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县粮食局根据3月14日全省《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县纪检关于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成立了精干的自查领导小组。3月8日,县粮食局专门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抽调财务、纪检、审计业务骨干充实领导小组。
(二)、加大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做好资金规范管理,县粮食局切实加强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制约,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重点工程实行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一把手”说了算。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按照组织要求坚持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发生,同时他们还结合各股室和个人的职责,查找风险点,一是干部职工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廉政准则》和党员的义务,认真查找个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行为过程、外部环境”四类风险点,二是结合粮食局工作职责,从“制度机制和行为过程”认真查找班子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三是结合各股室工作职责,从“制度机制和行为过程”认真查找股室存在的风险点。由于实行对权力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强化了资金安全管理,有效地堵塞了漏洞,从制度上和机制上促进了单位资金管理走向规范化。多年来,县粮食局经审计等部门多次审计,在资金管理上从末出现风险。
(三)、严格照章操作。坚持把好“三关”,落实好“三制”。即:严把项目申报关,实行公示制;严把项目实施关,实行监督制;严把项目验收关,实行验收制,实行“阳光操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管理到位。对资金支出严格审核,防止资金风险事件发生。
(四)、加强督查检查。为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力度,每半年县粮食局组织人员对所有资金支出进行检查,找出问题,进行整改,防止资金管理脱位。对有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一径发现,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全体干部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认真组织他们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党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他们自觉守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多年来,全局干职工没有出现参与打牌赌博等不良行为。
(五)、自查结果:县局机关财政共拔款11200元,支出11200元。县粮油收储公司财政政策性拨款情况:一、xx年财政应拔入资金279。27万元。其中:县储利息费用81。27万元:xx年维修费5万元;xx年维修费45万元;xx年维修费57万元:洪灾损失仓库补助资金81万元。二、xx年共收到财政拔入资金213。27万元。其中:xx年县储利息费用81。27万元;xx年维修费5万元;xx年维修费45万元;xx年简建费10万元;洪灾损失仓库补助资金72万元;以上资金全部拔入收储公司在农发行开设的基本帐户。三、xx年财政欠拔资金66万元。以上拔入维修资金已全部用于仓库维修,拔入的其他资金用于银行利息及职工工资费用开支中。
市人民政府: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大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底十月初全面展开,到目前为止,市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分别进行了自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还组织力量,进行了重点检查。这次检查涉及到市属部门、各区、县和两千多个基层单位。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70%左右的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违纪金额达三百二十万元。
在这次检查中,多数单位态度是积极的,不少单位的领导亲自主持研究部署,发动群众,分析财务管理和收支中的问题,并组织财会部门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市教育局除发动所属单位自查外,财务部门还对所属单位全部进行了检查,工作比较深入。但是也有少数单位进展缓慢,工作被动,敷衍塞责,个别单位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现在,各单位正在整理汇总自查情况和进行处理工作。从检查的结果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管理水平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之不正之风的影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不断出现,有些情况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是:
一、以种种手段化公为私或者损公肥私。近几年,事业经费虽然比较紧张,但有关方面还是尽可能的挤出了一些钱,举办了一些群众急需的事业。但有些单位却把这些事业作为谋利手段。如:小学办学前班本来是利用多余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学前教育,并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的好措施,但有些学校却将此办成了“集体班”,按集体幼儿园的标准收费,增加的收费要家长向单位报销;国办幼儿园出现了“议价班”;体育场出现了私分旱冰场收入;有些市政工程队把工程款存到街道服务队,然后套取现金,街道服务队从中提取1-5%的手续费,工程队将所余部分以种种名义分给职工。
二、滥发衣料、工作服。有的单位自行提高了发放工作服的标准、质量;有的单位根本不应发放工作服,却私自发了化纤服装或毛料服装,塘沽区有十二所幼儿园所,在市人民政府关于检查处理滥发服装的文件发布以后,抢发了毛料服装。据初步统计,有九十五个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发放了衣料、服装,共开支五十一万元。其中有和平区教育系统的四十个单位,开支十四万多元。
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助、津贴、实物。行政事业单位的奖金发放办法,市人民政府已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巧立名目发放各种奖金、补助、津贴、实物。如:寒假奖、暑假奖、学期奖、节日奖、子女教育补助、岗位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补助等。有的单位以收入不入帐或造假帐的办法私分公款。有的中学把行政预算的福利基金多次转给工会,然后以工会活动费的名义分给职工。行政单位财务自查双篇报告。发放实物的品种也很多,如躺椅、电镀椅、棉大衣、雨衣、蚊帐、铝锅、保温瓶、书包、茶叶、酱牛肉、熏鸡、小肚、火腿肠、奶粉、罐头等。乱发实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勤工俭学收入,办业余学校、补习班的学杂费收入或其他预算外资金。
四、公费旅游。有的借出差的机会游山玩水,有的以各种名义外出参观。据不完全统计,检查出来的公费旅游共一千二百多起。河东、南开两个区所属十四个单位公费旅游涉及一千一百八十一人,到过十七个地区。有的还是区领导批准或参加的。汉沽区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在海滨进行心血管病调查,结束后到蓟县、北戴河旅游五天。有的单位在组织公费旅游的同时,对没有参加旅游的人员还发了“旅游补助费”。
五、私设“小钱柜”。有些单位采取收入不入帐,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虚列开支等办法截留公款。私设“小钱柜”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这类问题在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最多。红桥区一所中学就采取开收据不入帐、不开收据不走帐和随收随支等手段,将校办工厂卖铜灰的业务收入和学校出租教室的住宿费收入、学生赔偿费收入,虚列开支私分一万二千八百多元,以个人名义和储金会名义分别存入银行。红桥区教育局体卫科组织学生透视付给某中学的透视机折旧费,学校则作为“小钱柜”,事后以补助的名义私分给职工。
六、乱摊派、乱收费、牟取非法收入。有些单位随便提高收费标准;有些费用应该统一报销,却要由所在单位报销;国办学校业余班随便提高收费,有的业余学校一学期收费三十元;借用学校教室,有的一间教室一个月收租金五十元。派出所收治安费;有些医疗部门自费药品不自费,西于庄卫生院乱开自费药品,随便记入医疗费联单,并私分了蚊香九千盒、卫生纸四千一百卷、红梅饮四千瓶等自费药品,共达二万四千多元。
七、用事业经费搞基本建设。当前,各级行政事业经费比较紧张,各单位也经常反映经费困难,但仍有些单位用经费搞基本建设。市体委用体育经费盖了职工宿舍;宝坻县教育局用教育事业费给局里盖了办公室,开支四万多元
八、帐目不清、管理混乱。从这次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基层财务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不是个别的,给违法乱纪甚至贪污盗窃造成了可乘之机。四十二中学校办工厂五年不记帐;六十五中学有几笔帐款下落不明,校办工厂冶炼铜差几十吨对不上数;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帐款不符,差几百元,这些混乱现象,有些可能涉及到经济犯罪问题。
对于上述这些问题,多数单位是重视的,并及时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进行了处理。红桥区、河西区还分别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检筹备组的主持下,选择典型案例召开了处理大会,维护了财经纪律,教育了群众,改进了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单位仍持观望态度,不是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出发,而是把乱发奖金实物看作是群众得点实惠,把“小钱柜”之类看作是“自主权”,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不积极处理,甚至对已经明确的处理办法还在考虑打折扣。这些情况必须严肃对待。首先是单位的领导和责任者,要主动承担责任,要负责查明事情的真象、产生的原因并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的方案。把财务管理整顿好,并把事业引向正常发展的轨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要以中央、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为依据,本着自查出来的从宽,检查出来的从严;主动检查的从宽,弄虚做假、隐瞒不报的从严;由于认识不明确违犯了制度的从宽,明知故犯的从严的精神,一般按以下原则分别处理:
一、凡属非法牟取的收入,由同级财政没收交库;自立章法规定的标准,立即停止执行;凡属挪用经费搞基本建设或其他非法开支的,一般要从一九八四年经费中抵扣。
二、对于滥发衣料、厂服的问题,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1983〕147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准与委托商店合谋弄虚作假,采取“就地作价处理”的办法。
三、奖金、津贴、补助应按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和有关标准执行。乱发实物、奖金和补助的,原则上应当退回。考虑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并照顾职工偿还能力,可以采取分期扣回或酌情减免一部份的办法,但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责任者必须全部扣回。扣回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九八四年年底。具体扣还办法,由单位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对于私设的“小钱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一切公款都必须按规定入帐,属于划预算内为预算外的应当划回预算内;属于按规定应列入预算外管理的应按规定用途使用;用个人名义或其他方式私设的“小钱柜”,一律追回,上交财政部门。
五、各区、县、局已经对其所属单位违纪问题做过处理决定的,如与上述意见没有原则出入的,一般可仍按其原处理决定办理。各单位对于这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写出书面报告连同附表汇总上报。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根据《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检查的通知》(马财秘[20xx]210号)文件精神,从今年8月起,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内部控制及财务会计行为等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题检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严格遵守《会计法》,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夯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通过管好用资金,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正常运转。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账簿设置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4.包括财务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严格遵守;
5.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和完整;
6.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规范、会计电子文档是否健全;
7.是否存在会计造假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方针政策的行为。
四、自检自查情况
(一)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在财务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我局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在安排经费支出时,分轻重缓急,既保证常规工作需要,又保障重点支出所需;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建立了《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授权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各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会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了经费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资产清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相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了账账相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五、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院存在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切实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
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
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
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为摸清我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局系统内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四项举措确保了资产清查工作保质按期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任务布置到位。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审核系统内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印发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清查工作的要求、范围、内容、步骤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及时召开小组成员动员会议,布置清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相关责任,为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明确清查范围,细化清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本单位基本情况、人力资源、财务情况、资产情况等,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理、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在清查过程中,要做到“以账对账、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对各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做到不漏一个、不错一个,全面摸清家底,确保清查面达100%。
三是引入第三方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清查工作强调严肃纪律,做到不敷衍、不搞变通、不留死角,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资产自查,数据如实填报,不得瞒报和虚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托南通信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结合专项审计报告,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清查结果进行了核查。对各单位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实现两个结合。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和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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