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农村环境保护任务、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农村生态创建工程
演讲要点: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指导与培训、突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强化环保能力建设
行文逻辑:部署农村环保工作→保护饮用水源地→治理农村污染→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启动环境应急机制
_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_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_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_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副、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_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适用场景:环境执法检查总结,污染治理项目总结,跨区域环境联动总结
演讲要点:检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119件,整改71家,关闭26家,取缔水源保护区非法企业,建立跨流域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医疗行业专项排查整治
行文逻辑:检查企业→保护水源→整治矿山→排查医疗→处理投诉
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自6月份开展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指导和关心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200余台(次)、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530余家,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119件,立案查处36件,已处罚.com到位68万余元;71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9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治,21家企业已整改到位,26家企业因未完成整改或无法整改已报请地方政府责令关闭,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有序,重点突出。
(一)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一是加强干旱期间水环境监管。针对我市连续严重干旱而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对敏感区域内涉水污染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监管频次,在干旱期间将监管频次从每月一次增加到每周一次以上;同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高频次检查和监测监控,有效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安全。二是重视水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及时应对,科学妥善处置。建立跨省跨流域应急联动机制。积极与上游贵州省铜仁市沟通衔接,联合制定了《怀化市铜仁市两地环保部门跨流域环境应急工作联动方案》,建立了与铜仁市的环境应急工作联动机制,促进两地环境信息沟通、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故的及时科学处置。三是取缔和关停水源保护区非法企业。
(二)突出非煤矿山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对我市炭质页岩板岩无序开采进行规范。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炭质页岩板岩等岩石类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对该类矿产资源开发严格把关矿产设定和环境准入,防止乱采乱挖造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乱采乱挖、乱堆乱放、乱排乱倒污染环境行为。靖州县对非煤矿山开展了专项整治,关闭了5家非法煤矸石矿点,1家非法开采铁矿点,1家非法开采铝土矿点。市环保局对污染隐患严重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督办。分别建议溆浦县政府和通道县政府对均坪镇板溪采石场和力凡矿业跨界倾倒固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限期进行整改,消除污染。
(三)突出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市县环保部门对全市7家医药企业、133家医疗机构和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了排查。溆浦县对文理生物公司存在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企业停产治理。鹤城区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已不能满足该医院现在的废水处理需求,致使超负荷量医疗废水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5万元,并责令企业整改。会同县对该县人民医院废水处理系统老化致使医疗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责令医院整改,该医院投资三十多万元整治到位。
(四)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治
一是加大了对废水、废气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了292家排污企业,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59件,下达限期改正书52份,责令停产整治3家,报请政府责令关闭26家。二是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紧密互动,共同打击废水、废气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对通过日常监察、12369投诉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等渠道掌握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属地所在的县级环保部门,共同对环境违法行为给于严厉打击。如中方群众举报洪江区万源助剂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市环保局牵头洪江区、中方县环保局,共同进行调查处理,对万源助剂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会同县华润锰业废水总锰、悬浮物超标,中方县金大地、辰溪县华中水泥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市环保局均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责成县环保局立案查处。三是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到目前为止,市环保局共办理建议、政协提案12起,办结率和满意率均100%,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27起,已办结122起,5起正在办理中,成功调处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李自成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司法、国土、卫生、住建、工商、公用事业、安监、水利和环保十一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13个县(市、区)成立了由县(市、区)政府领导挂帅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中方县县长亲自担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制定了《怀化市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3个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
三是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工作:查处自备电厂、水泥、钢铁等减排重点企业环境问题;查处废水、废气等污染环境违法问题;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排查医药行业、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污染问题。市政府还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即市区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市区建筑施工污染整治、重点医院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检查和怀化工业园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对这四项重点任务,市政府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各县市区在环保专项行动中也突出了重点,溆浦县重拳整治河道非法采沙,靖州县强力推进非法矿山整治,辰溪县大力开展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芷江对医疗机构污染进行全面排查,麻阳县开展对非法企业强制断电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结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进行宣传。把“两高”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重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采取深入企业上门送宣传手册和召集企业集中宣传学习的形式,对包括化工、医药、冶金、机械、危废产生和处置单位及污水厂等企业进行“两高”司法解释的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本,宣传单3000余份,让企业很好地了解两高司法解释,自觉遵法守法。
二是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推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相关信息报道90余条。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有力地促进了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督查,务求实效
为推进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0xx年10月17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环保重点项目督查的通知》,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水务投资公司和市污管办组成4个督查组,于20xx年10月21日至25日,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环保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认真帮助各县市区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相关县市区予以反馈,并下达督办函责令改正。督查结束后,对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下发了督办函,并还将于11月25日对督办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通过市政府层面的督查,起到了检查和指导相结合,推进工作和总结经验相结合的效果,确保了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问题上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有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对要求停产整治的,要求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对污染严重、国家明令淘汰的企业,坚决取缔关闭。
3、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好不好,效果实不实,督查是最有效的手段。下步,我们还将向市政府建议继续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争取督察组班子不散、人员不变、力度不减。
适用场景:工业园区检查总结,排污企业排查总结,环保问题整改总结
演讲要点:环境问题清单管理,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环保执法力度加强
行文逻辑:排查问题→清单管理→整治隐患→强化执法→完善机制
根据《市环境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大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立即对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落后产能淘汰、中省市通报督办及媒体曝光环境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排查
根据10月25日省厅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驻厂监察会议精神,针对会议上通报的各地市环保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由3位县级领导分片分行业负责,继续按区域划分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等基本现状,各检查组以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为主线,兼顾全县范围开展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县,检查企业112家,查处各类环境问题72个。
二、突出重点、逐项整治
(一)实行环境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将排查出的环境问题逐
建表立册,对清单化管理系统填报的内容整理归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根据督促整改落实进度,定期对整改到位的实行清单化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实行台账化管理,并跟踪督办,做到了问题明了、措施明确、督促整改有的放矢。共对全县排查出的59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擅自投产以及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等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2件,其中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30家,责令停止建设3家,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11家,行政处罚5家,处罚金额11.5万元。
(二)我县现有两个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存在的管护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将逐步进行解决,同时又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门用于能力建设。
(三)我县现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个。《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已经完成,《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环保厅专家评审,存在的污染隐患已经列入计划,逐年进行整改。14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按要求划分保护区范围并发文印发,存在的污染隐患整改任务已下达给县水利局限期解决。
(四)“十二五”以来,我们对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和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经下达了关停淘汰决定。其中: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已停运,并实施了断电断水,限期拆除;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停运,目前已拆除部分设施。
(五)经查,我县未出台影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我县还存在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问题,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饮用水源地环保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整改。
(一)继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将环保大检查持续不间断的继续开展下去,做到有重点、全覆盖、不松懈、不遗漏,对环境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查出的问题一件一件整改落实到位,排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二)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环保部《四个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尤其是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理顺案件移交操作程序,细化立案、取证和案卷制作工作细节。对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于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管理,严把环保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发改、环保、住建、国土、工商管理等部门为主,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程序,畅通信息渠道,通过规范管理,提高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从源头上防止环境问题的出现。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提高行政效率,对于不符合政策的项目,要在开工之前告知建设单位,防止违法行为和资金浪费,对于符合政策的项目,合理规划审批流程,加强业务技术指导,确保依法依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拓展资金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尤其是加强事关民生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