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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10篇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16 09:06:13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1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的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的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2

关注城市农民工生活现状,保障其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在城市和城市居民一样安居乐业,更好地为岳麓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政协委员十分关注的问题。为了解目前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现况,政协西湖联络处组织政协委员于20xx年8~9月,分组对西湖街道部分农民工的生活现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采取了举行座谈会、家庭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共召开农民工座谈会4场次,走访农民工家庭89户,发放调查问卷78份。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基本现状

1、人员数量在不断增长,但职业分布比较单一。

2、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财产积累比较缓慢。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经调查,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月平均收入约为1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左右,仅有四成超过1500元,农民工收入又普遍比城市居民低。支出方面,农民工大都省吃俭用,除日常的住宿费用、衣食费用、出行费用外,其余都寄回农村用于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或存储起来以备急需。经调查得知,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每月支出收入的四成用于日常开支,一半左右的农民工将收入的一半寄回家。由于收入低,负担重,农民工很难积累足够的财产达到富裕的程度。在受访人员中,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的仅占9%,购买了私人小汽车的仅占6%,比例都相对较低。

3、保障措施在不断改善,但覆盖范围比较狭窄。

随着社会的进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意识日益增强,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农民工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社会保障覆盖面仍有待拓宽。在受调查农民工中,仍有66.3%的没有购买工伤保险,69.7%的没有购买养老保险,76.0%的农民工没有购买医疗保险。虽然目前农村正在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但因为报销比例低,可报销的项目门槛高,农民工生病时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药店买药,2/3的农民工都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在被调查者中,75%的农民工对自己的医疗状况表示担忧。

在走访中我们了解有40%的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50%的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也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近一半的每周工作7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

4、物质生活在不断改观,但精神生活比较空虚。

近年来,农民工在生活和工作上的`物质和社会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人们普遍认同了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作用,社会也给予了农民工充分的尊重。农民工可以被选为人大代表、农民工住进了廉租房,农民工子女也可以接受城市学校的免费教育。向西湖建筑公司的农民工技校一样,许多农民工还加入到学知识、学技能的行列,成为了有作为的新型人才。但是,大多农民工在平时的精神生活十分匮乏,限于自身条件、经济能力等原因,他们在工作之余,主要靠看电视、打牌、闲聊和睡觉来打发时间,参加体育或文化娱乐活动的少之又少。此外,因农民工多是青壮年,由于夫妻分居,缺少正常的夫妻生活也是农民工精神生活匮乏的重要因素。

在精神空虚的背后,农民工的心理和价值认同也成为了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调查表明,农民工大多认为自己在城市往往得不到平等的待遇,有低人一等的感觉,他们干脏活累活和低报酬工作,吃的简单,住房条件差,造成农民工的自尊心普遍的长期的受到伤害,从而在城市人面前感到自卑。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调整,这种长期的心理伤害就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也接受了城市人的价值取向,当他们回到乡村以后,就很怀念城市的生活而鄙视自己乡村的生活,因而会变得很浮躁,不能再安心下来在乡村生活,随时准备着返回城市继续追寻他们的梦想。

二、农民工涌入城市所带来的社会管理问题

2、社会治安问题。据调查,西湖街道范围去年240起治安案件和213起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86%来自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犯罪多以小偷小摸、顺手牵羊式的盗窃以及冲动型抢劫、抢夺和斗殴伤害为主要形式。犯罪对象大多是工作、居住地点附近熟悉的人与物,尤其以盗窃用人单位的原料、产品和同乡同事的财物较为常见。有的农民工犯罪具有很强的团伙性。在犯罪活动中,农民工往往利用同村、同乡、同县等所谓的老乡关系,拉帮结伙,组成松散或紧密的团伙进行犯罪,形成盗窃团伙、销赃团伙、制黄贩黄团伙、拐卖团伙等。可见,由农民工犯罪引起的社会治安问题应当被社会所重视。

3、计划生育问题。调查表明,西湖街道去年查获的15例计划外生育案件中,95%以上是外来农民工所为。近几年,农民工家庭式流动占外来人口比重加大,滞留时间长,由于观念上还存在重男轻女养儿防老传宗祖业等封建思想,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行踪不定,与户籍所在地衔接不畅,增加了计生管理的难度。农民工的生育问题、生殖健康服务等也还受到户籍、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影响,在现居住地很难真正得到与市民的社会待遇,造成了新的社会矛盾。农民工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基本没有医疗保险,生殖健康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之居住条件简陋,卫生环境恶劣,妇科病高于常住人口,且大部分的育龄妇女不愿上医院检查身体,既使体检查出有妇科病,受经济负担的影响不能及时得到治疗,所以使患病率增高不下,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另外,由于长期独身在外,在解决生理需求时,又不懂得采取安全措施,这使得他们成为性病、艾滋病感染的重点人群及由城市向农村传播蔓延的主要渠道,对人口安全构成潜在危险。

除此之外,外来农民工还带来一系列诸如交通、民政、户籍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于农民工分布广、涉及行业多、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此群体难以适应现代道路交通状况,交通违法突出。在社会救济中,城市农民工还没有被纳入到民政管理的社会救济体系。由于非农和农业户籍管理的差别,农民工在城市还不能完全享有和城市居民在社会保障、教育、工资、就业、居住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公。

三、改善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建议

(一)适时提高工资标准,推进依法完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二是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三是建立由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要以工资分配、工时和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为主要内容,推动全面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体制形成。

(二)健全农民工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合力;依托社会力量,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从整体上提高培训的质量。分层次搞好农民工培训,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企业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加强小额信贷和创业指导,为农民工创业营造良好的条件。强化政府公益服务与市场服务的作用,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对流出我区的劳动力,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二是对流入我区的劳动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

(三)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水平。坚持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两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均衡提高教育水平。重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改建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满足留守儿童和其他农民工子女寄宿学习的需求。

(四)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和管理。向农民工开放廉租房,在建立农民工公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寓容纳能力。鼓励企业建设职工宿舍,用工量比较大、以外来农民工为主要用工对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将农民工宿舍建设纳入企业基建、技改项目计划和用地计划。允许在城市具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当前应允许在城市工作时间长、贡献突出的农民工,比如劳动模范、技术骨干等,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政策。

(五)加强对农民工的关爱和帮助。社会应主动接纳农民工迅速融入城市生活,发挥农民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作用,组织农民工参与社区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区域可建设一些文体设施,文化经营单位要向他们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卫生医疗、教育部门要适时做好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及时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保证他们有书读。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可以开办如《农民工之窗》之类的专题栏目,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农民工需求信息或我市的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法规等,及时为农民工服务。年底返乡也是农民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用工单位要早做安排,让他们安心地走,运输部门要及时做好运输保障,保证他们能够安全顺利地到达目的地。农民工在面临就业不平等、经济权益遭遇不公平待遇时,社会各界要伸出援助之手。针对个别农民工的一些小偷、小摸或其它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加以引导、教育,帮助其成为一名合格市民。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3

劳动保障监察是人社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近几年来,我区人社部门及其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化解调处了诸多矛盾纠纷,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活动有计划、有整顿、有成效。组织案件专题讨论会8次,全面提升了监察水平,保证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加大实地检查面、重点监控、动态跟踪等监察措施,实行关口前移,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

一是认真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全年开展劳动保障年审147个用人单位,日常巡查91个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61份,32家未参审或参审不合格单位被责令整改,实现了各类用人单位巡查全覆盖。

二是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全年接待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无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加大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共排查涉及欠薪单位16家,拖欠农民工工资4240.7万元,涉及农民工1971人。截止20xx年12月,已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59.4万元,涉及农民工784人。依法移交公安立案侦查涉嫌欠薪逃逸案件1件。

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机制。20xx年,我们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目前,共征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3万元。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力度。全年累计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先后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执行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工作中面临不少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现象严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维多利亚项目所属三家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2109.5万元,涉及农民工776人。

2、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3、源头治理监管难。在处理工资拖欠案件中,95%以上发生在建筑领域,虽然近几年我们在规范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各类“包工头”性质的自然人,一但出现自然人挪用、亏损、逃逸等事件,造成劳动监察部门不能立案、或立案后无法找到当事人进行调查,在处理中困难重重,导致劳动者追讨数月仍无结果。

4、维权案件执行难。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约束乏力;在当事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行政复议和诉讼期过长,等申请法院时,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当事人转移了财产导致无力偿付,造成举报者等不住、耗不起,产生新的不维定因素。

5、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是一种能使更多的劳动者回避成本较高的司法程序而享受政府提供的简单、便宜和直接的救济。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行业多、范围广,复杂的劳动违法案件仅靠劳动监察部门有时得不到及时处理和解决,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目前,劳动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解决机制,没有形成劳动监察形工作合力。

6、劳动监察的执法力量不足,影响监察效率。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被监察的用人单位数量也在逐渐扩大,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和及时接待投诉和上访,处理劳动违法案件,是劳动监察部门的首要任务。目前,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定编2人,实际在编2人,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的劳动监察执法任务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根据这一规定,必须2个人同时进行执法监察。近几年来,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不断上升,工作量大,监察力量明显不足,造成非常多的劳动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纠正,劳动执法工作难以深入细化,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处罚、教育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目标及举措

1、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欠薪问题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化解劳资纠纷和信访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建设。

2、工作目标

(1)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查处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率100%,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案件结案率达97%以上。

(3)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

(4)加大社会保险扩面稽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四、工作举措及建议

1、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通过送法上门、培训、现场咨询、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自觉履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责任。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引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深入宣传。提高社会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2、加强劳动者教育,提高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劳动者权益及实现其权益途径的内容教育。人社、交通、住建等部门要深入社区、深入企业,通过张贴宣传画、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把劳动法律、法规等内容送到劳动者手中,使他们懂得“我有哪些权益”,“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强化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筑领域市秩序的监管力度,规范劳务分包行为。定期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4、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与住建、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沟通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为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编制4个,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能力。

五、20xx年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重点

1、严格执法,加大监察力度。一是搞好一年一度的年检、日常巡查以及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实现执法巡查不少于50家用人单位,年检不少于100家用人单位。

2、调解前移,强化“两网”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管理,使劳动保障监察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根据省、市要求,以乡镇(街办)为中心划分为5个网格,并逐步延伸到村(社区),建立以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监督员组成的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力争做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监察人员就可以到位,进行初步处置。同时,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建立劳动合同等管理台帐,实现动态管理。

3、依法讨薪,加强维权。大力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无故拖欠和有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严厉查处,从严从重打击,真正把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到实处。加大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确保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达97%以上。

4、落实“一书一卡”工作措施,加大对建筑行业欠薪查处力度。“一书一卡”即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农民工计工(上工)卡。采取上门对建筑企业施工者和农民工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使他们认识到“一书一卡”的好处,全面推进该活动的实施,实现全区建筑企业全覆盖,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4

三农学社携手淄博慈善总会义工站共40名志愿者分成东校和西校两个小组,分别在两校区集合完毕后,由小组负责人向志愿者讲解了活动路线安排,安全事项等问题。两支队伍统一着装分别沿步行街和人民西路出发,在行程期间志愿者们在自行车上安置宣传旗帜及标语采用自行车流动宣传方式号召社会上更多的有力人士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到达劳务市场后,志愿者认真的态度,礼貌的语言,得到了务工人员的认可与欢迎。期间,志愿者递给民工们一瓶瓶的饮用水,缓解他们烈日下工作的饥渴,通过与民工们在一起聊家常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子女教育及生活上所遇到的困苦,并分送有关食品安全、劳动合同等小知识的单页来提高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及维权意识。最后,两支队伍在东校区汇合,互相交流活动心得。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改善他们的就业创业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5

边院镇过村初级中学综合楼、餐厅改薄项目于20xx年立项进行了规划设计,按照相关规定于20xx年1月17日---20xx年1月24日进行了公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川中洞建筑有限公司中标,20xx年12月开工建设,现工程正在建设之中。该项目工程招投标程序合法、监理人员紧盯紧靠,按照工程施工要求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有条不紊的进行,施工农民工工资一天一结,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在今后建设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抓好工程建设质量,督促工程建设进度,敦促乙方当日结清施工农民工工资,不出现任何问题,确保改薄工程如期竣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为实现我市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边院镇过村中学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6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xx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要求专职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墙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排查检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又确保了不发生欠薪问题。

并且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简化程序不能附加办理条件的约束下,我局招标办与县人社局联系以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对没开据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开展专项行动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要求在建项目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人社局于9月13日至9月20日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我局建立和大力推行“智慧城市”+“智慧工地”一网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已经通过省、市工程造价调整费率进入工程费结算,明确要求所有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实名制系统,确保市县一体化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同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按月发放。我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以县人社局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对不能提交欠薪证明的企业暂停签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县人社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略阳作出应有贡献。

四、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工地项目部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的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五、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的行为。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我局招标办将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7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8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组织的新成员。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农民工2.1亿人,已加入工会组织的有7000万人。这么一支庞大职工队伍,如何组织和管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护?是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社角是农民工维权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结合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中,对我县的农民工构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经统计,我县目前外出,县内,外来农民进城、进企业务工人员(含季节性)9825人,其中长年 在县外,在城内企业,服务业务工人员4300余人,工种为加工业、服务业、运输业、销售业等行业,工资基本在800————3000元之间,且不稳定。全县8个乡镇均建立了工会组织,只是工会主席配备没有明确。根据我县农民工的情况,以乡镇、村为基本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使农民工有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组织体系建设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农民工的特殊性决定了应当尽快建立乡镇、村工会组织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产物。农民工就其身份来说,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农民工是企业管理的员工。农民工从进城、进入企业的那一天起,他们就是企业员工的一分子。农民工一般是以劳动合同制形式进入企业的,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期内,是由企业负责管理的。但是,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因为不符合企业用工的要求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不再对其负责。特别是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往往都具有时间短(即:季节性、工期性、临时性用工)、技术含量不高等特点,其工作单位极不稳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所以,要由一个企业来实施对农民工稳定而有效的管理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农民工又是乡镇、村管辖的村民。乡镇、村不仅是农民工的出生地,而且是他们的户籍所在地。他们的家,他们的血缘关系,他们的田地和山林,他们的根基都在乡镇、村。这是他们永远不能割舍的地方。去年年底发生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有多万名农民工离开了企业,在没找到新的工作的情况下,他们的选择是返乡,回到自己的故乡——乡镇、村。我县也有近1200多人回乡,有的是少数民族村的,他们有土地,有的是没有土地的,他(她)们又要在当地寻找临时性工作谋生,有的可能挣到钱寻找合适的地方做些小买卖和开辟商埠,又有的可能待业等等。这都说明,乡镇、村是农民工的根基、是农民工的故土、是农民工真正稳定的家。因此,在乡镇、村建立起工会组织,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充分发挥乡镇、村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是工会组织建设的客观要求。

我国工会组织组建的基本要求是: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面对着农民工群体,工会组织有责任把他们组织起来。有的人也许会提出,我们不是已经建立了乡镇、村工会组织吗?但现实情况是,过去建立的乡镇工会是针对乡镇企业和乡镇机关而设立的。这些工会组织工作的对象和工作的职能都没有涉及到广大的农民工群体。现在提出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组建村工会组织网络,是依靠现有的行政建制,在凡是有农民工的乡镇、村分别建立起以服务农民工群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的工会组织网络。这种工会组织网络,不但能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而且,可以覆盖到所有的农民工群体,这就必然会得到广大农民工的普遍拥护。

二、构建以服务农民工为主要职责的乡镇、村工会组织,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工会组织网络

凡是有农民工(包括在当地外出的农民工)的乡镇、村原则上都要建立工会组织。按照职工成份的变化,乡镇设立工会组织,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立乡镇总工会。乡镇设立的工会在乡镇党委、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由乡、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又要求设同级副职的工会主席。乡镇工会要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全面承担起对乡镇所属的单位、村工会组织的领导责任,同时指导、协调、督促所辖基层工会对职工和农民工的管理。凡是有农民工的村也要建立起工会组织。村工会在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工会主席,负责对农民工的管理,为本村的农民工建立一个稳定的“职工之家”,切实为务工人员维护权益。

三、乡镇、村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乡镇、村工会组织在为农民工服务方面应承担以下几项基本职责。

(1)负责所控范围内所有农民工的会籍管理工作。农民工的入会要简单。只要口头申请,就可以注册入会,并建立起会籍档案。

(2)负责对农民工的就业和创业培训。培训工作应以乡镇工会为主体,对农民工实施就业培训,培训点可以在乡镇,也可以在村,要因地制定。要结合“四三二一”、“千名干部进农家、服务农民促发展”等工作抓好职业、技能等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为其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那些返乡的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相关政策配套服务。

(3)负责对农民工实施就业安排工作。要根据劳动就业部门,上级工会组织提供的就业信息,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工就业,并对就业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4)负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尤其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意外伤害的处理,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党的关于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及时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工伤险、意外伤害险。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农民工手中。

乡镇、村工会组织要正确处理乡镇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关系。乡镇工会必须接受党委和县总工会的双重领导,在乡镇党委和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工会是工会的基层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和乡镇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就形成了在党领导下的县、乡镇、村(基层)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并通过这个庞大的组织网络实施对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由农民工这一个特殊群体的特点决定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组织网络。

四、加强为农民工服务的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组织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1、有利于实施“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就目前而言,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管理还处在一个相对松散的阶段。就农民工所在的企业来说,有的企业没有把农民工纳入本企业本单位工会管理的范围。就农民工所在的村来说,由于没有工会组织,农民工没有自己的“职工之家”。根据全总的统计,目前,我国现有2.1亿农民工只有7000万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可见我们工会的组建工作不到位。再从维权这个角度分析,原本属于工会组织的职能,如送温暖等工作,由于工会组织的不健全,不得不由党和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所代替。因此,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组建村工会组织,实施“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就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组织起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党的一系列农民工政策的落实。党和各级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从为农民工“讨”工资开始到现在可以为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等。对农民工可以说是关怀备至。那么,这些政策措施如何才能落到实处,让所有的农民工都享受到党的政策的关怀?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就可以由工会组织来组织实施。这样,不仅可以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而且,可以惠及到所有的农民工。

3、有利于团结动员最广大农民工群体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农民工既是一个庞大的职工群体,又是一种庞大的社会力量。通过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建立村工会组织,就可以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把这支队伍合法地组织起来,并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积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农民工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建功立业。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9

一、目前农民工的医保状况

一是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

由于农民工特点是流动性强,打工的地点不固定,加之他们当中的多数人比较年轻,而且身体健壮,因此,他们往往只顾眼前,不看长远。

二是农民工工资待遇偏低。

出来打工的农民由于文化素质不高,又缺乏应有的专业技能,多数只能从事城里人不爱干,又脏又累的简单劳动,收入较低。在工资不高的情况下,他们首先考虑的是一家老小的生存问题。

三是农民工缺乏参保知识。

农民工基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他们多数只顾挣钱,不关心政治,也没有学习的习惯和条件,思想保守闭塞,至于什么叫医疗保险?医保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怎样才能参加医疗保险?他们多数都不了解。

四是农民工参保起步较晚。

即使有些农民工有了参保欲望,但随着全国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逐步展开,我市xx年才启动农民工医保工程。至于参保程序和途径好多农民工不熟悉,他们对缴费数额也觉得缺乏承受能力,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农民工医保的制约因素

一是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不到位。

当前,农民工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保障制度中间的断层。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快速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出现了政策空缺,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游离于三个险种,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二是农民工医保参保资格不确定。

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医疗保险参保资格与户籍和就业状态一致,导致大量农民工被排斥在医保之外。

三是对农民工医保不够重视。

就目前情况看,农民工的医疗保险从上到下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也没有形成规模。

四是现行医保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始尝试将农民工医疗保障就地纳入城市社保范围,但各地政策均不相同,无法满足农民工流动性的需求,社会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省流动存在尖锐矛盾。

三、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对策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

首先必须让农民工懂得医疗保险知识,知道医疗保险对个人和社会的益处。为此,还要加大社区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告、画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深入工地,利用农民工休息时间发宣传材料,讲解有关问题,针对农民工思想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工深切感受到自己身上的政治责任。而且通过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参保和督促氛围,推动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完善政策法规。

要想将大量的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首先必须想办法改善他们的经济条件,通过政策法规解决农民工工资过低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要加强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和法规的研究,从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制定和完善符合农民工实际的参保政策和法规,给农民工更多的关注和福利,为农民工参保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法律保证。

三要区别不同情况。

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鉴于农民工身份和职业的特殊性,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不同种类,采取不同模式。可以参照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如城镇社会医疗保险纳入模式;农村医疗保险纳入模式和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纳入模式。也可以根据我市实际有所创新。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报告10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产业花园和江滨花城。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我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

五、我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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