人;安全监督员130人。

5、20xx年建筑施工有18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了19起伤亡事故,死亡21人;为解决这些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了解掌握不够,不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等问题;举办了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管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工程师90人的警示教育培训班,并对项目经理重新进行了安全知识闭卷考试。通过对发生事故的建筑企业举办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震慑作用。实践证明,凡经过安全专项培训教育的法人、项目经理,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动态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规定,作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各地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在组织招投标时,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审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截至20xx年6月30日,全区共有807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了《自治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仍有300多家建筑企业未提出申请或没有领取到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此,我厅先后3次下发了《关于对我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通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地转发了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十分明确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该企业,并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处罚。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今年上半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到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重新复查,达合格后,方返还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修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在投标人须知、招标函、技术标、经济标等内容中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如在投标人须知内容中不仅要求具备施工资质等级,而且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合格投标人的必要条件。同时,加强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开标环节验证监督的监督管理。

2、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跟踪整改制度和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并建立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诚信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网上公示。

(五)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标准化现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在安全达标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还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更为关注施工工艺和人员操作的标准化。因此,在推进标准化工作中:

1、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2、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用于推广标准化现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阿勒泰和吐鲁番地区等先后召开观摩会、交流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加速标准化现场的推广步伐。

3、广造舆论,扩大影响,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媒体报道标准化现场建设成果,形成业内开拓进取,社会广泛关注,促进“标准化施工、人本化管理、品脾化生产、理念化创新”的发展。

(六)、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1、年初,厅下发了工作安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对冬季施工尤其是春季开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做出了部署。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分析本地建筑施工易发和突发事故的类型和原因,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月4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春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人要求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认真开展春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解冻后的深基础开挖、临时用电、脚手架、垂直升降设备、施工围档等发生事故的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由领导带队,进行了冬、春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现场,都按照“五定”要求进行了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

2、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三节、两会”和“五一”长假期间社会稳定。为了确保“三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督总站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及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于部带班制度,对建筑施工现场、城市公交、燃气、给排水、供暖、供气站等进行了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了“三节、两会”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城市供水、燃气等正常供应。

(七)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自治区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建设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仅6月11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当天,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20000多份,各地根据厅和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排,围绕着“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一活动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影、报纸、板报、网络等宣传手段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送书到现场、讲台到现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八)、认真开展“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截止到6月底,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克拉玛依市、博州、昌吉州、巴州、石河子市、奎屯市等申报的30余项“安全文明工地”逐一的进行了核验,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上半年,我区的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工程各方的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二是违章作业现象严重;三是个别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机构不健全,监督人员不到位,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四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力度不够;五是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范现象比较严重。

三、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

坚持“依法治安”,推进管理体系的创新。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现场安全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规范监管行为,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从7月下旬开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遏制事故的频发势头。

(三)、8月上旬,各地、州、市要对本地区在建工程的施工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

一查事故隐患、危险源的整改情况;二查施工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是否存在无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包括指挥、司索、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无持证上岗情况);三查施工起重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查施工起重设备是否建立一机一档,重点查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五查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顶升、拆卸专项方案是否按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审情况;六查工程项目部是否制定施工起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四)、8月下旬开展两项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专项检查。

各地先组织安全生产许可专项检查;再由厅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地、州、市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本地区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持证上岗情况;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和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登记造册,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9—10月,开展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等情况,施工企业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进行监理的情况。

(六)、各地要进一步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指导意见》,加强引导和促进施工企业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发展。

(七)、继续做好“安全文明工地”考核、复验工作,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化。

(八)、组织开展好“节日”前及冬季施工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

(九)、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各地在借鉴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等安全演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应急救援宣传。并力争下半年的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检验各地制订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救援资源的可靠性、实用性

(十)利用今冬明春,开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继续教育。

重点抓好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技能。

(十一)、做好全年安全形势分析。

认真总结今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查找不足;对20xx年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认真剖析,归纳事故类型;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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