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总结,食品安全知识推广总结,公众咨询活动总结
演讲要点:发放宣传资料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接受群众咨询解答食源性疾病问题→测量血压服务居民健康
行文逻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测量血压服务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县卫生局当天组织县疾控中心、辰阳镇卫生院、城郊乡卫生院在县纪念堂门前开展以“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防控”为主题的进社区健康宣传咨询活动,旨在呼吁社会大众注重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
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自制的包含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污染来源、食源性疾病定义、食物中毒特征及防范的宣传资料,以及通过展板、横幅、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耐心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向他们讲解常见食源性疾病的预防知识、可采取的措施和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当天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并现场为50余名群众免费测量血压。
适用场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疾病监测体系构建总结、公共卫生管理总结
演讲要点:完善监测责任体系构建、提升基层人员监测能力、健全长效机制推进落实
行文逻辑:制定方案→培训人员→开展监测→分析问题→完善机制
按照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从而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我疾控中心积极行动,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完善监测责任体系。
.根据运城市20xx年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及《20xx年运城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生局会同疾控中心制定了《绛县20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卫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分管局长、疾控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疾控、监督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下设行政协调组、疾控组、监督组、医疗救治组。确定10个乡镇卫生院、5个厂矿医院为监测医院。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条件。
二、积极行动,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1、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20xx年7月11日,组织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进行食源性疾病培训,培训会上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吴慎海做了重要讲话,要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2、明确工作范围任务,把好监测工作关口;
3、完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水平;
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现场处置技能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
1、食源性疾病暴发调查指南及案例分析;
2、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概述;
3、常见的各类食物中毒。
20xx年9月9日再次组织各医疗单位分管副院长、内、儿科临床医生;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内、儿科临床医生;防疫医生40余人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培训,培训会有卫生局副局长贾俊红、疾妇股股长郭志斌、监督股股长周广文参加,会议由郭志斌股长主持,周广文股长、贾俊红局长作了重要讲话,疾控中心副主任周迎敏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职责进行了培训,疾控科科长郭咪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进行了培训。
4、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县卫生局、疾控中心要求各监测医院按照方案认真实施,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严格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报告系统,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工作,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培训临床医务人员,增强发现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敏锐性;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立即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核实后在一个有效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存在问题
一是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不久,各医疗单位人员还没有得到充分培训,对具体内容、程序仍有疑惑,监测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测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二是人员短缺。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兼职。各医疗单位监管人员不稳定,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重,监管还不能完全到位。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卫生部和运城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文件和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继续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做好各医疗单位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各医疗单位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
(四)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促进各医疗
卫生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