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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工作总结(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10-25 08:32:17

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工作总结 篇1

我社区“六五”普法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乡“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基础、抓重点、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有效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中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向以来,社区将普法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议程。“六五”普法的起步之年,为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召开“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大会,部署下一阶段全乡普法工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建立健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领导机构。为了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指导,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职责,及时成立了由书记为组长,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落实各项计划,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状况。明确了专兼职的法制宣传员,有力地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制定普法工作要点。根据县“六五”普法规划,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社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对象,重点开展以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刑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为资料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做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社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为充分发挥基层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依托调委会、治保会,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职能,为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带给实实在在的法律保障。

二、多种形式宣传,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抓好干部学法用法教育。

紧紧抓住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放,不断强化干部的法律素质。

一是坚持和完善支部中心组群众学法制度,将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对象来抓。

二是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比如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等。组织居民参加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平安社区”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三是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透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有机统一齐来,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政为民、依法执政的意识,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潜力和领导水平。透过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强化。

(二)开展法律进村组活动,抓好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居委会法制宣传阵地的作用,在活动中心播放警示教育片,展出反邪教的专题版面。围绕若干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街头设摊法律咨询活动,资料涉及到劳动、工伤、财产继承、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受影响群众到达近五百人次,有效的扩大了法律宣传面。另外,还透过各种途径举办了各类咨询、培训活动,例如“三八”妇女维权、治保、调解主任的培训等,在全乡发放“六五”普法教材《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共200余册,普法的覆盖率逐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校刊等宣传工具,在师生中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运用教师会、学生会、升旗仪式、班队活动课、思品社会课等组织师生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纪教育。组织学生观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教育片等。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在乡工办的组织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学法每年2次。

三、抓好重点,推动全民学法用法的热潮

(一)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6月x日是全国禁毒日,我们结合“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禁毒禁赌宣传。透过活动开展,使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在法制宣传日,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并制作法律知识宣传版面,开展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构成宣传声势,营造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透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地普法宣传教育,使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四、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资料,为进一步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结合xx乡“六五”普法规划和白沙乡实际,切实推进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把开展民主法治村(居)的建立活动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资料,从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建立要求出发,认真做好民主法治村的建立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社区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做了超多工作,收到必须成效。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不足。一是认识不高,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二是发展不平衡;三是缺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四是目前可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还比较单调,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20xx年是“xx普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需要不断的从普法工作中找到问题,总结问题,从而来解决问题,我们仍需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普法基础工作,促进全乡各项事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工作总结 篇2

xxxx年,惠农区税务局在上级机关和惠农区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xxxx年工作要点》及《惠农区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以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治区工作任务为主线,确保坚持法治引领,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依法治税,提升我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xxxx年依法治税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为中心,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发挥税务部门的积极作用,以企业税收管理为切入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助力企业发展,树立税务机关为国聚财、秉公执法、规范有序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

我局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环节,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抓、其他部门同配合、一级抓一级、逐步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体系,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丰富法律学习内容

我局认真落实“七五普法”的相关内容,始终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科学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对税务干部进行全方位法治培训。将普法学习纳入到基层党建工作中,督导干部有计划的开展法律学习、抄录学习笔记,机动安排普法学习计划,适时添加学习内容,将《民法典》补充到学习计划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民法典,邀请律师开展专题讲座,确保普法学习与时俱进,使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量逐步增长,法律知识更新更快。

(二)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政策宣传辅导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局积极探索多元化宣传途径,切实提高税法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覆盖面,让纳税人“少走弯路,少费时间,少花金钱”。一是提高政策知晓度。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放置办税指南、纳税辅导宣传册以及涉税事项告知书,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供纳税人随时学习了解相关内容;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咨询专岗和专家团队进驻办税大厅,解答回应纳税人关注问题,使税收政策进一步公开、透明。二是提升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优化岗责体系,在落实优惠政策中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限时办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按照各项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挂图推进,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完善办税指南,更新办税“一次性告知”二维码,方便纳税人了解办税事项。疫情期间依托微信平台、“获得”平台等渠道点对点进行宣传辅导,为重点企业开展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活动,通过“漫灌式”宣传、“滴灌式”辅导的方式为企业送政策、送红利,在减税降费、精准管理、提质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

(三)推进简政放权,便民办税服务

落实11大类146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简化办税流转审批环节,目前已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马上办”服务清单,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即(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模式,简化办税流转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涉税事项,在办税大厅的窗口直接受理,99%以上涉税事项实现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基本实现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缴税(费)所需时间压缩至0.3小时以内。有序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无纸化退库等业务,我局已将审核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天,生产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4天。

(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

严格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整理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文书、裁量基准等内容,严格把好税务行政处罚审查关,针对2000元以上罚款,坚持对标对表进行法制审核,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文书的填写,进一步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明确处罚范围,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指导税务分局行使税收执法权,通过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和约束税务执法人员合法规范地行使行政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切实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降低执法风险。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编制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提交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尤其是一线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要牢牢把握权责清单责任事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办理涉税费事项。公开纳税咨询、举报投诉、法律救济监督渠道等,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截止xxxx年10月,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执法人员90人、权力和责任清单482项、欠税信息524户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341起、税务行政一般处罚程序结果116起、非正常户认定136户次;执法记录仪共拍摄纪录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核查3户、一般程序注销24户;共受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8户次,通过法制审核,确保各项税收执法决定合法、合规,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六)巧用“互联网+依法行政”,智慧服务法治税务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执法风险和成本,大力运用互联网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借助“互联网+”东风,全力打造“互联网+依法行政”新品牌,全面推行“宁夏电子税务局”、宁夏税务及石嘴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使纳税人实现网上办税的同时让纳税人知法、学法、懂法、用法,不仅提高纳税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也很好地引导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能够更加规范税务工作者的执法行为。二是借助政府管理平台,按月将税收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具体事项通过政府的网站进行及时公示,方便纳税人了解我局行政执法情况。三是以视频形式召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例会,就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采集有关事项、个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进行讲解宣传,不断规范监管,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

(七)强化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按时完成xxxx年度2937户单位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发布A级240户,占评价户数的8.17%,B级1024户,M级1141户,C级160户,D级372户。为实现“全国一张网”,让社会公众、行业组织都能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息透明化,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和利用的国家级一体化信息平台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与工行、建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等6家银行沟通联系,促进辖区内“银税互动”活动的开展,截止10月底,为88家企业发放贷款4699.5万元。三是认真对照权责清单及“双公示”事项目录,及时在《宁夏政府管理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确保各项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本年已发布行政许可事项326条,行政处罚事项108条。

(八)强化监督,贯彻法治税务新要求

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重点对执法中容易出现的过错行为细化、量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工作实施动态监控,进一步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一是加强税收执法内控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继续做好税收执法督查工作,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着力提高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内控意识,建立与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每天登陆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查看执法过错,对执法人员过错及时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执法人员对执法过错及时进行补正或者进行陈述申辩,同时对于提取的不合理执法过错,向区局相关部门反应后进行优化,降低执法过错基数,保障内控工作有落实、有成效。二是全面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减免税、金额较大罚款、税收保全强制等法制审核,加强税收执法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纳税人确认税务登记的主动性不强

部分纳税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已正常营业,但纳税人不办理信息补录,按照现行商事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只要纳税人不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税务机关就不能强制要求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也不做相应处罚,存在漏管风险。另外这类型纳税人也不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引起了部分消费者的投诉。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基础数据采集不准确

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对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的范围及口径不一致,造成部分纳税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模糊,电话号码错误,增加了后续实地核查、发票管理的难度。

(三)普法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

一是宣传学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还是运用简单一贯的说教、培训、讲座等传统方式,缺乏双向交流的渠道及潜移默化的观念渗透和主体引导,宣传学习覆盖面相对来说还比较窄,缺乏对相对人法治需求的引导和探索。二是宣传队伍力量薄弱。随着营改增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税收政策不断更新,税务干部现有的知识储备难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要求,自身在政策解读上也存在知识盲点,阻碍普法工作的进程。三是广大纳税人参与热情与普法教育期待之间还有差距。在宪法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受众在主动接受法律普及上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年度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夯实法治思维和业务技能。以企业税收管理为切入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努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遵从。通过税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获得”平台、税企QQ群、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新闻媒介等多种宣传方式,及时公布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和涉税风险,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规避税收风险。三是着重学习宣传涉税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加强经常性的涉税法律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全面增强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二)统筹兼顾积极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惠民政策

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围绕深化供给侧改革,聚焦“破、立、降”,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算好收益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惠及民生。

(三)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办税信息、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确保税务执法规范、公正,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公布各项税收法律、规章、政策、制度、措施,让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接受社会监督,从法律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严密的执法保障体系,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岗责体系、强化风险管理”的理念,建立完善的内部监控机制,合理分解监督税收执法权,实行征收权、检查权、审理权、决定权分离,专事专管,动态分组,在税务机关中形成相互制约机制,适时监控。贯彻落实经常性的税收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彻底查处。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管理制度;探索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性。

(四)强化部门合作,统一信息采集口径

改革后涉及的是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需要建立数据分类采集标准,统一监控口径,数据交换能够实现实时交换,正真实现信息统一采集和数据的共享,有效消除“信息孤岛”现象。同时严格落实对账核实机制,健全并落实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比对分析,切实提供数据质量。

(五)继续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自觉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落实到工作实践之中,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从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充分认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确保决策内容、决策程序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镇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四创”精神,突出一个平台建设,强化“两个重点”,规范“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进程,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486起,其中民间纠纷共462起,跨级别的纠纷共6起,未出现五人以上进市、盛京上访,到县级上访的次数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较好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镇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光荣称号。

一、突出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信访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信访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

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

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

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

二、强化“两个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进程。

今年,镇司法行政工作“两个重点”是迎接市、拾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和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

第一,继续认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规性工作。今年共举办镇级培训班四期,培训内容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以及信访条例的学习,其中村级培训一期二十二场次,内容为土地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刑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及其诉讼方式等,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各类学习资料近3000余份。同时与镇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学生开展“一帮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法培训一期,并在全镇组建了社区法律学校23家。

第二,认真做好迎查验收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迎查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全市、省的验收上不拖后腿,另一个是实现综治创建验收合格。目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三,继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单位争创的第三个年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我镇目前有省级命名的村、社区二个,市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七个,县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十个,村、居委会被命名的已达81.8%,实现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依法治理上,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预防,以大防控、大稳定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争创“平安##”,全年治安发案率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二是以社区矫正衔接为抓手,全面启动矫正工作。

从今年五月起,社区矫正的衔接摸排便紧张地进行,通过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还受县局的安排,接受了开发区5名矫正对象的托管。在交接后,还接受了7名经县法院新判的矫正对象,年未在册矫正对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后到期解矫的共6人。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共完成四项工作:第一,落实矫正衔接工作计划,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到罪犯的居住地进行逐个交接,并落实保证书、矫正协议书等;第二,在全镇范围内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年未,在册志愿者人数达120多人,并进行志愿者矫正知识的培训;第三,组建了领导小组和“两支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第四,依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均落实矫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三项工作”,为司法所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

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

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

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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