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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项检查报告7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热度: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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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项检查报告

【第1篇】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省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自20xx年6月底全面展开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宣传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将前两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刊发。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县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并于8月3日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此次清查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引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李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举行了两次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工作通报。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出台了《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出文印发全县,《实施方案》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清查原则、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及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报送要求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精神,明确了职责分工,熟悉了有关政策,掌握了要求和方法,统一了报表口径,为扎实推进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安塞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并向社会张贴《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公示》,公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举报范围、内容,举报电话和邮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email protected])、广泛宣传使清查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六)上下联动、相互协作。自我县开展清查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七)全面清查,督促整改。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20xx-20xx年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认真开展 “回头看”活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二、自查自纠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总额为92560.10万元(中省资金53469.79万元,市级资金4533.12万元,县级资金 34557.19万元),其中20xx年使用资金16483.84万元(中省资金6479.83万元,市级资金888.51万元,县级资金9115.50 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32250.37万元(中省资金17573.31万元,市级资金1852.20万元,县级资金12824.86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43825.89万元(中省资金29416.65万元,市级资金1792.41万元,县级资金12616.83万元)。

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但在具体工作中和个别单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农惠农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管项目的不知道资金的来源性质,管资金的不知道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是个别项目,尤其是县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三是部分项目的计划和资金下达较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形成滞留。

四是有些项目在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现在已经整改。

【第2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总结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xx-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第3篇】乡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

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第4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总结

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川县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12日至1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我镇于4月12日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听取了销售商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其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社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补贴兑现情况

自20xx年11月开展商审商付政策以来,我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台,财政所向商户兑现财政资金99536.97元,通过专项检查核实,销售商向购买者全部兑现了补贴资金,没有发现截留和挤占财政补贴资金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存在非农家庭借用农业户口本获取财政补贴的行为。

(二)未对销售网点提交并确认的已兑付补贴农户名单进行公示。

四、改进办法

(一)通过公示、电话查询等方式加强购买人信息核查力度,确保国家资金补贴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村组干部查询制度,组织村组干部定期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准确掌握补贴兑现情况。

【第5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xx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xx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xx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xx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xx年、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第6篇】乡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1

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xx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xx政字[20xx]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xx-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xx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xx年度xx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xx年xx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xx年xx村错发资金36800元,xx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xx纪[20xx]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2

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xx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xx政字[xx]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xx-xx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xx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xx年度xx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xx年xx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xx年xx村错发资金36800元,xx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xx纪[xx]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

【第7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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