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遵照贵处《关于对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xx年全局共有基层党组织15个,其中基层党委1个、党总支1个、基层党支部13个,党员114名。党费收缴分别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将所属党员缴纳的党费收齐后,交局党委办公室验收,由会计入账。
二、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情况。目前,我局收缴的党费,在市水产局账户单设一页,由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单设,基层党委、党总支按60%比例上缴,由会计存入银行,各党组织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三、党费使用情况。在党费使用中,严格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党费管理,收、缴、使用严格审批手续,手续严格、完备,无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会计不予入帐、报销。退休干部能够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
xx年全局共收缴党费14772.92元,用于培训党员、购买学习资料和表彰活动支出共计7271元。没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党费情况。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2004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民政系统党委:
根据《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支部对2004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十分重视,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收缴登记薄》,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增加工资收入能及时变更收缴基数和比例。我支部有党员28人,2004年1-12月共缴纳党费 6019元。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
4、建立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
二O0四年十二月廿十日
县委组织部:
现将财政局党委XX年度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 规范建账,准确登记。局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设置记账科目,以借贷记账法登记入账,准确完整,收缴单据齐全。
二、严格准确,按时收缴。局党委每年初分支部统一编制党员应缴纳党费花名册。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局党委办负责上解,做到基数准确,严格标准,按时缴纳,足额上解,不拖不欠。XX年度,局党委直属5个支部、78名党员,全年应收缴党费9756.4元,实际上解9757元。XX年由于上年津补贴增长,部分党员缴纳比例提高,全年应收缴党费14204.88元,较上年增长45.6%。
三、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务工作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使广大党员明确向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已成为我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在党内予以通报,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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