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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调研报告(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10-06 07:41:40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1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成为政府和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农村养老保障是针对农村老年人口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有别于社会养老保险,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分别存在两种不同的、相互独立的社会保障现象:市民靠政府养老,村民靠家庭自己养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保障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在目前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之后,农村首要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提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行列。

关键词:老龄化 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养老保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

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四、构建新型农村养老制度之我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孟子所描述的理想社会的一幕,也是中国几千年来被继承和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切实解决广大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无疑更是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必须在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基础上,针对日益严峻的农村老龄化趋势,基于现实国情,构建新型的多元化农村养老制度。

1.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当前在经济和生活上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农村老年人口在逐年增加,因而,逐步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过渡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举,再过渡到社会养老,这将是农村养老的一大趋势,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顺利实现这一过渡,政府的参与程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同时必须要解决好两大问题。

一是农村养老资金的来源,即农村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换成本该由谁来负担的问题。对于老人,子女尽孝是天理人伦的要求,而政府尽到应尽的责任同样不容推卸。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强的时候为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贡献过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当他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国家和集体有责任回报他们一个有保障、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政府可以通过整合用于农村的各类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财政补贴。同时,还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使农村养老得以获取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是当前农村养老保障的供给水平,即如何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问题。要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首先完善已有的“五保户”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逐步建立以集中供养为主、辅之以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模式,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其次,要进一步扩大老年人口生活补助的享受范围,降低年龄限制条件,使没有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都能领取适当的补助金来保障生活;再次,要通过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结合的计生养老等形式,弥补起步阶段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内容单一的局限。另外,在生活上,要特别关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2.分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早筹划未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社会保险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真正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必须依托于建立切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现实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因人制宜,针对不同身份的农村劳动力,根据其经济社会属性和负担能力的不同,分层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在制度设计时,既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与城镇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未来接轨的问题。

3.大力发展农村“家政型”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具有农村特色的“居家养老”模式,满足“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受农村条件的限制,目前在农村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尚存在三大不同于城市的制约因素:一是受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影响,一些老人不愿意离开家到敬老院去养老,而子女送父母去敬老院等间接养老方式也可能会受到不尽孝道的谴责;二是农村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以及菜场、自来水、煤气等生活设施的不完善,使得农村老人的生活更加不方便,有钱也难以买到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三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缺少足够的提供养老服务的劳动力。

为破解上述制约因素,一是需要政府加强对发展农村养老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引导和推动,加强舆论宣传,逐渐在农村形成社会化养老氛围,并制定对农村养老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和优惠政策,给予社会办养老机构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及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养老事业的积极性。二是要根据农村的环境和消费水平,选择一种适宜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主要针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老人,满足了多数农村老年人在家安度晚年的心愿和需求,经济成本较低,有利于农村养老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要为农村养老服务培养足够的家政服务人员。目前,许多农民工在45岁以后由于身体不能适应繁重的体力劳动,从城市返回农村,而年轻人则基本在外务工经商,因此45岁至65岁的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可以成为农村“居家养老”所需要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主力军。四是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农村医疗、交通、生活设施和文化娱乐的建设,提高农村的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居家养老的社会支持系统。

五、小结

我国现拥有8亿多农民,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的经济结构和农民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转移,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家庭小型化的趋势等,都决定了农村传统的以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方式已难以为继。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要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要与现实的财力、物力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着眼于农村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中国人口老龄高峰到来之前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农村养老调研报告 篇2

一、引言

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老龄人口的加剧和大量“四二一”(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加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使退休人员由过去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已是大所趋,未来城市社区将承担着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如何找到一条更加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是摆在社区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任务,带着这个问题,我们阳光雨家政服务中心对长治市东街社区的居家养老有关调查做以总结和阐述。

二、东街社区老年人口现状

东街社区现有常住居民5487人,社区老年人口有1470多人,60岁-69岁的老人有779人,70岁-79岁老人有452人,80岁-89岁老人有206人,90岁-99岁老人有32人,100岁老人1人,老人人数占社区总人数的

26.79%,空巢老人有52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3.5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

件的极大改善以及人们择业观念改变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后,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将越来越重。

三、目前社区老年人居住、养老和居家服务情况

(一)居住方式。一是老人(或与配偶)和儿女住在一起。二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儿女在同一城市。三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打工。四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无子女。五是老人(或与配偶)与成年或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住在一起。六是住在养老机构的三无老人。

(二)生活来源。老年人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退休金,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积累,子女供养,政府供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以上几种情况中,靠子女接济和吃养老保险金生活的老人数量最宠大。

四、目前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生理机能的衰退及晚年的孤独感已影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他们不得不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生活。根据调查了解和分析,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机能的衰退影响着老年人日常生活。随着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开始出现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有障碍、手抖、腿脚不方便、咀嚼困难以及其他健康问题。这种机能衰退问题,已经深深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行动,且有相当比例的老人存在两种以上的症状,这损害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将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尤其是在高龄老人中这种现象更加普遍。

(二)各种老年人日常生活辅助设备缺乏。各种老年机能问题的发生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老年人的活动能力,许多老年人不得不借助各种辅助设备,维持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老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对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居室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辅助设备需求。在调查中了解听力有问题和行走不便的高龄老人人数是最高的,所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提高视力和助行类设施将成为首要考虑的对象。但由于目前市场上有关老年人生活辅助设备不丰富,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多数老年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有偿服务。在调查中了解,多数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都没有固定的收入,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接济,而子女本身并不富裕,给

老年人的生活费相当的少,只够生存最基本的需要。所以用在健康、医疗等上的开支很少,对社区提供的有偿服务根本不敢接受。

(四).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困难。在对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调查中,就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来讲,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进食、烧菜做饭、打扫卫生、买菜购物、洗衣洗被、洗澡、起床、穿衣服、上厕所、外出活动共十项内容。在十项具体日常活动内容中,烧菜做饭、打扫卫生、外出活动、买菜购物和洗衣洗被成为主要的困难。

五、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我们在调查中得知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健康和精神文化服务上面的要求是最多的。在以上三项需求中医疗健康排在第一位,老人对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

(一)老年人对社区日常照料服务需求。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日常生活照料主要还是子女。但由于老年父母对子女照料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子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带来的照料成本很大。这让子女和老人都很为难,相反,对由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更加强烈,如果有其他合适的照料人选,情况就会得到大改善。在调查中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有:小时工上门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室日托、上门做饭、日常登门巡视、代理购物、协助洗澡、修理指甲及修脚、理发、家庭修理、修电器、送货上门、邮寄等。

(二)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老年人就医的首要选择。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是老年人接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另外一种方式。在走访中得知绝大部分的老年人愿意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老年人中慢性病较为普遍,大多数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将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分为陪同看病、家庭病床、专业护理、找办取药、急救、康复、健康讲座和指导等内容。在老年人报告的最主要的健康服务需求中,对健康讲座和陪同看病服务的需求最高,其次为专业健康护理和急救服务。绝大多数老年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对社区健康服务的需求,而且超过一半的老人有多种需求。所以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有广阔的前景。

(三)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精神文化服务是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的重要内容。有超过半数的老年人存在各种内容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包括:文体娱乐、表演展示、绘画、法律咨询、心理咨询、读书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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