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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分析报告11篇

发布时间:2023-09-07 热度: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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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分析报告

【第1篇】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查报告

村民自治的实质是在村民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对问卷的归纳分析,发现我省村民自治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村民自治现状与问题

(一)村民选举普遍性低,公正性较差

(二)村民民主监督意识不高,对村务公开的信任度低

民主监督是实行村民自治的保障,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村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唯一平台。调查显示,完全知道村务公开的样本仅占35.3%,知道一点的占39.3%,令人遗憾的是竟然还有25.4%的人不知道村务公开,这个比率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经常去看村务公开栏的被调查村民有362人,占27.9%;有34.6%的人根本不去看或根本不知道有村务公开栏。同时,被调查村民对村务公开的理解比较狭隘,虽有65.6%的村民对村务公开感兴趣,但其中的70.3%仅对村务账目感兴趣。对村务公开内容完全相信的样本仅22.3%,有一点相信的36.9%。

(三)村民民主决策参与意识薄弱,决策者漠视民意

被调查村民只有不到50%愿向村干部反映自己的意见,72%认为村里的事情村民没有必要介入;仅有54.5%的村民认为村里的重要事情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调查表明,当村民意见和乡(镇)政府指示有矛盾时,有33.5%的村民样本和57.4%的村干部(村干部总样本204份,下同)认为应该按照乡(镇)政府的指示去做,74.9%的村民和78.4%的村干部样本都认为乡(镇)政府的指示应优先,而认为村民意见优先的村民样本和村干部分别只有27.6%和17.6%。另外有98.3%的村干部认为应把完成乡政府布置的任务放在首位,认为向乡(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非常重要的也只有30.4%。同时,有的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干预严重,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随意撤换村委会干部。

二、改进我省村民自治的对策建议

为改进我省的村民自治,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改进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务公开的操作者是村委会,到头来还是自己监督自己,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并不是最合理。为此,一方面要逐渐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制度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切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制度的本义进行实际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村民自治改革的关联面很大,尤其会涉及到相关的经济制度的改革。所以,村民自治制度的改进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与农村工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二)努力增强村民民主政治意识,完善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我省村民对村务活动参与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民主政治意识薄弱,必须把提高村民民主政治意识,作为当前我省村民自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省以村务公开为核心内容的监督并未达到应有效果。由抽样调查可知,其原因除了村民的民主政治意识不强外,最主要的是村官及少数乡镇的领导层漠视民意。真正的监督应该是主动的,因此,必须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等监督机构,构建更为有效的监督平台。

(三)推行组合竞选制,真正实观村官民选。好的选举制度必须保证自由意志表达、低干预、高参与以及使选举行为与人们的利益建立联系。目前全国农村在若干年的实践中,创造了海选制、和我省的组合竞选制筹方法,组合竞选先由村民小组推荐村委会主任及委员候选人,主任候选人从委员候选人中自主组合村委会竞选班子,报村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然后再经全村选民两轮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及委员。抽样调查数据间接证明,组合竞选出来的村委员会是相对优化的村班子,而且村民参与率也会相对提高。所以我认为,组合竞选是一种较好的村民选举制度。这种制度能有效地排除制度外干扰,能使村民充分表达意志,更有利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四个实质问题的落实,使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得到强化。

【第2篇】我省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近几个月来,我们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市的县(市、区)乡镇、部分村,召开有县级民政局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村民代表、乡镇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座谈会,结合以往的调研活动和平常的工作实际,对我省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真实的了解掌握,对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当前我省村民自治工作的主要成效

1、民主选举日臻规范,选举质量逐届提高

我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已进行了九届次。民主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我省受到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直至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重视和热心支持,首先是选举法规比较健全。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并经过多次修订完善。在总结2000年、2003年两次换届选举实践经验和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对两个“办法”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使法规更加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其次是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办事。做到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各地还对操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作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尽可能地压缩了操纵选举的空间。三是民主程度不断提高。

由原先的直接任命,到后来的间接选举,再到目前的直接选举,以及备受关注的不确定候选人选举,选举的民主程度一届比一届提高,运作程序也一届比一届规范,成功换届选举的数量与质量在不断提高。,全省应换届的14433个村委会已有14379个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为99.6%,其中厦门、三明市100%完成选举任务,福州、泉州、宁德、龙岩市完成率达99.8%以上。通过换届选举,各地村委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为推进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4、民主监督意识增强,村务公开日臻透明

我省农村民主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务公开等形式对村委会及其干部的工作进行审议和评议来实现的。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村务公开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全省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全省100%村委会设立了村务督查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所有的村委会均设立村务公开栏。南平市农村实行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确保村集体财务公开情况让村民看得见、看得懂、看得早,深受村民群众的欢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村许多村民说:“村里的事,以前公道不公道天知道,如今公道不公道,一看就知道”。

5、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民主自治上新水平

【第3篇】三官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问题,关键要克服瓶颈制约,找准平衡基点,整体推进。

村委会民主选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如选举的理念、选举的功能、选举的技术、选举的程序等构成了一系列民主选举中的理论和实践网络。据三官村村委会领导介绍,三官村村委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经海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一步选举出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但是,调查问卷显示,村民虽然都对民主选举这一举措表示赞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民主选举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在调查过程中,该村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选举中的瓶颈制约:

(1)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文化传统的滞后性矛盾。一般说来,法律规定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与客观现实需求相适应。我国的村级民主选举,本身是一种法治民主的助推剂,它既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培训。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带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选举制度,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这种推动作用是个渐进过程。一方面,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滞后性有着较深的传统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选中,不少选民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选择并非出于他们的主动,而往往是被塑造出来的。对候选人要素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低于对利益分配的关注或者政治象征背景的联系和与自己的亲疏远近。《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的三种投票形式,流动票箱投票仅作为一种辅助形式,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具体实施中,大多数村没条件进行大会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场、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卖票现象。因而,村级民主选举的规定与选民本身的需求明显地相背离,选举中投票率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选民民主意识的强弱。

(2)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矛盾。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环境下形成的民主选举制度还是初步的,它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村委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的条文规定不可能顾及全面。虽然地方法规的《选举办法》能给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局限性。在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的空隙较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有的虽有行为模式,但没有法律后果;有的内涵模糊,不好统一理解等。这里仅列举几点,以见一斑:一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村委会组织法》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二是选举中的拉票现象难处理。拉票行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为,也有不合理,甚至带有贿选等痕迹的行为,同时又会有两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加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就带来了选举中的杂音。三是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难免出现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时得到纠正,有的却事后难以操作,一旦选举结果产生后,如何认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民主选举中的平衡基点:

村民直选法律运行的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中求得自身内部结构的相互协调。因而,在实际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需求与可能。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加以调整,以维护正常秩序。村委直选的有序性也必须根据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收支平衡的运行中加以实现。一方面,村委直选具有通过一定法律规范实现广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乡村客观现实应具有支付法律运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农村社会需求的各个要素对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及相互关系。有时候,就当地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言,具有规范某个法律行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备其相应的成本支付能力。

(2)效益与成本。在社会支付能力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法律的运行成本越低,那幺它的效率越高。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效益,应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获取最佳的选举目的。使一大批素质较好、群众信赖的农民走上村委会工作岗位,是民主选举最直接的目的,从而来辐射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实现长远的整体效益。在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运行中,如何求得成本与效益的相对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进一步探讨。

(3)周密与简便。于法周密和于法简便相结合的原则,是农村民主选举中法律运行的内在要求。村级民主选举的整个过程必须一环扣一环,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但是受农村客观环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质的影响,从选举实践看,能达到同一选举目标,村民更乐于接受简单易行的选举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无候选人直选,之所以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并且取得成功,组织严密、形式简便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3、整体推进民主选举中的对策措施:

(1)在引导与磨合中,强化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是农村民主自治的软环境。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这种理念与思想,再好的民主选举的法律规定也会走样变形。不断丰富的村级民主选举实践,是营造民主法治环境的大课堂。对于广大村民来说,只有他们认识到自己由权力的对象不同村里不同的条件所决定。

对于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采用村民会议,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采用村民代表会议。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制定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活动时间,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其次,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规定民主议事的内容,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要实行民主管理,还要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4篇】关于村民自治工作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昆山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1995年、1998年和连续三次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初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抓考核。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调整了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党政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办、妇联、共青团、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之中进行严格考核,保障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开展。

二是培训动员,抓基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坚持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套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紧紧围绕《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个重点内容组织脱产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大大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在广大村干部中筑牢了正确的自治观念、理财观念和民主管理观念。同时,在全市各村,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走家串户方式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意义、方法和程序,提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机关干部作用,开展基石工程活动,下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脱产下村指导各项工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昆山市抓住村党组织班子调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有利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修订《昆山市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村及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31项制度、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指导各村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村务公开栏,公开面达到100%。一些条件较好的村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实施村务即时公开,建立村务公开电子档案,定期向村民或村民代表播放。在昆山市,只要是涉及三农工作的相关会议,市、镇领导都要进一步强调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做到干部清楚,村民明白,从而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日趋民主、规范的道路。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优化工作平台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将村民自治工作与法治昆山建设、实施惩防体系、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发展与改革措施结合起来,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实现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的能力和素质。在此过程中,立足四个着眼点扎实开展工作。一是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在发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强基固本作用上下功夫;二是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三是着眼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四是着眼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三、创新形式,抓住热点,保障村民权利

一是以村务

点题公开为形式,确保村民的知情权。村干部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执行者,为了使村干部真正有压力、受触动,昆山们实行了村务点题公开的办法,凡是村民对村级事务有疑问、有异议,都可直接向村干部提出质询,要求村干部公开村民应该知道而又不知道的村级事务,通过点题,摸清村民的想法和要求后,由镇、村两级组织限期公开和解答,提高了村务公开的实效性。在实行村务点题公开的同时,市、镇两级领导不定期地深入各村,参加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联席会,督查指导点题公开工作,并与村干部、村民一起听点题,一起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还建立了村民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交办反馈制度,把许多矛盾化解到了基层。

二是以民主日活动为形式,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昆山市在全市各村普遍实行了民主日制度,即:各乡镇、村根据本地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固定一天时间为村民民主议事日,召集村民代表参加民主日活动,由村干部汇报本月或本季度两委工作情况,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把需要决策的村级事务提交民主日会议研究讨论后再做决议,同时,认真听取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民主日活动开展效果同村干部效益工资挂钩,采取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汇总的方法,提高了村干部对民主日活动的重视程度,使群众的参与权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抓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这个热点,保障村民的决策权。近年来,在村级决策中,村级土地、发包、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动迁等重大事项成为村民关注的热点和村级管理的难点。昆山市对农村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研,在这些方面引入民主管理机制,有效推进六步决策法,强化了村民代表的职能,增加了民主性、科学性,减少了随意性,深化了民主监督。同时,全市100%的村委会在村务决策中引入民主听证制度。,全市各村共举办听证会319场次,参加听证的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9485人次,听证工程项目设计金额达到8.79亿元。

四是抓住村级财务管理这个热点,保障村民的监督权。为了管好村级财务,昆山们在坚持村级财务由镇钱帐双代管的基础上,制定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市委农办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村级财务公开内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的监督职能,有效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村民监督权得到落实。

四、昆山市村民自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昆山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全市农村科学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村民的新需求、新愿景,昆山市的村民自治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村级民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通过调研发现,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较多的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较高,反之则较低。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基于各地经济、文化、交通、发展等方面的不平衡。

二是农村民主选举工作面临新挑战。随着农村政策和农村工作重心的变化,外出务商人员和本地经商人员对选举谁的关心程度不够,对村级组织的依赖性降低;同时部分村民受法律意识,文化等诸方面的制约,对民主选举的认识不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委会选举的质量。同时,随着民主进程的不断加快,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面日益扩大,增大了选举的难度。

三是村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有待加强。作为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和载体,个别村务公开栏的硬件建设不够规范,一些村的村务公开资料信息更新不及时。

四是村级组织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村在换届后新老班子工作交接上不够及时;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虽然上墙,但是有的制度的执行效果不是很好;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统筹性、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完善村民自治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党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是昆山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昆山市农村实际,应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充分认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例会制度。经常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并研究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典型引领,切实加强指导力度。

2.强化监督,促进村务公开新提升。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在村务公开中要切实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对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受理意见、审核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一事一议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群众监督由村务活动结果的监督延伸至村务决策及其整个执行过程的监督。同时,加大行风监督员的队伍建设。在农村中聘请一部分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村级勤政廉洁的监督员、巡视员、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勤政廉洁监督,确保村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的发展。

3.加强引导,实现村级组织建设新突破。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自身素质和社会管理能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村干部队伍。二是完善激励机制。由于村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镇党委及各部门要继续关心经济薄弱村干部的生活经济待遇,促进和激励他们全身心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带领村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时把干部的考核与激励相结合,把工作实绩与各项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对有实绩、有能力、有经验、有学历、有才能的优秀干部推荐到上级领导岗位上,给他们一个展现才能的空间。

4.加大宣传,树立正确的村民自治新观念。农村干部群众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主体。可以通过每年定期举办各类村干部培训班,宣传党的强农惠民政策、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通过各农村社区市民学校,举办各类教育讲座,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影响,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报道村民自治的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尊重和支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5篇】关于村民自治问题的调查报告

2月18日,我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前往常宁市新河镇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塘头村,针对当地村民自治问题展开调查,现将对塘头村民主选举方面情况的调查总结如下: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问题,关键要克服瓶颈制约,找准平衡基点,整体推进。村委会民主选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如选举的理念、选举的功能、选举的技术、选举的程序等构成了一系列民主选举中的理论和实践网络。据塘头村村委会领导介绍,塘头村村委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经“海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一步选举出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但是,调查问卷显示,村民虽然都对民主选举这一举措表示赞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民主选举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在调查过程中,该村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选举中的瓶颈制约:(1)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文化传统的滞后性矛盾。一般说来,法律规定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与客观现实需求相适应。我国的村级民主选举,本身是一种法治民主的助推剂,它既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培训。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带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选举制度,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这种推动作用是个渐进过程。一方面,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滞后性有着较深的传统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选中,不少选民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选择并非出于他们的主动,而往往是被“塑造”出来的。对候选人要素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低于对利益分配的关注或者政治象征背景的联系和与自己的亲疏远近。《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的三种投票形式,流动票箱投票仅作为一种辅助形式,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具体实施中,大多数村没条件进行大会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场、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卖票”现象。因而,村级民主选举的规定与选民本身的需求明显地相背离,选举中投票率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选民民主意识的强弱。(2)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矛盾。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环境下形成的民主选举制度还是初步的,它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村委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的条文规定不可能顾及全面。虽然地方法规的《选举办法》能给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局限性。在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的空隙较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有的虽有行为模式,但没有法律后果;有的内涵模糊,不好统一理解等。这里仅列举几点,以见一斑:一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村委会组织法》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二是选举中的“拉票”现象难处理。拉票行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为,也有不合理,甚至带有“贿选”等痕迹的行为,同时又会有两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加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就带来了选举中的杂音。三是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难免出现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时得到纠正,有的却事后难以操作,一旦选举结果产生后,如何认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民主选举中的平衡基点:村民直选法律运行的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中求得自身内部结构的相互协调。因而,在实际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1)需求与可能。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加以调整,以维护正常秩序。村委直选的有序性也必须根据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收支”平衡的运行中加以实现。一方面,村委直选具有通过一定法律规范实现广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乡村客观现实应具有支付法律运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农村社会需求的各个要素对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及相互关系。有时候,就当地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言,具有规范某个法律行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备其相应的成本支付能力。(2)效益与成本。在社会支付能力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法律的运行成本越低,那幺它的效率越高。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效益,应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获取最佳的选举目的。使一大批素质较好、群众信赖的农民走上村委会工作岗位,是民主选举最直接的目的,从而来辐射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实现长远的整体效益。在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运行中,如何求得成本与效益的相对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进一步探讨。(3)周密与简便。于法周密和于法简便相结合的原则,是农村民主选举中法律运行的内在要求。村级民主选举的整个过程必须一环扣一环,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但是受农村客观环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质的影响,从选举实践看,能达到同一选举目标,村民更乐于接受简单易行的选举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无候选人直选,之所以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并且取得成功,组织严密、形式简便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3、整体推进——民主选举中的对策措施:(1)在引导与磨合中,强化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是农村民主自治的软环境。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这种理念与思想,再好的民主选举的法律规定也会走样变形。不断丰富的村级民主选举实践,是营造民主法治环境的大课堂。对于广大村民来说,只有他们认识到自己由权力的对象不同村里不同的条件所决定。

【第6篇】村民自治中的“三三三”村民自治调查报告

作者:李荡 江苏扬州大学 援权论文网在线发表

村民自治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其主体是村民,其核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根本目的是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因此,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作为国家制度排下的民主实践活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在全国初步深入,为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探索了一条有效的出路,是今后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的必然趋势!

今年暑假,我们“求真务实促发展”实践小分队深入基层,针对村民自治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目睹了自治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从调查结果反映来看,尽管在一些地方村民自治成效显著,但整体呈现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特征,广大经济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其状况令人担忧!见下表:

现象调查

占调查数目的情况反映

村民自治现状是否满意

不满意: 70%

村务政务财务公开状况

从不或很少公开: 67%

现行村委会的组织制度及工作满意状况

不满意: 60 %

选举过程是否能民主规范、畅通渠道、发动群众

能一直这样: 15 %

村委会对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及治安卫生执行状况

不满意: 80%

上级政策的落实及任务的完成情况

比较顺利: 52%

因此,就现阶段村民自治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主要体现以下三大现象:

一、“梗阻”现象 即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得到有效贯彻,政策严重脱节,调查中群众普遍反映,存在“好经被念歪”的政策落实问题。村民对于村委会的无能表示强烈不满。

二、“空壳”现象 即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或集体经济被挖空,造成村内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无人管。正如上表反映,在关系农村发展的农田水网改造、教育卫生及环保治安等方面,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而村民自治缺乏经济支持。

三、“离心”现象 即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威望低,缺乏凝聚力,干群关系紧张。调查中发现,村委会工作及组织状况混乱,正如村民反映,村委会“跟上不跟下”,长期充当政府的“代理人”,多偏重于执行上级任务,工作被动难以真正体现村民自治的意义,激化了基层矛盾偏离了自治精神!

基于以上认识,除了政治经济文化因素以外,我们结合调查分析认为,还存在以下三大原因:

一、 法律总体指导与执行中的技术程序性设计失衡。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指导性的法律规范,但在村民自治过程中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法规约束,调查发现,很多村没有相应的自治章程,管理缺乏规范性长效性的措施,因而执行中随意性人为性较大,而且易形式化走过场。

二、 政府的启动、引导、宣传、监督、规范作用不足。调查发现,政府对村民自治认识不清,缺乏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基层村民自治建设。长期以来,过于强调行政化的手段,误入了“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景动而影从,带来基层干部的被动执行,这或许是相当多地方村民自治被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 缺乏示范效应的带动。村民自治的意义在于对村民利益的维护和村民权利的尊重,由于参与各方缺乏认识,村民自治的实际功能难以发挥,调查中很多群众认为自治没意义,进而影响了参与性。因此有必要通过示范,让村民认清其中的实惠,激发其参与积极性。

结合各种情况,我们认为要积极稳妥地推动自治的有效开展,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一、 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健全的法制体系是保证村民自治运作规范化的基本条件。由于村民自治体现的是村民在本村范围内享有管理本村事务的自治权,因此必须要强调村民对于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和执行的参与,使村干部与村民根据自治章程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对于自治过程中的新情况予以及时明确的解释与界定,要在充分体现国家法律原则精神的条件下,根据实际通过自治章程的制定确立管理规范,规避自治中的非规范化现象,使村民自治由法规条文转为规范化的具体活动。

二、政府积极引导加强调控

任何自治组织都是相对的,村民自治需要政府的管理与引导,要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合理运用政府的权威,加强政府在自治过程中的“启动,引导,宣传,监督,规范”的职能,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推动村民自治的有效运作。

三、注重村民自治的步骤与节奏

同其他民主政治的形式一样,村民自治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其内容十分丰富,不可能齐头并进。因此要使村民自治走向规范化,必须要注重村民自治的步骤和节奏,着力于及时处理一些群众最关心反映最激烈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自治活动,使村民体验到自治的实惠。在现阶段,至少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1) 在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中,着重突出民主选举、民主监督,以此来带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一方面要通过民主选举,真正把有能力的人选入自治组织,满足广大村民发展经济、实现小康的愿望。另一方面通过这一选举,使村委会干部在从事决策时能充分尊重民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实现村民的监督。

(2) 健全自治组织体系。 自治组织是村民参与村务,实行自治的组织依托和规范化保证。所以现阶段除了加强村委会的建设外,还要着力加强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会议的建设。从调查看,这也是当前自治中的薄弱环节,但确是村民参与村务的重要渠道。因此要遵循自治组织的基本轨道,强化“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建设,实现间接民主向直接民主的转换!

(3) 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村民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只有抓住这一中心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所以村委会要在执行好上级任务的同时,推进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村民的联合发展和合作组织的建立,加强信息引导、政策扶持和技能培训,作好农产品的“产——供——销”工作,另一方面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反映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 加强村组联系。从调查来看,有不少村是在原来几个村的基础上合并而来,因此范围大,人口多,村民经常性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较为困难,而村民自治是在村的范围上展开的。所以现阶段要实现自治的正常开展,必须要以村民小组作为一个小的自治单元,使村民通过参与小组事务来逐步创造参与村级事务的条件,真正实现村民自治。

或许村民自治的建议还远不止这些,但我们相信,任何立足于实践基础上的建议,抑或反思与争辩都将有利于我们关注问题的最终解决!希望我们的调查能给村民自治的实践提供一点建议!

作者:李荡 江苏扬州大学 援权论文网在线发表

【第7篇】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昆山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1995年、1998年和连续三次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初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抓考核。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调整了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党政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办、妇联、共青团、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之中进行严格考核,保障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开展。

二是培训动员,抓基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坚持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套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紧紧围绕《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个重点内容组织脱产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大大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在广大村干部中筑牢了正确的自治观念、理财观念和民主管理观念。同时,在全市各村,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走家串户方式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意义、方法和程序,提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机关干部作用,开展“基石工程”活动,下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脱产下村指导各项工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昆山市抓住村党组织班子调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有利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三是抓住村级重大事项

决策这个热点,保障村民的“决策权”。近年来,在村级决策中,村级土地、发包、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动迁等重大事项成为村民关注的热点和村级管理的难点。昆山市对农村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研,在这些方面引入民主管理机制,有效推进“六步决策法”,强化了村民代表的职能,增加了民主性、科学性,减少了随意性,深化了民主监督。同时,全市100%的村委会在村务决策中引入民主听证制度。,全市各村共举办听证会319场次,参加听证的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9485人次,听证工程项目设计金额达到8.79亿元。

四是抓住村级

【第8篇】对村民自治问题的调研报告

对村民自治问题的调研报告

创新精神已成为时代精神的核心成分。创新是报业获得不竭动力的源泉。在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面前,地州党报中谁敢于大胆创新、不断创新,谁善于进行观念和管理创新、知识和技术创新,谁善于把握机遇、控制风险,谁就有可能捷足先登,掌握报业发展主动权。因此,要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报业发展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结果得到肯定。要以“不断创新”为目的,切实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扩大报纸影响力,增强报社竞争力,在确保党报权威性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的最大化。

一、创新报业文化和报业制度

报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是以人力资源为核心的文化产业。成功的报业必然得益于成功的文化。要创造出一个能够使全体员工衷心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使命感,一个能够促进员工奋力向上的心理环境和能够推动报业发展的报业文化,以提升报业整体品位,形成全体员工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人才是能够产生最高利润的资源,善于经营人才的报业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因而报业文化建设就必须立足于以人为本。要以报业文化和报业制度的和谐为前提,寻求报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建设时间文化。时间是一种可与资本、技术、产品质量甚至创新平起平坐的战略武器,在时间反应上享有优势,可以为其它竞争差异提供基础,从而构成报业整体上的竞争强势。比如记者要“比警察更早到达新闻现场,取得同业采访不到的最初讯息”,就得靠在时间上抢占先机。

建设绩效文化。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创造活力。建立起一种绩效为重、任人唯贤的强大报业文化,以此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为员工创造能够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空间,使他们从专业工作中获得成就感,使他们的事业和精神得到与其贡献相称的尊重,让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人得到奖励和擢升。如采编人员每天采编多少稿件就得多少绩效量化分,尝试实行“日结、周示、月奖”,实行“阳光操作”,让员工体会“快乐劳动”理念。

建设学习文化。报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强化知识管理,更好地开发、利用和共享知识,而学习正是获得知识的最佳途径。要清醒地认识到“有地州级的报纸,没有地州级的读者”;有从一而终的编者,没有从一而终的读者。地州报社相当数量的采编人员,由于长年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学习、工作、生活,眼界不够宽广,知识结构与创新能力有一定的局限。因此,要以“建立学习型报社,培养全能型员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适当调整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切实抓好全员政治理论学习和新闻业务及相关技能培训。

建设环境文化。任何事物的发展离不开环境,环境影响事物的发展。对于报社来说,影响报业发展的环境主要有三个,即外部环境(亦即社会环境)、内部环境、员工心理环境。在环境的建设上,一要以创建报业文明为着力点,强调思想方式,体现柔性管理,在继续优化外部大环境、继续以适当的投入优化内部硬环境的同时,重点抓好内部软环境的建设,以“信任、团结、创新、出优、奉献”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员工的爱社情、同志情、友情为主要目标,突出人本思想,体现人文关怀,抓好员工心理环境建设;二要以健全报业制度为着力点,强调工作方式,体现刚性管理,以“廉洁从业,行风优良,奖罚得当,纪律严明”为主要内容,抓好制度和法纪环境建设,为报业健康发展提供法纪保证。

二、创新发行渠道和经营理念

竞争的终端在发行,发行的起点在头脑。发行既是实现编采价值的一个终端,又是编采过程的一个新的起点,是扩大报纸覆盖面和触及率、增加广告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报纸的发行和广告市场不能自发形成,要主动进行建设,要在没有市场的地方建市场,在有市场的地方建设发展市场。

建立社会发行网络。网络是社会财富,今后的报纸发行,谁赢得渠道谁就赢得未来的发行空间。有发行网络才会有竞争力,要尝试建立一支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联合各种社会力量、以城镇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以发行报纸为主、兼顾其它物资配送的发行网络,以吸引稳定读者,增加城市发行密度。

精确掌握订户情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报发行应该将行政措施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而这两者的结合有个前提,那就是要把阅读当地党报的主要对象搞清楚,比如一个地区有多少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厅、处、科级党员干部分别有多少,普通党员有多少?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尤其是每年新增的经济组织有多少?平时自费订阅党报的读者有多少?自费订阅者的职业、年龄、文化、收入等如何?要对上述情况心中有数,宣传发动、征订投递才能准确无误。

力争双赢销售。媒体生产的是信息服务的特殊商品,而商品具有互换性。以企业订户为例,报社要依据企业所订报纸的数量分别给以不同形式的回报,如为企业组织社会活动、营销策划、形 象设计、赠送广告版面等,以实现“互惠互利”。亦可在地(州)、县(市)领导机关所在城市(镇),各筛选确定10家实力强、信誉好、服务水平高的旅馆、酒店,给持有报社开具的订报大户证明的入住或就餐者在食宿方面提供10—20%的优惠,而报社则以广告优惠或赠送一定广告版位来酬报旅馆、酒店。

做到滚动订阅。改变每年下半年集中大收订的做法,化整为零,抓住每季度末一个月最后的15天左右时间,狠抓下一季度的征订,以此来积少成多,实行全年滚动订报、售报。与交通、旅游、石油等部门协商,请他们出资买党报,并由投递员每天将党报送上飞机、客运汽车,送上餐厅,送进加油站,送入客房。这些类似零售的报纸,每天的实际发行量是不等的,加起来除以365天就等于报纸每天新增的发行量。

巩固老订户,培养新订户。在“大报品位、大众口味”上下功夫,增强党报对读者的亲和力、影响力,是党报扩大发行量、覆盖面的先决条件。为了在报业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巩固老订户,扩大新订户。要通过向老客户赠报,以及征文评奖、旅游抽奖、公益送报等途径,扩大报纸的影响,使读者深入了解党报,喜爱、宣传党报,培养和发展党报的新订户。

关爱订户,服务读者。要把“一切为了报纸,一切为了读者”作为发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点滴入手满足读者需求。要在报社从业人员中,主要是发行人员和记者中开展“十个一”活动,即:为订户反映一个要求,为订户撰写稿件,向订户约各类稿件,为订户免费做一个50元广告,为订户做一件以上的好事,为订户代卖一次旧报纸并尽量换订一份新报纸,在订户中收集一条办报意见,为订户提供一条有价值的经商或致富信息,每人新开发一批订户(30—50户)。在遇到大面积的自然灾害或疫情时,要印制“本报友情提示”公益宣传单,随报纸一同送给订户;要安排专人,用统一的电话用语,对私费订户特别是订期将到的订户或重点订户进行“电话问候”,及时了解读者对报纸质量、发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报纸能否在广告市场成功地实现与广告商的交换,则取决于该报纸在一定区域内传播效能的大小,而报纸的传播效能则又完全取决于报纸区域影响力的强弱。报纸区域影响力的强弱是由报纸质量、出版周期、发行数量等因素控制的,其中起显著作用的是发行量的空间配置,地州党报离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的腹地最近,处于本地新闻事件发生的源头,有着其它报纸不可企及的接近性。它面向本地区发行,是本地区报纸中发行量最高的,具有更强的区域影响力,因而也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拥有本地市场的广告份额。商家往往立足于地方打广告,尤其是消费广告、求职招聘广告以及分类广告,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另外,随着公用信息交流和各类人员流动力度加大,首府广告客户出于拓展市场的需要,也加大了对地州报广告的投入,一些有实力的房地产商和化妆品公司也越来越看好地方传媒。对地州报经营来说,前者是潜在优势,后者是难得机遇。关键是要抓住当前市场热点和强势项目。如今的广告投放已渐趋理性,精明的广告商会选择最合适的媒体在最合适的时机投放最合适的广告。“拉广告”的时代已经结束,媒介自身的吸引能力和吸纳能力才是根本。靠发行吸引广告的观念日趋完善,读者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有效开发显得日益重要。根据目标读者(包括核心读者和延伸读者)的需求层次设计内容,这样打造出来的产品才让广告商青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谁善于“经营报纸”谁就能抓住商机,分享蛋糕。

要完善广告经营内部控制制度,授权定责,制定严格的广告和专刊、专版发稿程序,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采取灵活的管理和经营方式,除现金广告外适当开展物流广告、置换广告和合作广告,下大力做好分类广告(亦称“需求广告”,这类广告版面小、价格低,但总体数量大,潜在市场好。但分类广告必须刊前付款),把分散的同类小广告集纳起来,分类推出“小方格广告”、“一句话广告”等,形成广告的“集市效应”。要将区域型广告市场向外向型广告市场拓展,要抓好做大网络广告,要提高报纸广告创意设计水平。每个专刊、专版都要锁定一个行业领域,重点要锁定消费者和业内厂商及相关政府部门两大类目标读者群,使报纸形成在相应行业、领域和读者群中的影响力,凸显媒体服务功能,优化经济效益。

纯文人办报的时代已告结束。现在媒体所处的是管理的年代、经营的年代,懂媒体不懂管理,懂管理不懂经营就做不好媒体。管理者本身缺乏管理的弊端要尽快根除。因此报业从业人员要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报业管理和经营,形成整体合力,要变“报纸经营”为“经营报纸”,用经营的观念和方式来运作整张报纸,实现内容、发行、广告之间的互动和整体运营,改变采编、发行、广告三脱节的旧习,壮大自身发展实力,为全面走向市场做好物质准备。要调整报业内部人员结构,提升经营人员比例。按国际惯例经营与采编人员的比例大致为7:3,而_____各地州报则多为3:7,这是不利于报业发展的。

要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全方位拓展报业市场。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印刷前端设备,采取灵活机动的经营手段,在保证印好报纸的前提下,下大力开发社会印刷市场,提高规模经营效益。要为报社开辟报业经济“主业”之外新的“生财之道”,诸如利用报社摄影器材和摄影人才多的长处,开办摄影扩印服务业;利用报社新闻采编人员的优势,开办新闻写作培训班;利用打字、复印设备开办打字复印业;还可利用报社人员文化含量高、信息丰富的特点,开办信息咨询、图书代销、礼仪服务等。只要这些“边缘”经营范围搞好了,可望成为报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三、创新报业机制和队伍建设

地州报不能再走自发演进的老路,不能走哪儿算哪儿,因为地州报没有巨大的财力承受自然演进的成本,也没有自由进化的时间和空间。新闻事业是常干常新的事业,创新是新闻事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新闻事业发展的内在本质。创新没有止境,创新对地州党报发展而言是“华山一条路”。

发展报业,关键在选用优秀人才;实施报业制度创新,重点是创新用人制度,核心是引入竞争激励机制。

实行“优者进”。今后凡地州报新进人员,除符合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外,一律要过“五关”:一是个人成果关,须在正式报刊上发表作品以上;二是专业考试关,参加报社举行的专业统一考试;三是政治测试关,主要进行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方面的测试;四是电脑操作关,与报社内部采编全程电脑化要求接轨;五是见习试用关,对上述4关均已通过者,进行6个月以上的见习试用,同时实行德能勤绩综合量化考核,对较优秀者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采用底薪加奖金的原则,底薪可视报社实际,确定档次,对初聘者一般可定为500—800元三档。

实行“劣者汰”。采用“摇大树”管理法,对报社所有在职人员分“采编”、“非采编”两类,按德能勤绩4大类分若干小项进行综合量化考核,一月一小计,并按得分多少为序一年一排名,最后的(最未位)为不合格。全年考核不合格的,第二年的奖金、福利等都降一个标准发放;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第三年无条件地落聘。

实行“好者奖”。设立“社长奖励基金”和“总编奖励基金”。所需经费从广告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并以差错罚款等不断补充。有关奖励资金,可从基金中支付。“社长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优秀中层干部、优秀党政工团负责人及社会事务性工作成绩突出者、业务考试考核名列前茅者及资深员工等。报社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当年考核为称职或称职以上的,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年度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连续两年前两名和业务知识、技能考试成绩连续三次第一或四次平均第一者,奖省外免费旅游一次,并给公假一周;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总分连续3年保持在前3名的,授予“优秀地州报人”称号,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20xx元。“总编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各类新闻业务奖励,如奖励参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评奖活动的获奖者、各类评报中成绩优秀者及好策划等。

平时根据工作业绩由部门按月考核,每人每月以200元工资加入考核,当月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才能拿全工资,对超额完成任务者根据量化考核标准,按月发给量化奖(所需经费从量化奖中提取,不从奖励基金中支付)。

将原来记者外出或下乡采访每天15元的补贴改为采访奖励,以见报稿来确定奖额(不再另发补贴):简讯两条按一天补贴给奖;800—1500字的稿件按一天补贴给奖,如果一天写两篇见报稿,就加倍给奖,并按此类推;本报工作人员在本报发稿,付给50%稿费。

满20周年社龄一次性补1000元,满30周年社龄一次性补1500元,以此鼓励报社适用人才能相对安心在本单位工作。对部分知识积累深厚,专业功底扎实,资历较深但体力、精力今不如昔的老同志,要历史地对待他们的贡献,公平公正地给予较优厚的待遇,以此对年轻员工进行“期权激励”,增强员工的忠诚感和归属感。要制定《资深员工聘任办法》,以同时具备“任满中层以上干部三届以上,或者任中层以上干部、首席记者、首席编辑等9年以上”和“年龄50周岁以上”两项为基本条件,聘任“资深员工”,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从次年开始可享受每月30元的岗位津贴。

实行“差者降”。根据评聘分开有关规定,对那些被评为中级以上职称、享有相关职称待遇却因实际工作能力差、水平低、难以正常履职者,要高职低聘、降低待遇,可暂时不聘。

实行“庸者让”。要果断把那些经实践证明基本素质差、综合能力弱,不思进取、不在状态,缺乏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工作打不开局面的中层干部调整下来。

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地州报社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和从宏观上把握新闻、政治、经营工作的综合能力。努力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掌握科学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加强对业务干部的磨练和培养,特别是把年轻干部要放到任务繁重、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岗位去锻炼,造就一支诚实公正、团结协作、严守法纪、清正廉洁、敬业奉献的新闻工作队伍。

总之,地州党报要在将来获得更大发展,就必须具备邓小平同志敢闯敢试敢“冒”的创新精神,要敢闯陈规陋习,开创新局面;要敢闯僵化模式,创建新理念;敢闯未知领域,开拓新境界。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案,问题是要搞得比较稳妥一些,选择的方式和时机要恰当。”“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当然,敢闯、敢试、敢冒不是鲁莽蛮干,而是稳步前进,稳扎稳打,是建立在实事求是基础之上的。只有把敢闯、敢试、敢冒风险与慎重稳妥相结合,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地州党报才能实现真正的创新。

【第9篇】村民自治调查报告

村民自治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其主体是村民,其核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根本目的是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因此,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作为国家制度排下的民主实践活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在全国初步深入,为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探索了一条有效的出路,是今后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的必然趋势!

今年暑假,我们“求真务实促发展”实践小分队深入基层,针对村民自治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目睹了自治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从调查结果反映来看,尽管在一些地方村民自治成效显著,但整体呈现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特征,广大经济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其状况令人担忧!见下表:

现象调查

占调查数目的情况反映

村民自治现状是否满意

不满意:70%

村务政务财务公开状况

从不或很少公开:67%

现行村委会的组织制度及工作满意状况

不满意:60%

选举过程是否能民主规范、畅通渠道、发动群众

能一直这样:15%

村委会对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及治安卫生执行状况

不满意:80%

上级政策的落实及任务的完成情况

比较顺利:52%

因此,就现阶段村民自治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主要体现以下三大现象:

一、“梗阻”现象即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得到有效贯彻,政策严重脱节,调查中群众普遍反映,存在“好经被念歪”的政策落实问题。村民对于村委会的无能表示强烈不满。

二、“空壳”现象即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或集体经济被挖空,造成村内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无人管。正如上表反映,在关系农村发展的农田水网改造、教育卫生及环保治安等方面,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而村民自治缺乏经济支持。

三、“离心”现象即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威望低,缺乏凝聚力,干群关系紧张。调查中发现,村委会工作及组织状况混乱,正如村民反映,村委会“跟上不跟下”,长期充当政府的“代理人”,多偏重于执行上级任务,工作被动难以真正体现村民自治的意义,激化了基层矛盾偏离了自治精神!

基于以上认识,除了政治经济文化因素以外,我们结合调查分析认为,还存在以下三大原因:

一、法律总体指导与执行中的技术程序性设计失衡。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指导性的法律规范,但在村民自治过程中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的法规约束,调查发现,很多村没有相应的自治章程,管理缺乏规范性长效性的措施,因而执行中随意性人为性较大,而且易形式化走过常

二、政府的启动、引导、宣传、监督、规范作用不足。调查发现,政府对村民自治认识不清,缺乏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基层村民自治建设。长期以来,过于强调行政化的手段,误入了“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景动而影从,带来基层干部的被动执行,这或许是相当多地方村民自治被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缺乏示范效应的带动。村民自治的意义在于对村民利益的维护和村民权利的尊重,由于参与各方缺乏认识,村民自治的实际功能难以发挥,调查中很多群众认为自治没意义,进而影响了参与性。因此有必要通过示范,让村民认清其中的实惠,激发其参与积极性。

结合各种情况,我们认为要积极稳妥地推动自治的有效开展,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一、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健全的法制体系是保证村民自治运作规范化的基本条件。由于村民自治体现的是村民在本村范围内享有管理本村事务的自治权,因此必须要强调村民对于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和执行的参与,使村干部与村民根据自治章程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对于自治过程中的新情况予以及时明确的解释与界定,要在充分体现国家法律原则精神的条件下,根据实际通过自治章程的制定确立管理规范,规避自治中的非规范化现象,使村民自治由法规条文转为规范化的具体活动。

二、政府积极引导加强调控

任何自治组织都是相对的,村民自治需要政府的管理与引导,要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合理运用政府的权威,加强政府在自治过程中的“启动,引导,宣传,监督,规范”的职能,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推动村民自治的有效运作。

三、注重村民自治的步骤与节奏

同其他民主政治的形式一样,村民自治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其内容十分丰富,不可能齐头并进。因此要使村民自治走向规范化,必须要注重村民自治的步骤和节奏,着力于及时处理一些群众最关心反映最激烈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自治活动,使村民体验到自治的实惠。在现阶段,至少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1)在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中,着重突出民主选举、民主监督,以此来带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一方面要通过民主选举,真正把有能力的人选入自治组织,满足广大村民发展经济、实现小康的愿望。另一方面通过这一选举,使村委会干部在从事决策时能充分尊重~,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实现村民的监督。

(2)健全自治组织体系。自治组织是村民参与村务,实行自治的组织依托和规范化保证。所以现阶段除了加强村委会的建设外,还要着力加强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会议的建设。从调查看,这也是当前自治中的薄弱环节,但确是村民参与村务的重要渠道。因此要遵循自治组织的基本轨道,

强化“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建设,实现间接民主向直接民主的转换!

(3)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村民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只有抓住这一中心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矗所以村委会要在执行好上级任务的同时,推进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村民的联合发展和合作组织的建立,加强信息引导、政策扶持和技能培训,作好农产品的“产——供——销”工作,另一方面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反映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加强村组联系。从调查来看,有不少村是在原来几个村的基础上合并而来,因此范围大,人口多,村民经常性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较为困难,而村民自治是在村的范围上展开的。所以现阶段要实现自治的正常开展,必须要以村民小组作为一个小的自治单元,使村民通过参与小组事务来逐步创造参与村级事务的条件,真正实现村民自治。

或许村民自治的建议还远不止这些,但我们相信,任何立足于实践基础上的建议,抑或反思与争辩都将有利于我们关注问题的最终解决!希望我们的调查能给村民自治的实践提供一点建议!

作者:李荡江苏扬州大学援权发表

【第10篇】某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

某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推荐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党要领导人民,当好家、作好主,必须进一步发扬民主。为进一步对农村民主建设问题进行调查,充分了解农村村民自治现状,我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时间到莱阳市古柳树村展开以村民自治为主题的社会调查。现将对古柳树村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议、民主监督四方面情况的调查总结如下: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问题,关键要克服瓶颈制约,找准平衡基点

村委会民主选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如选举的理念、选举的功能、选举的技术、选举的程序等构成了一系列民主选举中的理论和实践网络。据古柳树村村委会领导介绍,古柳树村委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经“海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一步选举出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但是,调查问卷显示,村民虽然都对民主选举这一举措表示赞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民主选举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在调查过程中,该村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选举中的瓶颈制约:

(1)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文化传统的滞后性矛盾。一般说来,法律规定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与客观现实需求相适应。我国的村级民主选举,本身是一种法治民主的助推剂,它既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培训。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带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选举制度,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这种推动作用是个渐进过程。一方面,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滞后性有着较深的传统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选中,不少选民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选择并非出于他们的主动,而往往是被“塑造”出来的。对候选人要素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低于对利益分配的关注或者政治象征背景的联系和与自己的亲疏远近。

(2)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矛盾。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环境下形成的民主选举制度还是初步的,它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村委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的条文规定不可能顾及全面。虽然地方法规的《选举办法》能给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局限性。在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的空隙较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有的虽有行为模式,但没有法律后果;有的内涵模糊,不好统一理解等。这里仅列举几点,以见一斑:一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村委会组织法》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x治权利的人除外”。《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二是选举中的“拉票”现象难处理。拉票行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为,也有不合理,甚至带有“贿选”等痕迹的行为,同时又会有两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加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就带来了选举中的杂音。三是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难免出现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时得到纠正,有的却事后难以操作,一旦选举结果产生后,如何认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民主选举中的平衡基点:

村民直选法律运行的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中求得自身内部结构的相互协调。因而,在实际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需求与可能。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加以调整,以维护正常秩序。村委直选的有序性也必须根据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收支”平衡的运行中加以实现。一方面,村委直选具有通过一定法律规范实现广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乡村客观现实应具有支付法律运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农村社会需求的各个要素对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及相互关系。

(2)效益与成本。在社会支付能力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法律的运行成本越低,那么它的效率越高。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效益,应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获取最佳的选举目的。使一大批素质较好、群众信赖的农民走上村委会工作岗位,是民主选举最直接的目的,从而来辐射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实现长远的整体效益。

(3)周密与简便。于法周密和于法简便相结合的原则,是农村民主选举中法律运行的内在要求。村级民主选举的整个过程必须一环扣一环,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但是受农村客观环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质的影响,从选举实践看,能达到同一选举目标,村民更乐于接受简单易行的选举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无候选人直选,之所以受到农

村群众的欢迎,并且取得成功,组织严密、形式简便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对于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采用村民会议,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采用村民代表会议。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制定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活动时间,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其次,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规定民主议事的内容,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要实行民主管理,还要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

调查中发现,古柳树村在自治方面做得比较好。一走进他们村委会的办公室,就能看到整整齐齐挂在墙上的各种规章制度,就如治保调节委员会成员,治调干部规定,治保调节信息员职责、帮教小组及其职责、护村队及其职责、禁毒禁堵宣传小组及其职责等等。从这上面来看,确实古柳树村的自治制度是比较完善的,而且操作起来还是比较规范。村里的`负责人对我们介绍了他们平常的工作方式,方法。古柳树村是一个很大的村,总共有600多户,共2800多人,整个村的座落是比较狭长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要召开村民大会是很不容易实现的,因此村里决定什么大事情就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参考。三官村总共分成16个小分队,每一个小分队的队长要管理人员几十致上百人不等。队长是从他们队下由村民推选上来的,这点做得很民主。村里决定或是传达事情就是通过村长,书记等向队长们来共同探讨,具体的再由队长去负责实施他们队里的细节工作。在古柳树村村委会的外面有一个醒目的村务公开栏,上面详细具体的把村里的各项计划以及许多村里的开支,收入公布在上面。

为使调查更加完整,我用问卷的方式从村民口中了解一些情况。通过这个问卷,增加了村领导所采取的一系列做法的真实可信程度,同时也从村民的看法中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调查的一些数据如下:

(1)有42.1%的村民说没有开过全体村民大会,有36.8%村民不清楚这点,其它的说开过一两次。(2)有58.8%的村民认为开会的内容是传达中央文件,讨论村内大事,有35.3%的村民认为开会无实质的内容,走形式。(3)有76.2%的村民不知道中央要求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只有23.8%的村民知道这一点。(4)85.7%的村民认为没有乱收费的现象,只有14.3%的认为有乱收费。(5)农民遇到不合理的负担项目,有50%的人士向上级领导,部门反应,有38.9%随大流,有11.1%选择了拒收,几乎没有人知道会向法院起诉。(6)村民比较愿意统一搞,占了44.4%,另外还有33.3%愿意干部群众干部带头,农民志愿,有22.%的是乡村起头,农民志愿。实际上的时候有一些看法与这个基本相近。

从以上的这些数据可以表明,农民对村里的村务公开等等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甚至还有些人不知道。以后应该是农民们对这些事情多了解了,也是有很大的好处的。总体上村民对本届的村委会还是挺满意的,唯一不足指出,要多对本村,以及中央及地方的文件精神进行宣传,使村民更加的了解其内容,从而可以更好的进行村民自治,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民主决策在村民自治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实行民主决策,是民主集中制在党委决策上的本质体现;加强民主决策,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这个重大课题中应有之义,只有提高党委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我国有八亿农民,实现村民自治是农民当家作主的一种体现,而民主决策在村民自治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首先,决策关系重大,决策失误带来的损失最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决策的因素更为复杂,民主决策可以将决策失误的风险降到最低点。民主决策对农业更具特殊意义,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往往是一着不慎,几年难翻。其二,决策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需要民主决策的事,一般是比较重大的问题,不可能把一些琐事拿来“民主”一番。既然是比较重大的问题,没有群众民主参与,村民自治就失去重心。其三,民主决策影响其它三个民主。决策是否民主,是对民主选举质量高低的检验,所选的村委会成员素质高,决策一般会民主,反之,民主决策就会走形;民主决策是民主管理的先决条件,民主决策才能使决策科学,而科学的决策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民主决策是民主监督的重点,如前所述,民主决策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当然就是民主监督的重点了。

在这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对古柳树村随机抽选的60位村民做了问卷调查。对“民主决策”所问的5个问题中:

(1)知道本村开展过村庄规划的占53%,其余对此不了解;而对村镇规划75%的村民表示满意,19%村民不满意,其余的则表示无所谓。

(2)对于村里的重大决策应该如何做出?有39%和35%的村民认为应该有村里的领导决定或由全体村民讨论后由领导人决定:另有17%和9%的村民认为应由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决定。

(3)在74%的村民眼中在乡村工作的干部是最有影响力的,其余则认为有能力在外面的人。

(4)48%的村民觉得自己在村里的地位一般;38%的村民认为没有地位;另有14%的认为有一定的地位。

(5)50%的村民偶尔被邀请参加村里的重大问题决策;14%被经常邀请;有36%的村民从未被邀请。

应当指出,农村的村务决策均已在一定程度的民主基础上运作,但离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民主决策的要求和原则还有一定的距离。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村民群众对重大村务决策的直接参与远未达到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要求

首先,按有关法律和制度规定,村民群众拥有自主决定本村重大事务的权利。以上数据表明,并非所有重大村务都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决策。其次,根据国家制度规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直接参与本村重大村务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但在村务决策实际运作过程中,无论是村民会议,还是村民代表会议,均没有实质性的决策权力。村民会议特别是议决重大村级事务的决策性全体村民会议,因各种不同的原因基本不召开,当遇到与全体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村级事务,往往通过召集村两委会和村民小组长、自然村长联席会议,或村两委会和党员联席会议,有时也召集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全体党员联席会议进行决策。

2 、村领导集团决策村务对民主决策制度原则有一定的偏离

从村领导集团决策的形成和倾向看,未能充分反映村民群众的意愿。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村领导集团应在广泛吸纳村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从村领导集团决策的实际状况看,首先应当肯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决策确实是以村民群众的意愿为基础的。然而,从决策形成和决策倾向的角度进行分析,村领导集团的决策是各种机构、组织、群体或个人交互作用和影响的结果,其所作的每一项决策总是代表着一定的利益倾向。不可否认,现实中相当部分的重要决策并不一定反映和代表多数村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四、民主监督的重点是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人民民主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方面,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以此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据文卷调查结果显示,81%的村民对现任村委会表示满意,对村委会干部表示相当的信任和支持。与此同时,数据表明,在三官村有61.9%的村民对当前的村务不太清楚,47.6%的村民不清楚村里是否有村务公开栏或村务公开室。而据村委会干部介绍,村里有相应的民主监督政策及举措,我也在村委会办公室的楼下看到了内容详尽的村务公开栏,这一现象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村民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针对这一情况,农村民主监督的发展应抓好村务公开的普遍实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积极作为、村民罢免权的切实行使及对村委会成员实行工作过失追究制度等。从古柳树村村民自治现状来看,民主监督已经从抽象的“纸上权利”变成了实际行动,对于制约村干部的用权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在此基础上,提高村民民主意识、监督意识,使民主监督进一步深入人心,使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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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一个依靠个人魅力治理的村庄——北孙村村民自治考察报告

一个依靠个人魅力治理的村庄——北孙村村民自治考察报告- -

2002年元旦,我到河北省正定县北孙村,同先期到达的京津地区几个高校的20位老师同学一起考察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当天下午,我所在的小组访谈了一户农民,一位私营企业家和他的养殖场以及冷库,另一位私营企业家和他的粘胶厂,以及村里最贫困的一户人家;晚上七点到九点,全体师生与村长、村支部副书记座谈;晚饭后,大家交流讨论访谈结果,直到晚上11点半;第二天上午,与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村计划生育专干座谈,到集市访谈,发放宣传材料,为一家私人诊所提供法律咨询。

我在北孙村的时间不到24小时,再加上我们所在的时间没有超常规的故事发生,所以,我们所能了解到的信息是有限的。但是,对于这样一个省级村民自治模范村,一个村民异口同声夸自己的当家人清廉正直的矛盾缓和秩序良好的村庄,24小时的了解已经能够得出一个大概的印象。

北孙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模范村。干净整洁的街道全部铺成了水泥路面;村委会大院秩序井然的办公室里挂满墙壁的锦旗匾额写满了荣誉:市级模范村,省级村民自治模范村,卫生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等等等等;各种规章制度连同马恩列斯毛等人的画像一应俱全,规规矩矩地挂在墙上。

这些荣誉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现任村支部书记,村民们谈起自己的书记大都表示尊敬,除了有人对经济发展状况不满和个别人认为不公正之外,整体上还是比较满意的。满意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书记为首的领导班子廉洁,确实在为群众办事情。比如,书记带领村民劳动,从外面聘请技术人员和租用机械,铺通全村的水泥路面只花了40多万元。村里的村务公开做的很好,所有的村财务、计划生育指标等村民关心的问题都在村务公开栏里公布,村民们也普遍认为,那是认真的,可信的。

书记40多岁,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憨厚老实而又精干的人,与我们交谈时还有些局促。他俨然已经把北孙村当成自己的小天地了,村子在他的治理下井井有条。说到集体经济发展,他说相信自己的管理能力,但市场不好把握,前两次投资都失败了,所以不得不谨慎些。他所说的自己的管理能力,从他所讲的一个故事中能够看出到底是什么——村里建三栋商品化的楼房,进的每一批建材都是书记拍板选定的,大小事情都是书记亲手管,这样才保证了村级政府的清廉。

书记虽然年龄不算大,但思想深处刻下了毛泽东时代集体主义的烙印,他爱在大喇叭里放革命歌曲,村委会里他几乎是说一不二,谈到华西村和南街村,他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南街村,因为那里的百姓更平等,集体更有权威。他其实很羡慕那些成功的有名的村支部书记的,但由于他本人能力不够或者胆子不够大,没能发展起来集体经济,这是他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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