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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10-05 11:26:12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篇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监督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xx县文体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分成员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韦少坚的带领下,于12月2日至5日开展关于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张黄镇、寨圩镇、龙门镇、县城部分文化企业(文化经营单位)xx县文体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较好了解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一)截至xxxx年11月30日止,全县注册的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共259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9家,歌舞娱乐场所ktv23家,电子游艺娱乐场所75家,文艺表演团体1家,印刷企业10家,书店3家,书、报、刊零售点33家,音像制品零售店19家,打字复印店36家。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约1089人,年实现产值3214.6万元。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我县发现并就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64处,其中,古遗址156处,古建筑25处,古墓葬43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13处,其它26处,

(三)全县被公布为文保单位16处,其中,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

二、我县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我县根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特别是近三年来,文化市场行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执法规章制度,已完善执法机制。

1、组建了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5人。

2、建立健全了执法规章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做到了制度上墙,职责明确。

3、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了执法日常巡查与专项定期检查相结合管理机制,即规定每个星期的星期二、三为外出巡查或检查时间,星期一、四、五在家处理有关案件后续问题题或接访,确保查办案件按时办结与上报。

(二)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1、通过开展执法人员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培训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执法技能。xxxx年6月在广西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比武选拔赛中,县文体局选派执法人员陈安松同志代表xx市文化执法支队组成三人参赛小组,一举拿下了六项单项比赛的四个第一名和团体总决赛的第一名的好成绩。还有今年报自治区的参评案件中,我县办理的越州故城文物破坏案获得了109.5分的高分,据市执法支队参加评查的领导反馈,比赛满分是100分,能得另外加9.5分,是因为我县所办理的案件各方面几乎做到完美。

2、完善与健全了举报网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18和执法办公电话07778313981,另外,还在网吧、电子游艺(戏)机室、ktv娱乐场所等经营企业的入口醒目处张贴相关禁入标识和举报电话,并对举报案件做到了依法受理,及时、快速办理与情况反馈。今年以来,共接到投诉8起。其中,通过市长热线投诉3起,通过12318平台4起,其它群众投诉1起,对举报的事件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场核查,从严查处。对寨圩沿江网吧擅自搬迁责令其立即停业,并给予了行政处罚,限期补办手续。对群众举报张黄湖洋网吧接纳未成年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了严厉的行政处罚。联合县公安部门对市长热线举报的北通镇国土所旁的无证游戏室进行了依法取缔,从而有力的保障了我县文化市场的稳定。

3、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在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中,对发现有违法违规经经营行为的,严格按有关执法程序办理、办结和按时通过网络上报。特别是涉及到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按要求报局机关和上级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备案。并将处罚决定抄告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执法,为文化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建至今,坚持做到了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查处的违法案件数量大幅提升。三年来,共立案查办了案件75起。其中xxxx年12起(有证经营单位8个,无证经营单位4个);xxxx年20起(有证经营单位15个,无证经营单位5个);xxxx年43起(到11月份止,有证经营单位37个,无证经营单位6个)。所办理的案件函盖了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文物、艺术、音像、图书、印刷等行业。特别是今年,我县的“扫黄打非”工作中,更是走在钦州全市的前列,所查处的“扫黄打非”案件达到了21起,比xx市和其它一县两区加起来所办理的案件还要多,为我县文化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我县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自颁布实施以来,由于未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参与部门少、人数少、加之部分文化企业(文化经营单位)不认真学习、未能很好遵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使我县文化市场未能有序、健康发展。

(二)县、镇两级没有建立健全开展联动文化执法管理工作机制,且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严重影响和阻碍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文化执法人员、经费不足,办公设备陈旧、配置落后,没有专用执法执勤车辆。执法大队目前在岗在编5人,但实际参与执法工作的只有4人,1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到县政务中心负责文体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目前空缺教导员1名,现有的执法人员不能满足文化执法办案的需要。目前,县财政每年安排执法大队执法办公经费是2万元/年,人员办公费为80元/人·月,有限的经费限制了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工作开展的很被动。执法人员的办公电脑等相关设备年限长、配置低,关键时时刻不能正常使用,而现在文化部正在普及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平台所要求的电脑配置必须是四核以上,因此,不能满足网上办案的需求。到目前为止,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还没配备专用执法执勤车辆,平时执法执勤工作主要靠租借或占用文体局业务用车。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篇2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夯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基础

在内务基础工作中,我们从“实”入手,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文化稽查队及局各股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是规范执法主体,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文化厅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确保了所有文化市场稽查人员都持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上岗,并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在年初制定了全局工作计划和文化稽查队及局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计划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通过后局长签发,对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法定的预定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办案会议、检查记录,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归类存档。五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协助市政府起草了《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娱乐场所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素质,努力提高文化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市文化稽查支队现有在编人员3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并属事业编制全部由财政开支,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我们从网上下载和编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10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由局领导带头,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培训考试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在此基础上,我们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文化市场业务知识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完善制度,逐步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

市文化局担负着全市文化市场调查、规划、管理的职责,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管理上人力、物力缺乏,市场管理容易出现“死角”,难以应对同时两个以上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实施有效管理,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一是建立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网吧、歌舞厅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可项目等重大决策,实行稽查队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完善了执法责任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责任追究制》,并按文化市场的行业特点,划出网络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四个责任区,设立了责任人,增强了文化稽查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三是健全了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办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报告备案、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文化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公开政务,全面打造文化执法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为了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在市政务中心文化局窗口,公示了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审批程序、经营项目申办程序等;制作了文化市场办事指南(内容涉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姓名及必备资料等)。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了“一站式”办理;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方便了社会各界对文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五、依法行政,治理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文化市场涉及千家万户,尤其是网吧、电子游戏室。针对这一实际,我们在过去两年严厉整治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基础上,今年又进行了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问题,加大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深化文化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量化细化文化市场检查、案件查处、行政管理等工作。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来,贺州市文化稽查支队受理举报案件36件,立案28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万多张,共处罚款人民币10万多元。没有因行政行为引发的信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执法被追究责任。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证了我市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和稳定。回顾我局两年多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落实文化市场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管理文化市场的水平,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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