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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工作总结(精选4篇)

发布时间:2026-10-23 10:23:03

餐饮服务单位工作总结 篇1

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这个宣传主题,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收到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印发了《延安市宝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为把宣传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们采用了多种形式,多措并举。由办公室制订展板、横幅、印刷宣传材料,特别是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科普知识,组织人员在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社区、学校、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免费发放,积极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其中,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237张,张贴到餐饮服务单位,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广泛宣传,内容丰富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我们深入开展了“四进”活动。组织四个稽查队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安全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宣传专项整治效果。召开餐饮服务企业培训会、约谈会,讲解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有效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

通过宣传周活动,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督的参与意识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起到了良好作用。

餐饮服务单位工作总结 篇2

为确保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保障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院组织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会议认真分析当前餐饮服务单位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组织监督员学习《通知》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培训,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要求每位监督员忠于职守,并严格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二、制定实本施计划,明确监管重点。

根据《通知》精神的要求,针对两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等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我镇的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加大对承办5桌以上宴席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原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白酒、葡萄酒采购的管理,以及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督促餐饮经营者认真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范,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三、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监管。

1、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

为了两节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提前对餐饮业、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求各单位强化自身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从源头把好食品安全关;同时要求餐饮单位不得超接待能力承办年夜饭,并督促餐饮单位一次性承办5桌以上年夜饭的及时申报。针对两节期间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向餐饮单位下达食品安全指导性意见书。

2、执法检查阶段

两节前及期间,监督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等,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采取深入库房、操作场所等,检查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原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情况,以及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特别加强年夜饭承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要求各单位做到环境整洁,食品原料新鲜,凉菜间必须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柜)、专用消毒设备”,烹煮食品必须烧熟烧透,加强各类餐饮具、刀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严禁无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严格审查年夜饭菜谱,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凉菜等及时进行调整;同时要求所有承办年夜饭单位烹制菜肴烧熟煮透,凉菜开餐前两小时内制作,并每菜留样100克、密闭冷藏保存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所涉餐饮单位必须立即向我所报告。

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问题:少数餐饮服务单位台账记录不全,荤素水产水池及餐具洗消水池混用,餐具保洁柜不密闭,凉菜间放有杂物,操作台存在超保质期食品、及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库房食品落地存放、食品与杂物混放等。针对上述问题,监督员及时提出改正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四、两节期间我镇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持24小时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理。

五、节日期间监督员加强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承办宴席的单位、车站及景区周边的餐饮单位的巡回监督检查。

除夕当天,监督员分片对辖区内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在开餐前2小时内制作凉菜。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行动,共出动监督员7人次,车辆2台次;向餐饮业单位发放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指导性意见书11余份;检查餐饮单位11户次;发现问题1户次,督促整改4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春节期间未接到任何消费者举报、投诉。通过本所监督员的共同努力,杜绝了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在我镇的发生,保障了我镇“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单位工作总结 篇3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20xx年卫生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唐卫法监发[201x]53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卫生监督员利用9月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饮食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期间,我们认真落实通知精神,一是于9月12日,围绕“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制作了以《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规范为主的展牌一块及宣传单5000份,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我们在现场悬挂了“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加强卫生监督,保障饮食卫生安全”等宣传条幅,展示了伪劣食品,设置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二是召开餐饮服务单位整治会议一次,并邀请县电视台进行了报道;三是执法人员深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医疗机构、居民小区、集市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和就医安全意识。

此次宣传,我所共出动宣传车16车次,宣传员90人次,现场咨询群众20__余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50多个,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宣传群众16000多人,为提高全社会对卫生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

餐饮服务单位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成果显著,现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安全大检查的总体要求

根据《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协助落实小餐馆、小咖啡店消防管理制度,我局在餐饮业行政许可、日常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等方面完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个体业主、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检查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对象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范围是:人员密集场所、餐馆、快餐店、饮品店、农家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场所。

一是行政许可把关严。餐饮单位在向我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项目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消防设施作为一项必备申报条件,在食品处理区内装修要求使用防火材料,并与就餐区独立分隔,无消防设施的一律责令配备,并要求拍照留存。

二是设为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重点项目。在食品安全日常检查中,将消防设施检查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同时督促负责人在厨房显眼处张贴禁烟标语警示,禁止从业人员在厨房内吸烟。

三是消防安全在量化分级管理列为考核指标在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基础上,经检查发现消防器材不完备或无效,除责令整改外,当年量化分级评定将降级。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以安全生产无小事原则,在楚雄市范围开展了生产经营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经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场所为重点,共检查了18户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宾馆3户、大餐饮门店2户、小餐饮37户、农家乐8户、小餐饮门店5户。

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一是被检查的个体经营主体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二是普遍存在使用消防灭火器过期问题;个性问题:一是部分场所存在消防灭火器数量不够、消防灭火器放置不明显处问题;二是部分场所存在应急灯坏、疏散通道不符要求问题;我所对上述存在的一些列问题,高度重视,负起责任的态度,对灭火器放置不明显处、应急灯坏、线路未固定等轻微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对使用消防灭火器过期、数量不够等限期整改的问题,通报给安监办进行整治。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深入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督促其严查彻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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