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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了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业经营现状,进一步推进我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 6月上旬,县人大农环工委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就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部分乡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规模经营初具雏形
1、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已初具规模。我县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集中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措施,以项目为依托,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项目,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推进土地就地集中流转。截至去年年底,我县农户的承包地流转面积达到了13.4万亩,占到了承包地面积总数的37%。流转的形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分别占到了总面积的65.9%和29.1%。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100亩以上种植大户达157个,500亩以上种植大户7个,千亩以上种植大户2个。
2、土地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健全。为及时化解因土地纠纷而产生的各种矛盾,xx年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法院、农业局、法制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以县农业局经管股为主要班底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立起多部门协调农村土地纠纷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现已成功调解土地纠纷2起,未发生一起因农村土地纠纷而越级上访的群体事件。
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县及时制定了《x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确定虎圩乡为我县确权颁证工作试点乡,并安排了1000余万元的工作经费,目前试点已基本完成,6月底将在全县推开,计划年底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近年来,在广大农民的强烈需求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现在全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30 个,其中,种植业158户,养殖业29户,其他农业生产型43户,拥有社员约1.2万户,注册资金25689万元。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链接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我县把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引导大量工商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向农业产业开发,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运而生。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新型农业企业304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6家,市级龙头企业72家,这些龙头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带动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3、种植大户方兴未艾。我县近年萌生了一批以种植为主、规模明显大于传统农户的专业生产经营大户。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种养大户230余户,其中种植大户157家;各类家庭农场30余个。
(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1、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农村技术骨干和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结合我县生猪、花卉、桑蚕等特色产业,对专业技术人员就关键性、专业性农业技术进行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各类技术骨干5000人,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380人。二是开展农业产业化知识培训。由龙头企业业主、专业协会骨干牵头,政府鼓励支持,各部门共同参与。如江西美尔丝瓜络有限公司、金泰米业等龙头企业按照加工产品的要求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对农民进行培训,指导农户科学种植。三是开展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从xx年开始,每年有3000左右农民在县内接受了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截止xx年底,我县共有农民171758人办理了参保登记,参保率力达98.26%,已累计向60岁以上的农民发放养老金2580.48万元。所有参保人均建立了新农保的个人帐户,实现参保登记、养老金发放计算机管理。
3、农业人才队伍不断夯实。我县目前有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316人,具有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7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8人。自xx年以来,我县先后有66位大学毕业生通过“三支一扶”考录充实到农村基层第一线,为农村农业工作服务,加强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4、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东乡农行以惠农卡为载体,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内配套农户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司+农户”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工作。截至xx年4月底,共支持农户小额贷款客户2800户,累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3.5亿元。
二、制约因素
尽管我县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推进工作态势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制约着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1、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来看,存在运行机制不健全,层次偏低,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规模小、效益低。目前,我县农户家庭承包经营面积户均不足5亩,人均不足1亩。合作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经济效益也普遍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强,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二是运行不规范。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产权不明晰,财会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相当比例的龙头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基地农户只是买断关系,没有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因而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制约了现代农业的稳步发展。三是人才匮乏。目前,我县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都存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等问题,生产经营型人才严重缺乏。仅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占成员95%以上的农民,文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对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形成较大制约。
2、农户小规模经营与专业化、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化与社会化的矛盾仍较突出。土地流转缺乏内在动力,规模经营难度加大。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加上近年来国家的许多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逆向刺激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农民“不耕自得、不劳而获”,惜地意识增强,恋土情节较重,转出土地特别是长期流转的意愿不强,成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障碍。
3、财政资金扶持有限,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资金短缺是主要制约因素。受经济实力的影响,财政资金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小,资金扶持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差,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相当比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和有效的担保机制,无法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很难获得金融支持,培育主导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缺乏流动资金,发展后劲不足。
4、基层农经管理弱化,不能及时适应新形势。一是县本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多。目前,我县涉及农技推广的单位有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xx县农技推广中心,致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要涉及到多家推广机构,难以形成合力,产生应有效益,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对应。另外,技术推广出于多家推广机构,也使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难以适从;二是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关系未理顺。xx年,县委下发了《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方案》,但该方案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各乡镇都成立了农技推广综合站,但综合站并没有综合,兽牧站的管理属“三权归县”,而从事种植业的推广人员的管理仍为“三权归乡镇、业务指导归县”,这种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技推广工作;三是乡镇农技推广人员队伍不稳。全县虽然拥有乡镇农技人员157人,但真正涉农的大中专毕业生寥寥无几,大多数乡镇仅有1-2人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大部分人员被分配到乡镇的其它岗位,这种现状导致每年省农业厅轮训乡镇农技人员,各地都安排不出人员参训。今年省农业厅为充实乡镇农技人员,决定定向招收一批大学生毕业后服务基层,但因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岗位已满而放弃。四是乡(镇)农技站办公条件差。大部分乡镇农技站存在无集中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农经知识更新缓慢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积极推进。
三、几点建议
一要科学制定规划。立足我县优势农业产业,科学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生猪、木薯、蚕桑、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花卉等主导优势产业。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与现代农业园区、小城镇、新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相衔接,推进其向现代农业园区集中,向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区集中,着力形成集群发展格局。
二要加大扶持力度。为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适时出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文件,在用活人才资源、探索户籍流动、加强用地保障、落实用电优惠、加大财政扶持、创新金融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和整合涉农资金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建议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打捆支持等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优先扶持示范性经营主体建设。要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变“普惠制”为 “特惠制”,将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经营主体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产品加工、仓储和农机具的存放用地等,按农用地管理,免征一切税费。建立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允许开展资金互助试点,探索土地经营权证、农业政策性补贴、生产设施设备、注册商标等抵押担保办法,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将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及规模化生产设施设备等纳入农业保险品种范围,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要规范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开展流转信息登记发布、土地产权评估、合同签订签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探索建立土地储备机制,由政府出资组建土地信托投资公司,变过去农户和经营主体两个角色间的流转为农户、经营主体和政府三个角色间的流转,着力提高土地流转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流转。
四要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注重发展数量,更要注重规范化建设,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
五要提升服务水平。在增强和拓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互助型服务和农业经营性服务。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抗旱排涝、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各项生产性服务,满足经营主体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借鉴组建“农事服务超市”的经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农户参与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牵动农村发展全局,对解决“三农”问题意义重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状况
近年来,区积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抢抓西部大开发和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以突破发展为主题,以破解“三农”难题为目标,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和较为丰富的农特产品优势,大力实施“生态立区、产业富区、科教兴区”战略,不断培育优势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区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产业基地和规模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区发展中药材10.1万亩、蔬菜8.5万亩、烤烟5500亩、林果78万亩、食用菌500万袋,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9万亩。先后建成了刘湾中药材示范园、杨峪河丹参、张村桔梗、孝义黄芩、大荆西洋百合等25个药源基地;刘湾、陈塬、沙河子、大赵峪等6个蔬菜基地;腰市、蒲峪等4个烤烟基地;三岔河、陈塬、沙河子、孝义等36个林果业基地,以及黑龙口秦岭铺、孝义甘河、沙河子柴湾、大荆孟村等23个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发展养殖大户297户。其中丹参基地顺利通过国家gap认证,刘湾大蒜、沙河子胡萝卜、黑龙口生猪等17个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12个农畜产品分别通过省级以上无公害认定和认证。全区初步形成了“东药、南菌、西牧、北烟、城郊菜”的产业发展格局,“天麻”、“孝义柿饼”、“黑龙口豆腐”、“白条肉”等一批农产品已在省内外形成了一定品牌效应。发展核桃协会、中药材协会、畜禽养殖业协会、蚕桑协会等各类经济合作组织58个,吸纳会员2300人,拥有固定资产1230万元。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及全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xx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25.12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农业生产总值达到7.79亿元,同比增长17.5%;地方财政收入4258万元,同比增长11.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70元,同比增长8.2%。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区农业产业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一些成效,主导产业的培植壮大,带动了农民收入的明显增长。但是,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尚处于初始阶段,由于基础差、起步慢,发展不均衡,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市场化经营理念还有待加强。受传统思想定位影响,一些干部群众对发展农业产业和农业结构调整的认识片面地停留在压粮扩经的“平面调整”上,对农业产业化缺乏一种长期性、系统性的认识,市场化经营理念差,致使产业开发步伐不快,产业化程度不高。
二是特色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产业基地建设滞后,专业村、重点大户较少,示范、带动力不足,农产品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大多数农产品都属原料型,大路货多,名优特新产品少,没有规模效益,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加工增加值程度低,缺乏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农产品名优品牌。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结构趋同,组织、协调、开发、生产能力弱,未能把生产基地、农户与市场很好连结起来,龙头带动作用难以发挥。
三是市场建设滞后,信息化程度低。由于农产品市场地方性、自发性较强,狭小、分散和无序发展的状况比较普遍。加之农产品信息市场的发展滞后,信息资源、信息服务、信息情报资料的有偿转让等适应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各类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规模,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各方利益的实现和补偿。
四是利益机制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类经济实体之间的经营关系存在着随意性和非规范性,导致彼此之间利益关系扭曲,尤其是作为各类经济实体基础的农户成为转嫁经营风险的对象,其经济利益没有保障。加之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机制激励和调节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直接影响着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经济实体之间经济关系的协调稳定,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五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科技含量低。我区属国家级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低,积累少,农业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上级财政投入有限,民间投资乏力,加之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知识结构老化,致使农业结构调整在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科技推广方面步履艰难。特别是一些市场行情看好的项目,常因资金缺乏而搁浅。
六是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发展存在盲目性。有些基层政府及职能部门仍然延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表现在一是政府“越位”。其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过度,不遵循市场规律,存在拔苗助长现象。二是政府“错位”。政府与企业、市场的职责不清,以政府投资的方式代替政府支持,通过行政命令搞“富民工程”。三是政府“虚位”。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搞文山会海多,抓落实少;形象工程多,实效工程少。正是由于个别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增加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本和风险。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及对策
农业产业化发展应遵循的思路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走“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之路,扩基地、强龙头、兴中介、重销售、创体制、促增收,强力构建以药、菌、果、畜、烟、菜六大产业为支撑,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户紧密联系,行政推动,市场拉动和科技带动相结合,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双增加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全面提高现代农业水平。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解放思想,转变农业经营理念。要破除传统观念,克服因循守旧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农业产业化的认识,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树立大农业的理念,跳出“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的思维定势,把农业和农村发展放在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来谋划,以经营工业的方式经营农业,按照市场导向和需求,组织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同时以工业的手段来抓农业生产,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强化市场意识,自觉遵守市场规律,将农业的项目选择、基地建设、产品加工、销售流通等置于大市场的环境中运作,以市场为导向,靠市场去调节,依市场谋发展,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发挥资源优势,做大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建设特色乡镇和专业村、社为重点,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目标,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通过特色产业化来推动农业布局区域化、投资主体企业化、经营机制多样化、生产技术标准化、产品优质品牌化。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和协调指导力度,不断优化以蔬菜、烤烟、中药材为主的种植业;以猪、牛、羊、鸡为主的养殖业;以核桃、板栗、柿子为主的林果业布局,实行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促进产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同时,落实包抓责任,在项目、人力、财力方面予以倾斜,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抓好以张村、孝义等为主的中药材产业;以沙河子、大荆等为主的畜禽产业,以黑山、三岔河等为主的林果业,以蒲峪、腰市等为主的烤烟产业,以刘湾、大赵峪等为主的蔬菜产业,进一步加大“一村一品”示范村(推进村)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扩大规模,把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把特色产业做精做专。
(三)加大投入,大力引进、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组织载体和依托力量,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承担着带动农户进入市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目前,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市场、技术等多重制约,单靠企业自身实力难以克服,必须通过招商引资,走国际化、民营化、多元化发展之路,以大招商、大投入,实现项目大开发、加工业大发展。要把招商引资贯穿产业调整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以较大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产业化龙头项目和现有企业对接项目为重点,开展定点招商、叩门招商,寻求我区生产要素与域外资金、技术、人才及市场的有机结合。同时,要抢抓国家加大对农业投入机遇,精心策划和包装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优势农业产业化项目,争取列入中省市盘子。金融、计划、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强化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用足用活小额信贷、粮援项目、山川秀美、退耕还林等政策,在培育、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依托工业项目集中区发展壮大龙头企业集群,带动产业发展。
(四)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动力,当前我区农业科技创新应重点开发和推广优质高产技术、精加工和深加工技术、保鲜贮运技术和降耗增效技术,按照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制改革,鼓励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积极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农业科技示范网络,使高效农业示范园、示范带成展示高科技农业的窗口和推广农业高新技术的基地。特别是龙头企业,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承包和科技入户工程,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方式,密切与龙头企业、专业村社、专业大户的技术联系,为提升全区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含量打好基础。
(五)加强市场建设,拓宽营销网络。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快慢与市场开拓范围的大小和市场发育程度的高低紧密相联。必须紧紧围绕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两大环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扩大覆盖、自负盈亏”的原则,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在有形市场建设方面,加强对原有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依法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同时在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农产品集中的乡镇和专业村新建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延伸销售渠道,重点抓好沙河子农特科贸城建设,形成产业产品集散地。在无形市场建设方面,大力培育经纪人、专业协会、专业营销队伍等中介组织,健全销售网络,搞活农产品流通。以开拓西安市场为重点,切实抓好农产品在西安市场的准入和营销工作,构建营销体系,扩大交易份额。加快建立区、镇重点村农业产业化资讯网,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依靠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六)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是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一体化,是农户与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益的一体化。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保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产业化经营组织大胆尝试建立长期、稳定、“双赢”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密切企业与农户双方的利益关系,鼓励通过提供生产基金或预付定金、优惠供应良种、赊销生产资料、技术培训与指导、产品储运与加工销售、资金的承贷转贷等方式,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树立互利互惠、长远发展的利益关系。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和农户的法律意识,强化诚信理念,坚持平等互惠的原则,推行订单农业,明确各方责、权、利,依法维护各方利益。通过政府、企业、农民的共同努力,建立起紧密的契约关系,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
(七)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必须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要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力度,完善培训机制,从农民工中培育一批中高级技工。采取各类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八)转变职能,强化服务,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宽松环境。一是改进行政领导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各项优农惠农政策,积极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加强对产业化经营组织人员的培训,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以水利、交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本固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多元投资体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检疫体系,保证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及时查处违法坑农害农案件,全力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一、_____镇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政策引导下,新型农业项目兴旺发展,成立农民合作社29家,其中种植业18家,畜牧业6家,服务业3家,合作社成员432个,带动农户1100多户。在类型上,以畜牧业发展为主的专业户数量较多,发展较早,共计36家。其中养猪28户,年出4700多头,蛋鸡场6座,存栏3.7万只,蛋鸭成员户76家,带动240多户养鸭,年出栏青年蛋鸭300万只,蛋鸭存栏5万多只。近年来种植业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以花卉、苗木为主园艺项目迅速发展,规模经营大户9个,总面积1910多亩,带动农户70多家,改变了种植结构。我镇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大力发展茶叶生产,成立茶叶合作社4家,新增茶叶面积2400多亩;农机服务业与时俱进,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土地利用率不高,农机合作社有了用武之地。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农民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劳动强度大大降低,种植质量和产量得到大幅提升,劳动成本降低,农业新技术能充分应用,机械化应用程度较高。
二、土地规模经营现状
我镇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是出租。所出租的土地一是与农机合作社合作,种植粮食作物;二是茶叶生产;三是苗木花卉的种植。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规模小、资金少、农民合作社成员少,流转土地规模小,合作社的作用不能显现,各自为战,没有合力,没有统一的销售网络。
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对建立家庭农场、土地经营大户要出台政策,给予项目上的扶持,所经营的土地给予补贴,从政策上切实调动土地经营者的积极性,减轻负担,给予优惠贷款的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等,鼓励大户、实业家参与土地经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建议以茶叶、苗木花卉生产为主要发展方向来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科技棚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等,切实让我们的土地通过流转、托管、代管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多元化,农民挣钱途径更为广阔,单纯的土地收入已满足不了需要。土地零散、不能集约化生产,导致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成本高,农业新技术推广难。
2、土地集约化,生产经营结构容易调整,生产管理、销售专业化,能达到农机、园艺完美结合。
3、解放了劳动力,从事效率更高的工作,农民收入增加,达到了省心、省力,改变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平江县畜牧水产局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着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平江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县畜牧水产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平江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平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强劲发展,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作用。一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变了一家一户零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合作意识,成为农民和市场的联系纽带,不仅有效解决了畜禽水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畜禽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引进正大集团等战略投资者,有效解决了家禽产品的销售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推动养殖业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业从事产、加、销等经营活动,有效促进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养殖业向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三是加速品牌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科技示范、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致力推广新型实用技术,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意识和品牌意识。如丰益土山鸡、毛毛鱼、金峰宝等平江品牌已经深入人心。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不优,影响现代养殖业发展。受自然环境、农户意识和资金投入等因素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缓慢,流转不稳定,农村小规模养殖和分散的经营模式很难形成规模效益,严重影响规模养殖业的发展。
二是养殖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养殖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水平相对较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畜禽水产品精品名牌偏少,农户和部分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偏弱等问题突出;农产品加工产值较低,大多数产业还停留在卖原料的阶段,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是农民合作组织实力不强,影响农业综合效益。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不大,稳定性较差,服务功能作用发挥不佳;合作社自身积累和各级的扶持资金少,资金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培训、指导工作跟不上发展的形势;合作社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不高,缺少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导致合作社管理松散,社员的合法利益难以保证。
四是现代养殖业发展资金不足,扶持力度有待加强。随着养殖业开发大户和畜禽水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增加,农民从事养殖业产业开发的热情也很高,但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基数低,存在生产发展和自主创业资金不足、贷款困难的问题,同时,由于经费短缺,养殖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大多数科技人员得不到较好的学习培训机会,技术知识得不到新的补充,开展综合服务能力得不到应有的提高,无法完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养殖业服务的需求。
三、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一)以集约化生产为目标,加快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一是变散户经营为规模经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家一户的小型畜禽养殖经营格局,已不适应现代生产要素的需求,不利于养殖业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的形成。因此,要积极鼓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养殖能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转让、转包、出租等形式,承包更多的流转土地,实施规模生产和经营。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扶持力度,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劳务输出,促进土地流转。通过与外地及劳动就业部门联系,帮助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积极向外地输出剩余劳动力。三是要抓好养殖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做好主导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提升工作,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实现养殖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整合、聚集、转化。
(二)以专业化管理为手段,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产业。一是要突出创建养殖品牌。强化品牌意识,开展品牌宣传,重视扶持培育,把畜禽水产品品牌建设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来抓,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畜禽水产品品牌。二是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要体现差异性,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将地方特色优势发挥好、保护好、宣传好、包装好。三是要推进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行标准化养殖和标准化管理,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无公害畜禽水产品、绿色食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要加快畜禽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拉长产业链。通过外联市场,内联基地和农户,积极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参与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
(三)以组织化经营为路径,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一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扶持政策,加快企业上档升级、兼并整合,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积极推行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如大力扶持县畜禽良种场、裕中源农牧有限公司、远洋特种养殖、犇腾牛业等龙头企业。二是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内部管理,健全运行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养殖业组织化程度。如丰益合作社,发展规模特色养殖,培育了平江丰益土山鸡品牌。
(四)以社会化服务为保障,构建全方位的农业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县乡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网络,深化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生物技术、培育良种、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深度加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二是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指导养殖大户推进养殖业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测检验,加强执法监管,搞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三是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投入的总量和比重。加大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力度,倾斜投入养殖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养殖业产业升级,在项目安排上向养殖大户多、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和加工企业倾斜。四是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发挥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主力军作用,拓宽信贷服务领域,提高信贷投放效率,努力满足农民和涉农企业信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五是要激活外来资金。要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好外来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采取各种奖补措施,引导、鼓励农民投资现代养殖业。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力量。作为一个山区农业小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如何,在发展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加快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日对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三是辐射效应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据调查,新型农业主体经营土地一般亩用工40个左右,每个工日40-60元。农民通过给业主打工,不仅获得了务工收入,而且学到了致富本领。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主体参与者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业主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业主思想素质较差,管理水平较低。有的存在等、靠、要思想,为项目应付检查,为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二是农民对新型农业认知较低:如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风险意识弱,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据不完全调查,我县新型农业经营者中有近八成的年龄在40岁以上,超过1/3的经营者年龄在50岁以上。一旦他们从农业产业中退出,将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发展。
(二)管理体制建设不规范。就全县154家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仍有少部份是松散形的,没有内设组织机构,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运作上很少整体参与,甚至没有搞过运作活动,规范化运作差。由于制度的缺失,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上民主度不够,资金运行不透明,利润分配不合理现象依旧存在于少数合作社中,极大影响了农民对加入新型农业经营的积极性。
(三)政策落实效率不高。近些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不少强农惠农政策,对农业稳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支农政策之间缺乏整合性和衔接性,让本来就少的扶持资金更难取到扶持作用。同时,不少支农政策从政府下达到农民获得,经过的中间层次和环节过多,导致政策执行中的寻租现象,政策实施成本较高,具有明显的时滞性,政策效率不高。
三、推进我县新型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农业体系建设,建议:
一是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研究制定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所从事的农业行业领域、农业劳动时间、生产经营规模、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索认定,并作为培育和扶持的依据。拓宽培养渠道,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广泛开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
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健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建立示范社评定机制,分级发布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和培训基地,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四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及合作社共舞共进共赢。
五是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等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队+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及时总结推广。
近年来,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未来“谁来种田、谁来养猪”问题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与担忧,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近期我们对黑龙江、河北、安徽、湖南、山东及广西等地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专业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
一、各经营主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1. 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正从商品生产者逐渐衰退为生计型小农,但仍将长期存在。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导致我国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逐渐衰退,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生产功能衰退。xx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6亿人,相当于全国农村平均每户家庭就有1位青壮年离农务工,许多家庭因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生产效率大幅度降低,很多已从商品生产者蜕变为生计型小农。二是绝对量减少。随着劳动力转移,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土地流转出来,使得这一经营主体数量逐渐减少。据统计,截至xx年6月底,家庭承包经营户中有约4000多万户流转出承包地,流转耕地占全国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0% 左右,最近5年每年以2. 1 个百分点的增幅加速流转。从未来
发展趋势看,由于人口众多,即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非农就业达到90%,仍将有4 亿多人居住在农村、1.5亿左右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因此传统家庭承包经营主体还将长期存在,伴随着他们的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收入偏低等问题也将长期存在。
2. 专业种养大户——正在逐渐发展壮大,兼具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优势,未来可能会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由于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速度加快,并逐渐向家庭专业生产大户集中。截至xx 年6 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约2. 6 亿亩,其中约68%流向大户。这些专业大户一般家里有青壮年劳动力,素质较高,既有家庭经营优势,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生产活动空间大、周期长、过程难监管等问题,也具备规模经营的优势,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都较明显。根据世界现代农业发展一般规律可以判断,这些以家庭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为主的专业生产大户应该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和生产扶持政策瞄准的重点。要保证农户专心种粮,就必须使农户种粮年收入不低于其机会成本。目前农民种粮最大的机会成本是放弃了的外出务工收入,因此能够使种粮专业户的年收入与其家庭全部劳动力外出打工收入相同时的耕地经营规模是比较适度的经营规模。xx 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 元,按规模经营每亩粮食生产纯收益500 元计算( 不考虑农户自身劳动成本) ,要保证种粮大户家庭收入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北方适度规模≈3. 1 ( 户均人口) × 19109 ( 年人均收入) /500( 亩纯收益) = 120 亩,南方适度规模≈3. 1 ×19109 /500 /2( 每年两季) = 60 亩。
3. 专业合作社——正在快速兴起,未来将会成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但目前还普遍存在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全国快速兴起,并已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力量。截至xx 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8. 9 万余家,比xx 年增长约35%,实有入社农户达到5300 多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0%。大多数合作社是能人带动型,以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为主,其中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占52. 2%,以生产服务为主的占26. 9%,提供购买、运销、加工、仓储和其他服务的分别占3. 5%、3. 3%、2. 2%、0. 8% 和10. 9%。但总体看,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仍偏小、竞争力偏弱; 很多合作社没有建立起农业生产效果与收益挂钩的激励机制,或没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一些合作社还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经营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等问题。
4. 农业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现代农业的社会投资主体,但存在与农民“抢地、争利”以及“非农化”、“非粮化”倾向。近年来全国农业产业化企业快速发展,全国各类龙头企业近12 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30 多万个,带动农户1 亿多户,由于资金实力相对较强,已成为社会投资现代农业的主体,总体上对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组织化起到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企业存在大规模长期租赁农民土地、土地租金不高、雇佣不了多少农民等问题。同时,有些企业还将转租来的土地用于发展旅游、建设别墅或发展园艺等,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据统计,截至xx 年6 月底家庭承包耕地流向企业的有2300 多万亩,其中绝大部分没有用于种粮食,长期来看这种发展方式存在一定问题。
从发展趋势看,家庭专业生产大户( 家庭农场、家庭养殖场) 将是我国未来商品粮和大宗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 专业合作社将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企业将主要在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规模化养殖和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发挥主体作用,并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竞争力方面起重要作用。
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
新型经营主体的优势和发展的动力来源于资源相对集中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以及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效率的提高。而规模化和专业化需要一系列土地、金融、保险制度以及公共政策的支撑,但目前仍面临一系列问题。
一是土地稳定流转难。新型经营主体由于要扩大规模并进行相应的投入,都希望土地流转能够规范、稳定和集中连片。而只要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缓冲功能未被制度化的社会安全网替代,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只能为土地流转和集中创造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很多种粮大户反映,一些农民宁愿让地荒了,也不愿流转给经营大户,造成“有田的不想种,想种的没田”现象。据统计,截至xx 年6 月底全国家庭经营承包地流转占总承包面积20%,远低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比例。由于流转关系不稳定,大户们对土地投入动力不足,“怕变”、“不敢投入”成为普遍心态。
二是政策支持不足。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针对新型主体的专项扶持政策不多。如种粮补贴是按原有的计税承包面积发放,农民形象地说“不管目前是种树的、养鱼的还是打工的,都可以享受到种粮补贴,拿钱的不种粮、种粮的不拿钱”。一些粮食经营大户一方面拿不到补贴,另一方面还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单位面积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很多种粮大户反映,他们租种土地需要付出成本,但却拿不到种粮直补。
三 是融资贷款难。新型经营主体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对资金的需求远远大于传统经营户,但涉农贷款“卡脖子”、经营大户融资难的问题日显突出。截至xx 年12 月,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62. 99 万亿元,其中农业贷款2. 73 万亿元,仅占4. 3%。许多新型经营主体只能单打独斗,从金融部门得到的支持有限,远不能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四是农业保险难。新型经营主体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相较于多种经营来说分散风险的能力更弱,更需要农业保险,但由于目前农业保险存在法律缺位、财政补贴少、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农业保险尤其政策性保险、巨灾保险和再保险等远远满足不了新型主体发展的需要。
五是公共服务不足。目前新型主体农业服务需求有三个重要转变: 一是个性化,二是全程化,三是综合性。新型经营主体根据自己业务发展的特点需要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而且其需求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扩展,对新品种与新技术引进和试用、市场信息、地理标识、质量检测、产品营销服务等综合性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原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主要是针对传统家庭经营户提供生产技术服务,还是靠“大喇叭灌输、大呼隆培训、大挂图宣传”,很难满足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个性化、全程化和综合性服务。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新型经营主体由于经营规模扩大,需要平整土地、挖掘水渠、兴修机耕道、较大的晒场等。但通过对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的调查发现,由于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回报周期长,有些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普遍投入不足,一位种粮大户介绍说“推土机一响,就是200 块1小时,一家一户哪搞得起? 再说地又不是我家的,谁舍得花这笔钱?”
七是生产辅助设施不足。调研中,许多生产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反映,由于申请不到建设用地,新购买的农机具只能露天堆放,储藏粮食的仓库和储备农业生产资料的库房紧缺; 由于收割的稻谷大幅度增加,需集中晾晒,缺少烘干机、缺少晒场成为他们的一块心病。
三、有关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关键时期,要解决好未来“谁来种田、谁来养猪”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政策、体制和机制,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一是建立有利于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稳妥推进在城镇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和公共服务制度,替代农村耕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缓冲功能。在充分确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 牧) 场;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行租金动态调整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办法。
二是建立健全针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体系,逐步调整以家庭承包经营户为主要支持对象的政策设计。对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主要是增加收入补贴,但不宜再增加生产性支持; 对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增加生产性支持,但不宜再直接进行收入补贴; 对农业企业,鼓励和引导其从事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规模化养殖和农村“四荒”开发利用; 限制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
三是加强保险和金融制度创新。将专业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粮食生产、大宗农产品生产、特色农产品生产以及农机具等纳入保险范围,适当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扶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提高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支持经营主体以相关农产品或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委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
四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在增强和拓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互助型服务和农业经营性服务。重点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土地利用、税收减免、绿色通道、农业用电、工商登记、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
五是吸引青年流向农村、留在农业。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做法,实施青年农民创业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制定鼓励大学生到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的政策,在公务员录用、研究生招考、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任职大学生培养力度。要强化农民职业培训,免费进行“绿色证书”培训,着力培育一大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人才、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力度。
六是合理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抓紧制定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指南,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从事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规模化养殖和农村“四荒”开发利用; 限制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
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研报告1
近年来,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未来“谁来种田、谁来养猪”问题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与担忧,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近期我们对黑龙江、河北、安徽、湖南、山东及广西等地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专业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
各经营主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1. 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正从商品生产者逐渐衰退为生计型小农,但仍将长期存在。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导致我国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逐渐衰退,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生产功能衰退。xx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6亿人,相当于全国农村平均每户家庭就有1位青壮年离农务工,许多家庭因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生产效率大幅度降低,很多已从商品生产者蜕变为生计型小农。二是绝对量减少。随着劳动力转移,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土地流转出来,使得这一经营主体数量逐渐减少。据统计,截至xx年6月底,家庭承包经营户中有约4000多万户流转出承包地,流转耕地占全国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0% 左右,最近5年每年以2. 1 个百分点的增幅加速流转。从未来
发展趋势看,由于人口众多,即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非农就业达到90%,仍将有4 亿多人居住在农村、1.5亿左右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因此传统家庭承包经营主体还将长期存在,伴随着他们的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收入偏低等问题也将长期存在。
2. 专业种养大户——正在逐渐发展壮大,兼具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优势,未来可能会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由于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速度加快,并逐渐向家庭专业生产大户集中。截至xx 年6 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约2. 6 亿亩,其中约68%流向大户。这些专业大户一般家里有青壮年劳动力,素质较高,既有家庭经营优势,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生产活动空间大、周期长、过程难监管等问题,也具备规模经营的优势,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都较明显。根据世界现代农业发展一般规律可以判断,这些以家庭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为主的专业生产大户应该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和生产扶持政策瞄准的重点。要保证农户专心种粮,就必须使农户种粮年收入不低于其机会成本。目前农民种粮最大的机会成本是放弃了的外出务工收入,因此能够使种粮专业户的年收入与其家庭全部劳动力外出打工收入相同时的耕地经营规模是比较适度的经营规模。xx 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 元,按规模经营每亩粮食生产纯收益500 元计算( 不考虑农户自身劳动成本) ,要保证种粮大户家庭收入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北方适度规模≈3. 1 ( 户均人口) × 19109 ( 年人均收入) /500( 亩纯收益) = 120 亩,南方适度规模≈3. 1 ×19109 /500 /2( 每年两季) = 60 亩。
3. 专业合作社——正在快速兴起,未来将会成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但目前还普遍存在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全国快速兴起,并已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力量。截至xx 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8. 9 万余家,比xx 年增长约35%,实有入社农户达到5300 多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0%。大多数合作社是能人带动型,以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为主,其中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占52. 2%,以生产服务为主的占26. 9%,提供购买、运销、加工、仓储和其他服务的分别占3. 5%、3. 3%、2. 2%、0. 8% 和10. 9%。但总体看,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仍偏小、竞争力偏弱; 很多合作社没有建立起农业生产效果与收益挂钩的激励机制,或没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一些合作社还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经营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等问题。
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研报告2
近年来,玉屏镇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在对近年来全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对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现就玉屏镇培育状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以下报告。
一、发展现状
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镇着力培育了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三大类新型经营主体,各经营主体正茁壮成长。
1、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镇共12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7家,涉及种、养、加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业4个、畜牧业5个、渔业2个、加工运输仓储业1个、其他行业2个。其中康淋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度获县级先进示范社;成员总数200余人,户均纯收入高于全镇农民户均收入2倍以上。其缺点是制度不够健全,尚有部份未通过工商注册。
2、家庭农场。现有家庭农场5家,还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农场通过示范引领、土地流转、雇工等形式带动农户生产经营,经营面积100余亩,户均纯收入高于全镇农民户均收入3倍以上。
3、专业大户。全镇专业大户已成为农村中当前比较有活力和影响的新型经济体,现有9户,其中种植业5户、养殖业2户、其他2户,户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户均纯收入2.5倍以上。
二、作用和成效
1、加速了土地流转,解决了“谁来务农”的问题。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土地,农户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加速了土地流转,充分利用了农村的“四荒”,同时也避免了农村土地的撂荒问题;同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镇800余户,有力构建起“经营主体+农户”的有机衔接的利益共同体和产业链条,解决了“谁来务农”的问题。
2、优化社会服务,拓展“怎样务农”的途径。在各类经营主体的带动下,玉屏镇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产业实现全覆盖,由传统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方向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发展推进,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分工分业和规模经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现代农业基础不断巩固和优化,实现了提质增效。
3、推进绿色生产,夯实“吃得放心”的基础。玉屏镇力争省级生态乡镇,近年来努力引导各经营主体依靠科技,推进绿色生产,确保“吃得放心”,抵制生产转基因食品原料。蚕、茶、竹、畜、粮五大产业不断向优质农业推进。努力争创“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镇”、“绿化模范镇”。目前在本镇同尧村建立了初具规模的“林下生态乌鸡养殖发展专业合作社”,玉联村和九角村建立了“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还将打算在玉联、鱼池、九角等村打造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兴阳村的生态养牛,中棉村的生态养羊、兔,以及黑豚鼠(珍稀养生食品畜类),中心村的无公害粮食生产基地,河畔村的珍稀菌类—竹荪的生产。所有的生产和养殖都力求绿色,无公害。
4、转变发展方式,支撑“农业出路”的模式。围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采取放活土地、改善手段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着力把农村有经管能力的农民培养成为“专业大户”、“小农场主”,大力培育新型产业化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农村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获得更多增收渠道。通过科技示范、良繁品种、生态精品、农产品加工等建设,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水平和综合效益,逐步提高科技水平,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土地流转难。土地零碎化,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需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全镇农户人均耕地不足一亩,且分布零散,加上丘陵山区的地理条件,既不利于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又增加了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的难度,制约了机械化和规模经营程度的提高,劳动力和土地资产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加之承包农户不断分化,兼业化倾向明显,农村大量土地复种指数不高甚至闲置搁荒。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早期,数量少、规模小,亟待加大培育力度。
2、思想认识滞后,务农意愿淡薄。我镇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与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不相适应,需要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农业劳动力已经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区域性等结构性短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务农意愿淡薄。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根本改善,将严重影响今后一个时期现代农业建设。为此,必须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确保现代农业后继有人。
3、农户分散经营,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农户家庭经营多数仍属于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的“三重风险”。实践已经证明,发展各类经营主体是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目前,全镇家庭农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健全。为此,迫切需要推进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加快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设施配套差,经济比较薄弱,人才缺乏,内部管理不到位,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与当前专业化分工发展要求不适应,需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伴随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的服务能力;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经济实力弱,政策扶持不够;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为此,迫切需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为重点的现代农业服务组织。
四、加快发展的建议
1、更加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改田改土,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土地流转是必经之路。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努力实施改田改土,改变土地零碎化现状,为规模经营和实施农业机械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快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在引导广大农民维护自身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2、创新方式,更加有效解决生产要素的瓶颈制约。聚力研发,全力推广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大型农业机械,不但可以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节约劳动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还可以推动土地流转,带动土地规模经营,改变农户经营规模过小、过于分散、过于粗放状况。要加大研发力度,开发适宜高县丘陵山区推广使用的小型农业机械,同时,加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加快推广农业机械。
3、多管齐下,加大扶持,做强做大经营主体。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确定标准、分级扶持”的要求,设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项扶持资金,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等重点支农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示范社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并鼓励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创新,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金融部门要创新信贷方式,简化dai款手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同时,通过部分无偿资助、无息、低息专项dai款、dai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建立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4、强化管理,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作。加大加强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除了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更需要一支有实力、懂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能人”队伍。要进一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对农业科技、农业技术、农业发展、农业管理、农业生态以及法律政策进行系统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农村‘老板’+农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的现代农业生产队伍。同时,要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农村、投身农业,在农业领域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