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写法:以书为镜照自身、用行动诠释教育真谛
演讲要点:关注学生心灵发展、通过经典书籍提升素养、用爱心与责任践行教育使命
行文逻辑:阅读书籍→反思教育→提升自我→践行使命
读书启迪智慧,读书激发生机,读书让人充实和幸福,读书使人充满力量,去开拓光辉的未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读书的今天,我们要认真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让读书成为教师职业素养的必修课,让读书成为学生知识来源的“助氧剂”,让读书成为孩子成才的知识窗。
读完《班主任工作漫谈》,我受益匪浅,为人师者,就要处处为人师表,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学生的楷模,用自己的言行去感染和带动学生。老师不经意的一个动作或一句话,可能会有出乎意料的效果。要学会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心灵,去发现和培养他们的独一无二闪光点。
花了一些时间,终于把《爱心与教育》读完了,良久无言。我想,自己内心的感受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不是“感动”,而是“震撼”!它启发我们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不要吝啬自己动人的微笑,由衷地赞叹,热情的鼓励,真诚的帮助和无私的爱心,它们是滋补孩子们心灵的灵丹妙药。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像李镇西老师那样,用我们的真心、爱心和责任心,在每一位孩子的心田都播下希望的种子,以一颗智慧之心,仁爱之心,包容之心去拥抱我们的事业,拥抱我们的.孩子!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用爱去赢得爱,用爱去化解许多的矛盾。
当我再次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获益匪浅。在100条建议中,说的最多的就是读书,这一点给我的触动也最深。苏霍姆林斯基建议教师要建立起自己的藏书,使之成为自己的老师,每天去向它们请教。那么,“每过一年,你的科学知识都变得更丰富”。工作若干年以后,“教科书在你眼里看来就浅易得像识字课本一样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教师的每一节课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的。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以传授知识为己任。不管是在日常生活或者教学过程中,都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没有丰富的知识,就不可能有详细深刻的讲解;没有丰富的知识,就不可能教书育人;没有丰富的知识,就不可能让民族文化知识得到延续;没有丰富的知识,就不可能“桃李满天下”。肩负园丁的使命,我们就会感到汗颜。所以,职业的责任感促使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成为人们拥戴的楷模。“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千古名言是教师的真实写照,也是我们一生的追求和信念。
借鉴写法:用场景还原情感、以细节传递心境
演讲要点: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的奉献精神、阿米尔对过去错误的深刻忏悔、通过风筝象征救赎与传承
行文逻辑:阅读书籍→了解背景→感受情感→反思自我→领悟主题
早晨,我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借鉴写法:用场景描写引出感悟、以对比手法强化观点
演讲要点:通过《追风筝的人》情节展现情感真实、以哈桑与阿米尔关系体现人性复杂、提出重新培养阅读习惯的行动方向
行文逻辑:引发兴趣→分析作品→对比其他小说→总结感悟
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
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
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
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追风筝的人”既是哈桑,也是阿米尔,更是我们每个人。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样那样的心结,都有一只曾经的风筝。
看完原著之后又去看了同名电影,看到最后在草地上放飞风筝的一幕,最后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真是很有苦尽甘来后的泪点。从阿富汗烽火硝烟的专政暴权的窒息感,到温暖的春天草坪上放风筝,确是精神和物质上共同的圆满。让我想到昨天和室友一起去看的《地心引力》。不过那是真的窒息感(在太空),然后再回到水与土的星球上。有一种相似的感觉,太甜的生活,总需要让我们会知道什么是苦吧。
借鉴写法:用具体事件引出感悟、用情感描写增强真实感
演讲要点:作业压力下仍坚持阅读、家庭条件有限仍渴望知识、通过书籍获得情感共鸣
行文逻辑:描述事件→回忆经历→总结感悟
我的优点虽然不多,但是让我最得意的优点是:爱看课外书。我读书的经历多得就像数不清的糖果,我开几颗给你们看吧!
“我干吗看书呀!”我真烦我自己,干吗写作业看课外书!害得我晚上没办法看动画片。突然门铃响了,原来是对面的李佳洋姐姐找我去她家看《芭芘之十二个芭蕾舞公主》,但是我又听见妈妈那冷冰冰的声音“对不起,瑞瑞没有写完作业,所以不能去你家看”。听完这句话,顿时整颗心冷落了下来,正当我想责骂自己的时候,忽然我看见了对面的李佳洋姐姐正在高兴奋兴像一只欢快的小鸟,正在看《芭芘之十二个芭蕾舞公主》,我不禁无声的哭起来,几滴冰凉的泪落在了本子上,“啊!”我擦了擦泪,看看还有多少页,呀!只有1页作业了加油!……
还有一次是我小时候3岁时,那时我们家境贫寒是看不起书的,爸爸妈妈想让我认识一下书,就辛辛勤苦的为我凑足了买书的"钱,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当时我兴奋的不得了,我就让妈妈为我读起来,哇!好丰厚的知识,每当读到白雪公主时让我为白雪公主得到了毕生幸福而兴奋,我为灰姑娘没有礼服而伤心,我也为王子发现了那个神秘女郎是那个又脏又黑的杂毛女时高兴……
正所谓“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的确是得到了不少的营养,愿望你们也像我一样热爱书,更喜爱书里的知识。
借鉴写法:用具体场景映射主题、以对话体现人物性格
演讲要点: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的忠诚行为、阿米尔因懦弱而背叛哈桑的内心挣扎、阿米尔最终通过拯救索拉实现自我救赎
行文逻辑:分析作品背景→描述人物关系→讲述关键事件→反思内心变化→总结人生感悟
读完追风筝的人,感触颇多,一部不是纯文学的作品,更偏向政治,民族,种族,阶级题材,读完之后心情浮浮沉沉,异常沉重。内心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表达。一句话,就是通过大背景下的小人物的命运描写,映射阿富汗政治的动乱,种族歧视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追风筝的人是以风筝为主线,讲的是主人公阿米尔与他爸爸仆人的儿子哈桑的故事,他们俩一起长大,喝的是同一个母乳,彼此会说的第一个字就是彼此的名字。
哈桑忠实坚强,勇敢真诚,阿米尔胆小懦弱,善良敏感,虽然表面上哈桑与阿米尔非常亲密,但是在阿米尔的内心,并没有将哈桑作为他的朋友,其实这与他们俩的阶级身份有关,一主一仆,他们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故事的发展也是围绕着放风筝,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他不需要抬头就知道风筝会落到哪里,并总能第一个拿到落下的风筝,小说中有一句最感人肺腑的话,为你,我愿意追千千万万次,哈桑是多么的忠诚,哈桑曾经说过,只要阿米尔让他去吃土,他就回去吃,不会有半句怨言。
正是哈桑的如此真诚忠诚,使阿米尔感到羞愧,阿米尔胆小懦弱,遇事总是退缩,他渴望得到爸爸的爱,却又无法做到爸爸的要求,他最喜欢的事是写小说,可是爸爸却不支持。故事的转折点是一次风筝比赛,它改变了故事中很多人的一生。在这次比赛中,阿米尔没有让爸爸失望,他成功打败了其他的风筝,哈桑答应他去把最后掉下来的风筝追回来,对阿米尔来说,只有追到掉下来的风筝才算真正的胜利。
可是,在哈桑拿到风筝后,却被阿瑟夫(怀有很深的种族歧视)等人拦住,哈桑因着对阿米尔的承诺,决绝将风筝给阿瑟夫,结果被阿瑟夫性侵,这一幕被阿米尔看见了,可是她却选择了转身逃跑,因为他懦弱,不敢为了哈桑挺身而出。
接下来的几天,阿米尔一直处于内疚中,他无法面对哈桑,最终他嫁祸哈桑偷盗,逼走了哈桑,那个对他无比忠诚的,敢于为他做任何牺牲的好朋友。又过了几年喀布尔被俄国占领,阿米尔与爸爸不得不逃亡美国,在那里艰难的开始了新生活。或许故事可以就这样结尾,生活将这样继续。可是一个电话,扰乱了平静的生活,也把阿米尔再次带回了故乡,从爸爸的好友口中得知,哈桑其实是爸爸的私生子,是阿米尔的亲弟弟,阿米尔一时无法接受,这么多年对于哈桑的愧疚一直萦绕心头,如今得知哈桑竟然是自己的亲弟弟,往事一点点浮上心头,爸爸每次都记得哈桑的生日,从来不哭泣的爸爸在哈桑离开时第一次流泪。可是,喀布尔已经不是曾经的喀布尔,现在民不聊生,处处都是死亡,到处都是流浪儿。
而哈桑也在保卫阿米尔家房子时被打死,而哈桑的儿子也落到阿瑟夫的手中,成为性侵的对象。最终阿米尔与阿瑟夫打斗,在快被打死时,是索拉(哈桑的儿子)用弹弓打瞎了阿瑟夫的眼睛,他们才得以逃脱,这时候阿米尔才真正的成长,成熟,他不在逃避,他用哈桑当年对待他的真诚对待索拉。最终索拉被带到美国与阿米尔一起生活。这将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为着它,我们不停追逐,在命运的安排下,我们义无反顾,或许遍体鳞伤,但却真实的领悟了生命的真谛。
借鉴写法:以人物对话引出主题、用具体情节支撑感悟
演讲要点:父亲关于“偷窃是唯一罪行”的论述、阿米尔对哈桑的背叛行为、踏上救赎之旅的行动决心
行文逻辑:剖析罪行→分析人物行为→描述救赎过程
偷窃、救赎、成长,三个词语贯穿始终。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忠诚为你,我可以去为你坐任何事,你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因为我们以前那样爱过。阿米尔和哈桑两人的话语久久在脑中回荡。
01、心灵救赎
读完这本书,心灵有种被洗涤后虚空的感觉,情节或许简单直白,却直击灵魂深处。其实,我们都是,或者曾经是哈桑、阿米尔那样的追风筝的人。但是我们从未发现,只是知道它——心中的风筝,终会准确无误的落在它设计好的角落。张开怀抱,风筝,就会空中划过,来到这里,圆满我们的喜悦,实现我们的悸动。
如果你问我,从哪一时刻开始,对这本书深深着迷,我可以很肯定的回答你,就是父亲关于“偷窃是唯一的罪行”那段,我愿意复述给你听:罪行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你明白吗?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你懂吗?
02、人生救赎
按照父亲对于罪行的定义,我简化为,剥夺他人幸福的行为即是罪恶。那么,阿米拉显然是有罪了。他撒谎,他掩盖哈桑受伤的真实原因,来隐藏自己的懦弱;他谎称哈桑有事要忙,以独占父亲的爱;他甚至嫁祸哈桑偷窃,最终,他偷走了哈桑的诚实,阿里的家,父亲的兄弟。然而,他最大的罪行是:对总是为自己挺身而出,但未能为其挺身而出的哈桑,产生的愧疚感,一直没有勇气承担,一直回避,这深深的负罪感偷走了他的兄弟,哈桑。
仔细想想,我们也有过明知有错但又不愿意承认的时候。在朋友面前撒谎,在恋人面前倔强。而当你,终于失去一个重要的东西,或者一个重要的人,可能才会明白,你所谓的尊严并不是真正的尊严,你所谓的逃避也不能真正的逃避。
书中对于一个渴望救赎的人是这样写的:也许在某个地方,有某个人,因为某件事,决定剥夺我为人父的权利,以报复我曾经的作为。也许这是我的报应,也许这样也是一种罪有应得。
03、自我救赎
阿米尔背叛了哈桑,其父亲背叛了哈桑的父亲。面对自己愧疚的人,阿米尔的父亲选择用自己的财富与慷慨回馈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所谓“当恶性导致善行,才是真正的救赎”。但,幼时的阿米尔选择了逃避。好在多年后拉辛汗的一个电话给了阿米尔一个救赎的机会,直面内心。
踏上救赎之旅,勇敢面对自己的心,以获得自我救赎。
《追风筝的人》为我们寻找到心灵安定的力量:那就是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不仅仅是悔恨,不仅仅是内疚和自责,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勇敢原谅!原谅那些过错和阴暗,那些伤害,同时也原谅我们自己。也许,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们每个人也许都是追风筝的人吧。那在半空中飘飞不定的风筝,或许就象征着那迟迟不肯落地,无法让我们安心的愧疚。我们每个人都在它的下面追逐,奔跑。无论多苦多累也在所不惜。幸运的人或许可以找到风筝的落点,不幸的人或许要劳其终身,怎么追也追不到……《追风筝的人》给了我们启示:只要相信它会终有落下的那一天,只要相信自己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终有一天,风筝会平静安稳地停落在我们的掌心。
为你千千万万遍。
借鉴写法:细节描写真实、情感表达克制
演讲要点:索拉博自杀事件引发反思、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触动民族情感、对自由和平的向往
行文逻辑:提出疑问→分析人物→引发思考→对比现实→总结感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借鉴写法:以具体场景引出情感、用对话强化人物形象
演讲要点:阿米尔对哈桑的背叛行为、哈桑忠诚的品质体现、阿米尔的赎罪行动
行文逻辑:被吸引→读故事→感同身受→反思人性→总结感悟
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绚烂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据了整本书的封面,一条长长的风筝线轻柔的牵扯着菱形风筝,那么唯美纯净的画面,美得令人窒息。
刚看完小说的第一章,尽管内容不多,但我还是被卡勒德胡赛尼优美的文笔,深深地吸引了进去,我被阿米尔和哈桑而感动,小说是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的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发生事变,自己跟随父亲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写到这,回忆小说到这,我感到自己被骗局包围起来,阿米尔欺骗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和拉辛汗又欺骗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可怜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欢童年的阿米尔,对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似乎感到忌妒,或许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许是骨子里种族的不和,宗教派别的歧视,在那年风筝节,对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赶走的也是他。我更爱戴走上赎罪道路他,面对成为塔利班的阿塞夫,面对即将驾鹤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对哈桑的死,面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面对多年来自己的错误去弥补的人,那么他现在是对的。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忠诚的性格,喜欢他对于友谊所一贯的执着,喜欢他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喜欢他对《沙纳玛》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许他不是兔唇,不是那个像中国娃娃的哈扎拉人,那个被普什图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巴巴鲁"的男孩,他勇敢强壮,机灵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没有的纯朴,在某一角度,也许胜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最终被塔利班无情的杀害。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乡,在那个有许多种族之分的城市,我离开了那,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华,的确令我迷乱了眼睛,但在寂静之时,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园里最瞩目的五个人。我与她们为友,让我变得更优秀起来。
这本小说告诉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还有爱你的人,当你离开他们或者他们离开你时,你便会清楚地发现,原来爱已融进时间里,变成刻骨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