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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总结(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10-28 10:14:11

集体林权总结 篇1

县政府:

xx镇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通过全镇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按期完成了全镇林改试点工作,达到了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的改革效果,调动了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稳定。为全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了经验,现将本镇的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xx镇辖7个村80个农民小组,2377户。总面积131414.5亩,林地面积114580.5亩。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坚持集体林权改革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依法改革、分类经营、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开展工作,落实了经营主体,顺利完成全镇林地外业勘界,勘验林地4600宗,114580.5亩,签订承包、流转合同2677份,流转林地1210亩,累计调处林地纠纷45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纠纷8起。

二、具体做法:

在工作中,各工作队严格按梁家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经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了工作顺利完成。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即宣传、外业勘界、纠纷调处、内业资料整理、督导协调,使各小组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程序,使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为搞好宣传,宣传组通过办村组林改板报专栏,刷写林改标语宣传林改政策,讲林权改革的目的及工作方法步骤,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

3、严格程序,尊重民愿。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始终把群众意愿和政策结合在一起,实行一组一案,确保方案可操作性,同时,把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群众在林改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处置权,把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人作主,工作队做好服务。

4、规范内业,减少矛盾。在内业整理过程中,把握住规范填写准确、四界叙述清楚、合同签订规范,申请表必须是林权人对宗地编号、面积及四至进行确认后填写。对收集的材料按户整理,建立分户档案,做到有据发证。

5、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维护林区稳定。林权矛盾纠纷问题是影响林区稳定的重要因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是开展林改工作的.关键,也是维护林区稳步的重要保障。各工作队在调处每一起纠纷时,都要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调查,耐心找当事人谈心,更进一步了解矛盾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同时,做到了依法、依规、依据、公平公正、尊重历史,使群众心服,解决历史遗留纠纷8起,达到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

三、几点经验

1、领导重视支持是关键。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决策,从相关部门抽调7名科级任村林改工作组长,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林改,安排7名副科级领导任村工作队副队长,高起点推动林改工作,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2、尊重民意公开透明是核心。在村组林改方案的制定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方案讨论通过率必须达到村组总户数2/3以上,外业勘界必须坚持“三个到场”(即:绘图技术员到场、接界人到场、林改理事会成员到场)接界当事人对四界确认后签字。每一个阶段工作转段时,坚持张榜公布,体现工作公正和透明,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真正体现群众在林改中的主体作用。

3、加大矛盾调处力度是保障。各工作队始终将保持林区稳定放在第一位,对出现的各种山林纠纷,认真疏理调处,积极解决,做到户与户之间矛盾不出组,组与组之际间矛盾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矛盾不出镇,调处率达100%。

4、务实工作是基础。林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村改工作人员,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林改文件资料,政策执行到位,技术熟炼,措施得力。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坚持白天上山勘界,晚上加班整理,正是这样工作作风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任务的完成。

总之,xx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各工作队的共同努力和全镇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一些经验,但与林改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出在一是宣传工作不够细致,对少数群众思想工作做的不到位,认

为搞不搞林改无所谓;二是召集全村民民大会难度大,对村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流转不易规范。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工作量大。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着林改进度和工作质量。我们要通过这次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总结,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县开展,提出好的方法和经验。

集体林权总结 篇2

**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指挥下,经过全镇干部和农户的积极努力,于今年的6月20日拉开序幕,根据县林改办的业务指导,正有序的进行。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郑挺同志为组长的**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

二、统一思想,加强宣传

镇政府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参加的宣传动员业务培训会,各村在此基础上,在镇林改办的指导下,对各村参加林改工作的业务人员,再次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统一了全镇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使全镇人民都充分认识了林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林改是党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举措,使全镇农民都积极自觉地投入到本次林改工作中。

三、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村根据镇林改办的要求,成立了各社社长及每社抽一至二名文化程度较高,责任心强、坚持正义的社员参加的林改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社的现场勘验、丈量和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在开展勘验、丈量前,各村社都召开了相应的社员代表会或社员大会,制定出了各村集体林改方案,镇林改办根据各村林改方案,制定出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并报县林改办批准。使我镇林改外业勘验丈量工作由原计划三个月完成提前到半个月完成。全镇参加林改农户1。01万户,拟发林权证1.04万本,面积4722亩。

四、积极筹集资金,作好林改后勤保障工作

为了全面完成我镇集体林权制度,镇党委、镇政府在镇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积极组织了近十万元资金,用于林改工作,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镇林改工作公示阶段已结束,进行微机录入和打印林权证阶段,力争在年底前进入发证阶段。

**镇林改办

20xx年十一月十二日

集体林权总结 篇3

一、提高领导,加强领导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乡的林业发展。为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月份,乡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乡镇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我乡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成立了**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乡长梅楠同志任组长,分管乡长刘登钊任副组长,成员有:财政、林业、国土、广播、司法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具体负责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和各小组也相应地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每个村都由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共同组织实施林改工作。

(三) 把握原则,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原则来开展:一是改革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效益和集体林农经济效益稳定增加。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创造精神,本着自愿结合、平等公开、合理公正、有偿流转的原则,促使集体林产权明晰化、经营商品化、投资多元化、权益稳定化,保证改革不留后遗症。在改革开展中我们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具体问题。

(四)强化协调,合理调处矛盾纠纷。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同时注重对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林改有关要求来调解矛盾纠纷。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实施以来,群众对林改十分支持,因此林改工作开展得有条有序。

(五)林改经费保障情况。在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压缩政府公务预算核拨,拨出林改专项经费1.5万元,用于业务培训,购置办公用品,为我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前一阶段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更是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总结我乡开展集体林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这项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加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乡林地面积大,地形复杂,均山到户的小宗地多,小宗地划分不规范,外业勾图难度大,进度缓慢。

二是村、组干部及群众,对林改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职责划分不明,履职不到位,宣传发动走过场,实施方案照搬照抄,没有群众讨论通过,缺乏可操作性和合法性。

三是村级林改经费不足,矛盾纠纷多,调解难度大。

四是村组痕迹管理滞后,部分村组无记录,无表决,无日志。

总之,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把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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