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好
首先感谢院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这次机会。
我叫_,今年34岁,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辛集市人民法院城西法庭工作,1999年5月调研究室工作。1997年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2001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石家庄市法院系统调研先进个人,所在的研究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本人政治素质过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加强自身修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从不大声呵斥,不耍态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审理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传唤当事人到庭,自己首先到庭,从不让当事人等候。审理案件给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权利,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使当事人感到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即使自己败诉了,把话说了,把理讲清了,也不至于无理缠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不致四处上访,给领导找麻烦。
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8年,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办案从不拖拉,审结的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没有出现过错案。城西法庭受理的案件多在农村,有的离法庭
二、三十里地,在诉讼中我积极为当事人着想,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1999年调研究室工作后,我利用研究室的法律书籍、法规数据库、上网查询的方便条件,学到了不少知识,热心为同志们查阅资料,特别是同院领导及各庭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负责审委会的记录增长了阅历,疑难复杂大案的主办人员思路独劈溪径,审委会委员的意见见仁见智,开阔了我的办案思路。和兄弟庭室的同志们一起组成合议庭,使我得以接触到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各类案件,给了我一个向同志们学习的好机会,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年的审判使我能够更好的搞好审判工作。
研究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我在研究室担任审委会记录工作。做到了收发报案材料及时,记录完整准确,注意保守秘密,及时归档。负责法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细心,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在张院长的指示、张主席的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编印了《裁判文书选编》、《调研文集》、《法官常备法律法规手册》。近100万字,为了尽快编印成册,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跑四次排版单位,进行修订校对5次,这几本书的编辑出版,宣传了法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让群众了解了法官,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我院的调研工作尽一分微薄之力。另外每半年负责进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对裁判文书推荐到中院,有的被评为中院、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
研究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写调研文章。我所写的《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河北审判》,并在省院组织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石家庄审判》。同时积极推荐同志们的稿件,有些被《石家庄审判》刊登。最近和市委研究室一起在《辛集调研》推出集中展示法院领导部分调研成果的一个专栏,介绍法院及部分庭室的风貌,将大大提高法院的形象。
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人身体健康,团结同志,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作一个副职的能力,能够当好一个庭长的得力助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效率。以自身行动带动人,以高尚的人格激励人,以真诚的态度感召人。
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有进有退。无论上下,一如既往:不管进退,一片清心。最后我真诚地谢谢大家!
2023年本人工作主要分为二个阶段。1至7月,我在公诉二处担任副处长,协助处长履行工作职责,共承办二审上诉、抗诉案件14件30人,审查基层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书800余份。
2023年7月,市院党组决定让我到控申处担任负责人。作为市院对口省院两个考评单位的唯一一个业务部门,我,感受到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控申工作对我而言比较陌生,当时我对自己的要求是用最快时间了解、熟悉控申工作和队伍情况。近半年的工作经历,我深刻体会到控申工作正像李铭检察长在年初控申工作座谈会上谈到的“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业务部门”,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窗口单位。下面,我将09年控申工作可圈可点之处,用6个数字来表示。
数字1代表一个工作理念。在控申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一条理念:那就是要争取给当事人一个满意,即使不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也要给他们一个明白。
数字2代表二个创新。09年控申处与技术部门合作,搭建了全省检察系统首家视频接访平台,使市院控申处接待室与乡镇检察室实现了远程视频接访,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好评。另外结合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邢帆副检在线我院网站与网民互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数字3代表举报工作中的三个百分百。09年,控申处共受理各类信访件同比上升26%。在举报工作环节,我们设立线索专管员,对案件线索的登记、管理、审批实现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坚持实现三个100%,即100%接待、100%受理、100%实名反馈。
数字4代表信访工作中的“四心”接访。09年我们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针对部分上访群众心情急躁、情绪激动、言词偏激的情况,针对性地总结出“四心”接访法,'热心、 耐心、细心、诚心”。2023年11月高检院派出的暗访组前来我处明察暗访举报接待工作,对我处同志的热情接访、耐心解答表示满意。
数字5代表办理涉检访案件采用的五种方式。针对我院是全省检察机关涉检访案件大户的现状,我们大胆创新,在办理涉检访案件中充分运用公开审查、联合接访、心理咨询、司法救助、教育疏导等多种形式化解矛盾,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并与市政法委落实被害人救助资金,最终实现了“结案率达到100%,息诉罢访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并连续四年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数字6代表办理申诉赔偿案件有新进展。09年,控申部门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4件,同比上升125%。在2023年度全省分市院考评中控告、申诉成绩均获得全省第一名。
以上汇报的是工作情况,谈到队伍建设,记得我到控申处报到当天,李检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我想我正是以此为鉴,时刻牢记肩负的职责,自觉做到“四个一点”,即工作思路明确一点,布置任务细致一点,承担责任多一点,关心处里同志深厚一点。有人这么说“信访工作难做,做好信访工作更难”。我想有些案件到了控申这个窗口,技术巳不是关键,能分出高下的是人心——爱心、耐心、决心、责任心、事业心,有时当事人需要的,或许仅仅是聆听。有人戏称我们为“三陪人员”,哪三陪,陪笑脸,陪时间,陪精力。在控申工作,真的没有自侦部门突破案件后那种难以形容的喜悦,没有公诉部门在法庭上的叱咤风云,但它另有它的恬淡宁静。就像我们的王绥怡同志,从他身上,我真正体会到了何谓“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做为一名全省优秀接待员,无论春夏秋冬,无论酷暑严寒,每天静静坐在门的对面,聆听当事人的诉说,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只希望他们走出去时,脚步不再沉重,心情不再忧郁。所以我想,一个人只要真心实意地履行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即使是在最不引人注目的岗位上,即使做着最平凡的工作,也会羸得人们的关注与尊重。
“在工作面前物我两忘,在得失面前宠辱不惊,做快乐而充实的控申人,”是控申处全体同志和我本人的追求,以此和大家共勉。
法院干部述职报告
大家好,我是___。现任中院副院长,20__年以来,主要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同时协助院长分管审判监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并担任院工会主席兼任法官协会会长。20___年始按院内分工主管立案和新闻中心工作,在这几年来本人能做到政治上始终与___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学习上持之以恒,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和义务工作水平。在院党组的集体领导下,工作上不断地取得一些新的成绩和进步。现将本人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法院工作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自己作为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深知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长期以来,自己坚持学习理论不放松,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__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积极参加各种邓小平活动和规范司法、促进司法公正公正与效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邓小平等专项活动,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深层的提高 。
二是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学习型法官。为了适应分管业务工作要求,除刑事方面外,自己认真学习了民商等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并用于指导工作。20___年8月份,按照院内安排,到国家法官学院培训一个多月,在些期间,认真听取了人民法院领导、法学界知名人士、强化了审判工人选的理性思维,业务专业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协助院长抓好审判监督工作、立案审判工作、和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
尽职尽责,踏实工作,少说多做是本人一向要求自己的信条;努力做到想干事、会办事、能干实事、干好事是追求的目标。在院党组和院长的领导下,工作上做到了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顾大局、讲效率、求实效、尽力做到工作的不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近年的努力,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业务有了新的进展。
一是坚持踏踏实实工作作风,协助院长抓好审判监督庭的工作,组织人员对全院案件承办情况,案件质量进行评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认真把好申诉、再审案件的质量关。把好减刑、假释案件的签发关。
二是按照分工,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的发挥,去上由本人负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的规定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今年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教他们掌握采信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规则等方面的知识,人民陪审员通过审理多起案件,了解了法官职责、权力、义务、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通过实践,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办案过程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是开展好全院的工会活动、女法官协会活动。工会是院内开展各种活动的带头者,近几年来,院内的工会活动在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活动设备有了较大更新,活动场所及时间已基本固定,工会也不定期限开展各种活动,进一步活跃了职工的生活情趣,增进了院内的团结意识。
三、讲原则顾大局,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自己始终注意个人修养的锻炼和培养。以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为常设目标,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认真加以实践。
一是自己为非党干部,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不利于党的发展事业的事不做,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说,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坚决反对。
二是工作上讲原则,顾大局,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好班子团结,不闹无原则纠纷。中院领导班子团结向上,工作富有成效,受到各级好评,自己作为成员对此非常珍惜。
我在工作上做了力所能及的事,取得了一点成绩和进步,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也还存在着不少缺点和不足。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针对这些不足,努力的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不断的将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法院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20__年,在区委的领导和党组书记的带领下,在上级法院、人大、政协、纪检、检察等机关和公众、舆论、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在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下,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创新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1、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首先,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虽然在具体案件,特别是法院审理中的案件,对个别机关、个别人的“不当监督”行为有过抵制,但是,从自身建设方面将,对各界的依法监督,本人是欢迎并自觉接受的。例如,在审判中本人积极倡导并逐步落实的各项具体审判公开制度和将在立案大厅建立与各个监督部门联络的远程视频监督网络等,都是这方面的体现。
第二、关于民主决策。对于法官来讲,的“民主决策”就是为其营造独立思考和独立作出法律决定的依法独立审判环境。在具体业务管理过程中,除非出现决定错误需要纠正,否则,我从不干涉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审判辅助工作)。
第三、关于干部提拔使用。虽然一年来我分管法官没有提拔问题,但是,从本人任副院长的九年历看,我所分管提拔、重用的干部,能够体现出党组任人唯贤的理念,也是今天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有一次,一位领导对我说,你曾经推荐而提拔的干部,怎么还对你的改革行为说三道四呢?我回答:我推荐的是称职的干部,而不是我的干部。)
第四、其他自律问题。作为土生土长的吉林市人,亲友同学自然不少。但是,自己从来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不当利益,更无志于利用职权经商牟利。由于个人生性简朴,没有奢侈享乐之癖好,因此也不涉及挥霍公款问题。
2、自身作风建设情况
首先,在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心胸气量等方面,通过述职报告提到的部分司法改革创新成果,足以反映,不再赘述。
其次,崇尚法官职业道德,自觉约束业外活动。八小时以外,绝大多数时间是用在读书、健身和写作方面,不交朋好友,无不良嗜好。
3、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首先,加强队伍管理。虽然在法律决定方面赋予法官充分的“自主权”,但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从严管理,从源头治理,更是由于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的普遍提高,所以,分管的立案、审监和民一庭多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其次,政务管理方面。虽然我所分管的工作政务庞杂,特别是改革过程中的具体硬件建设和各种活动繁多,但是,个部门中层干部,能够严格把关,做到了政务清廉。
再次,关于上访问题。司法改革创新的明显成效之一就是整体骤减信访和局部消灭信访,尽管今年工作压力较大,但是分管工作没有出现新访。
二、廉政建设方面产生的问题、表现形式及原因
首先,“说情风”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的众所周知的问题,但是,仍然是当前困扰司法界的痼疾。具体表现为诉前“咨询”,诉讼中通过各种关系说情等。究其原因为:熟人社会的土壤、疏松的司法筑墙、传统的法制观念和法官的自身建设等原因。
其次,法律决定的不可预测性和非正当性问题。恣意武断的法律决定导致同案不同判而无人问津问题,是司法廉政肌体的另一痼疾。其原因是:法官法律教育背景差异、审判管理落后及司法环境不佳等。
三、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特点及表现形式(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不断创新工作,创造良好司法环境,以保持工作的廉洁性。
首先,创造性地开展法院附设非诉讼调解和小额简易速审工作。将大量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和复杂而迟延的普通程序之外,在减少司法权力干预范围的同时,也减少了司法环境的“污染”,为法官和自己营造了较好的司法环境。
其次,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提高自身的肌体免疫力。随着法院人力资源的不断优化和法官的素质全面提高,法院整体免疫力明显增强。
第三,落实公开审判具体制度,推行阳光下的审判,增强法院的__力度。
第四,积极打造法律人共同体,联合律师、检察官和法学理论工作者,规范法律服务市场,遏制妨害司法的“潜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四、解决问题的成效
通过系列的司法改革工作,我分管工作,甚至是全院工作出现了上诉发改大幅度减少,新的上访趋近于零和多年无违纪的良好局面。
我们的工作,得到中政委领导、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和中外理论界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前考察组近期对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干部任职人选依法进行了考察。我受考察组委托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___、___两位同志,是经过区人民法院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选拔出来的,整个程序合法、民主、公正。考察中,法院班子和机关干部对两位同志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考察组综合大家的评价和三位同志历来的表现,认为___、___同志,政治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信任和好评;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难,以身作则、亲历亲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___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责任心强,为人热情、关心同志,其分管的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嘉奖。
(另一个)___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蓬街法庭庭长、执行局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认真负责,思路清晰,点子活、办法多,其分管的工作及实行的一些措施得到全院干警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考察组认为,___、___两位同志年纪轻、能力强,担任过一定的领导职务,且表现出色,具有一定的领导水平,希望两位同志再接再厉,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为路桥法院的建设,为公正司法和服务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20__年,作为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院党组和院长的领导下,做到了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为全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和砚山社会的和谐稳定尽了一份力。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树立学习意识,加强自身修养
作为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我深知用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为此,我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坚持每月用于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一年来,我先后认真研读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书籍,进一步夯实了自己的政治理论功底。同时,我认真学习刑事、行政审判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树立勤政意识,认真履职服务
按照党组分工,我主要分管____________。无论分管什么工作,我都对自己强调一个服务意识,服务于法院、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大局,坚持做到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尽职而不越位,干事而不越权,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作为党总支书记,为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抓好党建促审判的目标,我多次召集总支委员会、总支扩大会等会议,与其他委员、支部书记共同讨论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研究制定了党小组工作考核办法、完善了党支部工作考核机制。为加强党组织凝聚力,我积极组织总支和支部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八一”党课、与全省优秀__党支部座谈交流、党员问卷调查、学习杨善洲植树造林、慰问贫困党员等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抓好分管审判工作。根据党组分工,我分管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工作中,我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促进庭审程序及量刑建议的规范化运作。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___,审结___,审结率为___,其中:受理属于量刑规范化审理范围的案件共__件,审结__件,采纳量刑建议__件。
(三)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带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我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力求以服务水平、服务效率上下功夫。一年来,办公室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文秘写作、会务保障、活动组织、车辆管理、对外协调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院党组的安排,我负责全院的信息化建设和案件信息录入管理工作,我多次组织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庭室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目前全院三级网络已联通包括派出法庭以内的所有部门,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也正稳步进行。
(四)严格财务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在分管财务工作中,我严格执行上级和本院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保障和支持作用。以财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为目标,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节约措施。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一支笔”职责,对报销单据、支出项目严格把关审核。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资产验收、资产报废程序。针对法院装备实际和经费状况,按照围绕业务、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发展的要求,指导财务人员制定装备计划,在物资采购中严格程序、精打细算,确保质量。
三、树立廉政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一是严于律己注意小节。不参与赌博,不弄虚作假。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反腐__工作。
三是严格要求亲属。我没有为亲友在办事或案件方面说情打招呼,我的家属_____,我们互相支持,共同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四是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对审判工作,我始终坚持严格杷关,恪守自己的职责,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分管部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时,能顶得住人情的压力,抗得住金钱的诱惑,确保公正审判。五是遵纪守法作出表率。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最高院“五个严禁”、上级法院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五个严禁、17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要求,自觉约束自己。一年来,自己和分管部门干警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四、树立团结意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作为班子的一员,我自觉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分工履行好职责,做到顾全大局,增强全局观念,服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权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紧密团结其他班子成员,主动维护班长和班子权威。尊重同志,做到坦诚相见、平等相待。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当好参谋,在班子会上充分发表自已的意见,对班子决定的事坚决服从,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并及时向下传达,不搞暗箱操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做了力所能及的事,取得了一点成绩和进步,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也还存在着不少缺点和不足:一是学习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还不够强。
对行政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审判业务方面的学习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在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困难上做得不够;三是沟通协调工作还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摆正位置,当好院长工作的助手和党组决策的参谋,身先士卒,在各方面起好带头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带领分管部门的干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争创全州一流法院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为砚山的繁荣、稳定、和谐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为认真搞好法院班子的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述廉评廉考廉的通知》的要求,法院领导班子专门召开会议,对照文件规定的_项自查内容,对一年来班子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反思,现在将法院班子的廉政建设情况向全体干警报告如下。
一、对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班子建设方面的反思
应当说,在这些方面,法院每个党组成员都有较强的党性意识和大局观念,每个成员都能够以大局为重,同___、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表现了较强的党性原则。这是我们法院这几年逐步走向辉煌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我们为干警作出了表率,我们以自己的行动在影响着干警。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上,我们班子应该说做得不错。我们内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坚持了集体领导,又坚持了个人分工负责。
在班子内部,院长基本上不抓具体案子,放权给各位副职,各位副院长敬业精神也都很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体现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方面,做得也不错,法院班子这些年来一直坚持一个理念,就是不搞一言堂,凡重大事项的决策,一是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二是班子集体决定,三是必要时还要征求干警的意见。这样,一旦形成决议,执行起来很顺利,大家也都没意见。可以这么说,我们法院班子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都实现了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该公开的都进行了公开。无论那个成员,都不存在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的问题,也不存在推诿扯皮、软弱放任的问题。
二、对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反思
大家都知道,法院外欠多达_多万,又加上这四年来年年搞基本建设,法院资金十分紧张,可以说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花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班子成员都能做到艰苦创业求发展,不存在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更是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存在公款送钱送礼问题,没有违反财经纪律乱发钱物问题,没有用公款为个人购房和装修问题,没有用公款为个人家庭配备电脑及支付上网费用问题,公务接待中没有超标准接待问题,没有外出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更无变相公费出国出境旅游问题。在车辆上,除一辆红旗车是四年前所购,不超标外,其它车辆均是破车旧车,不存在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诉讼费和其它费用收入一律交县财政管理,没有私设小金库问题。
三、对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反思
新一届法院班子组成以来的近四年中,我们共进行了两次涉及干部调整的工作,一次是职务调整,一次是职级晋升。这两次干部的调整和晋级,我们都是严格按照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和纪律进行的。在用人问题上,我们历来坚持任人唯贤,重能力,重实绩,不搞任人为亲。在选任程序上,我们也是坚持按照班子研究人选,提名,民主测评,组织审定等程序进行,所以这两次调整的人选,班子满意,群众服气,效果不错。
四、关于宗旨观念、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方面的反思
总体上讲,法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树得比较牢,想问题,干工作,做一切事,都能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从大处讲,能够从全县大局着想,从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着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小处讲,不讲个人名利得失,不讲部门和小团体利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对一些棘手案件、群访案件,班子成员主动出面做工作,平息纠纷,化解矛盾。不存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的问题。经过去年的转变审判作风年活动,法院干警队伍的作风有了较大转变。领导班子的作风更有较大转变。班子成员都能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抓得扎扎实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也没有脱离实际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没有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对于群众和当事人的举报、投诉,坚持件件立案,查实后件件答复,不存在对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问题。
总之,对照纪委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述廉评廉考廉的通知》的要求,法院领导班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知》规定的_个方面的问题基本不存在。从总体上、主流上讲法院领导班子是一支团结战斗、作风过硬、勇于改革、锐意创新、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我们每个班子成员的注意。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整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提高执政能力,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带领法院广大干警,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各位领导、同志们好:
我叫,今年34岁,中共党员。19__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辛集市人民法院城西法庭工作,20__年_月调研究室工作。20__年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20__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石家庄市法院系统调研先进个人,所在的研究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本人政治素质过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加强自身修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从不大声呵斥,不耍态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审理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传唤当事人到庭,自己首先到庭,从不让当事人等候。审理案件给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权利,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使当事人感到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即使自己败诉了,把话说了,把理讲清了,也不至于无理缠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不致四处上访,给领导找麻烦。
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8年,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办案从不拖拉,审结的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没有出现过错案。城西法庭受理的案件多在农村,有的离法庭二、三十里地,在诉讼中我积极为当事人着想,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20__年调研究室工作后,我利用研究室的法律书籍、法规数据库、上网查询的方便条件,学到了不少知识,热心为同志们查阅资料,特别是同院领导及各庭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负责审委会的记录增长了阅历,疑难复杂大案的主办人员思路独劈溪径,审委会委员的意见见仁见智,开阔了我的办案思路。和兄弟庭室的同志们一起组成合议庭,使我得以接触到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各类案件,给了我一个向同志们学习的好机会,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年的审判使我能够更好的搞好审判工作。
研究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我在研究室担任审委会记录工作。做到了收发报案材料及时,记录完整准确,注意保守秘密,及时归档。负责法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细心,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在张院长的指示、张主席的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编印了《裁判文书选编》、《调研文集》、《法官常备法律法规手册》。近100万字,为了尽快编印成册,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跑四次排版单位,进行修订校对5次,这几本书的编辑出版,宣传了法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让群众了解了法官,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我院的调研工作尽一分微薄之力。另外每半年负责进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对裁判文书推荐到中院,有的被评为中院、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
研究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写调研文章。我所写的《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河北审判》,并在省院组织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石家庄审判》。同时积极推荐同志们的稿件,有些被《石家庄审判》刊登。最近和市委研究室一起在《辛集调研》推出集中展示法院领导部分调研成果的一个专栏,介绍法院及部分庭室的风貌,将大大提高法院的形象。
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人身体健康,团结同志,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作一个副职的能力,能够当好一个庭长的得力助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效率。以自身行动带动人,以高尚的人格激励人,以真诚的态度感召人。
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有进有退。无论上下,一如既往:不管进退,一片清心。最后我真诚地谢谢大家!
为了进一步深化工作改革,促进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我院就干部体制分4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关键举措,是实现法官精英化的有效途径,但在现实中存在以下问题:
1、法院后勤部门对分类管理存在一定的忧虑心理,因为毕竟很多后勤部门的人员具备法官职务,只是由于工作需要而从事后勤工作,分类管理后不同人员心态不平衡,法官在综合部门不办案件有意见,办案法官任务重、风险大、待遇不高也有意见,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积极性难调动;
2、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息诉止争,化解矛盾是其中心任务,很多案件,均是烦琐的事实调研,有的并不涉及高深的法律知识,目前法院审判人员都比较紧缺,分类管理后,只有少数的人能被任命法官,这少数的法官能否承担如此大量的案件?法官助理的积极性如何调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9条试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由于法官助理的工作非常笼统,不好量化,最终又回到以前的审判模式:法官审理案件和拟写法律文书,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和装订卷宗等,法官助理无所适从;如果让法官助理拟写法律文书,又因法官助理没有参加庭审,必然要通读卷宗,将会出现重复劳动;即使法官助理在法官授意下拟写法律文书,还存在一个责任心问题,因为案件质量的好坏和法律文书的优劣都由法官来承担后果,调动不了法官助理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对法官助理进行考核。又由于法官助理的心理调适有个过程,相当长时间内不能投入工作,以往与法官一样开庭审理案件,如今被剥夺了审判权,仅从事一些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工作,心理不平衡,工作带有情绪,不愿配合法官工作;而法官碍于情面,许多本应由法官助理做的工作现在都落在法官和书记员身上,法官助理形同虚设,法官压力大。
4、由于法院参照公务员管理,使法官管理也带有行政化色彩,从法官等级就可以看出,行政级别一定程度影响着法官等级的高低,这造成法官的晋升与其法律水平不挂钩,是由其年限、职务、职级决定的。
我们认为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长期落后的法制现状造成的。任何一项改革无不受到本土法治资源的制约和影响,无不带有经济、历史、文化、意识的印记。而一项改革必定要以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使分类管理可能造成当不上法官的人很难有工作积极性。
对于分类管理,我们建议:
1、合理确定法官员额,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比较详实的法官选拔条件,不以原来的行政职务、法官等级为依据,使选拔出来的法官确实具有比较高的素质,使人心服口服;
2、核定法官员额应允许司法行政处、办公室、政治部(政工科)、研究室等部及门具有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职称的干警参与竞争。因为这些部门的干警思想人品、法学功底、审判业务俱佳者并不罕见,由于轮岗交流、组织安排等诸多原因而未在审判业务庭工作。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吸引社会的精英从事法官职业,那么让这些法院的精英有机会从事审判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3、建立合理的法官助理向法官选升的制度,使法官助理明确努力方向,充分调动他们的上进心;
4、法官取消行政职级,以法官等级为晋升的方向,彻底摆脱法官的行政化管理,使人员分类管理落到实处,具有实际意义。
二、法官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由于我国长期的法治落后现状,使得我国的法官职业保障没有得到充分落实。首先是政治地位的不高。法官职业虽然在社会上比较让人崇敬,但事实上并未能深入人心,许多当事人对法官裁判不满意,随意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不能得到保护,常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和干预;其次法官经济收入偏低,使法官职业不能吸纳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影响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职业化就要求法官作为职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由于法院人、财、物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使得法官职业的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
为了建立有效的法官职业化保障机制,我们建议:
1、建立更为有效的法院进人审核和出人通气制度,使得不经过审核的进人地方财政拨不了款。现在法院系统已经建立了补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制度和出人通气制度,但问题是这两项制度都是形同虚设,即无论上级法院是否同意,进人和出人都已定局,因为法院人员的工资是地方财政供养的。
2、尽早落实法官等级的津贴。法官等级制度已经施行近8年时间,至今没有落实法官等级津贴,让广大法官感到失望。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可能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的情况下,应尽快落实法官津贴。
三、改革完善初任法官选拔、任用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初任法官的选拔是严把法官进口的有效手段,我们建议:
1、严格初任法官的资格条件,确保法官制度改革在新人上从严把握,加快改革步伐。我们认为,由于我国大学教育不太注重实践,即使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也不能直接担任法官审判案件,可以在担任法官助理若干年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任命为法官。从审判实践看,具有5年审判一线的经验,任命为法官较妥。从年龄来看,《法官法》中规定的23周岁偏小。
23周岁的法官很难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应适当提高担任法官的年龄。
2、适当改变现有法官选任方式来提高法官的素质。上级法院的法官应尽量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客观上要求上级法院法官的素质高于下级法院,故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证上级法院的法官素质。初任法官则一般应从基层法院干起,不宜直接在上级法院担任法官。同时广开渠道,在选任对象的确定上采取开放式制度,改变目前法官任命基本上都是从法院现有干部中选用的做法。法官法第51条规定,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使法律人才选拔考试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也为法律人才今后的互动创造了条件。基层法官的选任应完全面向社会,法官编制一旦出现空缺,应当允许一定地域的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参加竞职,不论现在是律师、检察官、法学教师,以直接改变法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3、将法官招录制度从公务员制度中剥离出来,单独实行招考,由最高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必须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现在法院招录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公务员招考,使得当法官必须经过两次考试,这样做造成的后果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未必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而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又未必一定能通过司法考试,使得选任法官举步为艰。
四、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的方法和相应实现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8条规定: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前提下,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职位出现缺额,逐步做到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我市中院在2023年3月和2023年12月分两次从下级法院公开选拔了审判员1名,助审员3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从实践来看,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应通过以下途径:
1、公开选拔条件。对选拔条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固定的条件,使下面的基层法官明确努力方向,不能一年一个变化,一个领导人一个变化。
2、科学组织考试。为了确保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必须采用科学的考试方式。选拔法官的考试应单独组织实施,不再纳入公务员考试范围。
3、全面考察。为了保证公开选拔的效果,要对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的考察,从德、能、勤、绩几方面了解情况,重点是政治表现和法律业务素质。
4、公示人选。每凡选拔,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确保选拔经得起监督和考验。
综上,由于法院并无完全的人事权和财权,所以,在很多问题的解决上更多地要依靠法院领导与地方组织部门协调,所以,要真正解决法院干部体制问题,还应该寄希望于完善法律规定,从立法层次上解决问题。
为了进一步深化工作改革,促进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我院就干部体制分4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关键举措,是实现法官精英化的有效途径,但在现实中存在以下问题:
1、法院后勤部门对分类管理存在一定的忧虑心理,因为毕竟很多后勤部门的人员具备法官职务,只是由于工作需要而从事后勤工作,分类管理后不同人员心态不平衡,法官在综合部门不办案件有意见,办案法官任务重、风险大、待遇不高也有意见,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积极性难调动;
2、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息诉止争,化解矛盾是其中心任务,很多案件,均是烦琐的事实调查,有的并不涉及高深的法律知识,目前法院审判人员都比较紧缺,分类管理后,只有少数的人能被任命法官,这少数的法官能否承担如此大量的案件?法官助理的积极性如何调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9条“试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由于法官助理的工作非常笼统,不好量化,最终又回到以前的审判模式:法官审理案件和拟写法律文书,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和装订卷宗等,法官助理无所适从;如果让法官助理拟写法律文书,又因法官助理没有参加庭审,必然要通读卷宗,将会出现重复劳动;即使法官助理在法官授意下拟写法律文书,还存在一个责任心问题,因为案件质量的好坏和法律文书的优劣都由法官来承担后果,调动不了法官助理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对法官助理进行考核。又由于法官助理的心理调适有个过程,相当长时间内不能投入工作,以往与法官一样开庭审理案件,如今被剥夺了审判权,仅从事一些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工作,心理不平衡,工作带有情绪,不愿配合法官工作;而法官碍于情面,许多本应由法官助理做的工作现在都落在法官和书记员身上,法官助理形同虚设,法官压力大。
4、由于法院参照公务员管理,使法官管理也带有行政化色彩,从法官等级就可以看出,行政级别一定程度影响着法官等级的高低,这造成法官的晋升与其法律水平不挂钩,是由其年限、职务、职级决定的。
我们认为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长期落后的法制现状造成的。任何一项改革无不受到本土法治资源的制约和影响,无不带有经济、历史、文化、意识的印记。而一项改革必定要以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使分类管理可能造成当不上法官的人很难有工作积极性。
对于分类管理,我们建议:
1、合理确定法官员额,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比较详实的法官选拔条件,不以原来的行政职务、法官等级为依据,使选拔出来的法官确实具有比较高的素质,使人心服口服;
2、核定法官员额应允许司法行政处、办公室、政治部(政工科)、研究室等部及门具有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职称的干警参与竞争。因为这些部门的干警思想人品、法学功底、审判业务俱佳者并不罕见,由于轮岗交流、组织安排等诸多原因而未在审判业务庭工作。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吸引社会的精英从事法官职业,那么让这些法院的精英有机会从事审判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3、建立合理的法官助理向法官选升的制度,使法官助理明确努力方向,充分调动他们的上进心;
4、法官取消行政职级,以法官等级为晋升的方向,彻底摆脱法官的行政化管理,使人员分类管理落到实处,具有实际意义。
二、法官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革措施和建议
由于我国长期的法治落后现状,使得我国的法官职业保障没有得到充分落实。首先是政治地位的不高。法官职业虽然在社会上比较让人崇敬,但事实上并未能深入人心,许多当事人对法官裁判不满意,随意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不能得到保护,常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和干预;其次法官经济收入偏低,使法官职业不能吸纳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影响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职业化就要求法官作为职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由于法院人、财、物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使得法官职业的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
为了建立有效的法官职业化保障机制,我们建议:
1、建立更为有效的法院进人审核和出人通气制度,使得不经过审核的进人地方财政拨不了款。现在法院系统已经建立了补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制度和出人通气制度,但问题是这两项制度都是形同虚设,即无论上级法院是否同意,进人和出人都已定局,因为法院人员的工资是地方财政供养的。
2、尽早落实法官等级的津贴。法官等级制度已经施行近8年时间,至今没有落实法官等级津贴,让广大法官感到失望。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可能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的情况下,应尽快落实法官津贴。
三、改革完善初任法官选拔、任用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初任法官的选拔是严把法官进口的有效手段,我们建议:
1、严格初任法官的资格条件,确保法官制度改革在新人上从严把握,加快改革步伐。我们认为,由于我国大学教育不太注重实践,即使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也不能直接担任法官审判案件,可以在担任法官助理若干年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任命为法官。从审判实践看,具有5年审判一线的经验,任命为法官较妥。从年龄来看,《法官法》中规定的23周岁偏小。23周岁的法官很难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应适当提高担任法官的年龄。
2、适当改变现有法官选任方式来提高法官的素质。上级法院的法官应尽量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客观上要求上级法院法官的素质高于下级法院,故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证上级法院的法官素质。初任法官则一般应从基层法院干起,不宜直接在上级法院担任法官。同时广开渠道,在选任对象的确定上采取开放式制度,改变目前法官任命基本上都是从法院现有干部中选用的做法。法官法第51条规定,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使法律人才选拔考试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也为法律人才今后的
互动创造了条件。基层法官的选任应完全面向社会,法官编制一旦出现空缺,应当允许一定地域的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参加竞职,不论现在是律师、检察官、法学教师,以直接改变法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3、将法官招录制度从公务员制度中剥离出来,单独实行招考,由最高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必须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现在法院招录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公务员招考,使得当法官必须经过两次考试,这样做造成的后果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未必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而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又未必一定能通过司法考试,使得选任法官举步为艰。
四、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的方法和相应实现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28条规定:“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前提下,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职位出现缺额,逐步做到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我市中院在XX年3月和XX年12月分两次从下级法院公开选拔了审判员1名,助审员3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从实践来看,上级法院选拔任用法官应通过以下途径:
1、公开选拔条件。对选拔条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固定的条件,使下面的基层法官明确努力方向,不能一年一个变化,一个领导人一个变化。
2、科学组织考试。为了确保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必须采用科学的考试方式。选拔法官的考试应单独组织实施,不再纳入公务员考试范围。
3、全面考察。为了保证公开选拔的效果,要对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的考察,从德、能、勤、绩几方面了解情况,重点是政治表现和法律业务素质。
4、公示人选。每凡选拔,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确保选拔经得起监督和考验。
综上,由于法院并无完全的人事权和财权,所以,在很多问题的解决上更多地要依靠法院领导与地方组织部门协调,所以,要真正解决法院干部体制问题,还应该寄希望于完善法律规定,从立法层次上解决问题。
11位用户关注
18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
23位用户关注
18位用户关注
80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