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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指南(10篇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18 07:27:09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1

为积极适应市场经济下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新形势,切实查找价格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意识,增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提高价格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价格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鄂价法规〔20xx〕192号)要求,我局积极制定价格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方案,组织专班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期间的价格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按照要求,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林区物价局基本情况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是1984年批准成立的林区人民政府的一个直属职能部门,内设综合科、行政事业价格科、经营及服务科3个业务科和林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等2个事业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林区物价局经请示林区编委批准同意,价格监测中心和成本调查队于20xx年6月正式挂牌组建。

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及价格方针,研究提出林区价格改革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方案;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区的价格工作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协调区际之间和地区之间的"价格关系;依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价格调控体系,执行政府建立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坚持执行上级物价部门实施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积极开发利用价格信息服务功能,引导生产消费;按照权限,依法管理重要的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价格,各类服务价格及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维护正常的价格和收费秩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价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进价格公告和价格听证制度,提高价格管理的效能;依法组织开展对全区的价格和收费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各种暴利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依法组织全区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调查,分析资料和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依法组织、开展涉案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负责全区收费、涉价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利用价格手段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林区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xx-xxxx年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先后被授予全区“普法合格单位”、“安全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单位”、“综治优胜单位”、“旅游环境整治先进单位”称号。20xx年林区物价局综合科被授予全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xx年,林区物价局档案管理工作被评为“省二级”标准。20xx年,林区物价局被湖北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卫生先进单位”称号。20xx年6月,又林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创建卫生文明城镇达标单位”称号。近期又被林区党委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二、林区物价局近年工作情况

近年来,林区物价局始终坚持依法治费,依法治价,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积极促进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1、大力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自20xx年起,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了明码标价重点整治工作。通过免费发放5万余张商品标价签对林区的零售商品、旅游产品、农副产品等都实行了明码标价。对饭店餐饮业免费发放300本菜谱,对宾馆、旅社、招待所统一制作房价牌。截至目前,全区明码标价率已达80%以上,旅游重点行业达100%。

2、大力开展农资、食盐、烟草、成品油、月饼、黄金周旅游商品及服务、交通运输价格及环卫收费、殡葬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短期培训班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今年通过大力开展各种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顿规范了各种价格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价格合法权益。

3、全面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我区实际情况,我们严格依据省局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经严格的初审,已有5家单位通过了我局的评审,评审资料已上报省局。另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全区开展了“明码实价示范店”评审活动,现已有一家单位通过评审授牌。

4、有效协调液化气价格。根据定价目录,罐装液化气价格虽属市场调节价,但由于近年国际油价的一路攀升导致液化气价格不断上涨,已给林区居民带来了过重的消费压力,因此,我们考虑到林区经济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多次主动与林区几家液化气站协调,要求对液化气价格实行备案制度,始终将我区液化气价格控制在全省中低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委、政府“关于液化气价格波动应控制在居民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重要指示。

5、切实加大价格举报投诉查处力度。为适应举报工作的需要,我们设立了2部举报电话,专门用于受理、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旅游黄金周期间,在木鱼设立举报点,在松柏实行“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受理各种价格举报投诉和开展价格巡查。

6、全力加强对电力公司电价和用电企业电价的市场调查,并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的电价方案上报省局,在取得省局的大力支持和进一步规范电价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了林区经济的发展。

7、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份,依靠省物价检查所的大力支持,我们依法对林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的各项电信资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近100万元,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之中。

8、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对林区教育收费、医药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60余万元,目前也正在核实处理之中。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2

乡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要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使权力时,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一法四规”,进一步转变计生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使计生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各种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为规范我乡计生干部行政执法行为及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成立了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强化监督检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为确保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公示制度,做到文明执法,制作了依法行政公示栏,增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宣传培训,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加强村级指导及计生干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重视意识,干部的参与意识,提高各村(社区)计生干部宣传技能、指导技能,准确执法和实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按照党委政府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我乡对计生干部进行了“一法四规”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学习培训,参训率达95%以上。

(二)利用多种形式,推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大宣传教育的科技含量和宣传品味,建立社会化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制,把宣传教育融入部门齐抓共管之中,纳入齐抓共管责任制,从而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施效果,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

三、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做好发证、验证、登记建卡和信息通报工作,进行了宣传、技术服务,严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关。

四、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落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法定程序规定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七个不准”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保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对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生育的按程序上报、申请、上报特批人员材料情况清楚、准确、及时。

(二)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做到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1、公示现行政策;

2、公示免费服务项目;

3、公示违反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4、公示“七个不准”规定内容;

5、公示安排生育名单和特照生育名单;

6、公示立案查处理来信来访案件;

7、公示收费项目;

8、公示办事程序。

五、大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宣传到家,落实到位,方便群众,坚持每两个月下村委会,与群众交心、交流、了解群众疾苦与需求。通过自查自纠,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1、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男性生殖健康普查率低,自我保健意识淡薄。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3

根据XX市交通系统召开的“整行风、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活动精神,XX县交通局XXX分局在全局内开展交通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交通工作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阶段工作任务,以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目标,以解决行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领会“整行风、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在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我局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接到“整行风、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文件精神后,及时地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认真的对文件进行了学习领会,并针对工作实际展开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监督,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工作水平,为合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制度落实,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效能制度建设,促进全局工作的转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效能建设的基础和根本保证。交通系统开展效能建设由来已久,各项制度建设也已不断完善和规范,关键是要抓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那一环节出了差错,就按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切实解决分局工作人员办事粗心,推诿扯皮的不良作风。

(二)是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目标和服务质量。向社会所做的承诺一定要兑现,怎么承诺就怎么兑现,防止出现中梗阻的现象。

(三)是以限时办结制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四)是以首问责任制来方便群众办事,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三、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我局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十条禁令”,把“严禁在?宁静生产日?期间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对企业车辆执法检查”等全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十条禁令”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依照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十项禁令”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自纠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整行风、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活动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十项禁令”,解决行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招商引资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4

为全面推进我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渑池县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我所及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情况开展了自查和监督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明确责任

我所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作为开展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由主管和全体检查人员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成立了行政执法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各检查人员之间密切配合,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确保了物价检查所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人员职责,制定了《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行政权限、范围等执法职能,从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并做了具体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和处罚权。年以来,我所行政处罚立案10起,结案6起。在执法过程中,无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现象,

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定了科学的、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行政处罚标准和适用规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5

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责成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由政策法规科、药品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明确分工,认真对照文件中检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做到了法制制度、普法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

一、《行政强制法》、《xx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一)部署动员,制定了“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张述涛副局长任组长,由政策法规科科长、药品监管科科长、稽查大队中队长等为小组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二)依据确定的法定职责,召开工作会议,对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安排,并组织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无因未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的监管空白,未造成任何后果影响。

(三)组织开展“一法一规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和《xx省行政程序规定》,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进行执法经验交流,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水平及执法水平,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开展《xx省行政程序规定》宣传活动。我局认真制定了普法宣传月活动计划,围绕食品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及管理薄弱环节,充分利用“五五”普法、“3.15”、“三下乡”等集中宣传日宣传《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与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

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我局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不断地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对重大活动安全我局采取重点环节、重点食品事前风险评估,执法人员驻点全程监管等措施,圆满完成了文登市“两会”、中高考、首届家纺博览会、温泉节等多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没有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对群众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局都会及时查处,积极处理,从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两项制度”实施情况

(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两项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明确了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二是注重案件质量。成立行政复核小组,严把审查和复查两大关,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三是着重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使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办事依据、申请范围、申请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办事时限、法规政策、投诉渠道公开,向社会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和上级转交举报62件,其中立案结案9件,并且都给予举报群众满意的答复。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确保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权限、程序、时限,自开展行政执法以来,未出现越权、不作为和滥用职权现象,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我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实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将现具有审批权限的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许可的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法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准予许可的决定在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行政许可的各个行政许可环节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行政检查行为档案真实完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制定了行政检查制度,对实施行政检查的内容、程序、处理结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检查人员能够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监督检查档案。

(三)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建立了案件举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等制度和程序,行政处罚行为能够做到符合法定权限和管辖,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一律缴纳到指定银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达到了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适当合理,案卷质量明显提高。

(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探索并创新监督方式,逐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权力部门监督为核心,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公示、案件审核、案件回访等10余项执法监督制度,并根据制度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活动。认真执行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局网站、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开职能职责、许可事项有关内容及监督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食品药品监管“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及机构建设。研究制定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成效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监管相对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法规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质量负责人、制剂生产加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

(三)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饮食健康安全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普及,通过采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基本知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等法制教育,形成关注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6

20xx年11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收费管理局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9个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罚没行为的监督,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次检查采取的方式是:到执法一线实地查看、抽查有关单位罚没卷宗、听取有关单位行政执法情况汇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行为规范,程序适当。但也有部分单位执法情况不尽如人意,与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不学法、不用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违法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观念淡薄。

一方面服务观念淡薄。一些执法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处罚”,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态度生硬,使得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另一方面程序观念淡薄。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随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在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违反告知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漠视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

二是执法程序不合法。

《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应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错误地适用了简易程序;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罚款应告知听证程序的却违法不告知等等。如某县公安局的处罚案卷只有处罚票据和处罚决定书,相关的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没有制作,造成程序违法。

三是执法文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适当。

从所查阅的行政执法案卷来看,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制作的笔录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份谈话笔录应当有问话人的姓名、职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可有的案卷连起码的问话人、记录人都没有。某县公路站甚至将被询问人所回答的内容“格式化”,使得当事人有口难辩。

四是行政处罚显失公平。

同一个案件,对不同的当事人罚款的数额相差很大。比较突出的是赌博案,同时间、同地点、同性质,多罚与少罚的数额能相差9倍之多,甚至对有的当事人不作任何处理。执法的`随意性十分突出。

五是超越职权乱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派出所只能对50元以下的罚款有处罚权,50元以上的应由公安局处罚。但某些基层派出所超越法定职权、违法处罚。另外,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告知当事人申辩权利或告知法定救济途径、救济权利错误等问题。

二、对今后行政执法的建议

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行政执法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确保我市的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优化投资软环境,避免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改善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彻底摒弃传统的“官本位”观念,树立 “民本位”的观念。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首先,要整顿现有行政执法队伍,坚决取缔没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没有合法依据、随意将执法权委托给下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行使的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其次,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录用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合同工、临时工和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要选拔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队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本部门包括行政执法监督在内的整个政府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查处不依法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新形象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实施具体行政处罚时,要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一是对于情节轻微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要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觉改正。

二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说明应当处罚的依据和道理。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努力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三是要把查处和引导结合起来,疏堵结合,服务发展。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或组织依法经营,尽量避免使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严厉的行政处罚种类。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7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进和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府办字[20xx]10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我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依据方面

我局城乡规划工作的行政执法,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并常态性地组织学习,广泛地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二、执法过程方面

自颁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后,我局紧紧围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在执法过程当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的观念,严格遵循“违法轻微、首犯不罚”的原则,做到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集体审理、教育优先,对于违法行为符合不予、从轻、减轻一律以警告为先。

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裁量情节作为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之一进行认定,在调查取证和对裁量情节、幅度进行讨论后严格执行裁量标准。

同时,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做好联动管理,保证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执法结果方面

今年,我局对行政处罚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和结案情况在各责任部门都进行了登记备案,没有出现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

四、存在不足与改善措施

我局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对外宣传不到位,少数施工企业和建房个人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二是执法水平不高,我们少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往往觉得自己是监管者而建设单位是监管对象,潜意识中存在一种不平等身份,造成个别企业和个人对我们工作的不满;三是遇到复杂案件时在使用法律法规时把握不准。

为此,我局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完善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在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中能够准确地运用自由裁量权。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8

根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局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二、对照清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局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运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针对存在不足、改进工作措施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9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展现新作为,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行“三项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我局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梳理执法依据,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一)定期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将清理结果以目录的形式反馈市法制办,100%做到了清理和反馈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全面排查,推进精简行政审批。为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合司通〔20xx〕66号)精神,我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开展“减证便民”减少申请材料专项行动,对纳入政务服务网市直大厅的44个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精简比例调整达50%以上,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三)积极履职,依法办理审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和审批规定,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共依法登记备案社会组织4843个,其中,市本级706个,县(市)区3647个,基金会6家,全市共成立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484家;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审批合肥市建筑物、住宅区名称95个。从全年行政许可和审批情况看,没有发生应当办理而不予以办理、超时办理、附加条件以及刁难申请人引发投诉和上访现象,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

(一)有序开展民政立法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曹晓红为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琨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在推动民政立法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基层治理、殡葬管理等方面政策创制作为工作重点。20xx年,先后制定民政类7个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我局严格执行《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合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完善了《合肥市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合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涵盖领导决策、执法管理、行政管理到信访、综治、维稳等方面,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三)认真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我局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异议和备案审查制度。20xx年,我局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审备案。认真执行《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涉及为市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财政预决算和重大资金的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原则。同时,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均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解读方案。

三、始终坚持规范程序,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xx年,我局继续执行《合肥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流程》,明确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工作方式以及审查时限等作出要求。同时要求决策承办处室在调研、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过程中,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听取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并进一步明确决策承办处室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可能涉及到的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如社会稳定、社会效益、实施成本等,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形成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措施建议,为后续风险处理做好准备。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在提请市司法局审议前,局办公室收到承办处室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后,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格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提出,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处室或个人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依法追责。

四、突出抓好主体队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主动邀请省、市专家来局授课,对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法治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先后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民政专业法规,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坚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局属单位一线,切实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案卷内容、样式、标准等做到一案一卷,内容真实、资料齐全、证据确凿,案卷、材料、通知等文书上严格由本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电脑打字签名或代签名,进一步增强了文书的法律性、严肃性和可靠性。严格依法办案,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做到处罚决定前下发书面事先告知书,明确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处罚的种类、数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等,同时,按照我局《推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必须进行群众公议。同时,在全市民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向市司法局上报案卷自评结果统计表和行政执法案卷卷宗,撰写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按要求组织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出的`要求,对案卷卷宗逐项整理,严格制作案卷,确保案卷规范统一。

(三)突出抓好审核主体队伍学习培训。我局对审核主体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坚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人员队伍中。鼓励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及考试,提高法律素质。同时,开展岗位轮换锻炼,将法制审核人员轮岗至业务处室,丰富法制审核队伍的执法实践经验,形成了良好的人员素质提升机制。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民政业务工作依法办理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监督,我局将制作的政府信息全部录入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使民政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具体行政行为和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做到向社会全面公开。另外,我们还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法规”、“民政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等专栏对社会进行公示,及时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市民投诉、倾听市民意见和建议;利用《合肥晚报》“民政专版”宣传、解答民政政策法规,方便市民的查询和各种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办法,不断提高民政政务公开透明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加了审批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xx年,我局共受理市人大议案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38件,其中,主办35件,会办23件。针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按时办复率100%,见面或沟通率100%;反馈意见中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也达到了100%。

六、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建立与审判机关互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使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能够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合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应议制度。据统计,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二)认真抓好信访工作。我局在信访工作办理中坚持为民政对象服务和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各项信访制度,截止12月底,接待来访群众40批次50人次,接收各类群众(网上)来信、上级转办信27件。12345政务直通车共受理有效工单876件,接听热线电话180个,接听畅通率100%,满意率100%,按期反馈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一)突出抓好局党组的法制学习。把法制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今年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相关法律制度8次,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依法行政有关问题4次。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局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特邀合肥学院法律专家进行《宪法》专题讲座,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二)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8月,我局主动邀请专家来局做报告,给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法制业务培训,1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自学,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民政专业法规,巩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便于领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掌握民政业务,更好的把握运用政策,十分注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据统计,今年我局参加市级及自行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共计100人次,其中领导干部30人次,行政执法人员70人次。

八、不断健全法治政府保障机制,大力营造良好民政法制环境

(一)不断健全法治政府保障机制。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评估,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贯穿于民政工作各个环节,有效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浏同志每年都在述职报告中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加以解决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将依法行政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我局对普法宣传工作非常重视,为增强民政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我们以涉及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业务工作为主题,结合“三下乡”、“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等广场活动,制作专题板面、横幅、宣传册,在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设置现场咨询台,进行法制宣传。还充分利用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联合各县区民政局统一开展相应的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慈善法》、《基层选举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各项民政法律法规。

规范执法行为指南 报告10

通过对“文明执法春风行”活动的学习、总结,深入查找和分析,认为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得不够。

一是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做得不够

在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过程中,由于一些案件需要进入依法立案查处程序,存在个别案件办结期限相对较长的现象和个别案件抓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二是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

主要是个别执法队员在执法中不善于对违法违章者做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劝导工作,有时有粗暴执法的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是队风队纪建设和形象树立方面做得不够

虽然相继制定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20多套规章制度,但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队员违反队风队纪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上岗执法管理中着装仪容不整、语言举止和行为不够规范、离岗脱岗、在岗不管事、执法过激或方法不当而引发矛盾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办事效率和改进服务质量

(一)上墙公布和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行政优质服务承诺制度,并设置党员便民服务岗。实行“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依法行政、优质服务、xx理,让来访办事者满意而归”的服务承诺。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接受咨询或受理任何一项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人,必须做好热情接待和解答工作,对来访者、来电者提出的问题,认真负责地进行答复,凡可办理的事项必须及时办理,暂时无法办理的事项要说明情况,力求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办、首问必果。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具体经办人接受咨询或办理业务时,对于涉及到业务的事项(涉及保密事项除外),必须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和所需提供的全部材料,或不给予办理的理由。对于涉及多部门业务或相关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具体经办人应帮助申请人进行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办理的事项,具体经办人应当场审核相关材料,对能即时办结的,必须即时办结;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材料后,应按时给予办理。

(四)实行违法违章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对涉嫌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要及时调查清楚,对于认定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办结完案;对于经查证不属实的,要按规定及时销案。案件办结时限是:违法建设案件自立案起60日内结案;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案件自立案起20日结案;非法营运案件自立案起90日内结案;其他违法违章案件自立案起30日内结案。

(五)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进行学习和作风整顿,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质量,完善整改监督措施。

二、加强文明执法

制定文明执法的.行为规范,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文执法的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督查,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举报作用,严格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对不按程序执法、执法粗暴的行为进行严惩。

三、加强队纪队风建设

(一)对队伍进行一次作风纪律整顿。组织全体队员学习《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明队风队纪;组织全体队员进行自查自纠,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台北街执法中队进行对照本队的实际情况自查,有的放矢地整改。

(二)加强督查工作的力度,对违反队风队纪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台北街执法队队长每天上下班前到辖区路段进行检查,严格纠正违反队风队纪行为,每月将情况在队中进行通报。对违反队风队纪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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