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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总结(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11-06 18:53:19

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总结 篇1

一、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察制度建设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9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对区上组织的自行培训和对街道组织的企业培训进行授课。在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集体研究监察案件,提出工作要求。对每一个监察案件均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由主办监察员提出处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由局办公会议决定。办案程序清晰,办案过程文明,办案文书规范整洁有序,无过失无投诉。今年以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100%,持证上岗率100%。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为规范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

二、搞好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监察检查的机会,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并通过区有线电视、金牛报等媒体,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在全区逐步形成了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2月、3月、6月、8月,开展了四次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设点宣传,发放资料210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900余人

三、加大执法力度 规范用工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开展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社会保险扩面等专项监察和检查。监督检查面达98%。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截至目前,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46户;审查273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指导283户企业健全了劳动规章制度,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管理,加大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通过检查,监督企业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0.0136万人。同时,我们还接待企业和劳动者来电咨询3120余次,接待投诉举报344件,调查处理318件,结案率100%。查处中,为41人次清退押金(保证金)5.44万元;为16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2.35万元;为0.89万人补办养老、综合保险,追缴保险费58.8万元。督促118户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综合保险登记。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且存在严重问题的6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3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接受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区建设局的监督。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共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6起,涉及劳动者0.12万人。

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总结 篇2

xx村位于眉山乡政府驻地,有18个村民小组,村民625户,人口20xx人,几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正确指导下,我们扎实工作,积极拼搏,在创建平安过程中,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夯实基础建设。

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我村先后建立健全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制度。开展安全工作创建以来,我们把创建平安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纳入社会文明的总体规划,切实抓紧抓好,结合本村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创安工作。

1、组织村民开展巡逻防范,从邻里关照,推行科防、物防、预防案件的发生。

2、调解民间邻里纠纷,化解各种矛盾,维护村民正常生活秩序和家庭婚姻关系。

3、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我们先后建立了工作制度,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其他有犯罪倾向人员,严防再度犯罪。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消除不安因素、维护府稳定。

村综治委员会,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这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基础。

一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创建工作,注重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工具,深入广泛地宣传创安活动的重大意义。

二是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安宣传教育活动,为村民和过往的群众分发宣传单,几年来先后学和宣传了劳动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宪法、交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加强社区调解工作,完善村调委会建设,配齐配全调解员,切实为村民排忧解难。抓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聘请了政治素质强、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群众担任村义务调解员,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做到调解程序规范、文明格式规范、档案材料规范、调解效果明显,紧紧围绕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持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确保村里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线作用。我们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发现矛盾及时处理,耐心细致地做村民的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的例子很多,如夫妻反目、邻居争吵、财产分割等。先后共调解各种盾纠纷8起,成功100%。

三、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稳定新。

今年来,村党支部村委会严格按照办事处建设平安柳城的工作部署,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综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配合三月份的综治宣传月、九月份的平安眉山宣传周及十一月到十二月开展的以百千万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平安眉山宣传月活动等各时期的中心工作。进村入户向每户群众分发全民服务卡,安全防火常识,平安建设扑克牌,张贴平安柳城电话小贴图,分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在村委会新开辟了一个平安创建宣传,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浓厚宣传氛围,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重视的一件大事,村虽然在创建平安工作中,取得了一点点成绩,这些都是各级组织领导的结果,同时也和大家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但与其他先进村相比还是有一定的距离,今后我们要借其他先进村居好的做法,结合自己的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总结 篇3

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经验介绍

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起承担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在萝岗区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为村(居)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得所服务村(居)委及村民的信赖。20xx年,广东厚载律师所被区政府评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金奖”单位,被萝岗区司法局评为20xx年度、20xx年度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律师所,本所的村(居)法律顾问主办律师刘曲梅、李夏琳律师分别被区司法局评选为“村(居)法律顾问先进个人”、李绛兵律师被评选为“广州市20xx年度爱心法律援助律师”。主要做法:

一、创新工作方式,形成1+n+1的工作架构

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是提高村(居)法律服务品质的关键。该所承担萝岗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后,结合农村实际需求,构建了1+n+1的工作团队,为每个村

(居)指定一个固定的主办律师,配备n个顾问,并由一个合伙人统筹负责。比如:该所担任三个村(居)的公益顾问,先为每个村指派一个合适的、固定的主办律师,选派的主办律师均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农村习惯,会说粤语。这三个主办律师同时成为村(居)顾问团成员,并服从一个村(居)

工作负责人的工作调配。本所其他律师对村(居)工作感兴趣的,均可申请加入村(居)顾问团。主办律师每周至少1天以上到村(居)值班,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为村民答疑解惑,并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作为律师提供服务的凭证。顾问团成员除必须参加每个月举办一次的业务学习外,当主办律师因工作安排无法下村(居)定期值班时,村(居)顾问团其他成员有义务服从负责人的调配,代替主办律师下村(居)。

律师所全力组织、统筹、支持主办律师以及顾问团的工作,政府补贴每年每个村(居)2万元,由区司法局拨付该所,均用于村(居)法律服务,律所绝不克扣一分钱,为主办律师提供经费保障。这种架构的好处在于:既防止了工作上的互相推诿,又避免了单一律师的认知偏颇,还创造了律师学习的机会,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实际行动争取村(居)委及村民支持,拓宽服务渠道,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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