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23〕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23〕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23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23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23〕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23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23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202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23〕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3〕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23年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单兴苗,电话:0571–88008912。
3.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辖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财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时间报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连同省财政厅规定的报送内容(详见浙财函〔2023〕129号)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送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以上材料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加强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组成部分,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计划在2023年9-10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时,对基础性评价工作一并予以检查。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开展对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领导给予在__学院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帮助和关怀。今天,由于个人原因,我在此提出辞职申请。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单位为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给予了我许多的锻炼机会,使我在文秘岗位上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与法律知识,同时也学到了工作以外的为人处世等做人道理。另外,在与学院各位同事的朝夕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也使我无论对单位,还是对领导及对同事建立了由浅到深的感情、友谊,我从内心希望这份友谊、这份感情能继续并永久保持下去。我想,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我一辈子的财富,为我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带来帮助和方便,我会永远珍惜, 不断回顾, 牢记在学院这段宝贵工作经历。
最后,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真心祝愿学院在今后的发展蒸蒸日上!祝愿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幸福快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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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6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23年16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二、资产清查工作特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6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23年16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6.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23年16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从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按照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局规财科、办公室和其他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用3个月时间完成了此次清查的具体工作。二月份召开了卫生局直属单位资产清查部署和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清查工作以2023年16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参与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丹东市卫生局机关及直属共计18个单位(1个行政单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清查工作中各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的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保证了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通过本次清查各单位对资产进行了清理,将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纳入待报废资产处理,对已转让资产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进行了补办,根据清查的结果对全系统的资产情况有了全面、详细的了解。
具体数据略。
根据《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23〕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23〕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年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法定代表人是,法定地址为__市,人员编制人,在编干部职工人,实有人员(含临工)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6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个,分别为.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个,分别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日至月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16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3年16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差额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等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____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____申报处理资产盘盈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对外投资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23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需申报处理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明细表.
(五)2023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供备查材料.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单位《内部控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开展了对单位各部门的风险评估活动,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风险评估活动组织情况
(一)工作机制。
本次风险评估活动,是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财务科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控办)专门从事此次风险评估活动。
(二)风险评估范围
1、本次风险评估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分为:单位层面风险和业务活动层面风险。
①单位层面风险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组织架构风险: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责不清晰、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的风险;
经济决策风险:单位经济活动决策机制不科学,决策程序不合理或未执行导致的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单位岗位职责不明确、关键岗位胜任能力不足等导致的风险。
②业务活动层面风险。
本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主要包括预算管理风险、收支管理风险、政府采购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三)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1、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小组先研究制定了风险评估工作计划,明确风险评估的目标和任务;其次组织召开了由直属单位及各科室的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对风险评估活动做出了动员和安排,要求直属单位及各科室先进行自查,查找风险点,向风险评估小组汇报自查情况;再次,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根据直属单位及各科室的自查情况,选择关键单位(科室)和自查风险点少的单位(科室)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他单位(科室)也进行了快速检查;最后,根据直属单位和各科室的.自查情况、现场检查的工作底稿及收集到的资料,进行风险分析,组织编写风险评估报告。
2、风险评估方法。
本次风险评估活动,采用了风险清单法、文件审查、实地检查法、流程图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以及小组讨论和访谈等方法以识别风险;采用了概率分析法、情景分析法和风险坐标图法以分析风险。
二、风险评估活动发现的风险因素
(一)单位层面风险因素。
单位的部分内控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没有定期轮岗。
(二)业务层面风险因素
1、单位预算未分解下达至各科室及业务部门,可能导致预算权威性不足,执行力不够;
2、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票据台帐,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3、单位支出事项未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不符合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要求;
4、单位在部分资产采购时未严格按规定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仅用供货方清单代替,不符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5、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对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盘点,不符合资产业务管理制度。
三、风险分析
1、单位总体风险水平。
根据风险评估表对单位各个层面风险进行打分评价,单位总体风险水平为25.98(风险最高100分),属于偏低水平。
2、重要和重大风险因素
风险分析是针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分析其产生原因、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后果等。对风险分析的结果应进行衡量,需要有计量风险的依据。
管理者在分析风险时应高度重视风险发生时点及影响后果的严重程度。同时还要关注发生概率低而影响后果严重,或影响小而发生概率高的风险。以便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风险影响程度是指事件发生对单位所造成的广度与深度也确定为五个级次,分别为极低、低、中、高、极高,依次对应1、2、3、4、5分。
评价风险,是在识别分析风险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风险计量分级标准”对风险进行分类排序。将风险分为高(红色)、中(黄色)、低(浅灰色)三类。
4、通过对本单位经济活动梳理分析,形成了几大类经费支出事项。
四、关于应对风险结果的利用
1、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2、财务科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按照部门进行分解,并下达至各业务部门。
2、票据专管员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帐。
3、加强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审查,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并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
根据《__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___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7月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23年_月_日至2023年_月_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
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__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应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
3、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_元,汇总负债清查数_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_元,2023年1—7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_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_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_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_元。具体情况为:
(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_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___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_%。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___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___元;具体情况为: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2023年7月1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___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_%。
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___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___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___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
应包括以下内容:
经审计,由_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单位申报的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共计___元。具体为:
三、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为摸清我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局系统内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四项举措确保了资产清查工作保质按期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任务布置到位。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审核系统内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印发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清查工作的要求、范围、内容、步骤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及时召开小组成员动员会议,布置清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相关责任,为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明确清查范围,细化清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本单位基本情况、人力资源、财务情况、资产情况等,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理、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在清查过程中,要做到“以账对账、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对各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做到不漏一个、不错一个,全面摸清家底,确保清查面达100%。
三是引入第三方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清查工作强调严肃纪律,做到不敷衍、不搞变通、不留死角,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资产自查,数据如实填报,不得瞒报和虚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托南通信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结合专项审计报告,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清查结果进行了核查。对各单位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实现两个结合。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和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1992年2月,是行政单位,主管部门是霍邱县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占昌国。本单位人员编制32人,在编干部职工32人,实有人员32人,退休24人。单位主要职能为: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我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本镇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在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潘集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清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镇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三是召开动员会。召开各镇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在对资产的编报和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象,暴露出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通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发现固定资产无盈亏,本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万元,占 14.8%;固定资产183万元,占82%;无形资产7万元,占3.2%。
四、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在对资产的编报和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象,暴露出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我们将以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作为提高我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资产编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针对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我单位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报告
10月21日,省财政厅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2023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以评促建”山西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针对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相关规定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等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于8月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项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促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从而实现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__败的工作目标。
“以评促建”山西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内控领导机构,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各部门各岗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查找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同时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全力按时推进。
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修订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23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以评促建”山西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推进,各市财政局、各部门应当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23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大冶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内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发了《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12项评价指标和填表说明,认真自评打分,逐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查找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通过“以评促建”,确保在2023年底前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要求,如期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市财政局于10月1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全市24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各派出1人参加了培训。
五是深入单位督导。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全市各对口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单位评价结果真实、准确,推动各单位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报告
11月4日下午,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组织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学习培训会,会计管理中心全体委派会计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和《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详细讲解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定义、要素、主要任务、运行和评价等知识要点,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参会同志深刻领会了贯彻实施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方向。会议对如何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全体参会人员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大力开展宣传,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流程控制,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以评促建”发现问题不足、加以改进完善,着力在全县各单位形成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的内控环境。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报告
龙海地税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该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该局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并在内部网站发布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资料。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在内部营造良好的开展内控氛围,为内控评价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根据上级局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部署,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与上级相关科室沟通反馈,逐条逐项与日常工作进行比照,认真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表》和《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基础性评价补充指标评分表》,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牵头部门加强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统筹规划,将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不足和差距,加强指导,督促改进。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3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二、资产清查工作特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从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
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管理,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2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刚才,会议宣读了《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稍后,还将组织有关业务培训。下面,我根据上级对此次资产清查的总体要求,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不断扩大,管理矛盾日益突出,资产清查势在必行。
(一)开展资产清查是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需要。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重点改革稳步推进,资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总量已达到110多亿元,这还不包括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部门经管资产和资源性资产。随着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种类日益多样、结构日趋复杂,对全面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一次全国性的资产清查工作是在2023年进行的,距今已近十年。这一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各项改革推进最快、也是资产规模增长最快的时期。由于缺乏全面的清查统计,当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尤其对非经营性资产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更为弱化,部分资产处置不规范,使用效率低。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浪费了政府资源,又增加了政府运行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开展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存量及其使用状况,不仅是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与共享共用,从而更好地控制资产配置和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开展资产清查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对照上级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市的资产管理改革还较为滞后,与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影响了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从预算管理的角度看,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是由财政预算资金形成的,预算资金安排的规范性、科学性,直接决定了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因此,预算管理是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通过增量来调控资产存量的有效手段,只有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抓好资产管理工作。同时,资产管理也是预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效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和财务管理有关数据资料,作为编制部门预算、配置资产的依据,有利于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因此,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既是加强资产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资产形成的客观需要,也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的有效手段。
(三)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管理。此次资产清产,一方面表明了国家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数据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多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损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有的单位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及时入账;有的基建项目完工多时,但迟迟未办理竣工决算等。由于账外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更具隐蔽性。通过资产清查,可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等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尤其是对基建项目、往来款项、帐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不仅可以摸清家底,也可以进一步理顺资产财务关系。
总的来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意义,不仅在于弄清现有资产存量情况,做到账实相符,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资产清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台针对性强、措施切实有效的政策,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同时,获取资产管理的初始化信息,实行动态监管,也有助于实现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为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对于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扎实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是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扎实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本次会议的安排,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把握基本原则。财政部、省财政厅明确要求,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关系,负责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强化资产动态管理。
(二)把握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此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23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需要说明的是: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把握重点环节。本次资产清查主要分为五个环节,分别是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这五个环节相互促进、相互关联。其中,基本情况清理和账务清理是基础,财产清查和资产核实是重点,完善制度是保障。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做好基本情况清理。对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机构编制、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清理,为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做好账务清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单位的账务完整、准确和真实。三是要做好财产清查。在账务清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长期以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清查工作。四是要做好资产核实。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要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由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鉴证后,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鉴定报告,并按规定权限上报;财政部门要据此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核实批复。五是要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把握时间节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全国范围从3月1日开始,9月底前结束。具体到我省,则要求8月15日前结束各项工作,考虑到审核、汇总上报的实际需要,我市清查工作的完成时间也必须提前。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务必于6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各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务必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市财政局。由于全省资产清查工作会议3月23日才召开,操作软件上周刚刚测试完毕,所以,我市今天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安排。需要强调的是,此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统一行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各县区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全市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决不能因一个部门或单位不按时上报而影响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度。
此外,明确一下聘请中介机构的问题:财政部、省财政厅在文件中均指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据此,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帮助清查,出具专项审计鉴定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三、周密组织,密切协作,确保资产清查任务圆满完成
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清查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要把握工作进度,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任务。
(二)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本次资产清查,对应纳入清查范围的单位必须全部纳入,对单位所有的国有资产必须全部清查入账,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各类资料,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确保清查数据准确无误、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随部门资产清查结果上报市财政局审批。资料不齐全的,财政部门将不予审批。
(三)强化应用,改进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为推进资产管理与财政预决算管理紧密结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要认真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对闲置和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志们,此次全国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共同把资产清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不断提高我市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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